第二十四章
清廷加强推行以汉制汉政策
第一节 满洲八旗兵实力下降#
在历史上,每一个新兴王朝在军事上都有一个由盛转衰的过程,清朝也不例外。只是被清廷统治者视为争夺天下和巩固天下的嫡系军队的由盛转衰过程来得特别迅速。1644年到1647年(顺治元年至四年)满洲八旗兵所向无敌的场面就像昙花一现似的再也没有出现过。由于清朝最后统一了全国,它的统治集团从来忌讳谈自身的弱点,后来的史家也很少注意到这一重要转变,没有看出入关初期清廷的不可一世和后来的色厉内荏,因此,也没有认真探讨清廷在初期以满洲八旗兵为主逐渐转化为以汉制汉的政策变化。
满洲八旗兵实力下降,难以继续担任征服全国的主力是出于以下因素:第一,满洲八旗兵来源于满族成年男子,而满族在当时是一个人口相当少的民族,入关初期清军总兵力十万,其中已包括了汉军和蒙古兵,真正可以披甲出征的满族军士不过几万人。进入中原以后屡经战阵,战死和病死的人数很可能超过人口自然繁殖数;进入汉人居住区后,享受着程度不等的胜利者的优待,逐渐滋长起追求生活安逸的风气,远不像入关前后那样淳朴、勇于用命。概括一句话就是兵员少了,士气低了。第二,清朝入关初期叱咤风云的领兵大将由于染上天花
,迷恋女色
和内部倾轧,凋谢殆尽。如:豫亲王多铎病死于顺治六年,摄政睿亲王多尔衮病死于顺治七年,肃亲王豪格在顺治五年死于狱中,英亲王阿济格于顺治八年被赐死,巽亲王满达海顺治九年二月病死,衍禧郡王罗洛浑顺治三年病死于军中,顺承郡王勒克德浑病死于顺治九年三月,饶余郡王阿巴泰顺治三年病死,其子端重亲王博洛顺治九年三月病死,多罗谦郡王瓦克达顺治九年八月病死,敬谨亲王尼堪于同年十一月阵亡于衡阳。仅存的郑亲王济尔哈朗自顺治五年最后一次统兵出征湖广以后,到顺治八年就因年高处于半退休状态,至顺治十二年病死。看一下上面列举的名字,清楚地表明到顺治九年,清朝赖以开国的久经战阵、功勋卓著的大将都已不复存在。这些亲、郡王死时的年龄一般都比较年轻,济尔哈朗算是最长寿的,也只活到五十七岁。他们的子弟即便承袭爵位,却少不更事,缺乏战斗经验,无法替代父辈驰骋疆场的角色。亲、郡王以下的贵族、将领虽然还留下了一批,但他们也无复当年英锐气概。明清易代之际的著名诗人方文顺治十五年在北游京师时写了《都下竹枝词》,其中二首是:“自昔旃裘与酪浆,而今啜茗又焚香。雄心尽向蛾眉老,争肯捐躯入战场。”“东戍榆关西渡河,今人不及古人多。风吹草底牛羊见,更有谁能敕勒歌。”
说明到1658年满洲将领已经普遍沉浸于温柔乡中,雄心的逐渐消磨自然还要早一些。这种严酷的事实,清廷统治集团内非常清楚,尽管他们讳莫如深,闭口不言,但从对南明各派抗清势力的战略部署和战术安排上都明显地看出他们越来越多地采取以汉制汉的方针。战略上表现在更多地依赖汉族拥清派进行招抚;战术上不到关键时间不动用满洲兵,即使在关键战役中也大抵是让绿营兵和汉军打前阵,满洲兵将处于二线,这样既可减少伤亡,又可起到监视汉军和在最后关头夺取胜利首功的作用。
清廷以汉制汉的策略变化,突出地表现在下面几件事情上:一、顺治十年(1653)起用洪承畴经略西南;二、利用软禁中的郑芝龙招抚东南沿海的郑成功(这两位福建泉州府人的起用,就清廷而言是迫不得已的,在驾驭上颇费心机);三、顺治十年(1653)八月十九日清廷主持皇室同平西王吴三桂联姻,把公主嫁给三桂之长子吴应熊
;四、顺治十一年(1654)二月二十日一度决定把镇守广东的两位汉族藩王之一靖南王耿继茂移镇广西,让他不仅统率原部兵马还兼管原定南王麾下的军队
。
◎《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赵开心传》记:“满洲兵初入关,畏痘,有染辄死。”类似避痘事实见于许多史籍。清顺治帝和豫亲王多铎等均系染上天花而病死。
◎顺治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豫亲王多铎由南京凯旋京师,不仅掠得了白银一百八十多万两和其他大批财物,还抢得“才貌超群汉女人一百零三”,送顺治帝十名,摄政王多尔衮三名,辅政郑亲王济尔哈朗三名,肃亲王豪格等各二名,英郡王阿济格等各一名。见《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中册,第一九七页。《清史稿》卷二百四十四《季开生传》记:顺治十二年“民间讹言往扬州买女子,开生上疏极谏。得旨;太祖、太宗制度,宫中从无汉女。朕奉皇太后慈训,岂敢妄行,即太平后尚且不为,何况今日?”说宫中没有汉族女子完全是文过饰非。
◎方文《涂山续集·北游草》。按:“争肯”即“怎肯”之义。
◎《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下册,第二六八页。
◎《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下册,第三〇四、三〇五页。
第二节 清廷命洪承畴出任五省经略#
顺治九年孔有德在桂林兵败自杀,同年十一月尼堪在衡阳阵亡,打破了清军不可战胜的神话。清廷满洲贵族集团经过一番秘密商议,决定派遣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洪承畴以兼兵部尚书、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名义总督军务,经略五省。档案材料表明,决定任命洪承畴为五省经略是在顺治十年五月
。开初经略的范围是指湖广(今湖北、湖南二省)、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处地方。顺治十年六月洪承畴就以“钦命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处地方总督军务兼理粮饷、太保兼太子太师、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官衔题本请“选调堪战将兵以期剿抚奏效”
。洪承畴建议抽调的兵将分别由京师、直隶、宣大、陕西(包括固原、宁夏)、山东、河南、江南、江西、浙江、福建各处驻军内挑选。陕西、山西、辽东、河南籍的精锐兵将,“其北直、山东、江浙腹里弱兵不得混入”。“通计边镇、内地选调将兵共一万一千有零”,将领有虾(侍卫)张大元、马豹子(即王辅臣),正黄旗下李本深、刘忠,各饶营总兵刘芳名、高第、胡茂祯,副将王平、高谦、高万里、张鹏程、李荣、张洪德、张国勋、刘应杰、范绍祖等,“镶黄旗下替职闲官白广恩老病,不能领兵,止随臣军前为招抚榜样”
。不久,清廷考虑到在广东的尚可喜、耿继茂位居王爵,不便交洪承畴节制,在同年七月二十七日由内三院传旨:“广东贼势溃散,地方渐平,且去湖南辽远,应专任两王(指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继茂)及该督抚料理。江西切近湖南,一应用官调兵事宜时有关涉,袁州、吉安一带余贼未清,应抚辑剿御,着经略辅臣洪承畴兼理,敕印即与换给。尔内院传谕该部遵行。”
洪承畴在八月十四日行至山东武城县郑家口接到新颁敕谕一道、银方印一颗,即将闰六月初八日原任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的敕谕、银印交使者缴回
。敕谕中说:“兹以湖南江户地方底定已久,滇黔阻远,声教罕通,不逞之徒,未喻朕心,时复煽惑蠢动,渐及湖南,以致大兵屡出,百姓未获宁息。朕承天爱民,不忍勤兵黩武,困苦赤子,将以文德绥怀,归我乐宇。必得夙望重臣晓畅民情,练达治理者假以便宜,相机抚剿,方可敉宁,遍察廷臣,惟尔克当斯任。前招抚江南,奏有成效,必能肃将朕命,绥靖南方。兹特命卿经略湖广、江西、广西、云南、贵州等处地方,总督军务,兼理粮饷。”敕谕中授予洪承畴相当大的权力:“巡抚、提督、总兵以下悉听节制,兵马粮饷悉听调发,文官五品以下、武官副将以下有违命者听以军法从事。一应抚剿事宜,不从中制,事后具疏报闻。……务使滇黔望风来归,官民怀德恐后,庶称朕诞敷文教至意。功成之日,优加爵赏。候地方既定善后有人,即命还朝,慰朕眷想。”
很明显,清廷的再次起用洪承畴是在满洲和亲信辽东将领遭到严重挫折的情况下,为了征服南明而采取的重大措施。这次抽调的兵将大体上是清军入关以后投降的明朝和大顺军旧部,如李本深是高杰的部将,刘忠在大顺政权中曾被封为平南伯。洪承畴在调兵遣将准备就绪后,又以识途老马的姿态上路了。
◎《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下册,第二七〇页记:“户部尚书车克等谨奏为钦遵圣旨事……顺治十年五月二十五日午刻圣谕内三院(特命洪承畴为经略湖广等五省军务)。”
◎原密疏稿及揭帖均见《明清档案》第十七册,A17—76号、A17—77号;另见《明清史料》甲编,第四本,第三〇七至三〇九页。
◎均见前二件。
◎《明清档案》第十七册,A17—107号《上传》。
◎《明清档案》第十七册,A17—134号,洪承畴八月十五日揭帖。按,同书中A17—81号有尾书顺治十年闰六月初日之敕谕稿一件,其中已将“广东”圈去,旁改江西;“事关藩王及公者”圈改为“事关续顺公者”。
◎《明清档案》第十七册,A17—81号;又见A17—133号洪承畴八月十五日揭帖。
第三节 清廷对郑成功的招抚活动#
1651—1652年(顺治八至九年、永历五至六年),郑成功在福建沿海地区多次击败清军,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原大西军出滇抗清,占领贵州全省,在广西、湖南、四川战场上大显声威。清廷统治者自进关以来从未受到这样重大的挫折,他们在军事上的弱点暴露得越来越明显。于是,为了继续推行其民族征服政策,不得不把以汉制汉作为主要手段。招降郑成功就是为实现这一谋略的重大步骤。在清廷统治者看来,郑氏家族的首脑郑芝龙是自己手里的一张王牌,利用他出面招降其子郑成功可以不费一兵一卒达到平定东南海域的目的。
早在1652年(顺治九年)清廷一件密奏稿内就提出了招抚郑成功的建议。其中写道:“成功等做贼既久,狼子野心,臣等非敢保其不叛,亦难必其就抚。但今湖南、川、广处处用兵,力不暇及。且湖南之贼,或由江西,或由广东,皆可通闽,万一勾连狂逞,为祸愈大。故姑以招抚一策,先将此贼牢笼,息兵养民,察其动静;苟有反侧,仍即剪除。若责令赴京归旗,料彼不能从命,不必起其疑惧。至于颁敕往谕,未宜轻率。应赐督臣密敕一道,内开招抚成功等语,先遣才干官同郑芝龙家人到彼宣布德意。彼果真心投顺,欲得朝廷敕书,即以督臣密敕宣示,颇为妥便。若执迷不顺,亦不至损威伤重也。”
可见,“力不暇及”是清廷采取招抚政策的主要动机。
顺治皇帝显然很欣赏这项建议。为了使招抚工作得以进行,首先给处于软禁状态的郑芝龙恢复名誉,肯定了他在1646年降清的功绩,把郑芝龙被骗到北京后遭到监视的过失推到多尔衮身上,承认了清廷处置失当,对郑芝龙予以安抚。七月间,顺治帝派内大臣遏必隆、鳌拜、哈世屯、大学士范文程等传谕郑芝龙:“朕闻尔子弟在福建为乱。尔投诚有功,毋轻出城行走,恐人借端诬陷。即往坟茔祭扫,亦必奏明乃去。朕嘉尔功,故以此告谕。尔子在京有成立者可送一人入侍。”
八月初一日,应郑芝龙请求,将其由正黄旗拨入镶黄旗,授予郑芝龙在京的第二个儿子郑世忠为二等侍卫,同时命兵部给勘合将郑芝龙的部分亲属从福建护送来京团聚
。
这年十月,清廷给浙闽总督刘清泰发出一件敕谕,对招抚郑成功做了明确指示:“近日海寇郑成功等屡次骚扰沿海郡县,本应剪除。朕但思昔年大兵下闽,伊父郑芝龙首先归顺,其子弟何忍背弃父兄,独造叛逆?此必地方官不体朕意,行事乖张,成功等虽有心向化,无路上达。又见伊父归顺之后,墨勒根王(即多尔衮)令人看守防范,又不计在籍亲人做何恩养安插,以致成功等疑惧反侧。朕又思郑芝龙既久经归顺,其子弟即我赤子,何必征剿?若成功等来归,即可用之海上,何必赴京?今已令郑芝龙作书,宣布朕之诚意,遣人往谕成功及伊弟郑鸿逵等知悉。如执迷不悟,尔即进剿。如芝龙家人回信到闽,成功、鸿逵等果发良心悔过,尔即一面奏报,一面遣才干官一二员到彼审察归顺的实,许以赦罪授官,仍听驻扎原住地方,不必赴京。凡浙、闽、广东海寇,俱责成防剿。其往来洋船,俱着管理,稽察奸宄,输纳税课。若能擒馘海中伪藩逆渠,不吝爵赏。此朕厚待归诚大臣至意,尔当开诚推心,令彼悦服,仍详筹熟(察),勿堕狡谋。”
为了体现招抚的诚意,清廷还下令追查1651年福建当局攻入中左所(今厦门)掠夺郑成功等人家产一事。1653年(顺治十年)三月把肇事人福建巡抚张学圣、总兵马得功、兴泉道黄澍、巡按王应元革职,押解回京交三法司审讯。这一案件的另一幕后原因是清朝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张学圣、马得功、黄澍把从厦门掠得的大批金银财宝隐匿私分,引起了朝廷和有关官员的忌恨。即如新任浙闽总督刘清泰秘封入告所云:“盖厦门一窟,素称逆寇郑成功之老巢,商贾泊洋贩卖货物之薮也。想诸臣之垂涎已非一日。乃不能振旅以犁其庭,而乘成功他出之便,借抚臣巡历之名,道臣黄澍摇尾而进谋,镇臣马得功螳臂而先往,抚臣张学圣继率全军轻身径入。此时一番饱获,自谓无患无争矣。更可异者,马镇搜括数日,竟为所困后恳成功祖母家书,始得释归,丧师辱命。何诸臣智昏于海中之金穴,而竟不顾有朝廷之疆土耶?及成功回,而悉数家珍,非以实抚臣之装者,则已入道、镇之囊。以致借口索偿,弄兵修怨。”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会审时,张学圣、马得功、黄澍一口咬定“城内没有财物”,抵赖得干干净净。大概是在暗中用赃物买通了一些官员,三法司在定罪意见(看语)上游移其词,三四其说,最后不了了之
。但逮捕巡抚、总兵、道员一举,实际上是对郑成功表示一种和解的政治姿态。
这样,清廷让郑芝龙出面写信,动以父子之情;由浙闽总督刘清泰派人向郑成功转达朝廷招抚密旨,中心意思是只要他剃发归顺,即可保持自己的军队,仍旧镇守福建沿海,不必进京,借以解除郑成功担心重蹈父亲覆辙的疑虑。清廷所做的让步实际上是在兵力不敷分配的情况下企图先稳住东南沿海的郑成功部,集中力量摧毁西南的永历朝廷,然后再迫使郑成功完全就范。郑成功从自身利益出发,既要考虑父亲的安全,又想趁机扩展兵力和势力范围。因此对郑芝龙派家人李德送来的劝降书信迅速做了回答,双方各自怀着自己的打算,开始了“清、郑和谈”。
1653年(顺治十年)四月,清浙闽总督刘清泰依据朝廷密敕精神,写了一封文书派人送到郑成功的祖母黄氏处,托她转给郑成功。文书中强调了两点,一是“宣扬皇上覆载深恩”,二是“陈述父子不应绝情”,以忠孝两全引诱郑成功背明归清。五月初十日,清廷正式颁发敕书,封郑成功为海澄公,郑芝龙为同安侯,郑鸿逵为奉化伯,郑芝豹授左都督
,给泉州一府地方供郑成功安插和供养军队。敕谕中首先肯定了郑芝龙“当大兵南下未抵闽中即遣人来顺,移檄撤兵,父子兄弟归心本朝,厥功懋矣”。接着指责“墨勒根王(多尔衮)不体朕心,仅从薄叙,猜疑不释,防范过严;在闽眷属又不行安插恩养,以致阖门惶惧,不能自安。……加以地方抚、镇、道官不能宣扬德意,曲示怀柔,反贪利冒功,妄行启衅,厦门之事,咎在马得功”,并说明“已将有罪官将提解究拟”。然后说清廷遣人赍敕传谕,开导归诚,郑成功、郑鸿逵“果令李德持家书来,并传口语”,“书词虽涉矜诞,口语具见本怀”,“尔等保众自全,亦非悖逆”,故意不提郑成功以反清复明为旗帜,给以下台之阶。除封爵授官之外,特遣芝龙表弟黄征明为使者专程赴闽传达谕旨,以解疑畏。为了表达诚意,敕谕中宣布“满洲大军即行撤回;闽海地方保障事宜,悉以委托”
。郑芝龙也派家人李德、周继武等持亲笔信要成功接受清朝招抚。郑成功阅信后说:“清朝亦欲给我乎?将计就计,权借粮饷,以裕兵食也。”他给郑芝龙写了一封模棱两可的回信,摘要如下:
违侍膝下,八年于兹矣。但吾父既不以儿为子,儿亦不敢以子自居。坐是问候阔绝,即一字亦不相通。总由时势殊异,以致骨肉悬隔。盖自古大义灭亲,从治命不从乱命。儿初识字,辄佩服《春秋》之义,自丙戌(1646,顺治三年)冬父驾入京时,儿既筹之熟,而行之决矣。忽承严谕,欲儿移忠作孝;仍传清朝面谕,有原系侯伯,即与加衔等话。夫既失信于吾父,儿又安敢以父言为信耶?当贝勒(指博洛)入关之时,父早已退避在家。彼乃卑辞巧语,迎请之使,车马不啻十往还,甚至啖父以三省王爵。始谓一到省便可还家,既又谓一入京便可出镇。今已数年矣,王爵且勿论,出镇且勿论,即欲一过故里亦不可得。彼言岂可信乎?父在本朝,岂非堂堂一平国公哉!即为清朝,岂在人后哉!夫归之最早者且然,而况于最后者?……虽然,儿于己丑岁(1649,顺治六年)亦已扬帆入粤屯田数载矣。不意乘儿远出,妄启干戈,袭破我中左,蹂躏我疆土,虔刘我士民,掳辱我妇女,掠我黄金九十余万、珠宝数百镒、米粟数十万斛;其余将士之财帛,百姓之钱谷,何可胜计?……夫沿海地方,我所固有者也;东西洋饷,我所自生自殖者也。进战退守,绰绰余裕。其肯以坐享者反而受制于人乎?且以闽粤论之,利害明甚,何清朝莫有识者?盖闽粤海边也,离京师数千里,道途阻远,人马疲敝,兼之水土不谙,死亡殆尽。兵寡必难守,兵多则势必召集,召集则粮食必至于难支,兵食不支则地方必不可守。虚耗钱粮而争必不可守之土,此有害而无利者也。如父在本朝时坐镇闽粤,山海宁宁(谧?),朝廷不费一矢之劳,饷兵之外,尚有解京。朝廷享其利,而百姓受其福,此有利而无害者也。清朝不能效本朝之妙算,而劳师远图,年年空费无益之赀,将何以善其后乎?其或者将以三省之虚名,前啖父者,今转而啖儿;儿非不信父言,而实其难信父言者。刘清泰果能承当,实以三省地方相,则山海无窃发之虞,清朝无南顾之忧,彼诚厚幸。至于饷兵而外,亦当使清朝享其利。不亦愈于劳师远图,空费帑金万万者乎?况时下我兵数十万,势亦难散。散之则各自啸聚,地方不宁;聚之则师旅繁多,日费巨万。若无省会地方钱粮,是真如前者啖父故智也。父既误于前,儿岂复再误于后乎?儿在本朝,亦既赐姓矣,称藩矣,人臣之位已极,岂复有加者乎?况儿功名之念素淡,若复作冯妇,更非本心。此可为智者道耳。不然,悬乌有之空名,蒙已然之实祸,而人心思奋,江南亦难久安也。专禀。
郑成功给父亲的信实际上是对清廷的答复。信中反复表示他不相信清廷的诚意,因为有郑芝龙前车之鉴。但是,他又不愿把和谈的大门关死,暗示清朝若能将1646年勾引郑芝龙时许下的三省(浙江、福建、广东)交给自己管辖,还是可以谈判的。然而,1653年的形势已不同于1646年,福建、浙江两省除某些濒海地区外都已在清朝管辖之下,广东是平南、靖南两藩的驻地,郑成功自己也知道开出这样的价码,无论是清廷还是闽、浙、粤地方当局都无法接受。所以,他对负有清廷联络使命的郑氏家族私人李德谈话的口气要和缓得多,诉说“兵多地少,难于安插;倘若裁减兵戈,一旦出征,何以制胜?”
要求再给“三府屯兵,并辖三省沿海地方”;还提出清廷既封自己为海澄公,“公为五等上爵,充总兵官,尚在提督之下”;另外指责清廷一面招抚,一面派固山额真金砺统兵入闽,似为骗局。最后表示清廷应该“用人莫疑,疑人莫用”,只要将“海上之事”“全权托付”,那么“父亲致力于内,儿尽力于外,付托得人,地方安静”
。
清廷研究了李德带回的信息,判断郑成功有归降之意,决定做出让步,引诱郑成功入彀。于是,给郑成功颁发敕谕说:一、“朕念尔兵卒众多,一府难以安插,钱粮委难支给,仍益以漳州、潮州、惠州并泉州四府驻扎,即将四府水陆寨游营兵饷拨给尔部下官兵,不足不另补。正课钱粮仍行解部。管民文官俱听部选,尔原辖武官听尔遴选委用,仍将姓名职衔具题造册送部。开洋船只,尔得稽察,收纳税课,送布政司解部”。二、为解决爵、职不相应,特命郑成功“挂靖海将军印”。三、解释派金砺统兵入闽在前,命刘清泰招抚在后,并非骗局;而且告知成功在李德到京反映情况后,清廷当即下令撤回金砺之军
。事实上,清廷统治者急于招降郑成功,以便集中力量对付孙可望、李定国等西南抗清势力,表现出相当热心,在郑成功尚未正式受抚以前,就下诏金砺撤兵,“原以示信”。金砺奉旨后六月从泉州起程,八月内撤入浙江境内
。
郑成功并不打算投降清朝,他趁和谈的机会,派兵前往福建、广东沿海地区招兵买马、征取粮饷。从这年八月起,郑成功派出的部将官员领兵往福建漳州、泉州、龙岩、惠安、仙游等府、县征粮征饷,“大县十万,小县五万”
,使清朝地方当局处于被动状态。据阮旻锡记载,到1654年(顺治十一年、永历八年)二月,郑军在福州、兴化、漳州、泉州四府措饷,“派富户追纳,诸差官俱至各府、县城外屯扎,但不入城耳。计所追凡四百余万”
。
。清政府除集中浙江驻守军加强防御外,还从河南、江西、山西、山东抽调兵马增援。郑军在温州地区征集粮饷后,即移舟北上,准备入长江,攻取南京。
1659年郑成功进攻南京之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