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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第五讲_清代

第五讲  清代 一、制度与法术

我们讲政治制度,有一些确实是制度,有一些则只能叫做事件或法术。制度指政而言,法术只是些事情或手段;不好说是政治。大抵制度是出之于公的,在公的用心下形成的一些度量分寸是制度。而法术则出之于私,因此没有一定恰好的节限。所谓方法与权术,二者之间,当然又不能仔细分。而且一个制度之成立,也当然有许多复杂关系,总不免夹带有当时一些私意的。要说建立一制度,而绝对地大公无私,不仅古代历史未之有,就是将来的历史,要说一个国家建立某项制度,而绝无人事关系,绝无私心夹杂,恐怕这希望也还远。不过公私之间该有分量的轻重。

 

现在再说中国历代政治制度究竟是出于公的多呢?还是出于私的多?究竟法术的意义重呢?还是制度的意义重?论汉代,西汉可说是制度,东汉则多半出于光武的私心。论唐代,确实可说在建立制度,而宋代则有许多只算是一种法术。明代,有许多只能说它是一些事,不能说它是一些制。尤其是清代,可说全没有制度。它所有的制度,都是根据着明代,而在明代的制度里,再加上他们许多的私心。这种私心,可说是一种“部族政权”的私心。一切有满洲部族的私心处罚,所以全只有法术,更不见制度。

二、清代的部族政权

西方人讲政治,一定先要讲主权。他们的政治思想,很多是建立在主权观念上。所以西方有神权、王权、民权的分法,到现在便是国家主权在民众。中国讲政治,一向不讨论主权在哪里。譬如说明代的政治主权在哪里?这种思想,中国很少见。中国人讲政治,一向看重在职责。只论政府该做些什么事?它的责任该是些什么?它尽了职没有?而并不讲主权在哪里。主权的背后,则是一种自由意志。譬如这一只茶杯,若说主权属于我,便是我可自由使用此茶杯。这是权利,非道义。若不论主权而论职责,职责所在,应有尽力践行之道义,便无所谓自由。这是双方政治思想上一绝大的歧义。

 

现在我们不妨照西方人的思路来略一讲述中国历史上的政治主权究竟在哪里。我们依照历史现实看,像中国这样大的一个国家,它的政治主权,不可能操在一个人手里。若有一个人把这主权操在手,因国家太大了,他难得掌握住。故掌握政权者,一定得是集体的。譬如西方吧!神权有宗教团体支持。王权有一般贵族支持。俄国的沙皇,有许多贵族家庭拥护。法国大革命以前,也有很多贵族在支持其皇权。所以皇权政治,或者把此权分掌在贵族,或者把此权分掌在军人,我们可以说,一种是贵族政权,一种是军人政权,而往往这两者间又不容易区分。因为贵族大半都是军人,军人掌权,也就成为贵族了。今天共产党批评西方民主政治是资产阶级的政权,当然英美社会上有许多工商大资本家都在拥护这政权。而共产党自身则称为无产阶级专政。以上所说,神权皇权资产阶级乃及无产阶级,只要说到政权,则全是集体来掌握。可是我们中国历史从汉代起,就不能叫皇权,因皇帝一个人不可能掌握一个国家的大权。也不能说它是贵族政权,因自汉代起,已没有显然的贵族。说是军人政权吗?我们也看不出汉政府以下,是由军人掌握的。说是资产阶级的政权吗?中国一向没有资产阶级。所以若说政权,则中国应该是一种士人政权,政府大权都掌握在——读书人手里,从汉到明都如此。而在考试制度下,读书人跑入政府,也有种种规定。在制度规定上,是绝没有世袭特权的。因此中国社会上的读书人,士,只是一种流品,而不成为阶级。现在再问中国政治何以特地会发展出这一种制度来,把政权交付给一辈读书人,,而存心防止贵族军人与富人穷人的一切专政呢?这便该进一步说到中国的政治理想之重职责而不重主权之一点上。此属政治思想的范围,但制度与思想实为一体之两面,故附带在此述及了。

 

现在再说中国历史上的政治传统,虽说是一种士人政权,也不能无变态。在中国整部历史中,除士人政权外,常有一种特殊的政权,我此刻则称之为部族政权。所谓部族政权者,便是把政权掌握在某一个部族的手里,这便是中国历史上的异族政权了。譬如蒙古人满洲人跑进中国,也不是元清两代每一个皇帝个人能掌握整个政权的。在此两代,其政权之后面,有蒙古满洲全体部族在拥护此政权。于是蒙古人满洲人便是此一政权中之特殊阶级或特殊分子了。此种政权,我们则称之为部族政权。不论蒙古也好,满洲也好。他们都想拿一个部族来控制政府,掌握政权。这种政权,当然是私心的,所以这一种政权下之一切措施,便不好算是政治制度,而只好算是一种法术,一种控制此政权之手段。

 

若说从来中国的读书人便全怀私心,要由他们来控制整个国家,这些话便无根据。因为读书人在社会上并不是一个显然的集团,像满洲人蒙古人般。毋宁可说是在政治制度下来奖励读书人,扶植读书人,而非社会上有一种特定的读书人来攘窃政权而存心把持它。只从东汉末年起,读书人形成门第,此后魏晋南北朝,我们也可说这时期是一种门第政权,当时的政权差不多全操在大门第手里。但在当时,实也没有特许门第来控制政权的制度。在当时制度上,则仍只是要把政权托付给读书人。但在社会情势下,则读书人全出于门第,因此门第在政治上便占了权。此乃一种社会趋势,政治积习,而当时制度却也没有特地用心用力来矫正它,如此而已。一到唐代,公开考试,把政权再开放,于是门第推翻,仍回复到士人政权的旧传统。

 

今天我们则要讲全民政权,国家主权应在全体民众,这也可说是我们的理想。但若要真待全体民众集合起来掌握政权,这事还是不可能。这里面仍不免或以资产阶级为中心,或以知识分子为中心,或再有别的新方法,来代表着全民。如共产党主张有无产阶级专政,即其中之一例。若真要由全体民众来掌握政权,这仅是一理论。今天西方民主国家的政权,说他们是代表全民的,则中国历史上的读书人,也何尝不可说是代表着全民。读圣贤书,讲修齐治平之道,由国家加以考试,量才录用,此辈读书人的意见,就可以代表全民,这是中国的理论。此刻西方则必待大家选举,中国人则用一种公开的考试制度,这是方法的不同。双方的理想,何尝不同在想法挑选出可以代表全体民众的人来组织政府掌握政权呢?

 

若照此说法,则中国历史上的政权,早就开放了,所以中国人一向便不讨论政府主权该何属。西方政府的开放政权来得迟,因此他们老是在争执政权该不在你们而该在我们,该不在皇室而该在民众,这是近代西方政治思想上偏重主权论之所由来。中国历史里的传统政权,据我上面历次所讲,早已不在皇帝了。皇帝个人,并不能掌握政权,仅至明代废了宰相以后,皇帝在政府的权是特别的重了。但也并不是在当时政治制度里,把整个主权交付给皇帝,皇帝也并不能说国家属于我。中国皇帝向来没有讲过“朕即国家”这句话,即是明清两代的皇帝也都不敢讲。单只是皇帝代替了宰相,那仍是制度上的改变,不是理论上的翻新。

 

只有部族政权,才始是把另一批人来代替读书人,那便是元代的蒙古人与清代的满洲人,他们才是是当时政权的实际掌握人。但在表面上,则单说清代一代,仍然像是士人政权,仍然说政权该交付与读书人。这是中国传统的政治理论,满洲人也了解,并不曾正式反对这理论。他们只在此理论之下,另用一种法术,把满洲部族来凌驾中国读书人。若说他们是专制,则该是部族专制,而仍非皇帝专制。我们明白得这一点,才可来讲清代的制度。

三、清代部族政权下的政府

(一)清代中央政府

上面说到清代政治,和中国传统政治不同,因它背后有一批特别拥护皇帝的,这便是皇帝的同部族,就是满洲人。照理皇帝是一国元首,他该获到全国民众之拥护,不该在全国民众里另有一批专门拥护此政权的。这样的政权,便是私政权,基础便不稳固。清代政权,始终要袒护满洲人,须满洲人在后拥护,才能控制牢固,这便是这一政权之私心。在这种私心下,他就需要一种法术。所以我们说,清代政治,制度的意义少,而法术的意义多。明代废了宰相,清代便把此制度沿袭下来,还是用内阁大学士掌理国政,这对于满洲人是一种方便。因为废了宰相是利于皇帝专制的。而皇帝则显然是满洲人。

 

甲 清代的军机处

 

到雍正时,又在内阁之外另添一军机处。清宫里的文华殿、武英殿,这是内阁学士办事的地方。雍正又在三大殿背后,另设一个军机处,这就是所谓的南书房,这只是一所很小的屋子。最初皇帝为要保持军事机密,有许多事不经内阁,径由南书房军机处发出。后来变成习惯,政府实际重要政令,都在军机处,不再在内阁。顾名思义,内阁还像是文治,而军机处则明明是一种军事统治的名称。既然最高法令均属于军机,当然只能说它是军事统治了。不过军机处的军机大臣,也是由内阁大臣里挑选出来的,在内阁大臣里挑几个出来到南书房协同皇帝办事,如是,皇帝可以不再到文华殿武英殿商量政事,而只在军机处秘议。所以实际上清代的军机处,也就等于如明朝般,皇帝不出宫来办事,只在里面找几个私人商量。不过清代皇帝比较地聪明,他们鉴于明代太监当权而招亡国之祸的覆辙,所以不在里面找太监,而向外面调大臣。但从制度讲,二者间还是一样。太监也罢,军机大臣也罢,反正都只算是皇帝的私人秘书,算不得朝廷的大臣。

 

我们上次讲,张居正第一不应有权径下政府最高的命令;第二不应要人报皇帝的公事也报他一份。一个首长和其秘书,只算是同一个机关。张居正要人家把公事一份送皇帝,一份送内阁,这便是不合理。倘使张居正正名定义是宰相,那些公文又只要送宰相,不须再送到皇帝。所以从制度论,张居正的办法终是讲不通。清代军机处向六部尚书大臣及各省督抚直接下命令,这些发出的命令还是皇帝的。因为政府最高出命权属于皇帝,军机处不过是皇帝御用的秘书,实实在在只是皇帝的一个**“南书房”**。

 

清代政府发布最高命令的手续,又是非常不合理。他的最高命令称上谕。上谕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明发上谕,一种是寄信上谕。明发上谕都是比较不关紧要的事,譬如皇帝出外巡幸,上陵,经筵,救荒,以及中央政府尚书,侍郎,地方政府总兵知府以上的升降,以及晓谕中外诸事,都由内阁拟好,皇帝看过,再由内阁交到六部,这是中国向来的惯例。寄信上谕是清代特有的,不按上述程序,而直接由皇帝军机处寄给受命令的人。譬如给江苏巡抚的上谕,直接寄给巡抚,旁人谁也不知道。或者要交给吏部尚书的,也是直接寄信给吏部尚书,此外无人得知的。开始时,或因军事机密,才用这办法,后来凡是紧要的事,差不多都用寄信上谕发出了。这种上谕,由军机处拟给皇帝看,皇帝看过以后,封来盖起一个印,这个印叫“办理军机处”,这是说办理军机的地方。什么人在那里办理呢?这当然是皇帝了。这个印一盖,谁也不能看。譬如是有关经济财政问题的,送给江苏巡抚,连户部大臣也不能看。若是有关军事的,送给两广总督,兵部尚书也不能看。在办理军机处的人,就叫军机大臣,名义上是大臣,照制度法理讲,并不是大臣,因为他是皇帝御用的,而不是政府的正式最高行政首长啊。这种上谕封好,办理军机处的印盖了,就交给兵部尚书,兵部尚书并不能拆看,只要他加一个封袋,直接发给受命令的人。如是则一切事情,全国中外各长官,都直接向皇帝发生关系,其他旁人全都不知道。这不是全国政治,都变成秘密不再公开了!秘密政治这当然只能说是一种法术,而不能说是一种制度呀!

 

直到现在,还有传刻的雍正朱批上谕,这在清代政治上是一种了不得的圣旨。雍正是有名能专制的。他的上一代是康熙。在中国历史上,康熙也算是一个好皇帝,至于雍正便太专制了。我们现在看他的朱批上谕,就可以看出清代皇帝是如何般统治中国的。在当时,全国各地地方长官一切活动他都知道,大概全国各地,都有他私派的特务人员的。因此许多人的私生活,连家人父子亲戚的琐碎事,都瞒不过他。一切奏章,他都详细批。他虽精明,同时又独裁,但他有他的精力,他有他的聪明,中外事,无论大小,旁人还不知道,他已经知道了。从前做皇帝,外面送给皇帝的公事,先送到六部,皇帝拿出来的公事,六部也一定得先看。因为政治该公开,而六部尚书是全国的行政首长呀。这在明代还是如此的。那时大官的任用还有廷推,小官的任用则只经过吏部。事关教育,则一定要经礼部的。不能说皇帝私下决定了,不再给政府行政长官预闻就可办。这绝不能说是一种制度,也不能说它是习惯法,只该说它是法术。为什么?因为这是纯粹出之于私心的。而私心则绝不能形成出制度。

 

由这一点看来,清代比明代更独裁。明代还是在制度之下由皇帝来当宰相。宰相废了,而宰相的职权则由皇帝兼。只是宰相做错了,须负责。皇帝做错了,可以不负责。除此一分别以外,明代制度还是和过去大体相似的。清代就更超越了这限度。我们曾讲过,唐宋诸代的诏敕,宰相一定要盖章,没有宰相的章,就不成为诏书。为什么皇帝下诏书一定要宰相盖章呢?这就是一种制度了。为什么皇帝的诏书不能给旁人看,而要直接送出呢?这就是一种法术了。这里的分别很简单,换句话说:一个是公的,有理由的,一个是私的,没有理由的。

 

清代那种私心的政治,又怎样能做得下去呢?这就因为皇帝背后有全部满洲人撑腰。一个皇帝要独裁,他背后定要有一部分人强力支持他,他才能真独裁。任何一个独裁者,都有拥护他独裁的一个特定的集团。我们此刻说皇帝独裁,我们也要看是哪个力量在帮助他独裁,拥护他独裁。中国历史从秦以后,历代皇帝的背后就没有这样一个固定的力量。贵族吧,军人吧,资产阶级把,都没有。若说皇帝利用读书人,读书人在拥护皇帝,可是读书人拥护皇帝比较是公的。因为读书人不是皇帝的私势力。而且读书人也不是一个固定的集团。中国历史上只有元和清,皇帝后面有整批蒙古人和满洲人帮忙。其他各代,大体说,是全国的读书人——有全国民众中间受过教育经过考试的人来帮政府忙,这不能说是不公道。有人认为这便是“封建社会”了,这真是胡说。读书人不就是封建。反过来说,皇帝或政府,存心培植读书人,也并不是私心。并不如元清两代,存心扶护蒙古人和满洲人。这种政治当然是私心的。因为其是私心的,所以一切表现都不成为制度,而只是法术。

 

乙 清代的六部尚书

 

清代的六部尚书,也沿袭明制。可是明代六部尚书的权相当大,尤其是吏兵两部。全国用人调兵,都归这两部管。皇帝上谕下颁,要经六部,全国事情上去,也要经六部,兵部尚书还有权下命令给督抚。清代的六部,权就小得多。六部尚书已经不能对下直接发命令,六部尚书已经不成其为行政之首长。更不同的是六部尚书侍郎对皇帝皆得单独上奏这一点。照理讲,兵部尚书对于全国一切军事,他该负责计划,军队他可以下令调动,侍郎只是他副手,事权该由首长负责。现在兵部尚书也只能对皇帝上一个条陈而止,而且尚书可以单独上奏,侍郎也可以单独上奏,这样一来,尚书就管不着侍郎。从前的六部,每部一尚书,一侍郎,本来是正副长官。清代则要满汉分开,有一个中国尚书,一定还要有一个满洲尚书。有两个中国侍郎,一定还要有两个满洲侍郎。于是一部就有了六个长官,六部长官就有三十六个。每个人都可以单独向皇帝讲话,一部之中,中国尚书不晓得满洲尚书讲些什么话,还有四个副的,也是谁也不知道谁在扯了谁的腿。皇帝寄信上谕颁给某一人,里面讲些什么事,又是谁也不知道。请问尚书六部,还能做些什么事呢?六部不能做事,全国事情当然就更集中到皇帝。

 

在明代,每部还有一批给事中,虽是小官,皇帝下来的公事,他们还可表示反对的意见。他们这些反对,表面上纵使不是在反对皇帝的上谕而是在反对六部长官。可是上谕一定要到六部,犹如唐代发命令的是宰相,给事中照法理言,也只在反对宰相,不在反对皇帝呀!明代的命令既由皇帝发,可是皇帝上谕,送尚书六部,六部就各有给事中,他们要反对,实际上也就等于在反对皇帝了。直到明代快亡国,内部流寇张献忠、李自成猖獗作乱,外面满洲人要打进关来,皇帝主张先平流寇再打满洲人,此即所谓先安内,后攘外。这本也不错。商之兵部,兵部尚书也无异议。但被给事中们知道了,他们群起反对,皇帝无奈何,把兵部尚书撤了。有人说,明代亡国救亡在这些处。政策总难贯彻,发言盈庭,如何叫国家渡过这危险?

 

近代西方民主政治,许多事也很少没人反对的。大总统或内阁总理,幸有政党大部分人在背后拥护,然而有许多事也还行不下。中国以前没有政党,政事一切公开,大家可以发言。临到国家危机之际,外交问题,军事问题,有时绝对需秘密,甚至有时也需要独裁。近代也有人感觉到英美民主政治,有些时实在是缓不济急,危急临头,不免要吃亏。但就常数平均,秘密政治,独裁政治,总是利不敌害。民主政治,公开政治,总是害不胜利。中国传统政治,若说凭技术,也已有两千年的经验,但有它可宝贵的地方。最可宝贵处,就是在公开。一切事情都是公开的。因有一制度存在,一切凭制度处置。要不公开也不可能。清代皇帝下来的上谕不必经六部,六部不能径下命令到全国,尚书、侍郎都可单独上奏,又没有给事中封驳权,给事中的官名是有的,但已经台谏合一,失其本职了。就政治常理言,一个机关代表一整体。譬如兵部,应该由兵部尚书代表负责,兵部侍郎是副主官,一正一副,副主官当然只是辅佐正主官,不能说兵部尚书这样讲,兵部侍郎又那样讲,变成只有个人而没有了机关。譬如财政部长代表着财政部,财政部次长对于财政上的意见当然要向部长贡献,不该直接向行政院长申述。这道理很简单。所以说清代那些措施,只是法术,不能说它是制度。

 

清代六部尚书、侍郎都可单独向皇帝讲话,上面已说过。然而除此以外,不论什么人,又都不许向皇帝讲话。翰林院是一个很负清望的机关,翰林院有编修、检讨等员,照理是清望之官,虽无政治实权,而地位则很高,向来他们是可以向政府讲话的。到了清代,也不准“专折言事”。地方官呢?只有总督、巡抚、藩台(布政使)、臬台(按察使)可以直接向政府讲话,道及以下的府、县,都不能专折言事了。比起明代来,布衣也可直接向皇帝讲话,这相差就太远了。

 

清代这些规定,若说是制度,这些制度只是要人家不过问政治。试问除了私心外,还有什么是这项制度的含义呢?而且清制又不许民间有公开发言权。当时府学县学都有明伦堂,清廷在每个明伦堂里都置有一块石碑,这块碑不是竖栽而是横躺的,故叫做卧碑。卧碑上镌有几条禁令:

 

第一,生员不得言事;

 

第二,不得立盟结社;

 

第三,不得刊刻文字。

 

这三条禁令,恰好是近代西方人所要争取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出版自由,所谓三大自由了。东西双方的现代史,在这上,有一个恰正相反的对比。讲起来,真值得我们内心的惭愧。卧碑立于顺治五年。有名的金圣叹,就为犯了卧碑禁令而杀头了。因为当时考试官贪污,一些生员跑到明伦堂向孔子灵位哭叫,就犯了言事结社的禁令。我们从这些地方看,就可看出清制之存心。明代是特别奖励大家发言,公开发言的。也不仅明制如是,历代都如是。只有清代才不许人讲话。这成什么制度呢?这只是满洲部族政权便利他们统治中国的一些无理的法术。

 

中国历史上官吏任用,向来都归吏部管。五品以下,吏部有权可以用。五品以上,吏部开名字给宰相,由上面来决定。明朝废了宰相,大臣改为廷推,由九卿、七卿公议决定。但吏部尚书的意见,是受大家尊重的。小官任用,则权仍在吏部。清代大官,由皇帝特简,吏部不知道,也不用什么廷推了。下面小官,不能一概由皇帝简任,还归吏部铨叙,这还算是中国历史上直传下来的一种法规,清代皇帝也没有废得了。但由吏部铨叙分发的人,清代必须有引见,必待皇帝见了面以后,才得正式去上任。这无非表示全国用人之权,都在皇帝受理。照清代,任何样的小官,皇帝都引见。这不是皇帝看重这些官,却是清朝皇帝拿这项制度来教训中国人,告诉社会上:这是皇帝的权。你不见到皇帝面,芝麻大的官,你也休想做。这当然也只能说它是法术,而不是制度。因为这些制度都是私心的。私心的制度,即便是法术。法术是专讲手段,不论意义的。若说法术有意义,则只是些私意义。

(二)清代地方政府

在明代,布政使是最高地方首长。总督、巡抚非常设,有时派出,事完撤销。清代在布政使上面又常设有总督与巡抚,布政使成为其下属,总督、巡抚就变成正式的地方行政首长了。这种制度,还是一种军事统制。如是则地方行政从县到府,而道,而省,已经四级。从知县到知府,到道员,到布政使,上面还有总督、巡抚,就变成为五级。可是真到军事时期,总督、巡抚仍不能作主,还要由中央另派人,如经略大臣、参赞大臣之类,这是皇帝特简的官。总督、巡抚仍不过承转命令。总之,清代不许地方官有真正的权柄。

 

满洲军队称八旗兵,为国家武力主干,全国各军事要地,都派八旗兵驻防。下面的绿营,说是中国军队,实际上率领绿营的将领还都是满洲人。这两种军队,饷给是显分高下的。各省总督、巡抚,差不多在原则上也只用满洲人。中国人做到总督、巡抚封疆大吏的,虽也有,却不多。至于中国人带满洲兵做大将军的,二百多年间,只有一个岳钟麟。到了太平天国之役,满洲人自己实在没办法,曾左胡李,替满洲人再造中兴,从此封疆大吏,才始大部分转到中国人手里。然而甲午战争失败前后,封疆大吏,又都启用满洲人,中国人又转居少数了。这可以说明清代政治,完全是一种军事统制,而这种军事统制,又完全是一种部族统制,因为兵权是该完全归于这个部族的。

(三)清代的各禁区

在这种私制度之下,最坏的还是他们自己心虚,要替自己留一个退步。这个退步,就留在关东三省。清政府把关东三省划成禁地,不许中国人出关。我们已讲过:满洲人是吉林长白山外松花江畔很小的一个小部族,满洲并不就是东三省。辽河东西两岸,秦以前就是中国的土地。战国时代属于燕。秦始皇筑万里长城,东边直到大同江。无论如何,清代奉天一省,两千年前,早就是中国的。两千年来,也一向是中国的。清代把它划出去,做他们的禁地,不许中国人出关。直到光绪末年,河北、山东人才可以出关开垦。

 

当时的台湾,也划为禁地。因为台湾由郑成功经营以后,还不断有人造反,因此不许福建人私渡。这是为了管理不易,和关东三省的留作退步者不同。

 

以上两个禁地外,第三个禁地是今天的察哈尔和绥远。这也是中国地方,清朝又把它划成为禁地,不许添住一户家,也不许多垦一亩地。因为这些地方接近蒙古,他们的目的,要把蒙古人和汉人隔开,不使相接触。这也到了光绪末年才开禁。

 

第四个禁地是新疆。因此地土壤肥沃,尚未开辟,他们要留作满洲人的衣食之地,希望满洲人能到那里去,故不许中国人前往。直到左宗棠平定回乱以后,禁令始弛,汉人才能随便去新疆。

 

因于满洲人这些私心的法术,在中国境内无端划出许多处禁地,形成许多特殊区域。所以这些地方,有的是荒落了,有的则开发的特别迟。而中国人也认为所谓中国者,则只是当时的本部十八省。其实就传统历史范围言,则全不是这回事。

四、部族政权下之考试制度

再说到清代的考试制度。若说考试制度是一种愚民政策,清代是当之无愧的。晚清末年,邹容在《革命军》书里说:

 

满洲人在中国,不过十八行省中最小一部分,而其官于朝者,则以最小部分敌十八行省而有余。今试以京官满汉缺额观之。自大学士侍郎尚书满汉而缺平列外,如内阁,则满学士六,汉学士四,满蒙侍读学士六,汉军汉侍读学士二。满侍读十二,汉侍读二,满蒙中书九十四,汉中书三十。又如六部衙门,则满郎中员外主事缺额约四百名,吏部三十余,户部百余,礼部三十余,兵部四十,刑部七十余,工部八十余。其余各部堂主事皆满人,无一汉人。而汉郎中员外主事缺额不过一百六十二名。每季缙绅录中,于职官总目下,只标出汉郎中员外主事若干人,而浑满缺于不言,殆有不能明示天下之隐衷。是六部满缺司员,是汉缺司员而三倍,笔帖式尚不在此数。而各省府道实缺,又多由六部司员外放。何怪满人之为道府者布满国中。若理藩院衙门,则自尚书侍郎迄主事司库,皆满人任之,无一汉人错其间。其余掌院学士、宗人府、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鸾仪衙门诸缺额,未暇细数。要之满缺多于汉缺,无一得附平等之义者。  

邹容这一番话,真描出了清代部族政权之实相。中国考试制度之用意,本在开放政权,选拔真才,来分配于政府各部门。现在清代的部族政权,既绝无意于把政权开放,则考试只成为羁縻牢笼之一术。换言之,只让汉人们也尝到一些甜头,开放政权之一角落,作为一种妥协之条件而止。邹容也说:

 

至于科举清要之选,虽汉人居十之七八,然主事则多额外,翰林则益清贫,补缺难于登天,开坊类于超海。不过设法虚縻之,戢其异心。又多设各省主考学政及州县教育等职,俾以无用之人,治无用之事而已。即幸而亿万人中,有竟登至大学尚书侍郎之位者,又皆头白齿落,垂老气尽,分余沥于满人之手。然定例,汉人必由翰林出身,始堪一拜,而满人则无论出身如何,均能资兼文武,位裁将相,其中盖有深意存焉。  

邹容这一说法,也说尽了考试制度在部族政权下所能占之地位。试问汉唐宋明历代的选举与考试,是否也在刘姓政权李姓政权等之余沥下,许这辈选举与考试的合格人酌量分尝其一杯羹的呢?纵使汉唐宋明诸朝,也各有宗室外戚宦官等擅权用事的糊涂账,然此只是一时的人事腐败,却非制度本身上有此一分别。可见每一制度,不当专就此制度之本身论,而该就此制度于政府其余各项制度之相互关系中来看此制度所能发生之功效与其实际的影响。因此元清两代部族政权之考试制度,决不该与中国传统政治下之考试制度同类相视,这已不须再分说。在邹容以前,如道咸时代龚自珍诸人,也已早看到满族政权之居心。只因那时尚不许汉人们公开抨击,因此如龚自珍辈,只有连带指摘中国历史上历代的考试制度,说它仅只是帝皇私心,在羁縻玩弄。这在我们知人论世,究该是分别论之的。

五、清代的统制政策

再说满洲人跑进中国,他是先打下了蒙古,才到中国的。因此他对蒙古和西藏,却特别怀柔。尤其对蒙古人,更是刻意拉拢。至于朝鲜,则因他们一向很忠诚于明室,所以满洲人对朝鲜人很歧视。蒙古人多封贝子、贝勒、亲王之类,成为满洲之亲族。当时是满洲人第一,蒙古人第二,在下始轮到中国人。满清皇帝又特别信奉喇嘛教,像北平雍和宫,便是喇嘛庙。这是他们想借宗教来羁縻蒙古与西藏。宗教在满洲人运用下,也成为一种法术了。所以他们尽管可以同时信崇孔子又礼拜喇嘛。这都不是信仰,也都是法术。他们要统治中国,唯恐自己力量不够,再拉上蒙古,蒙古原先也曾打进中国的。所以满洲人优待他们像亲兄弟般。同时又禁止他们和中国人通商。他统制这些地方,特设一个理藩院,略如现在的外交部。理藩院是不用汉人的,理藩院管理院务的是满洲人,下面有蒙古人,满蒙混合,却不许中国人预闻。他这种存心,现在讲来,十足是一个帝国主义者。

 

帝国主义这名词原起于西方,中国则向来没有。由秦汉到明代,中国向不成为一帝国。帝国必然有他的征服地,征服地不蒙本国政府平等的统治。譬如英国在香港,以前在印度,都是派总督,法国在安南也是派总督,对这些征服地另外管理。这才叫帝国主义。美国人不愿菲律宾加入联邦,但亦不愿派总督去统治,因派总督就变成为帝国了。香港印度的总督,名义上由英王派,不由内阁派。它本国的政治是民主的,但其殖民地则是附属于帝国,不许有民主。若美国在菲律宾亦派总督去管理,是不是美国大总统就要等于英国的皇帝呢?这违背美国立国的精神。美国人不肯这样做,又不愿菲律宾加入联邦,才让他独立。这就因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规模,有一个国家的体制,有其立国精神与传统历史,不能随便改。美国人尽管看重东方的商业,但他只可想旁的方法,不能派一总督来管理菲律宾,而把他们开国以来全部历史精神推翻了。所以今天苏维埃说美国帝国主义,其实是名实不相符。但若说英国对香港是一种帝国主义,这是百辩难逃的。因他把全国家分成了两部分,一部是本国,一部是征服地。这才始得叫帝国

 

清代有所谓本部十八省,外边又有藩属,故说它像西方的帝国,但细辩又不同。因清人待蒙古,比待中国本部的人还要好,蒙古人得封亲王,中国人是没有的。英国人断不能待香港人比待他本国的人好,可见就算清代也是帝国,还是东西巧妙不同的。我们现在的毛病,就在喜欢随便使用别人家的现成名词,而这些名词的确实解释,我们又多不了解。西方人称中国为大清帝国,又称康熙为大帝,西方有帝国,有所谓大帝,中国则从来就没有这样的制度,和这样的思想。而我们却喜欢称大汉帝国乃及秦始皇大帝了。在正名观念下,这些都该谨慎辨别的。

 

满洲人到中国,他们的一切政策,是拿满洲部族来控制中国人。又再拉拢怀柔蒙藏来挟制汉人。这都在上面讲过了。现在再讲他们对待汉人的办法。他们到中国来,中国人当然要反抗,反抗的领导者,当然是知识分子。于是他们开科取士,承袭了中国考试制度,表示开放政权,中国读书人依然得官做,许你们参加政治,并许做政府里最高的官。但实际上则另有一套办法防制你。如每一衙门满汉夹用,外省督、抚,则多用满人,少用汉人等。这样还不够,满洲人最高明的政策,是存心压迫中国知识分子,而讨好下层民众,来分解中国社会之抵抗力。他们一面在怀柔藩属,压迫中国。一面在羁縻中国知识分子来减轻抵抗。又一面是压迫知识分子而讨好下层民众。这样三方面用心,可谓是很周到的。康熙、雍正,也都是很能干的皇帝,经他们统治,中国无言论自由,也没有结社出版自由,而还不断有十分可怕的文字狱。种种压迫,而知识分子无法违抗。同时正因为他们还懂得讨好民众。

 

清代有所谓地丁摊粮的办法,只收田租,不再要丁口税。这是他们自己夸许所谓仁政的。在康熙五十年,当时全国人口统计,共二千四百六十二万口,从这年起,清廷下诏永不加丁赋——即人口税,而人口则还是调查,五年一编审,但丁赋永不再加了。实际上,这一规定,并算不得是仁政。因从中国历史讲,两税制度,早把丁税摊运入地租,后来还要农民服差役,或者出免疫钱,这是后来的不对。王荆公制定了免疫钱,过些时,人民又要当差了,所以明朝才又提出一条鞭法来,再拿差役归入于地租。满洲人跑进中国,一切都照明制,田赋额也照万历年间的则例征收,那么差役已经摊在田租里,而此下还是照样要差役。到了康熙时,再来一次地丁合一,这还是照着中国历史的惰性在演进,朝三暮四,最多恢复了明代万历时旧额,其实非此而不能。这哪好算得是仁政?何况地丁合一后,实际上赋税还是在增加。所以这一办法,很快就失其讨好民众的作用。而且就基本说,人口税加进地税,将来人口愈增,就形成人民对国家不负责。直到现在,中国一般人民,除非有田地房屋,否则对国家就像不要负什么责任似的,这实在也不算是好制度。

 

总之清代在制度上,实在也没有几项值得我们今天之再称道。

六、民众的反抗运动

我常说,历史上没有历久不坏的制度。何况是法术,仅凭私心,临时造作,哪能长久?清代人想讨好民众,这打算并不坏。但他们又存心压迫知识分子。他们只需要有服服贴贴的官,不许有正正大大的人。结果造成了政治上的奴性、平庸、敷衍、腐败、没精神。政治腐败了,纵想讨好民众,民众也得不到实惠。到乾隆时,满族官僚日愈放肆,政治加速腐败,那时中国知识分子的反抗意识已消沉,但下层民众所受的痛苦却积渐忍不住了。于是民变四起,屡仆屡兴。最有名的就是所谓川楚教匪,满洲朝廷费了很大气力才把它压平。但病根依然存在,一些也没有减。所以此后满清政府即使不遇到中西交通,没有西洋势力侵入,不久也仍得要垮台。

 

嘉庆年间,一次次变乱不停,以后又激出太平天国。由今看来,大家同情太平天国,认为它是民族革命,这话自不错,但实际也不尽然。至少他们太不懂政治,他们占了南京十多年,几乎丝毫没有在制度上建树。他们比较象样的是军制,但始终未觉悟到水师之重要。他们对下层民众,想推行均田制度,粗浅一些的社会主义,大抵他们是有此想法的,但说到政治就太低了。第一论国名,便是不祥之兆,哪里有正式建立一个国家而号称天国的呢?这是他们对西方耶教一种浅陋的知识之暴露。再加上太平二字,东汉黄巾之乱,信奉的是太平道。他们的下意识,似乎受此影响,国号太平天国,早可预示他们之失败。这样一个国名,便太违背了历史传统。正因为这一集团里,太没有读书人,这是满清政权存心分开中国知识分子和下层民众之成功。辛亥革命,国号中华民国,这因革命党里有了读书人,所以不同了。而且洪杨一出来就称天王、东王、南王、西王、北王、翼王,那些名号,只能在通俗演义里有,哪能成为一种正式的制度?他们自南京内哄以后,杨秀清杀了,还是有许多人继续称王,而名号更荒唐了。萧朝贵的儿子成为幼西王,洪仁发、洪仁达又称王长兄、王次兄。就是满洲人初进中国,也没有这样表现得粗陋与幼稚。正因满洲人初兴,便能用中国知识分子,而洪杨集团则不能。他们又到处焚毁孔庙,孔子的书被称为妖书,他们想把民族传统文化完全推翻,即使当时没有曾国藩、左宗棠,洪杨还是要失败。诸王以下,又有天官丞相,这些官名,真太可笑了。哪里有全不读书,把自己国家以往历史传统全部推翻,只抄袭一些外洋宗教粗迹,天父天兄,一派胡言,便能成了事?我们不必纵论其他之一切,但看他们那些国名官名,就知其必然会失败。若太平天国成功了,便是全部中国历史失败了。当时的洪杨,并不是推不翻满清,但他们同时又要推翻中国全部历史,所以他们只可有失败。近代的中国人,正也在想把中国全部历史推翻了,所以更多对太平天国抱同情。

 

但话要说回来,太平天国史失败了,而满清政权,也就从此逐渐转移到中国人手里。中国人出任封疆大吏的也多了,军队变成湘军与淮军,便逼出满清政府以后之变法。

七、变法与革命

现在我们将讲到太平天国灭亡后的变法和革命。

 

当时主张革命的是孙中山,主张变法的是康有为。康有为的理论,也不能说他全不对。他说一个国家只要能立宪,皇帝有无是无关紧要的。当时英国有皇帝,德国、日本、意大利也都有皇帝,我们不必定要革命废皇帝,我们尽可一意推行宪法,让满洲人仍做皇帝也要得。但康有为只知道皇帝无害于立宪,却不知道满清皇帝的后面是一个部族政权在撑腰。部族政权是决不容有所谓立宪的。孙中山先生主张革命,一定要推翻皇帝,康有为的变法就变成了保皇,似乎又像非要皇帝不可了。康有为实在没有看清楚,他以为只要光绪皇帝听他话,变法就变得成,这是他的大错误。这个错误也就是错误在他没有像西洋人般懂得政治上的所谓主权的观念。他不懂得当时的中国政治,是满洲部族主权的政治。掌握主权的是满洲人,哪里是像他所谓的皇帝专制呢?他误认为中国传统政治只是皇帝专制,故而以为只要皇帝听我话,便可由皇帝专制一变而为皇帝立宪。后来康梁失败了,梁启超曾慨然说:两千年中国历史只是没有正式的革命。他这句话也不错。但他不知道在中国传统政治下,实不需要革命。而在他们当时,则真非革命不可啊。不革命,便无法推翻满清的部族政权。梁启超也如康有为,误把中国秦汉以来的传统政治看成为帝王专制,帝王专制只是一种政治制度,所以只要变法,改革此制度即够。他不晓得在他当时,这一制度之后面,还有一个力量在拥护,在支持。不是皇帝一人就可以专制,皇帝背后有他们的部族——满洲人在拥护这皇帝,才始能专制。现在光绪皇帝既跳不出满洲人的这一圈,如何能改革这制度?若要把满洲部族这集团打破了,就非革命不可。

 

说到政府背后拥有的一个力量,这便是今天共产党所讲的立场背景。至于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政权,无论汉、唐、宋、明,却并无私权力,私立场,私背景,它的立场背景便是全国人民,便是全社会。所以遇到政治腐败,只要换一批人,把制度腐败了的略略修改,就仍可继续下。于是中国历史上便只有造反,而更无革命了。任何一朝代,既没有一种私的力量在支撑,它腐败了,天下便乱。而实无一个阻碍我们拨乱返治的真力量。现在则有此一个力量在阻碍我们非把此力量打倒不可。这个非打倒不可的情势,就逼成了革命。所以唐、宋兴起不能称为是革命,只是人事变动,最多只能称为是变法。可是清代末年,就非革命不可了。他这两百多年的政权,和汉唐宋明不同。套西方的话头,可以说当时一切主权在满洲人。打倒满洲人,就是打倒这政治上的一种特权。

 

我们不能说汉代的一切主权在刘家,唐代的一切主权在李家。中国传统政治,自汉以来,很少这种特权之存在。这我在上面讲述汉唐政治制度时,已详细分析证明过。现在则政权落到一个特殊集团的手里,这便是满洲部族。若我们把政治主权和政治制度分开说,就形成了两派主张,一派是康有为,他主张要变法,不要革命,他是看了制度没有看主权。另一派是章太炎,他主张只需革命,不需变法,他是看了主权没有看制度。在这两派中间,孙中山先生认为是非革命不可的,而革命之后还得要变法。变法的最要点,则是把皇位传袭彻底废除了,根本不要一皇帝。他参照中西古今的制度,想来创建一个新制度。当然康有为、章太炎不脱是单纯的书生之见,孙中山先生是一个大政治家,他有书生的修养,对政治和社会也有深刻的观察,他认识中国,也认识西方,所以他的革命理论也不同。

 

以后满清是推翻了,不过连我们中国的全部历史文化也同样推翻了。这因当时人误认为满清的政治制度便完全是秦始皇以来的中国旧传统。又误认为此种制度可以一言蔽之曰帝王的专制。于是因对满清政权之不满意,而影响到对全部历史传统文化不满意。但若全部传统文化被推翻,一般人对其国家以往传统之一种共尊共信之心也没有了。一个国家的政治,到底还脱离不了权。而政治权之稳固,一定要依赖于一种为社会大众所共同遵守,共同信仰的精神上的权。那个权推翻了,别个权一时树立不起来,一切政治也就不能再建设。

 

所以孙中山先生主张革命之后先要有一个心理建设,这是看来很正确的。譬如我们讲考试制度,这当然是我们中国历史上一个传统极悠久的制度,而且此制度之背后,有其最大的一种精神在支撑。但孙中山先生重新提出这一制度来,就不免要遇到许多困难和挫折。因为清代以后,考试制度在中国人精神上的共尊共信的信念也早已打破了。我们今天要重建考试制度,已经不是单讲制度的问题,而还得要从心理上先从头建设起。换言之,要施行此制度,即先要对此制度有信心。即如在清代两百几十年,哪一天乡试,哪一天会试,从来也没有变更过一天。这就因全国人对此制度,有一个共尊共信心,所以几百年来连一天的日期也都不摇动。这不是制度本身的力量,也不是政治上其他力量所压迫,而是社会上有一种共尊共信的心理力量在支持。当知一切政治,一切制度都如此。

 

现在我们则对于政治上的一切制度,好像拿一种试验的态度来应付,而对此制度并没有进入共尊共信之境,空凭一个理论来且试一下,这问题就大了。甚至其他国家一两个月的新东西,或是几个人的新理论,我们也高兴拿来随便试,随便用。试问哪里有无历史因袭的政治,无传统沿革的制度,而可以真个建立得起来的?我们硬说中国历史要不得,中国社会须彻底地改造,把政治制度和革命推翻的口号混淆在一起。我们并不根据历史事实,而空嚷要打倒。其实这问题已转了身,已不是某种政治与制度该打倒,某种社会与经济该改造,而是全部文化该废弃了。可见思想理论,讲这一部分的,都会牵涉到别一部分。未经多方面考虑,未经长时期证验,是无法就下定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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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第四讲_明代

第四讲  明代 一、明代的政府组织

(一)明代之中央政府

明代是中国近代史的开始时期,同时也是世界近代史的开始时期。从明迄今,六个世纪,五百多年,西方欧洲走上一个新的近代史阶段,中国也复如是。明以后接着就是清,我们要了解清代,该先了解明代,现代中国大体是由明开始的。可惜的是西方历史这一阶段是进步的,而中国这一阶段则退步了,至少就政治制度来讲,是大大退步了。

 

倘使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是专制的,政府由一个皇帝来独裁,这一说法,用来讲明清两代是可以的。若论汉、唐、宋诸代,中央政府的组织,皇权相权是划分的,其间比重纵有不同,但总不能说一切由皇帝专制。到了明太祖洪武十三年,据正史记载,因宰相胡维庸造反,明太祖受了这个教训,从此就废止宰相,不再设立。他并说以后他的子孙也永远不准再立宰相。所以明代政府是没有宰相的,清代也没有。所以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到明代有一大改变,即是宰相之废止。

 

没有宰相了,又怎样办呢?从前唐代是三省分职制。一个中书省,一个门下省,一个尚书省。到了宋代,门下省退处无权,给事中大体也如谏官般,变成和宰相对立,很少能对诏谏行使封驳权。其时的宰相,则只是一中书省。自元迄明,中书省还是正式的宰相。直待明太祖把中书省废去,只留中书舍人,仅是七品小京官,其职守等于一书记。在唐代,中书舍人是代拟诏敕的,现在只派成管文书与抄写之职而止。给事中在明代也是七品,却还有封驳权。中书门下两省都废了,只剩尚书省,但尚书令及左右仆射也不设了,于是尚书省没有了长官,改由六部分头负责,就叫做六部尚书,这是一种秃头的尚书,在唐宋时,六部中每部的第一个司称本司,如户部有户部司,吏部有吏部司,其余礼、兵、刑、工各部均然。而尚书省则有尚书令,为正长官。左右仆射为副长官。现在明代则等于升本司为部长,六部就只是六个尚书,变成一个多头的衙门。六部首长,各不相属。这些尚书都是二品大员,这已经是当时最高的官阶了。

 

此外有一个都察院,是由御史台变来的,专掌弹劾纠察。全国各事都在都察院监督之下。把都察院和六部合起来,并称七卿

 

七卿之外,还加一个通政司,一个大理院,则称九卿。通政司管理章奏,全国中外一切奏章送给皇帝的,都归通政司,这是一个公文出纳的总机关。大理院主平反,一切刑法案件到最后判决不了,有什么冤枉,都可以到大理院求平反。刑部尚书加上都察院和大理院,又叫做三法司,这都是司法机关,朝廷一切重大司法案件,就由三法司会审。

 

上述的九卿,实际上只前面七卿比较重要,后面两个卿就不重要了。在这九卿之上,更无首长,所以明制是有卿而无公,成了一个多头政府。刑部不能管吏部,吏部不能管户部,政府诸长官全成平列,上面总其成者是皇帝。

 

武官则有大都督,全国有五个大都督府(唐朝有十六个卫),他们都只管出外打仗时带着兵。至于征调军队,一切动员工作,这是兵部的事,不在大都督职权内。

 

明代政府,经过这样的改变,一切大权,就集中到皇帝。我们若把明代政府这样的组织,来回头和汉唐宋各代的传统政府一比较,便知以前宰相职权在政府之重要。但明代虽说一切事权集中在皇帝,究竟还有历史旧传统,亦并不是全由皇帝来独裁。有许多事,是必经廷推、廷议、廷鞫的。当时小官归吏部尚书任用,大官则由七卿,九卿,或再加上外面的巡抚总督开会来公开推举,这叫廷推。倘使有大事,各部不能单独决定,也常由七卿,九卿公决,这叫做廷议。倘使有大的狱讼,三法司解决不了,也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这叫做廷鞠。这一制度,本来汉代早就有,朝廷集议大事,屡见正史记载,可见一切事,还不是全由皇帝独裁的。

 

再说给事中,他官阶虽只七品,但在明代,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官。明代给事中是分科的,依照尚书六部分六科。如户部给事中,兵部给事中,礼部给事中,故又叫六科给事中。大抵这个人精习财政,便派做户部给事中。那个人懂军事,就派做兵部给事中。皇帝诏书必经尚书,始分部行下全国。此六科给事中仍可有封驳权。如关于财政问题,上面命令到了户部,户部给事中,就可参加审核,发表意见,这好像现在西方政府中的专家智囊团。只要他们不同意,仍可原旨退还。而且给事中并无大官,可以各自单独发表意见。遇到廷推、廷议、廷鞠,他们也可出席。一般说来,他们的意见是很受尊重的。若他们表示反对,在当时谓之科参。往往六部尚书因为科参,束手无策,只有把原议搁下。这仍然是当时君权之一节限。

(二)明代内阁制度

然无论如何,在明代,一切事,总之是皇帝最后总其成。但皇帝一人当然管不尽这许多事,因此我们就得讲一讲皇帝的秘书处。

 

明代皇帝的秘书处,当时称为内阁。秘书便是内阁大学士。因为皇帝在宫里办公,他需要几个秘书帮他忙,这些人的办公地点在中极、建极、文华、武英四殿,还有文渊阁、东阁两阁。这些处都在内廷,所以这些人就称为内阁学士内阁大学士。内阁学士原本的官阶只五品,而六部尚书是二品,可见内阁学士在朝廷上地位并不高。上朝排班,大学士的朝位班次也在尚书的下面。今且说这些大学士做些什么事情呢?在太祖时,内阁学士不过像是皇帝的顾问,遇皇帝有不清楚的事,可以随时问他们,听他们意见,做皇帝之参考。奏章批答,从前是宰相的事,现在是皇帝的事。皇帝不能一一亲自动笔,便口授大学士写出,这所谓“传旨当笔”。由皇帝吩咐下来,这事怎样办,那事怎样批,他们只照皇帝意见写下。所以照理,大学士不过是皇帝的私人秘书,政治大权还是在皇帝,不在大学士。

 

据当时统计,自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先后八日间,内外诸司送到皇宫里的奏章,共有一千一百六十件。每件奏章里,有讲一件事的,也有讲两三件事的,共计有三千二百九十一件事。此因中国地方大,一切事集中到中央,中央政府所当预闻的事当然多。远从秦始皇帝时,早已把天平秤着公文,兀自天天看到深夜不得息,何况到明代?那时,西方还没有现代像样的英、法诸国。西班牙、葡萄牙这些小国家,不论疆土那么小,政治规模也简单得可怜。这当然不能与中国比。试问当时偌大一个国家,件件事要经皇帝批核,这当然很困难。我们试看北平故宫,前面三大殿,是朝会之所,后面如乾清宫等,由皇帝住宿。他天天要到前面来办公,距离既相当远,北平之气候九月就结冰,次年二三月才解冻,早上天气尤其冷。而中国政府传统习惯,会议上朝,总要在日出前,早上天不亮就朝会,皇帝也须黎明即起,等到太阳出来便散会了。一般做官人,多半住宫城外,远的如前门外骡马市大街等处。早上跑进皇宫有很远的一段路,骑着一匹马,带着一个仆人,掌一盏灯笼,四更五更就要去。到了紫禁城,还得下马,仍准骑马的只有少数几个人。一律须先到朝房,静候皇帝上朝。皇帝出来,天还没大亮,遇到天气寒冷,那时也没有近代的防寒设备。火炉很简陋,生些炭火,不过摆摆样子而已。明制一天有三次朝,称早朝、午朝、晚朝,如实则皇帝要三次出面见群臣及民众。明制常朝有两种:一叫御殿,一叫御门。御殿又称内朝,是在大殿内朝会议事。御门是到奉天门,就在阳台上,让老百姓也可以见面说话。现在西方国家有什么大集会,还有在阳台上讲话的风气,我们称这是一种民主政治的精神,其实清朝故宫的午门,就是与被皇帝和民众见面的阳台,不过这种制度清朝没有行,但明朝却有。皇帝一天要上朝三次,多少的麻烦。明太祖是开国皇帝,天下是他打来的,以前他是皇觉寺和尚,扫地挑水也干过,他有这样精力,可以做独裁的皇帝。明成祖也还是亲手打天下,他是封出去的王,从北京打到南京来篡了皇位,他也有精力可以亲裁庶务。再下去的儿孙,生长在深宫,精力逐代萎缩,便不能这样做。甚至不能天天出来上朝见群臣。今天不上朝,明天事情就接不上。事情接不上,不能叫文武百官在那里老等着,也不能群臣们说了话,皇帝无辞可答。后来皇帝便只有偷懒,把政权交付与内阁,阁权慢慢地重起来。

 

不过阁权虽重,而他们的官阶还是低,仍只五品,因此通常内阁大学士都由尚书兼,这样一来,内阁学士地位虽不高,尚书地位是高的。同时也和宋代般,他们都有经筵讲官。经筵讲官,是教皇帝或太子读书的,那是皇室的老师。由曾任这些官职的人来兼内阁大学士,自然和皇帝关系是既尊且亲了。所以明代的大学士(皇帝私人秘书)以六部尚书(政府行政长官)和曾任经筵讲官(皇帝的老师)的来兼任,他们的地位就尊严了。然而明朝大学士的官衔,却始终是某部尚书兼某殿(阁)大学士,譬如兵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之类,他的本官还是尚书,大学士还是一兼职。直到明代亡国,大学士还是一个五品官。不过上朝时,他以尚书身份而兼大学士,已经是站在其他尚书的前面了。然照制度正轨论,他之所以尊,尊在其本官,不尊在其兼职。所以明代内阁大学士,就官制论,绝对不能和汉唐宋时代的宰相地位相比论。

 

然而明代大学士,他在官职上的地位虽然低,他在政府里的权任却很高。因为一切奏章,政事,看详批答,都要经他们手。太祖、成祖时代,皇帝自己处决事情,口头吩咐大学士代笔,大学士自然只如一秘书。后来皇帝年轻不懂事,事事要谘询大学士意见。而且皇帝因于自己不懂事,也怕和大学士们时常见面,内外一应章奏,现由大学士看过,拿一张小签条,写出他们意见,附贴在公事上,送进宫里,在由皇帝细阅决定,这在当时叫做“条旨”,就是向皇帝分条贡献意见的意思。又称“票拟”,是说用一个小条子(即票)拟具意见,送皇帝斟酌。待皇帝自己看过,拿这条自撕了,亲用红笔批下,名为“批红”,亦称“朱批”。批好拿出去,这便是正式的谕旨。

 

在唐代,一切政令由宰相拟定,送皇帝画敕。在宋代,是宰相向皇帝上箚子,先得皇帝同意或批改,再正式拟旨。现在明代,则一切诏令,皆出皇帝亲旨,大学士只替皇帝私人帮忙,全部责任在皇帝。而皇帝失职,却并无办法,算只有给事中有时可以封驳。给事中究竟是太小的官位,哪能拗得过皇帝。所以明代制度,可以说是由皇帝独裁了。不过碰到大事情,皇帝还是要到文华殿、武英殿来同那批大学士当面商量,只小事情不重要的,由内阁写了条子送进皇宫给皇帝慢慢地批。

 

但我们应知明代的天下,将近三百年之久,最初是皇帝亲自在内阁,后来有些皇帝不常到内阁,由内阁条旨票拟送进去批。甚至有几个皇帝则长久不管事,因不管事而更不能管事,就变成怕见大臣了。于是经年累月,不再到内阁,一切公事都要送进宫里去。最有名的就是万历皇帝明神宗,他做了几十年皇帝,有二十几年没有上过朝,政府里大臣都没有见过他一面。当时人传说他抽大烟,真假不知,不过这也很可能。自宪宗成化以后,到熹宗天启,前后一百六十七年,皇帝也都没有召见过大臣。但我们也不能尽怪这些皇帝的不好,因他们精力、智力有限,天天困在深宫,而要处决一应国家大事,这何等的不容易。无怪他们要怕事偷懒,避不上朝。我们只该怪明太祖订下那制度的不好。即是废宰相而由皇帝来独裁政事,那一制度确实在要不得。

 

现在再说皇帝和内阁日常不见面,于是皇帝和内阁中间的接触,就多出一重太监上下其手的机会。皇帝有事交付与太监,再由太监交给内阁。内阁有事,也同样送太监,再由太监上呈与皇帝。这样,太监就慢慢地弄了权。甚至皇帝嫌麻烦,自己不批公事,私下叫太监批。批红的实权,落到太监手里,太监变成了真皇帝,掌握政府一切最高最后的决定权。遇到太监懒批的,便把来当作包鱼包肉的废纸用。这种黑暗腐败,在历史上,只有明代有。太监领袖称司礼监,明代政制最坏时,私礼监便是真宰相,而且是真皇帝。当初太祖定制,一面废去宰相,一面却也预防到太监预闻政事的可能。故在洪武十七年,铸了一块“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的铁牌,挂在宫门里。可见太祖心里尽明白,废了宰相,由皇帝来独裁,太监接近皇帝,易于得弄权。正如汉武帝把相权揽在宫里,也预知嗣皇帝幼小,容易招致皇太后预政,所以要先把母后赐死。这些可有之流害,他们也是想到的,然而明太祖规定不准立宰相,这是他后人遵守了,始终没有敢违背。至于不准太监干预政事,他后人却没有遵守。明代太监预政,就比任何朝代干预得厉害。这哪里是太祖始料所及呢?

 

在这种情形下,外面弄得没办法,内阁学士若真要做点事,也必须先勾结太监。因为内阁见不着皇帝面,非结合太监,一切政事便透不上最高层。明代有名内阁大学士张居正,这是近人所推中国历史上大政治家之一个,但他也只能结合太监,才能揽实权。在神宗万历还没有做皇帝时,张居正就是神宗的师傅。神宗做了皇帝,张居正是当朝皇帝老师,而且又是内阁大学士。然而先生见不到学生面,大学士照政制论,是无法主持政令的。于是张居正只有同司礼监勾结,他才能舒展抱负,来策动当时的政事。但当时朝臣大家都反对张居正,说他不像前朝宰相,不是政府正式的行政首长,不该弄权专政。这批评实在也不错。当时尚书六部才是政府最高行政长官,他们只须听命于皇帝,并不须听命于内阁。若内阁和六部发生意见,六部可以说:你不是宰相,不是大臣,不该管我们的事。不该管的事而管,不该揽的权而揽,此是权臣,非大臣。权臣弄权与大臣当权,在中国传统政治观点上是大有分别的。大臣是在当时的制度上有他正当的地位的。在中国传统制度下,宰相无事不该问,无权不该把。他不问事,不当权,是失职,是无能。并非宰相,而问事揽权,是奸臣,是权臣。权臣弄权,这是违反国法的,也是违反政治上的传统道德的。然而明代的制度,则根本没有一个正式的宰相。六部尚书乃及七卿九卿,始是名正言顺的大臣。当时反对张居正的人,他们心里想:部(六部)院(都察院)长官,分理国事,只受皇帝节制,你做内阁大学士,只是皇帝私人顾问,你在皇帝面前,“从容论思”是你的责任,你不该借着这一点关系正式出面来干涉部院,那是你越权。因为张居正要管事,所以他要各衙门奏章公事每样备两份,一份送内阁,一份送六科给事中。这又是他不对。给事中虽官阶低,但在当时政制法理上,一切文件,该他过目,这是不错的。内阁则并无必须预闻之职权,只皇帝私下要他预闻才预闻。所以当时人反对张居正,张居正是没有理由答辩的。他于是只有向皇帝去辞职,他说他“所处者危地,所理者皇上之事,所代者皇上之言”,这几句话,丝毫也不错。然试问当时何尝有一道正式命令叫张居正代理皇帝呢?

 

依照中国政治传统,皇帝不该干预宰相的事,此在讲汉、唐、宋三代政制时,已详细述及了。现在是内阁不得干预皇帝的权,就明论明,是不错的,张居正也无法自辩。现在我们不了解当时这情形,总认为张居正是一大政治家,他能主张讲法治,其实他本身就已违法了,而且违反了当时国家的大本大法呀。该皇帝管的事,他来管,那岂非不法之至吗?若张居正在汉唐宋三代,那是一好宰相。依明代制度论,张居正是一内阁学士,不是政府中最高领袖,不得以内阁学士而擅自做宰相,这是明代政制上最大的法理,也是明代之所以异于汉唐宋传统的。张居正要以相体自居,他一死,他家就被抄了。虽然他在明代有很大的建树,但当时清议,并不讲他好话,这就因为认他是一个权臣,非大臣。这不是专就他功业言,而是由他在政府之地位上的正义言。此刻我们要提倡法治,却又来推尊张居正,这正为不了解明代政治制度。当知明代的政治制度,早和汉、唐、宋传统有了很大的变化。张居正并未能先把当时制度改正,却在当时制度下曲折谋求事功,至少他是为目的不择手段,在政治影响上有利弊不相抵的所在呀!

 

我们以上的说法,只就制度与法理论,不从事业和居心论。至少在当时那些反对派的意见是如此。我们详细讲述这一层,正为阐明制度如何牵制着人事,而明代此项制度之要不得,也就即此更可论定了。

(三)明代地方政府

地方政治一向是中国政治史上最大一问题。因为中国国家大,地方行政之好坏,关系最重要。明代亡国以后,当时有两位大史学家,痛定思痛,来讨论明代政治制度,和此下中国政治的出路。一位是黄梨洲,他著了一部《明夷待访录》,他最注意的是明代废宰相那一事。他认为将来只有再立宰相,正名定义,把宰相来做政府领袖,不要由皇帝亲揽大权。另一位顾亭林,著有一部《日知录》,他曾说:天下太平,则小官多,大官少;天下之乱,则必然是大官多而小官少。他举了历史上许多例来讲。总而言之,地方政治干得好,天下就太平。地方政治干不好,天下就大乱。他们两人的着眼点,一上一下,各有不同。黄梨洲注意在上面,顾亭林注意在下面。但我们若细看全部中国政治史,便知他们两位所说,同样是颠扑不破的教训。

 

从中国传统历史意见论,地方政府制度最好的要推汉代,但唐代地方制度也还好。让我们举一例来说:中国地方这样大,现在有飞机、火车、电报,政令传达,不感觉多么的困难。从前交通完全靠驿骑,这就不容易。驿路可通全国,到处都有站,当时则叫做。唐代首都在长安,若要发一公文到番禺(广州)或者到杭州与福州,都非常困难的,这我们可以想象到。但当时并不曾因交通之辽远,递讯之困难,而政事上有所失误。当时公文,也分缓急等次,好像现在发电报要分加急电和普通电一样。当时递送某种公文一点钟马该跑多少路,都有一定的规定。从这一站到那一站,快的多少时,慢的多少时,都规定了。每站都有守站的人,送公事的到达了,守站的早把吃的喝的都预备好,此人吃饱喝够,稍稍休息,再换一匹预先喂好了的马,继续跑。第一天到什么地方歇,第二天到什么地方歇,都有限定。因此几天内,如限赶到,是没有问题的。现在打电报利用科学,从前全靠人力马力。每天户部吏部,尚书各部都有公文送往各地,一匹马来,一匹马去,络绎于路。现在的火车轮船,有时还误点,古时驿骑误点,更该是寻常事。但也总得多少照规定时限到达。否则,政事就会乱,国家就会垮台。举此一例,便知现在我们所喜欢说的中国人一向没有时间观念那句话,也不尽正确呀。照理论,空间愈大,时间愈紧要,中国人若无时间观念,不该能统治管理偌大的空间。

 

再说那些站,建筑也极讲究。假山、水池、亭阁、厅房、洗澡间、马房,一应设备都周全。送公事的到了,总给你休息得很好,好让你明天再精神饱满地上路。即使不睡觉、不过夜,休息一两点钟,也足够恢复你疲劳。同时替你准备好新马,给你继续上路。马力也分等级,携带第一等紧急公文的,便给你第一级快跑的马骑。这些荒山穷谷的守站人,也决不会误你事。由这一个例,可见当时行政效率之高。但这种功绩,并不能全归之中央,这不是宰相和工部尚书的事,而是地方政府的事。顾亭林亲自走过的地方着实多,据他说:只要看见一条大路,路基铸得坚实平坦的,询问查考,多半是唐代留下来。只要看见一座大城,坚厚雄壮,一经询问查考,也多半是唐代留下来。驿亭的建筑遗址,顾先生也看得多了,他才追怀到唐代的规模。据他《日知录》所讲,真好像近代欧洲人眷念推崇罗马古迹般。但罗马是帝国主义者征服四周,一切为武力而措施。唐代则完全是地方政治之完善。两者间用意不同,而顾先生也不是漫无用意,如考古家般来赞扬唐代。他的用心,正在针对着明代之实际情况。让我们继此来讲一讲明代的地方行政吧!

(四)元明以下之省区制度

要讲明代地方行政,最重要该首先提到的,就是现在的所谓省区制度了。今天我们还用着行省这名词。行省制度,不始于明代,这是从元代开始的。也可说金代先已有行省了。但正式成为制度的是元代。我们今天俗称江苏省、浙江省,省像是地域名。但历史上省字原始是衙门名,非地域名。在金元两代,开始有行中书省。中书省是当时中央的宰相府,一般称为都省。行中书省是由中央宰相府(都省)分出一个机关驻扎在外面。这因蒙古人征服中国,不敢把政权分散,要完全把握集中在中央。某地方出了事,就由中央宰相府派一两个人去镇压,行省是一个行动的中书省。过去御史台派人考察地方行政,今天在这里,明天到那里,所以有行台。中书省是中央政府最高机关,怎样可以分一部分在江苏,又分一部分在广东呢?这是元代一个极不合理的制度。这因异族征服了我们,跨驾在我们头上。最先使用这一制度的还是“金”。不过无论是金或元,都是外族用此制度来统治中国,都是不放心把政权交给地方,也不放心把政权分散。所以连地方政事,也由中央政府最高领袖来亲自统治。此如现在英国在香港,过去在印度,都设有总督,殖民地总督是直属皇帝的。在名义上,殖民地总督,由英国皇帝派,不由内阁派。此因内阁代表国会,国会代表民意。殖民地根本不许有民意。英国本土可以有民主,有自治,像香港、印度殖民地等便不能有民主与自治,所以也不该有地方官,直由皇帝派一总督来管理。可见任何一制度,其背后都有意义可说。元代的行中书省,就是一个行动的中央政府,宰相府的派出所,分驻在这个地方来管事。如是则地方绝无权,权只在中央。元代是有中央无地方的,中国只是其征服地,像英国的香港。

 

元朝同宋一样,把地方分成路、府、州、县,而实际上元代的地方政权不交在地方,乃由中央派行中书省管理。行省长官是中央官而亲自降临到地方。在当时,并不是说把全国划分成几个地方行政区,乃是这几区地方各驻有中央宰相,即成为中央宰相府的活动分张所。所以行中书省正名定义,并不是地方政府,而只是流动的中央政府。换言之,是中央侵入了地方。中央需要派一个大员来镇压某地方,就派一个外驻的宰相。在元代,共计有如是的十个分张所,并不是全国地方行政分成为十个区。行省制度在法理上的实际情形是如此。

 

再深一层言之。这种行省设施,实际上并不是为了行政方便,而是为了军事控制。行省制度的历史来源确如此。所以直沿袭到近代,依然有其痕迹可寻。我们现代的省区分划,和唐宋时代的道和路都不同。如江苏:徐州是一个军事重镇,它一面是山东,一面是河南与安徽。徐州属江苏省,但它的外围,江苏管不着,如是则江苏的总督或巡抚就无法控制了。南京也是一军事重镇,但如广德不守,或者芜湖放弃了,南京也不能保,而广德、芜湖也都不在江苏的管辖内。任何一省都如此。给你这一半,割去你那一半。好使全国各省,都成支离破碎。既不能统一反抗,而任何一区域也很难单独反抗。这是行省制的内在精神。

 

元代这一制度,明朝人自然懂得它用意。明代人明知这一制度在名义上就说不通。而且明代也废去了中书省,更何来行中书省?所以把行省长官改成为承宣布政使。全国正式划分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使是指的官,是指的衙门。我们若正名讲,该说明代的地方行政分成为十三个布政使司,不该说它分成了多少行省,或说多少省。到清代,在承宣布政使之上,又常设有巡抚和总督。巡抚总督在明代是非常设的官,故地方行政首长之最高一级是布政使。但称布政使司为行政区域,已经是名不正,言不顺。就官制言,地方区域,也不该称为司。而清代则更无适当称呼,于是仍沿袭称了。譬如有江苏布政使,有江苏巡抚,而江苏地区则称为江苏行省或江苏省。清代一统志是这样称呼的。其实的称呼,更是名不正言不顺。

 

又**《清一统志》**把省区再综合划分,如称关东三省(山海关以东),或岭南三省(广东、广西、福建)之类。这更是无意义。这是把政治地理和自然地理混淆了。后来中国人果然为此误事。别的不管,只叫广东省、广西省,不说岭南三省,或南三省,而独关东三省因为清代限制中国人出关,常把来混合称为关东三省,不分开,而后来又把关字省了,只叫东三省。习俗相沿,好像东三省和其他省区有不同,全国只知道有一个东三省,却不看《大清一统志》,岭南也有南三省。其他省区全都如此并合称呼,东三省并不和其他地区有两样,而我们却误认它是两样了。后来又有人把东三省误叫为满洲,这更大错特错。满洲只是吉林省松花江外长白山附近一小区域,在明代属建州卫,唐称府,明称卫,这是军事区域的名称,并不是东北的行政区域。关东三省,才是东北行政区域,而尚不全是行政区域。而一般人不注意这些事,或者满洲人要故意把满洲两字的地域观念放大,所以他把省区也勉强分为关东几省,岭南几省等不合理的称呼,来牵强混淆。而后来日本人又推波助澜,故意把东三省说成是另外一区域,而且东三省就是满洲。这实在是一个极大的混淆。后来弄出溥仪的伪组织,自称满洲国,认为是满洲人统治着满洲,实际上东三省哪可与满洲相提并论?

 

孔子说:“名不正,言不顺。”清代学者中,就有人主张不用行省或省字,而正名称为布政使司的。然而总督巡抚又如何称呼呢?所以当时也没有人附和。然而行省之称到底是不妥,又加说本部十八省,那更荒谬。中国历史上根本就没有所谓本部、非本部之别。秦代万里长城早已东达大同江,辽河流域永远在中国历史圈之内,如何说它不是中国之本部?这原是外族有意混淆是非造出来做侵略的口实。此刻又有所谓华南、华中、华北等称呼,试问中国政治区域上,有没有这些分法呢?中国人不注意,大家跟着这样叫,现在还没有事,不要紧,十年二十年以后,说不定政治上,外交上又发生问题。连我们的脑筋里,观念上,也会发生问题的。如想我们是华南,你们是华北,这些观念,都会发生很大作用。这因讲元代的行省,而牵连涉及。这都该值得我们警惕的。省区的字,根本是一个不祥的名称,最好以后能在新的地方政治区域之划分下把这字革除,再不沿袭。

(五)明代地方之监司官与督抚

再说明代地方长官,与承宣布政使并列的,还有一个提刑按察使。布政使管行政,按察使管司法。又有一个都指挥使,管军事。三个司合称为三司。承宣布政使司又叫藩司,提刑按察使司叫臬司。清时俗称藩台、臬台。照理,臬使尚可称,如御史行台之例。按察使本该流动考察,不常川驻定一地方。但明清两代都已固定有驻地,称台已不合理。至于承宣布政使司,全省行政都归他管,更不该称台。布政使下面有参政、参议等官,提刑按察使下面有副使佥事等官,这种官派出去,叫分司。分司到了清朝,俗称道台,普通称为监司官,犹如省政府派几个参议到地方上协助办事。这样一来,地方政府的事情就更不好办了。

 

明制,地方行政制度,最低一级是县。县上面是府和州,这是第二级。上面才是省,就是承宣布政使司,是第三级。三级之外再加上分司,就变成了四级。元代是把中央政府分置到地方,就变成行中书省。明、清两代是把地方高级政府再派到低级去,这便是监司官。这也难怪。因为省区大,事情多。不得已,才有分司分道之制。分司分道有分为两种。由布政使派出的叫分守道,由按察使派出的叫分巡道。明末大儒王船山,在其所著《黄书》里,曾有一统计,说:山东省有六个府,但有十六个分司。山西省有五个府,有十三个分司。陕西省八府,有二十四个分司。四川省九府,有十七个分司。这样一来,县上面有府,府上面有司(分司),司上面才是省(司),变成管官的官多,管民的官少。县官才是亲民官,府、州之上,都是管官之官。管民的官不仅少,而且又是小。

 

所以中国地方政治,宋代已经不理想。宋制分路,诸路分设帅、漕、宪、仓四个监司官。明代更不行,一省分成三个司:一个布政使司,一个按察使司,一个都指挥使司。前两个藩臬二司,又再分许多分守分巡的司。这许多官下面,才是府、州和县。县官压得太低太可怜了。他服事奉承在他上面的长官还来不及,哪有功夫去亲民。汉代县上面是郡,郡上面没有了。汉代的郡太守,是二千石官,阶位俸禄,和九卿相似。一个县政府,也往往有属吏几百人的大规模。但汉郡多至一百以上。今天中国的一省,有比欧洲一国更大,而现在的官场习气,还是薄省长而不为。至于县长,那真微末不足道,这实在是政治上一个大问题。

 

以上还只讲的明代的布政使,按察使与都指挥使。而这几个长官上面还有官,还有更高一级的官,那就是总督与巡抚。总督巡抚在明代制度下还尚好,因其必有事才派出此等官,并且都带一个都御史的衔。这就是说,由中央政府都察院的都御史临时派到地方去办事,所办是巡抚、总督等事。譬如倭寇来了,沿海地方没有总其成的人,就派一个总督或巡抚去,这是临时的。过几年,事情平定了,这官仍旧回中央,机关也撤销了。但一到清代,总督巡抚又变成为永久的,在布政使(藩台)按察使(臬台)上面再加巡抚总督,地方行政就愈来愈坏了。

 

**我们现在再从历史演变源头上说来:**汉时由刺史变成为牧,以及唐代之十道观察使,这些都是由监察官变成地方行政长官的。只有节度使才是军事长官变成行政长官,然而还是意在开边对外的。明清两代之总督巡抚,则是意在对内防乱,不在对外开边。由中央来临制地方已不好,何况派军官来常川镇压呢?若非地方政治失败,亦何来有此需要?这实在不能不说是中国政治史上一大失败。

(六)明清两代之胥吏

上面所说,是地方政府一层一层的由上面加来的高压。而从下面讲,又出了毛病。最要是吏胥之制。

 

中国传统政治有之分,最先吏是指的管理一般业务的,略等于今天之所谓事务官。在两汉时代,每一机关的长官独称官,属官皆称吏。官吏的出身,并无大区别。宰相由吏属出身,是件寻常事。所以汉代政治风气极敦厚,极笃实。唐代的吏和官,已分得远了,然而两者间还是没有判然的划分。判然划分的时期要从明代起。若再溯而上,弊病仍是先出在元代。因元代政府长官,都用的蒙古人。蒙古人不懂政事,而且不识中国字,于是便得仰赖于书记与文案。中国读书人没有了出路,便混进各衙门当书记与文案去。那便是官与吏流品泾渭之所分。但明太祖时,因人才不够用,推行荐举,任何长官都可荐举人才。所荐举的,不分进士、监生、吏员,朝廷尚是一律任用。进士等于如高等文官考试的及格人,监生等于是大学生,吏员则等于是公务员。这时尚不分高下,同样有出身。但那是一时济急。迨到明成祖时,便规定吏胥不能当御史,这就是规定曾任公务员的不能做监察官。又吏胥不准考进士,这样一来,便限制了吏胥的出身。官和吏就显然分开两途。于是在中国政治上的流品观念里,吏胥被人看不起。这一观念始于元,到明成祖时而确定。这事在中国政治史上,实有甚大的影响。

 

西方社会有阶级,无流品。中国社会则有流品,无阶级。这也是双方社会一大区别。直到今天,流品观念在中国人脑里还很深。譬如教书人,是一种行业,衙门里办公文作师爷的也是一种行业,但行业与行业之间,却显分清浊高下,这便是流品观念在作祟。又譬如文官武官,一样是个官,官阶品位尽相等,但在流品观念下,则文官武官又显然有分别。这是中国社会独特的传统,西方人不易理解此分别的。若要把流品二字翻成西方名词也无法翻,只有中国人脑筋里才懂得。譬如唱戏也是一职业,然而在中国人脑筋里,唱戏的自成一流。这一流,那一流,各自有品,等级不同。种田的、读书的,也同样是职业,而在我们脑筋里,除开职业之外,却夹有另一观念,这就是所谓的流品。在明代政府的观念里,胥吏另成一流品,胥吏是没有出身的。先是不准做御史,后又不准考进士,结果只叫考生或秀才之中无出路的来当胥吏。

 

胥吏流品虽低,但他们对当时政治影响却很大。近代政治界中最有名的所谓绍兴师爷,也不是清代才有,早在元明时代已有了。他们的势力,早已布满在全国。明代有一位理学先生陈几停,他有一位朋友到绍兴去当知县,他写一篇文章送行,大意说:天下治乱在六部,而六部的胥吏完全是绍兴人,这些绍兴人虽在中央政府办文案,但他们的父兄都还在绍兴。希望你到绍兴后,多能注意教化他们的家庭来。把胥吏的父兄教化好,将来他们就可以教化胥吏。胥吏变好了,天下就治。所以绍兴是天下治乱的根本。陈几亭这番话,实在不能说没有他道理。历史上的事情,有些摆在桌子面上,有些则隐藏在桌子底下。一般谈历史的,只注意桌子面上事,譬如宰相怎样,六部怎样,而没有注意到桌子底下一样有力量,一样有影响。直到晚清光绪年间,还有人这样说:一切事情到了胥吏手里,铨选则可疾可迟,处分则可轻可重,财赋则可侵可化,典礼则可举可废,人命则可出可入,讼狱则可大可小,工程则可增可减。大抵中国政治界里胥吏所经管的,不外此七项,即铨选、处分、财赋、典礼、人命、狱讼与工程。其实政事之大者,在当时也只此七项。吏胥则是此七项的专业人,传统的专门家。他们是职业政治家而擅有专门知识的。但当时官场又看不起这些人,这些人也自认流品卑污,因此不知自好,遂尽量地舞弊作恶。我们都知道,旧官场查复公事,有说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也有说查无实据,事出有因的。照前面报就轻,照后面报就重。这些都由吏胥上下其手。明清两代的地方行政官,大都是管官的,不是管事的,事都交给师爷,由吏胥去办。这种师爷,各衙门都有,上下相混,四面八方相勾结。而管官的官却从科举出身,哪里懂得这些事?一个真想做事的官,一到衙门,至少需三四个月或一年半载,才把衙门里详细情形弄懂了,而一辈吏胥就不免起来反对他,暗中作梗。这种情形,从明代起,以前是没有的。而直到清代,这种趋势,日甚一日,其误在于分出官吏流品之清浊。在上面流动的叫清流,在下面沉淀的是浊流。只要一行作吏,沉淀入浊流,再也不要想翻身,再也爬不上。

 

此种官场流品,深一层说,还是一种法,还是一种制度,而讲制度者不注意。当时的政治传统重法不重人。只要你在胥吏流品中,无论如何有才有德,也仍走不出胥吏之本流,仍还是一胥吏。所以胥吏不再要自爱,不再要向上。而一切文书簿籍,例案掌故,却全经他们手。他们便操纵这些来束缚他们的长官。长官虽贤明,无奈他们何。此乃法病,非人病。现代一般人,都说中国人不讲法,其实中国政治的传统毛病,就在太讲法,什么事都依法办。一条条文进出,一个字两个字,往往上下往复,把紧要公事都停顿了。

 

吏胥政治之又一面,便是今天所谓的文书政治。这是中国传统政治里的尚文之弊。两汉政治的好处,便在其质实少文。而尚文政治之害处,则最易在政治的下层低层暴露。地方政治是政治之最低层,最下层。在两汉是一个长官(县令)之下有许多小官(掾属,即吏),明清两代,是一个小官(知县)之下有许多永无出息的办事员(吏胥),而政治上许多花样(文与法)却尽付与他们,试问其影响与结果该如何?

二、明代考试制度

考试制度自唐历宋,还可说没有大变动。到明代,变动就大了。后来清代的考试,都从明代沿下,现在我们且讲其间两点重要的。

(一)进士与翰林院

第一讲进士及第和翰林院。

 

唐宋两代的考试,由民间先在地方政府呈报,由地方送上中央,这些人就叫进士。考取后称进士及第。譬如你是山东人,便向山东省政府报名,他把你送到中央,你就是山东省进士。考试录取,就叫进士及第。因此主要的考试只有一次。到了明代,殆因报考的人数更多了,才分成几次考。第一是府县考,录取了叫入学,又叫县学生,俗名又叫做秀才。照理,县学生该赴县学读书,但有名无实,并无正式的县学。其次是省试,考试地点在各直省的省会,这叫乡试,中试者俗称举人。各省举人再送到中央,集合会考,这叫会试。会试中试,始是进士,也叫进士及第。其实就名义论,举人就如进士,进士也就如举人,哪有这许多分别呢?

 

明制进士及第以后,还该留在中央政府读书,由中央派一个资格老的前辈进士出身的人来教。这个人,本身就是朝廷大官,也不严格来教读。照例,要待这些进士读书满三年,再加一次考试,成绩好的,就得入翰林院。所以明代翰林是进士在中央读了几年书,经过考试,这个时候称为散馆,才成翰林的。但此种进士读书的制度,不久也有名无实了。而明代风尚,则极看重进士与翰林,非进士翰林就不能做大官。

 

明以前的科举,只进士及第后,即便分发服务,依其行政成绩逐渐上升。明代则举人不便是进士,一定要进士及第,进翰林院的这批人,才能当大官。举人以下就没有做大官的份,如是则科举场中也分了流品。进士及第是清流,浮在上面直向前,秀才举人则变成了浊流,沉淀在下面,永远不超升。鼎甲出身,也成一种流品观念了。我们不能说科学场中有阶级,但却有流品。从两汉到唐宋,任何人都得从小官先做起,但人人都有当大官的希望。明以后,科举分成两层,下层是秀才、举人,没法当大官。上层是进士与翰林,也没有做小官的。清代也如此。像曾国藩进士殿试,虽列三甲,只是同进士出身,然而进士散馆成绩好,获进翰林院,以后出来便做几任学政主考,后此就做侍郎,等于现在的部次长,一下就做大官了。至于考不上进士翰林的,无论你学问修养好,从政成绩好,总之没办法。这种制度,依然是重法不重人。

 

但平心论之,此项制度也绝非无好处。明清两代许多的有名人,都出在翰林院。因为考取进士后,留在中央这几年,对政府一切实际政事,积渐都了解。政府又给他一个好出身,将来定获做大官,他可以安心努力。他在进士留馆时期及翰林院时期,一面读书修学,一面获得许多政治知识,静待政府之大用。进士与翰林成为政府一个储才养望之阶梯。科举本只能物色人才,并不能培植人才的。而在明清两代进士翰林制度下,却可培植些人才。这种人才,无形中集中在中央,其影响就很大。即如曾国藩,考取进士时,也不过三十几岁,那时在学问上是并无甚深基础的。而在他进士留馆一段时期,住在京城,生活虽说很清苦,但亦很清闲,没有什么事,可以一意从师觅友,读书论学。学问基础,便在那时筑成。及做翰林,还是没有事,还是读书。即或放到外省作主考官,主考还是没有许多事,旅行各地,多识民情风俗,多认识朋友,回来还是翰林。如是多少年,才正式当官任事。国家养你在那里,担保你有大官做。政府的事,你都可知道,只让你从容一时期,这是一个很好的制度。明清两代,许多大学问家,大政治家,多半从进士翰林出身。并不是十年窗下,只懂八股文章,其他都不晓得。他们住京都,往往只携一个仆人,养一匹马,或住会馆里,或住僧寺里,今天找朋友,明天逛琉璃厂,检书籍,买古董。或者在当朝大臣家里教私馆。然而他们负有清望,是政府故意栽培的人才。在政府论,应该要有一个储才之所,把下一辈的人才培养在那里。培养他的学识,培养他的资望。如是才可以接上气。汉代培养人才的是掾属。唐代培养人才在门第。宋代培养人才在馆阅校理之职。到明清两代,始把培养人才的机构归并到考试制度里。当然,做翰林的不一定全都好,然而政治家学问家都由这里面出来,那亦是事实。

(二)八股文

其次我们要讲及八股文。

 

这是明代考试制度里最坏的一件事。从明代下半期到清代末期三四百年间,八股文考试真是中国历史上最斲丧人才的。大家知道:八股文没有什么意思,但为什么政府偏要用此来考试呢?当然有人要说,这岂不是专制皇帝故意的愚民政策吗?然而明代推行八股文,早已在衰世。那时的皇帝,哪里会用心创造这样用意刻毒的制度来?当知任何一制度,很难说有一二人所发明,所制定。正因当时应考人太多了,录取标准总成为问题。从前唐代考试,一定要考律诗,就因为古诗不容易定标准,判优劣,律诗要限定字句,平平仄仄,要对得工整,一字不合法度就不取。标准较易具体而客观。宋代不考诗赋考经义。仁义道德,大家一样的会说,谁好谁坏,很难辨。所以演变到明代,又在经义中渐渐演变出一个一定的格式来。违犯了这个格式就不取。这不过是一个客观测验标准。八股文犹如是变相的律诗,是一种律体的经义。这也不是一下子便制定了这格式,而是逐渐形成的。开始时,也并不是政府存心要愚民斲丧人才的,目的还是在录取真人才。然而人才终于为此而消磨了。现在只骂创始此制的人存心不良,怀有极大的恶意,其实此制度也不是某一时某一人所创始的。而且纵使存心公正善良的人,其所创制度,也可有偏弊,有流害。我们必如是想,才能对政治制度有深一层之研讨与警惕。

三、明代赋税制度

明代经济方面,讲起来很琐碎。关于制度,无甚特创,此刻不拟再多讲。自明迄清,国家对于赋役,都有一种重要的册籍,名叫黄册鱼鳞册。黄册是登记户口的,鱼鳞册是登记田亩的。直到清代后期一百多年间,黄册没有了,户口很久不调查,但鱼鳞册则相沿至今,纵有许多改进,但依然还是明代创制传下。这是值得提及的。

 

黄册以户为主,每十年更定一次,凡四本。一上户部,三份分送布政司府县。册上详具旧管新收开除实在之数,为四柱式。所谓以户为主者,如某户有田百亩,或卖去二十亩,则造册曰旧管百亩,今卖,当开除户下田二十亩,彼买者新收二十亩,而此户实在则止八十亩。这是专据某都某家之一户来登记的。如买者乃别都人,则立为子户,登记于买田人户图中,逐项注清楚。此项造册制度,一看像麻烦,其实在当时,本兼有限民名田之义。好使兼并之风,不易随便滋长。

 

但此项黄册,积久弊生,便多变乱了。如有一豪家,置田万顷,他的田亩,侵人别都的太多了,便会有人想法变乱黄册,把新收随便挪移成旧管,来迁就此种兼并之恶风。又黄册规定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择其中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分十甲,一甲分十户。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理此一里一甲之事。主要在替政府主管催征。但兼并之风既盛,大户千亩也是一里长,小户三十亩也是一里长,则小户更非荡家破产不可了。

 

我们只看明代黄册制度,便可由此想像唐代的账籍制度,在他们初创法时是各有一番精密恳切的用意的。但时间隔久了,便弊端丛生。最先是由人运用那项制度来迁就那弊端,最后是那项制度无法保留,只有根本舍弃了来另立新制度。

 

其次讲到鱼鳞册,远在宋代已开始有了的。但到明代,此项图册,才为政府普遍使用,而成为一制度。黄册以户为主,鱼鳞册以土田为主,当时亦称鱼鳞图。每县以四境为界,每乡每都亦如之。田地以丘相挨,如鱼鳞然,故称鱼鳞图。图中田地,或官有。或民有,或是高田,或是污田,或埂或瘠,或山或荡,都详细注明,并添注上业主的姓名。其有田地卖买,则一年一注。人户纵然流动,田地则一定不移。因此,当时人称为以田为母,以人为子,子依于母,亲切可据

 

我们若就黄册鱼鳞册这两种册子来细想当时创立此项制度之用心,实有未可厚非的。在此项册子上,不仅便利了政府收租的手续,而且实在是不便于民间之兼并的。但若论历史大趋势,自唐代两税制以来,政府方面,究竟是只顾虑在政府自身的财政上如何图谋征租手续之方便,而再不能在经济理论上来努力社会民众方面土地制度之建立。此中原因,一则由于两汉以下,地方行政规模日趋简窳陋,无法注意到此等大政策。再则自中唐以下,社会上大门第势力全归消失,畸零割碎的小户农田,全归政府直辖,征收租税的手续,更麻烦了,于是不得不在这上面尽力想方法。而民间的舞弊取巧,则层出不穷,上面立一法,下面即跟随着这一法来作弊生巧。自从有了鱼鳞册,民间即在鱼鳞册上想花样,如当时所谓飞洒诡寄之类,一切作弊的花样,一时也说不尽。因此,册上的田地四至,纵然是准确,而业主花名,则依然可以混淆,到底则仍变为一笔糊涂账。远在嘉靖以前,实际上明代的鱼鳞册,也早等于废弃了。

 

其次要讲到明代的一条鞭法。所谓一条鞭,是把民间差役杂项,一并归人田赋项下,计亩征银,以求手续之简便。这一法,早在宣宗宣德年间,已有人在长江下游东南一带试行过,此后逐渐推行到全国。在世宗嘉靖、穆宗隆庆时,是明代一条鞭法最盛行时期。但此制也如宋代的免役法一样,虽在南方觉得是便利,但在北方则各处深感不便,反对甚烈。实际上,一条鞭法经历时期也并不久,便紊乱了,并不能完全遵照那法制来推行。

 

我们上面讲了明代的黄册鱼鳞册和一条鞭法,却有一层重要之点,值得再提出。我常说,任何一项制度之成立与推行,决不是孤立的,它必然须和同时其他几项制度相配合,它必然会受其他某几项制度之牵动和影响。循此推说,任何一时期的各项制度,必然会互相配合,互相牵动影响,而形成一整套。即就土地制度和租税制度论,此两项制度之互相配合,及其互相牵动影响之处特别大。春秋时代的井田制,这是后代中国人理想的土地制度之范本。但即因当时贵族阶级为求便利税收制度之简化,而终于把此井田制度破坏了。北魏时代的均田制,也必先有三长制的整理户口册籍作准备。唐代的租庸调制,也因于当时账籍制度之淆乱而不可再行使。自唐代两税制以下,因于种种实际困难,逼得政府只在税收制度上着眼用心,而把整顿土地制度这一重要理想放弃了。但即就税收制度这一项而论,自唐代制定两税制以下,依然要遇到种种困难。明代的黄册和鱼鳞册,依然如唐代之账籍般,终于年深日积之下而弊病丛生,而淆乱不清了。这又牵涉到地方政府即州县衙门的各项组织与其行政效能而受甚深之影响。而且也不尽在地方政府之组织与其行政效能上,而又得牵连及于地方自治的种种情况之不同。因此又必然牵连到各时代的社会形态。如春秋时代有封建贵族,东汉以下至中唐时期有大门第,晚唐以下迄于宋明,社会大门第全消失了。农户散漫,全成一新形态。这些都为了解中国历史上田赋制度种种演变所必须牵连论及的有关系的各要点。于此我们可以想像,我们今天若要再提出一项土地制度之整理,及新规划,其势仍会牵连及于其他一切制度之如何相互配搭,以及与社会上一般情状之如何真实适合的这一问题上。我们此刻来讲历史上的各项制度得失,正要我们了解:一项新制度之成立和推行,其条件是如何的复杂,其考虑是该如何的周详的。

四、明代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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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第三讲_宋代

第三讲  宋代 一、宋代政府组织

(一)宋代中央政府

在我们要讲的汉唐宋明清五个朝代里,宋是最贫最弱的一环。转从政治制度上看来,也是最没有建树的一环。此刻先讲宋代的中央政府,还是从相权讲起。论中国政治制度,秦汉是一个大变动。唐之于汉,也是一大变动。但宋之于唐,却不能说有什么大变动。一切因循承袭。有变动的,只是迫于时代,迫于外面一切形势,改头换面,添注涂改的在变。纵说它有变动,却不能说它有建立。宋之于唐,只好说像东汉之于西汉,有事而无政。有形势推迁,而无制度建立。

(二)相权之分割

宋代的相权,较唐代低落得多。宋代也有三省,实际上只有中书省在皇宫里,门下尚书两省都移在皇宫外面了,故亦只有中书省单独取旨,称政事堂。又和枢密院同称两府。枢密院是管军事的,本是晚唐五代传下的一个新机构,宋人不能纠正,把它沿袭下来,成为一重要官职。中书则为丞相,地位独重。门下尚书两省长官不再预闻政府之最高命令。然中书和枢密对立,也就是宰相管不着军事。

 

**再论财政。**宋代财政,掌握在三个司,司本是唐代尚书六部下面的官名。但唐代自安史乱后,往往因财政困难,而甚至有宰相自兼司职的。宋代又因其弊而不能革,却变成政府财权专落在司的手里。所谓三司——第一是户部司,第二是盐铁司,第三是度支司,度支即是管经济出纳的。在唐代,有宰相亲自兼领尚书的一个司,如盐铁、度支之类,为对财政问题直接处理方便起见,此虽不可为训,究竟是由宰相来亲握财政大权,还可说得去。而宋代,则此三个司的地位提高了,独立起来掌握着全国的财政,这是极不合理的。所以王荆公为神宗相,想要变法推行新政,第一措施,便是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把户部、盐铁、度支三个衙门,重新组织起来,统一到那个新衙门(即制置三司条例司)里。这一措施,在荆公是想把财政大权重新掌握到宰相手里,正如唐代之由宰相来兼领司职。司马温公对此极表反对,他说,财政该由三司管,三司失职,可以换人,不该让两府侵其事。这里却见到荆公温公对当时制度上之一种歧见。荆公之意,是想把财政大权仍隶属于宰相,这属制度问题,非人事问题,与当时三司长官之称职不称职不相干。荆公是想重新厘定三司权限,要把当时所谓中书治民枢密主兵三司理财的军民财政之职权三分重新绾合。温公则主一仍旧贯,只着眼在人事上,并非着眼在制度上。若就制度论,则军民财职权三分,到底是不合理想的。

 

**再次说到用人。**向来政府用人,本该隶属宰相职权之下。什么人该用,什么官该升,这是宰相下面尚书吏部的事,宋代却又另设一个考课院。考课就等于铨叙,后来改名审官院。又把审官院分东西两院,东院主文选,西院主武选。又别置三班院,来铨衡一辈内廷供奉及殿直官。如此则用人之权,全不在宰相。这是宋初皇室在一种自卑感的私心下,蓄意要减夺中书宰相职权而添设的。如是则不仅宰相和唐制不同,就是尚书成为行政总机关的制度,也都破坏了。

(三)君权之侵揽

以上指述宋代军事,财政,用人三权都有掣肘,都分割了,这显见是相权之低落。相权低落之反面,即是君权提升。即以朝仪言,唐代群臣朝见,宰相得有座位,并赐茶。古所谓“三公坐而论道”,唐制还是如此。迨到宋代,宰相上朝,也一同站着不坐。这一类的转变,说来甚可慨惜。但历史演变,其间也不能仅归罪于一切是黑暗势力之作祟,或某某一二人之私心故意作造出。宋太祖在后周时,原是一个殿前都检点,恰似一个皇帝的侍卫长。他因缘机会,一夜之间就作了皇帝,而且像他这样黄袍加身作皇帝的,宋太祖也并不是第一个,到他已经是第四个了。几十年中间,军队要谁作皇帝,谁就得做。赵匡胤昨天还是一殿前都检点,今天是皇帝了,那是五代乱世最黑暗的表记。若把当时皇帝来比宰相,宰相却有做上一二十年的。相形之下,皇帝反而不像样。试看五代时,又哪几个皇帝获得像冯道般的客观地位与受人尊崇呢?然而皇帝到底该是一皇帝,他是一国之元首,皇帝太不像样了,其他一切官,会连带不像样。现在要拨乱返治,尊王是首先第一步。而且皇帝的体统尊严不如宰相,也易启皇帝与宰相之间的猜疑。据说当时宰相是为了避嫌起见,为了表示忠诚拥戴新皇帝起见,所以过自谦抑,逊让不坐,这样才把政府尊严皇帝尊严渐渐提起,渐渐恢复了。就事论事,这也该有可愿。固然这也是当时大臣不知大体,又兼之以一种心理上的自卑感,才至于如此。若使在唐代,由门第传统出头的人来处此局面,他们决不会如此干。又像西汉初年一辈朴讷无文来自田间的人,也不会如此。那是晚唐五代进士轻薄传下的一辈小家样的读书人,才如此做。但他们当时的用心,终还是可原谅的。不过事情隔久了,这事情演变之本原意义忘失了,后人便只见得皇帝之尊严与宰相之卑微了。

 

其次讲到皇帝诏书,此乃政府最高命令。在唐代归宰相中书省拟定,此种拟稿叫做熟拟,亦称熟状拟定。熟状拟定是详拟定稿的意思。中书熟拟送呈皇帝,皇帝只亲揽了在纸尾批几句,用皇帝御印可其奏,此谓之印画。经此手续后,便可降出奉行。此项手续,其实是宰相出旨,只求皇帝表示同意就算。用现代话说,皇帝在政府所下的一切最高命令有他的同意权。到宋初,宰相为避嫌,为推尊皇帝,为使皇帝的威望地位抬高,遇政府定旨出命,先写一劄子,这是一种意见的节要,对于某事提出几项意见,拟成几条办法,送由皇帝决定,所谓“面取进止”。然后宰相再照皇帝意见正式拟旨。所以宰相面取进止的诏文,仅是一种草案或条陈,而不再是定旨出命的定稿,这与唐代宰相之熟拟相差就很大。宋代的最高政令之最后决定权在皇帝,而不在宰相,至少皇帝就不仅有同意权,而有参加意见之权了。宰相不过是奉命行事,所以君权就重,相权就轻了。

 

再说,政府的一切重要指示,本来也并不全要有皇帝诏敕行之的。在唐代,政事堂号令四方,其所下书曰堂帖,宋初还有此制,当时并谓堂帖势力重于敕命。但后来便有诏禁止,中书不得下堂帖,于是改用劄子指挥。其实劄子也还如堂帖。后来有一地方官,不服中书处分,把原劄封奏,太宗大怒,令公事须降敕处分,即用劄子,亦当奏裁。这不是宋代一切政令之决定权便全归了皇帝吗?这一制度,到神宗时,还是废了,仍许用劄子。

 

据此诸点,可证宋代宰相之失职。

 

然而我们也不能因此便联想到像我们现代所说的中国传统政治只是独裁与专制。宋初有一件故事,宋太祖时,遇某官出缺,他叫宰相赵普拟名,赵普拟后交给太祖,恰好这人是太祖平时最讨厌的,他愤然说:“这人怎好用”,就把这名纸撕了,掷在地。赵普不做声,把地上废纸捡起来藏了。过一两天,太祖又要赵普拟,赵普早把前日捡起的破纸用浆糊黏贴了携带身边,即又把这纸送上。太祖诧问:“如何还是此人”,赵普答道,据某意见,暂时更无别人合适。太祖也悟了,点头说:“既如此,便照你意见用吧!”

 

我们讲到这一故事,还可想象赵普到底还有一些宰相大臣传统的风度。但实际上,赵普并不是一个道地读书人,只因宋太祖信赖他,同时也并无其他像样人物,他才做了宰相。在他做了宰相以后,太祖还时时告诫他,说你做了宰相,该抽空读书,所以他才读《论语》。后来人却说赵普以半部《论语》治天下,大概他读《论语》,也没有好好仔细读。然而赵普却已是宋代开国一好宰相,即就前讲故事便可见。这并不是赵普个人如何般杰出,这只是一个传统的历史习惯该如此,当如此,而赵普也如此了。

 

那时相权虽低,我们仍该根据历史事实,不能单凭自己想象,骂中国传统政治全是帝王专制与独裁。而且宋王室家训相传,要尽量优假士人,不许开诛戮朝官之戒。而北宋诸帝,也比较无暴虐,无专擅。宋代制度之缺点,在散,在弱,不在专与暴。直到南宋宁宗时,已快亡国,皇帝时时下手条,当时称为御札,还激起朝臣愤慨,说事不出中书,是为乱政。可见宋代相权,还有它传统客观的地位。我们此刻只根据历史来说宋不如唐,所谓宋代宰相失职,一切仍是制度问题。并不是只有皇帝专制,更不要制度。

(四)谏垣与政府之水火

现在再讲到宋代的监察官。

 

其先在汉代,监察权由副宰相御史大夫来行使。当时御史大夫的监察范围,外面是中央地方内外百官,内面是王室和宫廷,全属御史大夫监察权所及。御史中丞是一个副御史大夫,这是专门监察王室和宫廷的,也可说是监察皇帝的。另一御史丞,则监察政府,不论中央地方都在内。故就职权分配言,御史大夫是宰相的耳目或副手。宰相发命令,副宰相则帮他监察。那时宫廷和朝廷,既是一体受宰相之节制,自然监察权也要内及宫廷了。后来御史退出皇宫,单独成为御史台,其职权便只限于监察政府,而没有监察皇帝和宫廷的权。但政府官职中,还是有监察皇帝的,这叫做谏官。

 

谏官也远自汉代便有,如谏议大夫之属,在汉属光禄勋。就其官职名义,便是专叫他追随皇帝,在皇帝近旁,专来谏诤和讽议皇帝的言行。光禄勋乃九卿之一,隶属于宰相,则谏议大夫当然是宰相的下属。及到唐代,此种谏官,都属于门下省,和前面讲过掌封驳的给事中同属一机关,如谏议大夫、拾遗、补阙之类都是。大诗人杜甫就做过拾遗。这些官,阶位并不高,亦无大权,但很受政府尊重。大抵是挑选年轻后进,有学问,有气节,而政治资历并不深的人充任。他们官虽小,却可向皇帝讲话。“拾遗”如东西掉了重新捡起,这是指皇帝遗忘了什么,他可以提醒他。“补阙”是指皇帝有了什么过失、要替他弥补。此外还有司谏、正言等,总之正名定义,他们都是专向皇帝谏诤过失的。

 

唐制,皇帝朝见文武百官后,通常没有特殊事情,很快就散朝。散朝后,皇帝另和宰相从容讨论,这时候旁人不得参加,而门下省的谏官们独在例外,他们常得随从宰相参加列席。这因宰相有时有不便同皇帝直接讲的话,却可让这些小官口里讲。皇帝若生气,也无法直接对宰相。他们讲的对,固然好,讲错了,也无妨大体。因为他们的名义就是谏官,本来要他们开口讲话。他们人微言轻,阶位不高,讲差话也自可愿。所谓言者无罪,听者足戒。有他们随从在宰相身旁,宰相可免同皇帝直接冲突,而宰相要讲的话,却由他们口里讲了,这是政治上的一种技术问题。这些技术,当然也由于一种理想之需要而生。所谓理想需要者,便是君权相权间之调节。这一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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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用宰相,宰相用谏官,谏官的职责是专门谏诤皇帝的过失。这和御史大夫不同。御史大夫是监察政府百官的,谏官不监察政府,他只纠绳皇帝。如是,若把谏官也看作是监察官,则中国历史上之监察官,应分台谏两种。台是指的御史台。唐代的台官,虽说是天子的耳目,而唐代的谏官,则是宰相的唇舌。御史监察权在唐代已离相权而独立,但谏诤权则仍在宰相之手。

 

这一制度,到宋代又变了。谏官本隶属于门下省,而宋代则谏垣独立,并无长官。换言之,这些谏官,现在是不直接属于宰相了。而且宋制,谏官不准由宰相任用,于是台官谏官同为须由皇帝亲擢了。本来谏官之设,用意在纠绳天子,并不是用来纠绳宰相,对皇帝才称谏,而且谏官也明明是宰相的属官。现在谏官脱离了门下省,就变成了秃头的,独立的,不隶属于宰相了。而又是由皇帝所亲擢,不得用宰相所荐举,于是谏官遂转成并不为纠绳天子,反来纠绳宰相。于是谏垣遂形成与政府对立之形势。谏官本是以言为职,无论什么事什么地方他都可以讲话,不讲话就是不尽职,讲错话转是不要紧。而且这些谏官阶位低,权柄小,只是些清望之官。本来就挑选年轻有学问有名望有识见有胆量能开口的才任为谏官。他们讲话讲错了,当然要免职,可是免了职,声望反更高,反而更有升迁的机会。所以宰相说东,他们便说西,宰相说西,他们又说东。总是不附和,总爱对政府表示异见。否则怎叫谏官,怎算尽职呢?这一来,却替政府设立了一个只发空论不负实责的反对机关。他们尽爱发表反对政府的言论,而且漫无统纪,只要是谏官,人人可以单独发表意见。政府却不能老不理他们的意见。这一风气,是从宋代始,这也算是清议。清议总是政府的对头。清议固然未必全不好,但政府总是有掣肘。谏官台官渐渐变成不分。台官监察的对象是政府,谏官诤议的对象还是政府,而把皇帝放在一旁,变成没人管。做宰相的既要对付皇帝,又要对付台谏,又如何得施展?

 

但上面所述,多半还是些人事,而非属于制度。若论制度,宋代大体都沿袭着唐旧。只因宋初太祖太宗不知大体,立意把相权拿归自己,换言之,这是小兵不放心大臣,这也罢了。他们种种措施,自始就不断有人反对。但因宋初承袭五代积弊,社会读书人少,学术中衰,反对的也只晓得唐制不如此而已,并未能通览大局,来为有宋一代定制创法。后来皇帝读了书,懂得历史,懂得政治,社会读书人多了,学术中兴,直到仁英神三朝,才想把以前祖宗积弊,加以改革,但积势已成,急切反不过来。范仲淹失败在前,王安石失败在后。宋神宗一意信任王安石,要他来变法,然而谏官与宰相互相对垒,互相水火。而当时的谏官,又不像现代西方的所谓反对党。谏官是分散的,孤立的。他们的立场,好像是专在主持公议,并非为反对政府。在道义的立场上,比近代西方的反对党更有力。宰相不听他们的话,他们就求去,去了名更大。另一人上来,还是依照前一人的主张,继续反对。政府又不能不要这些官。这一制度,这一风气,实在是难对付,结果便只有宰相求去。王荆公新政失败,谏垣的不合作,自然是一原因。皇帝尽管信任宰相,也无法扭转这局面。连皇帝加上宰相,依然无办法,这是宋代制度特有的弱症。只要到后来,谏官锋芒太凶了,闹得太意气,太无聊了,社会乃及政府中人,都讨厌谏垣,不加重视,不予理会,于是谏官失势,然而权相奸臣又从此出头了。无制度的政府,哪能有好施为?哪能有好结果?

(五)宋代地方政府

宋代制度,一面是相权衰落,另一面则是中央集权。讲到中国的地方行政,只能说是汉代好,唐代比较还好,宋代就太差了。

 

宋代地方政府分三级。最高一级称路,相当于唐代之道。中一级是府、州、军、监,相当于唐代之州府。最低一级仍是县。最先分十五路,后来分成二十多路。自五代以来,地方行政长官全属军人。宋太祖杯酒释兵权,把各将官的兵权削了,武臣不再带兵,自然也不准再管地方民政。这些勋臣武官,也在长期混乱中厌倦了,觉悟了,不再争持。他们仅拥一官号,中央替他们在首都供给了大的宅第,丰厚的俸禄,叫他们安住下来。比如你是江苏督军,中央还是保留你江苏督军的名衔,但请你在中央住着。江苏省的事,另外派人去,派去的则是一位文臣了。这就叫知某州事,知某府事。这些知州知府,本来另有官衔,都是中央官,带着一个知某州某府事的临时差遣。他的本职还是一中央官,而暂去管某州某府的事。严格说来,这些还是人事,非制度。但直到清代,知县知府却变成正式官名了,这实在是不合理的。若正名定义来讲,则宋代根本无地方官,只暂时派中央官员来兼管地方事,那在制度上岂不更不合理吗?

 

在唐代,各道首长是观察使,照名义,观察使是由御史台派出去考察地方行政的,也并不是正式的地方行政长官。可是后来渐渐变成地方首长了。这在唐代已讲过。到宋代又变了。这些官,在宋代又称监司官,每一路共有四个监司官,普通成为帅、漕、宪、仓

 

“帅”是安抚使,掌一路兵工民事,领军旅禁令,赏罚肃清。

 

“漕”是转运使,掌财赋,领登耗上供,经费储积。

 

“宪”是提刑按察使,掌司法,领狱讼曲直,囚徒详复。

 

“仓”是提举常平使,掌救恤,领常平义仓,水利敛散。

 

这四个就等于都不是地方长官,而是中央派到地方来监临指挥地方的。在唐代的州县,只要奉承一个上司,即观察使,而宋代则要奉承四个上司,即帅、漕、宪、仓,那可想地方官之难做了。

 

此四司中,以漕使,即转运使为最重要。地方财政,都在他手,他须把地方全部财富转运到中央去。在唐代,地方收入,一部分解中央,另一部分保留在地方。宋代则全部解中央,地方更无存储。平常就很艰苦,临时地方有事,更是不可想象。所谓宋代的中央集权,是军权集中,财权集中,而地方则日趋贫弱。至于用人集中,则在唐代早已实行了。惟其地方贫弱,所以金兵内侵,只中央首都(汴京)一失,全国瓦解,更难抵抗。唐代安史之乱,其军力并不比金人弱,唐两京俱失,可是州郡财富厚,每一城池,都存有几年的米,军装武器都有储积,所以到处可以各自为战,还是有办法。宋代则把财富兵力都集中到中央,不留一点在地方上,所以中央一失败,全国土崩瓦解,再也没办法。

二、宋代考试制度

宋代考试制度,大体也沿袭唐代,细节虽有出入,我们可以略去不讲。但宋代科举所获影响,却与唐代不同。

 

**第一是唐代门第势力正盛,在那时推行考试,应考的还是有许多是门第子弟。**门第子弟在家庭中有家教熏染,并已早懂得许多政治掌故,一旦从政,比较有办法。如是积渐到晚唐,大门第逐步堕落,应考的多数是寒窗苦读的穷书生。他们除却留心应考的科目,专心在文选诗赋,或是经籍记诵外,国家并未对他们有所谓教育。门第教训也没有了,政治传统更是茫然无知。于是进士轻薄,成为晚唐一句流行语。因循而至宋代,除却吕家韩家少数几个家庭外,门第传统全消失了。农村子弟,白屋书生,偏远的考童,骤然中式,进入仕途,对实际政治自不免生疏扞格,至于私人学养,也一切谈不上。

**其次,唐代考试,有公卷通榜之制。**所谓公卷,是由考生把平日诗文成绩,到中央时,遍送政府中能文章有学问的先进大僚阅看。此辈先进,看了考生平日作品,先为之揄扬品第,在未考以前,早已有许多知名之士,获得了客观的地位。通榜是考后出榜,即据社会及政府先辈舆论,来拔取知名之士,却不专凭考试之一日短长。甚至主考官谦逊,因其不了解这一次考场中的学术公评,不自定榜,而倩人代定榜次,并有倩及应考人代定,而应考人又自定为榜首状元的。但此等事在当时反成嘉话,不算舞弊。本来考试是为国家选拔真才,明白的此项制度之主要精神与本原意义,又何必在细节上一一计较。但有些人便要借此制度之宽大处作弊,于是政府不免为要防弊而把制度严密化。这是一切制度皆然的。但制度逐步严密化,有时反而失却本义,而专在防弊上着想。宋代考试制度,是远比唐代严格了,那时则有糊名之制,所凭则真是考试成绩。其实考试成绩,只是一日之短长,故有主考官存心要录取他平日最得意的门生从学,而因是糊名,寻觅不出该人之卷,而该人终于落第的。如是则考试防制严了,有时反得不到真才。

 

又唐代考试在礼部,分发任用在吏部。礼部及第,未必即获任用,因而仍多经各衙门首长辟署,在幕府作僚吏,而借此对政事却先有了一番实习。宋代则因经历五代长期黑暗,人不悦学,朝廷刻意奖励文学,重视科举,只要及第即得美仕,因此反而没有如唐代般还能保留得两汉以来一些切实历练之遗风美意。

 

这些都是宋代考试制度之缺点。总之考试制度在宋代时更重要了,更严密了,但并非更有真效。但因政府积年提倡,社会学术空气又复活了。于是有许多人出来想把此制度改革。

 

第一:**想把学校教育来代替考试,这是最关重要的。**考试只能选拔人才,却未能培养人才。在两汉有太学,在唐代有门第,这些都是培养人才的。社会培养出人才,政府考试始有选择。宋人颇想积极兴办教育,这是不错的。但此非咄嗟可望。

 

第二:**想把考试内容改变,不考诗赋,改考经义。**这一层用意亦甚是。人人学诗赋,风花雪月,用此标准来为政府物色人才,终不是妥当办法。但改革后却所得不偿所失,考经义反而不如考诗赋。王荆公因此叹息,说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料转变秀才为学究。这里面利弊得失之所以然,此刻不拟详说了。

 

由于上述,可见每一制度也必待其他情况之配合。若其他情况变了,此项制度之功效及性能亦将随之而变。惟无论如何,考诗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中一项比较重要的制度,又且由唐迄清绵历了一千年以上的长时期。中间递有改革,递有演变,积聚了不知多少人的聪明智力,在历史进程中逐步发展,这决不是偶然的。直到晚清,西方人还知采用此制度来弥缝他们政党选举之偏陷,而我们却对以往考试制度在历史上有过千年以上根柢的,一口气吐弃了,不再重视,抑且不再留丝毫姑息之余地。那真是一件可诧怪的事。幸而孙中山先生,重新还把此制度提出,列为五权之一,真如宝器抛掷泥土,重新捡起。但我们对此制度在历史上千年来之长期演变,依然多不加意研究。好像中国历史上的考试制度,依然还只是我们独有的黑暗专制政治下面的一种愚民政策。今天再来推行考试制,是另外一会事,总像不愿与历史传统下的考试制度发生关系般。这实在是我们的一种成见,非真理。惜乎我们这一番讲演,对此制度也不能再单独地详说了。

三、宋代赋税制度

宋代赋税制度,大体也是由唐代两税制沿下,我们不再详讲。只讲一点较重要的。

 

本来两税制度,把一切赋税项目,都归并了,成为单一的两税。租庸调是三个项目分列的,对田地有租,对丁役有庸,对户籍有调。让我们眼前浅显举例,譬如台湾征入农田米谷这是租。要台湾民众义务服役,修机场道路水利工程之类这是庸。糖是台湾土产,政府要台湾一地贡献多少糖,由民间摊派,按家分出,这是调。两税法则把这三项全并入了田租,因此田租额增高了。政府收取田租之后,如要修机场筑道路,应由政府出钱自雇工役。如政府需要糖或其他物品,也应由政府出钱自买。政府向民间收税,则全归入一个项目下。这样过了多少年以后,这办法便出了毛病。晚唐时代军事时起,军队到了一地方,依旧要民众帮忙如修路之类,又要征发地方特产,如台湾出糖,别处军队到台湾来,便不想自己买糖,却向民间要。他们认为这些是向来如此,他们却忘了原来这些庸与调早已包括划并在两税里,把民间田租加重了,现在又要地方出劳役,出土贡,那岂不是民众又增加了负担吗?这一种可有的流弊,在唐代改行两税制时,早有人说到,因当时单图税收便利,信不及。到后来却逐步实现了。

 

更重要的还有一点。在汉代,中国本有地方自治组织,其首领称三老,三老之下有啬夫、游徼。三老是掌教化的,啬夫主收田租,游徼管警察盗贼。他们都代表地方,协助政府。这一制度,到隋唐便没有了,变成有名无实。到了五代时候,军队每到一地方,要地方出力役,出贡调,那些本来早不在国家规定的制度里,于是临时就得找地方领袖,向他们要房子,要稻草,要马料,要用具,要壮丁,要给养。这明知道不好办,但也得勉强办。军队常川来往,这些地方领袖,就变成专是对上办差。地方行政官却感到有此一种人,又省事、又易督责,于是即使地方上没有这样人,也硬要举出一个两个来。军队像水一样地流,到了某地就要派差,所以办差的办上三五年,家私就垮了。一个垮了,再找另一个。以后即使没有军队需索,地方长官也依然沿着旧习,仍要地方照常办差,这样就变成地方又多了一笔负担。而更坏的是使地方上没有一个能兴旺的家,兴旺了,派差便轮到他。这是宋代之所谓差役法。宋代之差役,也如秦代之戍边,都是由前面历史沿袭下来,政府没有仔细注意,而遂为社会之大害。

 

王荆公变法,始订出免役钱的办法来。由政府规定,叫地方出钱,每家摊派,如此可免地方上私家为政府办公差破产之苦。但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争论,因为要民众摊出免役钱,岂不又要增重民众的负担?但王荆公的主张,认为政府既不免要向地方需索,与其择肥而噬,是一家一家排着次第破产,不如平均摊派,为害转轻。以后司马温公做宰相,他对荆公新法,一切反对,因要恢复差役,其时荆公已退休在南京,听得此消息,他说:“这件事还能反对吗?”可见荆公对此制度之改革是确有自信的。苏东坡原来也反对免役法,但后来对司马温公主张复役又反对了。温公力主执行,东坡对他说:“从前我们反对王安石不许人有异议,为什么你执政了,又不许别人有异议呢?”但温公终于不听,旁边跑出来一个蔡京,他挺胸力保说我三个月可以把差役法办成,结果终于给他办成了。但是后来驱逐温公旧党重行新办法时,即是这个蔡京。现在大家都知道蔡京是个坏人了,在当时连司马温公也认他是好人。我们专凭此一制度之变动与争执,可见要评定一制度之是非得失利害分量,在当时是并不容易的。而人物之贤奸则更难辨。但蔡京害了温公尚浅,他害了荆公却深。因他后来主张新法,把宋朝弄坏了,后世遂连荆公都骂作小人,岂不是蔡京连累了王荆公遭受此不白之冤?但王荆公的免役法,则直到清代,直到今天,中国社会便一向不再有力役了。

 

然而正因为没有役,人口就不要详密计算。中国政府的户口册子,宋代有,明代有,清代开始有,后来逐渐没有了。即便宋明两代有,也不觉重要,因而不甚可靠了。王荆公的免役法,还得人人出钱免役,明代有一条鞭法,又把丁税归到田租里,便不看重人丁了。到清代中叶以后,有地丁摊粮永不增赋之令,于是便不要丁册了。然而这样一来,变成只有土地与政府发生了直接关系,人口与政府却像没有直接关系了。一个国民,只要没有天地,不应科举考试,不犯政府法令,甚至他终身可以与国家不发生丝毫直接关系,这又岂是中国政治上历来重看轻徭薄赋制的理想者所预期而衷心赞成的呢?

四、宋代兵役制度与国防弱点

宋代军队分两种,一称禁军,一称厢军。宋代兵制算是中国历史上最坏的兵制了,然而也有其因缘来历,我们仍不能过分来责备宋人。

 

在唐末五代时,藩镇骄横,兵乱频仍,当时社会几乎大家都当兵,读书人像要没有了。开头军队还像样,以后都变成了老弱残兵。军队不能上阵打仗,便把来像罪犯般当劳役用。其时凡当兵的,都要面上刺花字,称为配军,防他逃跑。如《水浒传》里的宋江武松一类人,脸上刺了字,送到某地方军营中当兵做苦工,人家骂他贼配军,这是远从五代起,直到宋朝,没有能彻底改。这样的军队,当然没有用。其实这些军队,在汉是更役,在唐则是庸。而宋代之所谓役,在汉代却是地方自治之代表。此种转变,极不合理。只因积重难返,宋太祖也只能在这种军队中挑选一批精壮的,另外编队,就叫禁军。禁军的挑选,身长体重都有规定,起先用一个活的兵样,后来用木头做成一人样子,送到各地方各队伍,合这标准的,就送中央当禁军。因此禁军比较像样。不合这标准的,留在地方作厢军。厢是城厢之义,厢军是指驻在各地方城厢的。这些兵,并不要他们上阵打仗,只在地方当杂差。地方政府有什么力役,就叫他们做。

 

照理,宋代开国第一件该做的事,便是裁兵复员,而宋代却只照上面所说的这样裁,至于复员则始终复不了。这也因宋代得天下,并未能真个统一了全国,他们的大敌辽国,已经先宋立国有了五十多年的历史。所谓燕云十六州,早被石敬瑭割赠辽人。当时察哈尔、热河、辽宁乃及山西、河北的一部分疆土,都在辽人手里。北方藩篱尽撤,而宋代又建都开封,开封是一片平地,豁露在黄河边。太行山以东尽是个大平原,骑兵从北南下,三几天就可到黄河边。一渡黄河,即达开封城门下。所以宋代立国时没有国防的。倘使能建都洛阳,敌人从北平下来,渡了河,由现在的陇海线向西,还需越过郑州一带所谓京索之山,勉强还有险可守。若从山西边塞南下,五台山雁门关是那里的内险,可算得第二道国防线。要一气冲到黄河边,还不容易。所以建都洛阳还比较好。若能恢复汉唐规模,更向西建都西安,那当然更好。但宋太祖为何不建都洛阳西安,而偏要建都开封呢?这也有他的苦衷。因为当时国防线早经残破,燕云失地未复,他不得不养兵。养兵要粮食,而当时的军粮,也已经要全靠长江流域给养。古代所谓大河中原地带,早在唐末五代残破不堪,经济全赖南方支持。由扬州往北有一条运河,这不是元以后的运河,而是从扬州往北沿今陇海线西达开封的,这是隋炀帝以来的所谓通济渠。米粮到了开封,若要再往洛阳运,那时汴渠已坏。若靠陆路运输,更艰难,要浪费许多人力物力。宋代开国,承接五代一般长期混乱黑暗残破的局面,没有力量把军粮再运洛阳去,长安一片荒凉,更不用提。为要节省一点粮运费用,所以迁就建都在开封。宋太祖当时也讲过,将来国家太平,国都还是要西迁的。

 

在当时本有两个国策,一是先打黄河北岸,把北汉及辽打平了,长江流域就可不打自下。这个政策是积极进取的,不过也很危险。假使打了败仗,连退路都没有。一个是先平长江流域,统一了南方,再打北方,这个政策比较持重稳健。宋太祖采了第二策,先平南方,却留着艰难的事给后人做。所以宋太祖临死,听他母亲话,传位他弟弟赵匡义,这是宋太宗。太宗即位,曾两次对辽亲征,但都打了败仗。一次是在今北平西直门外直去西山颐和园的那条高粱河边上交战,这一仗打败,他自己中了箭,回来因创死了。在历史上,这种事是隐讳不讲的。只因宋代开国形势如此,以后就不能裁兵,不能复员,而同时也不敢和辽国再打仗。因为要打就只能胜,不能败。败了一退就到黄河边,国本就动摇。

 

在这种情形下,宋代就变成养兵而不能打仗,明知不能打仗而又不得不养兵。更奇怪的,养了兵又不看重他们,却来竭力提倡文治。这也未可厚非,宋代就因刻意提倡文治,才把晚唐五代一段中国历史的逆流扭转过来了。在宋人只想把这些兵队来抵御外患,一面提倡文治,重文轻武,好渐渐裁抑军人跋扈,不再蹈唐末五代覆辙。因此上养兵而愈不得兵之用,以后就愈养愈多。《水浒传》说林冲是八十三万禁军教头,实际上太祖开国时只有二十万军队,太宗时有六十六万,到仁宗时已经有了一百二十五万。所以王荆公变法行新政,便要着手裁兵。裁兵的步骤,是想恢复古代民兵制度,来代替当时的佣兵。但民兵制度,急切未易推行到全国,遂有所谓保甲制,先在黄河流域一带试行。保甲就是把农民就地训练,希望临时需要,可以编成军队,而又可免除养兵之费。

 

论到募兵制,本来也非全要不得。在某种地方某种情形下,募兵也很有用。但须有一确定的敌人做目标,而且非打不可,在几年内,定要把敌人解决,在这种情形下,募兵可以刻意训练,及锋而试,或许比全国皆兵制还好些。东晋的北府兵便是募兵,也曾建了奇功。但宋代的国防精神是防御性的,不敢主动攻击,用意始终在防守。把募兵制度与长期的防守政策相配合,这却差误了。一个士兵募了来,轻易不脱行伍,直养到六十岁,还在军队里,其间只有二十岁到三十岁这十年可用。三十岁到六十岁这三十年,他已老了。而且在军伍十年,精神也疲了。这样的军队,有名无实,于是只有再招新的。因此军队愈养愈多,纪律又不好。队伍多了,虽不易捍御外侮,却很能引起内乱。宋人最怕唐末五代以来的骄兵悍卒,但宋代依然是兵骄卒悍。国家不能不给他们待遇,而且须时时加优,否则就要叛变。政府无奈何,加意崇奖文人,把文官地位提高,武官地位抑低。节度使闲来没事做,困住在京城,每年冬天送几百斤薪炭,如是种种,把他们养着就算。养了武的又要养文的,文官数目也就逐渐增多,待遇亦逐渐提高。弄得一方面是冗兵,一方面是冗吏,国家负担一年重过一年,弱了转贫,贫了更转弱,宋代政府再也扭不转这形势来。

 

在宋太祖时,因防兵卒骄惰,又规定禁军分番戍守之制。地方兵厢军是摆着无用的,各边防守,全须派中央禁军去。但亦不让其久戍,譬如今年戍河北的,隔一年调中央,又隔些时再调到山西。这又与汉唐戍兵退役不同。宋代是没有退役的,不在边防,即在中央,仍是在行伍中。如是则一番调防,在军人只感是一番劳动,因此又要多送他们钱。因此宋代虽连年不打仗,而经费上则等于年年动员,年年打仗。军队老是在路上跑,并且又把将官和军队分开了,军队一批批调防,将官还是在那里不动。如是则兵不习将,将不习兵。这也是怕军人拥兵自重,然而缓急之际,兵将不相习,也难运用。所以整个宋代,都是不得不用兵,而又看不起兵,如何叫武人立功?宋代武将最有名的如狄青,因其是行伍出身,所以得军心,受一般兵卒之崇拜,但朝廷又要提防他要做宋太祖第二,又要黄袍加身,于是立了大功也不重用,结果宋代成为一个因养兵而亡国的朝代。

 

然而宋代开国时,中国社会承袭唐末五代,已饱受军人之祸了,所以宋代自开国起就知尚文轻武。宋太祖临死有遗嘱告诉他后人说:你们子孙相传,绝对不能杀一个读书人。他们牢守此家训,都知尊重文臣士大夫。直到南宋,还是守着不杀士大夫的遗训。岂止不杀,宋王室实在是懂得优奖文人的。因此过了百十年,能从唐末五代如此混乱黑暗的局面下,文化又慢慢地复兴。后代所谓宋学——又称理学,就是在宋兴后百年内奠定基础的。这一辈文人,都提倡尊王攘夷,明夷夏之分,又提倡历史传统,所以中国还能维持,开辟出自宋以下的下半部中国史,一直到现在。正因宋代人那样尚文轻武,所以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话头,也就从那时传下来。我们今天从历史上平心评论,只能说宋代人为了补救唐代人的毛病,而并没有完全把毛病纠正过来,我们却不能请怪宋人。须知有许多毛病,还该怪唐代人。唐代穷兵黩武,到唐玄宗时,正像近代所谓的帝国主义,这是要不得的。我们只能说罗马人因为推行帝国主义而亡国,并且从此不再有罗马。而中国在唐代穷兵黩武之后仍没有垮台,中国的历史文化依然持续,这还是宋代人的功劳。我们不能因他太贫太弱,遂把这些艰苦一并抹杀。

 

再说到国防资源问题,这也是宋代一个最大的缺憾。中国的地理形势,到了黄河流域,就是大平原。一出长城,更是大平原。所以在北方作战,一定得要骑兵。而中国之对付北方塞外敌人,更非骑兵不可。而骑兵所需的马匹,在中国只有两个地方出产。一在东北,一在西北。一是所谓蓟北之野,即今热察一带。一是甘凉河套一带。一定要高寒之地,才能养好马。养马又不能一匹一匹分散养,要在长山大谷,有美草,有甘泉,有旷地,才能成群养,才能为骑兵出塞长途追击之用。而这两个出马地方,在宋初开国时,正好一个被辽拿去,一个被西夏拿去,都不在中国手里。与马相关联的尚有铁,精良的铁矿,亦都在东北塞外,这也是宋代弱征之一。王荆公行新法,一面想训练保甲,一面又注意到养马。但在中国内地养马不方便,据当时人估计,养一匹马所需的土地,拿来种田,可以养活二十五个人,这是在农业社会里要准备战争一大缺点。王荆公不得已,定出保马政策,让民间到政府领马养。把马寄养在私家,一匹一匹分散养,平时民间可以利用领养之马,遇到战争需要,在临时集合。这种事,民间当然情愿做,领一匹马来,平时作牲口用,却不晓得马在温湿地带饲养不易,很容易生病死亡。但马死了要赔钱,于是农民把养马看作苦事。政府却要挨派,于是保马变成一秕政。其实这一方法,纵使推行有效,遇到战事,一群羸弱之马,也未必真有用。在这一制度上,也可告诉我们宋代国防上所遭遇的大难题。

 

再说当时长城内险,自居庸关到山海关一带,都已在辽人手里,辽人倘向南冲来,又怎样办呢?真宗时澶渊之盟,即由此形势下逼成。自宋辽两国讲和以后,宋朝的国防形势是很可怜的。两国既不正式开战,中国人也不好正式布置边防。只奖励民间种水田,多开渠道,于渠旁多植榆杨。万一打仗,可以做障碍,稍稍抵御辽人之大队骑兵。这可说是无法中的办法。这真是极顶可怜的办法。但这办法纵可怜,辽人也懂得,还是时时不许中国开沟渠,种水田。又在冬令时,放队四出小掠,把中国边境农村烧杀破残了,让中国永久不能有沿边的防御线,他们可以随时入侵,如是威胁着中国只好保持和议。算只有山西一面,太原向北,还有一道雁门关内险,这就是杨家将杨老令公杨六郎等守御的一条线。不过这是次要的一线,主要的还是在河北。此线无险可守,主要的国防线算是拒马河,亦在涿州附近,这是宋代中国不得已的一条可怜的国防线。由此一退下来,就直扣首都开封之国门。再退始是淮南北丘陵地带,渐渐和黄河流域中原大平原不同。至于过了长江,形势更不同。所以南宋还能守江淮。这是宋代国防上的先天弱点,我们也不能一一怪宋人。

 

自然,宋代弱能出一个大有为之主,就国防根本条件论,只有主动地以攻为守,先要大大地向外攻击,获得胜利,才能立国,才能再讲其他制度。现在是以防御来保国家,而且是一种劣势的防御,迟早总要失败,再迁就这一形势来决定其他制度,自该无一是处了。其实中国自古立国,也没有不以战斗攻势立国的。秦始皇帝的万里长城,东起大同江,西到甘肃兰州黄河铁桥,较之宋代这一条拒马河,怎好相提并论呢?况且纵使是万里长城,也该采用攻势防御。所以终于逼出汉武帝的开塞出击。宋代军队又完全用在消极性的防御上,这固然是受了唐代的教训深,才矫枉过正至于如此。进不可攻,退不可守,兵无用而不能不要兵,始终在国防无办法状态下支撑。幸而还是宋代人特别重视读书人,军队虽未整理好,而文治方面仍能复兴,以此内部也还没有出什么大毛病。其大体得失如是。

02第二讲_唐代

第二讲  唐代 一、唐代政府组织

(一)汉唐相权之比较

汉和唐,是历史上最能代表中国的两个朝代,上次讲了汉代制度,现在继续讲唐代。

 

先讲唐代的政府:政府与皇室的划分,自汉以来即然。惟就王室论,皇位世袭法,永远无何大变动,只是朝代的更换,刘家换了李家,此等是并不重要。但就政府来说,其间变化则很大。政府中最重要者为“相权”,因于相权的变动,一切制度也自随之变动。唐代政府和汉代之不同,若以现在话来说,汉宰相是采用领袖制的,而唐代宰相则采用委员制。换言之,汉代由宰相一人掌握全国行政大权,而唐代则把相权分别操掌于几个部门,由许多人来共同负责,凡事经各部门之会议而决定。汉朝只有一个宰相,但遇政府有大政事,亦常有大会议,这是皇帝宰相和其他廷臣的会议。唐代则把相权划分成几个机关,这几个机关便须常川会议,来决定政府一切最高政令。汉代宰相下有副宰相,御史大夫,我们也可说,宰相掌握的是行政权,御史大夫掌握的是监察权。唐代宰相共有三个衙门,当时称为三省:一中书省,二门下省,三尚书省。此三省职权会合,才等于一个汉朝的宰相,而监察权还并不在内。

 

中书省首长为中书令,门下省主管长官为侍中,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唐分官阶为九品,第一二品官,均以处元老,不负实际行政责任。三品以下,始为实际责任官吏。中书令门下侍中及尚书令皆为三品官。若论此三省之来历,尚书本是皇宫内廷秘书,已在讲汉代制度时讲过。中书依官名论,也即是在内廷管理文件之意。侍中则是在宫中侍奉皇帝。故就官职名义言,这三个官,原先本都是内廷官。而到唐代,则全由内廷官一变而为政府外朝的执政长官,和以前性质完全不同。其实宰和相,在春秋时代,也仅系封建贵族的家臣,但到秦汉则化私为公,变成了正式政府的执政官。此后宰相失职,却又有另一批皇帝内廷私臣变成了正式执政官的,便如唐代之三省。何谓失职?因宰相职权,本该领导政府,统治全国的,后来此项职权,被皇帝夺去了,皇帝把他们的私属像中书门下尚书之类来代行政府宰相的职权,这是东汉以后魏晋南北朝时代的事。现在到唐代,才有把以前宰相职权正式分配给三省。换言之,亦即是把以前皇室滥用之权重交还政府。

(二)唐代中央政府三省职权之分配

现在再说中书门下尚书三省职权之分配:中书主发令。政府一切最高命令,皆由中书省发出。此种最高命令,名义上是皇帝的诏书,在唐代叫做“敕”。凡属重要政事之最高命令,一定要皇帝下敕行之。但实际上皇帝自己却并不拟“敕”,而系中书省拟定,此所谓“定旨出命”。在中书省中除中书令为正长官外,设有副长官“中书侍郎”。中书侍郎之下,又有“中书舍人”,员额有七八人之多。中书舍人官位并不高,而他们却有拟撰诏敕之权。遇中书发布命令,多由他们拟撰。

 

中国政治上的传统观念,对一意见之从违抉择,往往并不取决于多数,如西方所谓之民主精神。而中国人传统,则常求取决于贤人。春秋时即有“贤均从众”之说(见《左传》)。哪一人贤,就采纳哪一人的意见,假若双方均贤,则再来取决于多数。贤属质,众属量,中国传统重质不重量。中国人认为只要其人是贤者,就能够代表多数。不贤而仅凭数量,是无足轻重的。这一观念,反映在汉代的选举制度上,便极明显。所以国家的选举权,并不托付于社会一般民众,而径由地方长官行使之。照理,地方长官应该择贤而任。他既是一位贤长官,自能博采舆情,为国家选拔真才。这是理论。至于事实之不能全合于理论,则属另一问题。即如唐制,中书舍人拟稿,亦由诸舍人各自拟撰,是谓“五花判事”。然后再由中书令或中书侍郎就此许多初稿中选定一稿,或加补充修润,成为正式诏书,然后再呈送皇帝画一敕字。经画敕后,即成为皇帝的命令,然后行达门下省。所以唐代政府定旨出命之权,是操于中书省。皇帝只同意画敕而止。

 

待门下省主管长官侍中及副长官侍郎接获此项诏书后,即加予复核,这是对此项命令之再审查。在门下省侍中侍郎之下,设有若干第三级官,谓之“给事中”。给事中官位并不高,但对皇帝诏书亦得参加意见。若门下省反对此项诏书,即将原诏书批注送还,称为“涂归”。意即将原诏书涂改后送还中书省重拟之意。涂归亦称“封驳”“封还”“驳还”等,其意义略相同。此项涂归封驳之权则属诸门下省。若以今日惯语说之,门下省所掌是一种副署权。每一命令,必须门下省副署,始得发生正式效能。如门下省不同意副署,中书命令便不得行下。

 

诏敕自中书定旨门下复审手续完成后,即送尚书省执行。尚书省则仅有执行命令之权,而于决定命令则无权过问。

(三)中央最高机构政事堂

政事堂此种制度,亦有相当麻烦处。如中书省拟好命令送达门下省,如遇门下省反对,即予涂归封还,如是则此道命令等于白费,即皇帝之“画敕”亦等于无效。故唐制遇下诏敕,便先由门下省和中书省举行联席会议,会议场所称为“政事堂”。原先常在门下省举行,后来又改在中书省召开。会议时,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及侍郎皆出席。若尚书省长官不出席政事堂会议,即事先不获预闻命令决夺。故唐人目光中,须中书门下始称真宰相。

 

唐太宗在未登极前,曾做过尚书令,即太宗即位,朝臣无敢再当尚书令之职,因此尚书省长官尚书令常虚悬其缺。仅有两个副长官,即尚书左仆射及右仆射。尚书左右仆射若得兼衔,如“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及“参知机务”等名,即得出席政事堂会议,获得真宰相之身份。最先尚书仆射都附此职衔,所以三省全是真宰相。但到开元以后,即尚书仆射不再附有出席政事堂之职衔了。如是则他们只有执行命令之权,而无发布命令及参与决定命令之权。他们职掌的,并非政府的最高职权,因此也不得认为真宰相。

 

但唐制除三省长官外,也有其他较低级官员而得附参知机务或同三品平章事等职衔的,如是则此人亦得参与政事堂会议。此如现今内阁中之不管部大臣,行政院中之不管部的政务委员,虽非某一部的主管长官,而得出席政务会议,预闻国家大政决夺。此等人必是官位虽低而早负时望的,始得加此职衔。当时的尚书省,则略等于现在的行政院。因他只管行政,不管出命。政府的最高机构,则在政事堂。凡属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须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即须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然后再送尚书省执行。若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是认为违法的,不能为下面各级机关所承认。故说“不经凤阁鸾台,何得为敕”(中书省武则天改称凤阁,门下省武则天改称鸾台),这仍是说一切皇帝诏命,必经中书门下两省。其实则皇帝的诏敕,根本由中书拟撰。

 

但中国传统政治,仍有一大漏洞。在唐代,也并无皇帝决不该不经中书门下而径自颁下诏书之规定。这是中国传统政治制度下一种通融性。往往每一制度,都留有活动变通之余地,不肯死杀规定,斩绝断制。因此中国皇帝不致如英国皇帝般被逼上断头台,或限定他不得为种种活动。事实上唐代也确有不经中书门下而皇帝随便下命令的。不经凤阁鸾台何为敕,此是刘祎之批评武则天的话,而刘祎之因此遭了杀身之祸。武则天以下的唐中宗,也便不经两省而径自封拜官职。但中宗究竟心怯,自己觉得难为情,故他装置诏敕的封袋,不敢照常式封发,而改用斜封。所书“敕”字,也不敢用朱笔,而改用墨笔。当时称为“斜封墨敕”。此即表示此项命令未经中书门下两省,而要请下行机关马虎承认之意。在当时便认为这是一件值得大书特书之事,因此在历史上传下。当时唐中宗私下所封之官,时人称之为“斜封官”,因其未经正式敕封手续而为一般人所看不起。

 

据此一例,便知中国传统政治,本不全由皇帝专制,也不能说中国人绝无法制观念。但中国政治史上所规定的一切法制,有时往往有不严格遵守的,此亦是事实。但严格说来,则此等事总属胡闹,不可为训。只因闹得不大,皇帝私下只封几个小官职,也不致有大影响。直到宋朝,太祖赵匡胤开国为帝时,建德二年,恰逢三个宰相相继去职,太祖欲派赵普为宰相,但皇帝诏敕一定要经宰相副署,此刻旧宰相既已全体去职,一时找不到副署人,该项敕旨,即无法行下。宋太祖乃召集群臣会商办法,当时有人献议说:“唐代皇帝曾有一次下敕未经宰相副署,此在甘露事变时,当时前宰相已死,皇帝临时封派宰相,即由尚书仆射参知政事者盖印,今可仿此方式办理”,同时即有人反对,谓“唐代甘露事变,虽曾用此方式,但为乱时变通权宜办法。今大宋升平,不应采此方式。”如是再四商讨,是决定由当时开封府尹副署盖印行下。当时宋都开封,开封府尹即等于国民政府建都南京时之南京市长,恰巧当时开封府尹是赵匡义,又系宋太祖的嫡亲胞弟,后来即为宋太宗;这才算完备了这一诏敕的法定手续。

 

根据这一点看,中国过去的政治,不能说皇权相权绝不分别,一切全由皇帝专制。我们纵要说它是专制,也不能不认为还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开明的专制。它也自有制度,自有法律,并不全由皇帝一人的意志来决定一切的。我们现在应该注意在它的一切较详密的制度上,却不必专在专制与民主的字眼上争执。

 

再说回来,唐代中书门下省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多时有至十几人,最少则只有两人,即中书令及门下侍中。开会时有一主席,称为“执笔”。讨论结果,由他综合记录,等于现在之书记长。此项主席轮流充任。有时一人轮十天,有时一人轮一天。大家的意见,不仅由他综合记录,而且最后文字决定之权亦在他。这是唐代宰相一职,在采用委员制中的首席来代替领袖制的一种运用与安排。

(四)尚书省与六部

国家一切最高政令,一经政事堂会议决定后,便送尚书省执行,尚书省是政府里最高最大的行政机构。尚书省共分六部,即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此六部制度,自唐代以至清代末年,推行了一千多年,不过六部次序有时略有改动。唐开始时是吏礼兵民(户部)刑工,唐太宗是改为吏礼民(户)兵刑工,至宋朝初年次序是吏兵刑民(户)工礼,宋神宗时王安石变法,其次序为吏户礼兵刑工,这次序遂为以后所沿袭。此六部:

 

**吏部:**主管人事及任用之权,官吏必先经过考试,再由吏部分发任用。五品以上官,由宰相决定,但吏部可以提名。五品以下官,宰相不过问,全由吏部依法任用;

 

**户部:**掌管民政户口等事;

 

**礼部:**主管宗教教育事宜;

 

**兵部:**掌军事;

 

**刑部:**掌司法;

 

**工部:**主管建设。

 

六部各有职掌。若以之比拟汉代之九卿,这不能不说是一大进步。汉代九卿如光禄勋,就官名本义论,等于是皇帝的门房,不脱宫廷私职的气味。唐代正名为吏部,掌管人事,名称恰当。又如汉代掌军事的为“卫尉”,卫仍对宫廷言,唐代称为兵部,职名始正。太常卿就名义言,也偏在皇家私的祭祀,唐代改为礼部,便确定为政务官了。我们只论汉唐两代官名之改革,便见中国政治史上政治意识之绝大进步。汉代九卿,就名义论,只是办理皇室内廷事的家务官,唐代始正式有六部尚书,显然成为管理国家政务的机构,不像汉代只似皇帝的侍从。此为中国政治史上一大进步,无论从体制讲,从观念讲,都大大进步了。

 

尚书省乃唐代中央政府组织最庞大的机构,其建筑亦相当庞大。总办公厅名为“都堂”,两旁为左右两厢,吏户礼三部在左,兵刑工三部在右。由左右仆射分领。每部分四司,六部共二十四司。每部之第一司即为本司,如吏部之第一司为吏部司是。其余各司各有名称。尚书省各部主管,上午在都堂集体办公,遇事易于洽商,下午各归本部分别办公。如有“参知机务”或“同平章事”衔者,可去政事堂出席最高政事会议。无此等衔者,则专在本省办公。唐代有名巨著《唐六典》一书,即因记载此尚书省中六部之组织,用人,职务分配等而名。此书对当时政府各部门各组织之各项政权及人事分配,均有详细规定。此书遂成为中国历史上行政法规之巨典,此后宋明清各代,均重视此宝贵法典,奉为圭臬。千余年来,国家推行政务,大体以此书为典范,无多变更。此后中央政府之变动,只在中书门下发命令的部分,至于执行命令的尚书省六部制度,则从未有大变更。此《唐六典》一书,系唐玄宗时,大体依唐代现行法规而纂辑,可说是当时的具体事实与现行制度,与本之理想和希望者不同。

 

中国历史上关于政治制度方面有两大名著,一为**《周礼》,一即《唐六典》**。前书为中国先秦时代人之乌托邦,纯系一种理想政府的组织之描写。亦可谓是一部理想的宪法。其最堪重视者,乃为政治理想之全部制度化,而没有丝毫理论的痕迹,只见为是具体而严密的客观记载。我们读此书,便可想见中国古代人之政治天才,尤其在不落于空谈玄想,而能把一切理论化成具体事实而排列开来之一层。所以《周礼》虽不是一部历史书,不能作为先秦时代的制度史,大体上看,而实是一部理论思想的书,应为讲述先秦政治思想之重要材料。至于《唐六典》,则确已是唐代实际的行政法规,为唐代政府所真实遵循。虽富理想而已成事实。只由《周礼》而演进到《唐六典》,这一步骤,也可认为是中国政治历史上一极大的进步。但我们谈《唐六典》的,仍不应仅当它是一部历史书,为记载唐代现实制度的书,而应同时当它是一部理论和思想的书看。因唐代人对政治上的种种理论和思想,都已在此书中大部具体化制度化了。制度的背后,都应有理论和思想。一切制度,决不会凭空无端地产生。若我们忽略了中国以往现实的政治制度,而来空谈中国人以往的政治思想,也决无是处。

(五)唐代地方政府

以上讲的唐代中央政府,现在续讲地方政府。

 

唐代中央政府的组织似较汉代进步了,但以地方政府论,则唐似不如汉。唐代已渐渐进到中央集权的地步,逐渐内重而外轻。中央大臣,比较汉朝要更像样些,但地方长官则较汉为差。中国历史上的地方行政,最像样的还该推汉代。

 

唐代地方行政最低一级为县,和汉代一样。唐玄宗时,全国有一千五百七十三个县,比汉代多出两百多县。县级以上为“州”,唐之“州”与汉“郡”是平等的。州设刺史,在汉最先本为监察官,唐刺史则为地方高级行政首长。唐代有三百五十八州,较汉代郡数多两倍余。唐“县”分上中下三等,六千户以上为上县,六千户以下三千户以上为中县,三千户以下为下县。汉县仅分两级,万户以上为大县,其长官称令。万户以下为二级县,其长官称长。可见唐代的县比汉县为小。唐代的州也分上中下三级,十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二万户以下为下州。这较诸汉郡,相差更远。汉郡户口在百万以上的并不少,即此可见唐代地方长官,其职权比重,较之汉代差逊甚远。

 

其次是地方长官之掾属。在汉代由郡太守县令长自行辟属任用,唐代则任用之权集中于中央之吏部。州县长官无权任用部属,全由中央分发。任地方官者,因其本身地位低,不得不希望升迁,各怀五日京兆之心。政府亦只得以升迁来奖励地方官,于是把州县多分级次,由下到中,由中到上,升了几级,还如没有升。不像汉代官阶上下相隔不甚远,升转亦灵活。由县令升郡太守,便是二千石,和中央九卿地位相埒。汉制三年考绩一次,三考始定黜陟,因阶级少,升迁机会优越,故能各安于位,人事变动不大,而行政效率也因之提高。唐代则迁调虽速,下级的永远沉沦在下级,轻易不会升迁到上级去。于是在官品中渐分清浊,影响行政实际效力极大。

(六)观察使与节度使

说到地方行政,便须附带述及监察制度。汉代丞相为政府最高首领,副丞相即御史大夫,主管监察。御史大夫职权,不仅监察中央及地方政府,同时并监察及皇宫之内,这已在汉制中说到。唐代设御史台,所谓三省六部一台,御史台成为一独立之机构,不属于三省。换言之,监察权是脱离相权而独立了。此即是唐代监察制度与汉代相异之点。

 

唐中宗后,御史台分左右御史,左御史监察朝廷中央政府,右御史监察州县地方政府,此即所谓“分巡”“分察”。监察中央的谓之“分察”,监察地方的谓之“分巡”。中央方面最要者为监察尚书省内之六部,中书门下两省不在监察之列。唐德宗时,尚书六部,吏礼兵工户刑每两部各设御史监察一人,谓之分察。分巡则分全国为十道,派去监察之御史,称为监察使,后改巡察按察诸称,最后称为观察使,意即观察地方行政。在汉制,刺史规定六条视察,大体范围,不得越出于六条之外。在唐代,名义上仍是巡察使,观察使,明明是中央官,派到各地区活动巡视观察,实际上则常川停驻地方,成为地方更高一级之长官。地方行政权掌握在手,其地位自较原置地方官为高。姑设一浅譬,如今制,教育部派督学到某几大学去视察,此督学之地位,自不比大学校长。彼之职务,仅在大学范围内,就指定项目加以视察而止。但唐代则不然。犹如教育部分派督学在外,停驻下来,而所有该地区之各大学校长,却都是受其指挥,他可以直接指挥各大学之内部行政,而各大学校长俯首听命。这一制度,无异是降低了各大学校长之地位。故唐代监察使,论其本源,是一御史官,而属于监察之职者。但逐渐演变成了地方长官之最高一级。把府县地方官压抑在下面。如是则地方行政,本来只有二级,而后来却变成三级。然其最高一级则名不正,言不顺,遂形成一种中央集权,对地方行政,极有流弊。

 

假使此项监察使巡视边疆,在边防重地停驻下来,中央要他对地方事务随宜应付,临时得以全权支配,这即成为节度使。节是当时一种全权印信,受有此全权印信者,便可全权调度,故称节度使。节度使在其地域,可以指挥军事,管理财政,甚至该地区用人大权,亦在节度使之掌握,于是便形成为“藩镇”。而且唐代边疆节度使逐渐擢用武人,于是形成一种军人割据。本意在中央集权,而演变所极,却成为尾大不掉。东汉末年之州牧,即已如此,而唐代又蹈其覆辙。安史之乱,即由此产生。而安史之乱后,此种割据局面,更形强大,牢固不拔。其先是想中央集权,由中央派大吏到外面去,剥夺地方官职权。而结果反而有中央派去的全权大吏在剥夺地方职权之后,回头来反抗中央,最后终至把唐朝消灭了。这与后来清代的情形也相仿佛。清代地方最高长官本为布政使,就如现在的省主席。清代的总督巡抚,就名义论,应该如钦差大臣般,临时掌管军事的。但结果常川驻扎地方,其权力压在布政使上面,训致中央集权,地方无权。而到后此辈巡抚总督,却不受中央节制,中央也便解体了。这是中国政治史上内外政权分合一大条例。

 

总之中国是一个广土众民的大国家,必需得统一,而实不宜于过分的中央集权。这在中国的政治课题上,是一道值得谨慎应付的大题目。现在专说唐代,似乎其中央行政比汉进步,而地方行政则不如汉。中央的监察官变成了地方行政官,这是一大缺点。而由军队首领来充地方行政首长,则更是大毛病。唐室之崩溃,也可说即崩溃在此一制度上。

二、唐代考试制度

(一)魏晋南北朝时代之九品中正制

上会我们曾讲过汉代的选举制,到唐代,此项制度,实际上已完全由考试制度来代替。说到考试两字之原始意义,考是指的考绩,试是指的试用。远在战国晚年,已有一大批中国古代的乌托邦主义者,在提倡选贤与能,在提倡考课与铨叙,其用意在规定一项政府用人之客观标准。汉代选举制度即由此提倡而来。唐代的选举,其实还是由汉代的选举制演变,而我们此刻则称之为考试制

 

汉代是乡举里选之后,而再由中央加以一番考试的。其先是对策,对策只是征询意见而已。直要到东汉晚期,左雄为尚书,才始正式有考试。其时则考试只为选举制度中之一节目。迨至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汉献帝逃亡,中央地方失却联系,一切制度全归紊乱,乡举里选的制度,自亦无从推行。于是朝廷用人没有了标准,尤其是武人在行伍中滥用人员,不依制度。曹操以陈群为尚书,掌吏部用人事,陈群始创设九品中正制。此制大体,就当时在中央任职,德名俱高者,由各州郡分别公推大中正一人。由大中正下再产生小中正。然后由中央分发一种人才调查表,此项表格中,把人才分成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让各地大小中正,各就所知,把各地流亡在中央的人士,分别记入。不论其人已经做官或从未入仕,皆可入登记表。表内详载其年籍各项,分别品第,并加评语。所以主持这项工作的便称九品中正。这些表格,由小中正襄助大中正核定后呈送吏部,吏部便根据此种表册之等第和评语来斟酌任用,分别黜陟。这样一来,官吏之任命与升降,比较有一客观标准。而此项标准,则依然是依据各地方之群众舆论与公共意见,依然仍保留有汉代乡举里选之遗意。所由与近代西方民主选举制度不同者,仍然是一丛众,一从贤。中国传统观念,总谓贤人可以代表群众舆论与公共意见。此是一理论。至于贤人而实不贤,中正而并不中正,则另是一事实。至少在曹魏初行此制时,总比以前漫无标准各自援用私人好得多。一时制度建立,吏治澄清,曹家的得天下,这制度也有关系的。

 

但究竟此制仅为一时的救弊措施。如同某药治某病,病愈即不宜再服。否则药以治病,亦以起病。迨及晋代统一天下,以迄于南北朝,对于陈群此制,都继续采用,不能加以更新,这样毛病就出了。首先是人人想获大中正品题提拔,便纷纷集中到大中正所在地的中央。全国人才集中到中央,这不是件好事。首先是地方无才,不仅地方行政要减低效率,而地方风俗文化,也不易上进。地方垮台了,中央哪能单独存在。所以中央集权不是件好事,而中央集才也不是件好事。这是第一点。再则中正评语,连做官人未做官人通体要评,而吏部凭此升黜,如是则官吏升降,其权操之中正,而不操于此本官之上司。这是把考课铨叙与选举混淆了。于是做官的也各务奔竞,袭取社会名誉,却不管自己本官职务与实际工作,而其上司也无法奈何他。

 

在陈群时,为什么要大中正定由中央大官兼职呢?此因当时地方与中央已失却联系,故只就中央官来兼任大中正,好由他推选他的本乡人士之流亡在中央者备供中央之任用。但又为何中正簿上定要连做官人一并登记品评呢?因为如此做法,便可把当时已经滥用不称职的一批人澄清除去。这些都是陈群创设此制时之苦心。因此九品中正制就其为一时救弊起见,也不算是坏制度。但到后来,因施行的时间空间关系都不同了,而还是照样沿用,遂终于出了大毛病。

 

从此可知,政治制度是现实的,每一制度,必须针对现实,时时刻刻求其能变动适应。任何制度,断无二三十年而不变的,更无二三百年而不变的。但无论如何变,一项制度背后的本原精神所在,即此制度之用意的主要处则仍可不变。于是每一项制度,便可循其正常轨道而发展。此即是此一项制度之自然生长。制度须不断生长,又定须在现实环境现实要求下生长,制度绝非凭空从某一种理论而产生,而系从现实中产生者。惟此种现实中所产生之此项制度,则亦必然有其一套理论与精神。理论是此制度之精神生命,现实是此制度之血液营养,二者缺一不可。即如唐代一切制度,也多半是由南北朝演变而来,有其历史渊源,亦有其传统精神。今天我们却把历史切断,一概想模仿外国制度,明明知道这一制度与现实不配合,却想推翻现实来迁就制度,而美其名曰革命。其实革命的本质,应该是推翻制度来迁就现实的,绝非是推翻现实来迁就制度的。我们此刻,一面既否定了传统制度背后的一切理论根据,一面又忽略了现实环境里面的一切真实要求。所以我们此刻的理论,是蔑视现实的理论。而我们所想望的制度,也是不切现实的制度。若肯接受以往历史教训,这一风气是应该警惕排除的。在曹操当时,采行九品中正制而有效于一时,但此后此制度墨守不变,毛病丛出,后来人便只怪九品中正制不好,其实这也有些冤枉。

(二)唐代之科举

现在再说到每项制度之变,也该有一可变的限度,总不能惟心所欲地变。所贵的是要在变动中寻出它不变的本源,这便是所谓历史传统。传统愈久,应该此大本大源之可靠性愈大。换言之,即是其生命力益强。就中国以往政治论,宰相权给皇帝拿去一定坏,用人无客观标准,一定也要坏。九品中正制,本想替当时用人定出一客观标准,还是不失此项制度所应有的传统精神的。但后来却变成拥护门第,把觅取人才的标准,无形中限制在门第的小范围内,这便大错了。唐代针对此弊,改成自由竞选,所谓“怀牒自列”,即不需地方长官察举,更不需中央九品中正评定,把进仕之门扩大打开,经由个人各自到地方政府报名,参加中央之考试。

 

这制度,大体说来,较以前是进步的。汉制规定商人不能做官,做官人亦不能经商,乡举里选系由地方政府察举呈报。现在自由报考之惟一限制,即报名者不得为商人或工人。因工商人是专为私家谋利的。现在所考试求取者则须专心为公家服务。此项报名之这一限制,在当时称为身家清白,自然并兼未经犯过国家法律在内。此外则地方官不再加以限制,即申送中央,由尚书礼部举行考试。考试及格,即为进士及第。进士及第便有做官资格了。至于实际分发任用,则须经过吏部之再考试,所考重于其人之仪表及口试,乃及行政公文等。大抵礼部考的是才学,吏部考的是干练。又因吏部试有进士、明经诸科,故此制又称科举制。自唐至清,此制推行勿辍。即孙中山先生之五权宪法里,亦特别设有考试权。

 

这一制度,在理论上,决不可非议,但后来仍然是毛病百出。然我们并不能因其出了毛病,而把此制度一笔抹杀。谓政府用人,何不能民主投票方式。其实西方近代的选举投票,亦何尝没有毛病。而且我们把现行通行的制度来作为批评千余年前的旧制度之一种根据,那是最不合情实的。在西方现行的所谓民主政治,只是行政领袖如大总统或内阁总理之类,由民众公选,此外一切用人便无标准。这亦何尝无毛病呢?所以西方在其选举政治领袖之外,还得参酌采用中国的考试制度来建立他们的所谓文官任用法。而在我们则考试便代替了选举。故唐代杜佑著《通典》,首论食货(即是财政与经济),此为选举。其实在汉为选举,在唐即为考试。可见在中国政治传统上,考试和选举是有同样的用意和同样的功能的。

 

西方现行民主政治,乃系一种政党政治,政务官大体在同党中选用,事务官则不分党别,另经考试。此项官吏,可以不因政务官之更换而失去其服务之保障。在中国则一切用人,全凭考试和铨叙,都有一定的客观标准。即位高至宰相,也有一定的资历和限制,皇帝并不能随便用人作宰相。如是则变成重法不重人,皇帝也只能依照当时不成文法来选用。苟其勿自越出于此种习惯法之外,也就不必定要一一再咨询众意。这也不能说它完全无是处。如必谓中国科举制度是一种愚民政策,由一二皇帝的私意所造成,这更不合理。当知任何一种制度之建立,傥是仅由一二人之私意便能实现了,这便无制度可讲。若谓此乃皇帝欺骗民众,而且凭此欺骗,便能专制几百年,古今中外,绝无此理。若民众如此易欺易骗,我们也无理由再来提倡民主政治。

 

凭事实讲,科举制度显然在开放政权,这始是科举制度之内在意义与精神生命。汉代的选举,是由封建贵族中开放政权的一条路。唐代的公开竞选,是由门第特殊阶级中开放政权的一条路。唐代开放的范围,较诸汉代更广大,更自由。所以就此点论,我们可以说唐代的政治又进步了。当时一般非门第中人,贫穷子弟,为要应考,往往借佛寺道院读书。如王播即是借读于和尚寺而以后做到宰相之一人,饭后钟的故事,至今传为佳话。

 

但唐代的科举制度,实在亦有毛病。姑举一端言之,当时科举录取虽有名额,而报名投考则确无限制。于是因报考人之无限增加,而录取名额,亦不得不逐步放宽。而全国知识分子,终于求官者多,得官者少,政府无法安插,只有扩大政府的组织范围。唐代前后三百年,因政权之开放,参加考试者愈来愈多,于是政府中遂设有员外官,有候补官,所谓士十于官,求官者十于士,士无官,官乏禄,而吏扰人,这是政权开放中的大流弊。此项流弊,直到今日仍然存在。

 

当知近代西方所谓的民主革命,乃由政权不开放而起。而中国则自唐以下,便已犯了政权开放之流毒。以水救水,以火救火,不仅是药不对病,而且会症上加症。若要解决中国社会之积弊,则当使知识分子不再集中到政治一途,便该奖励工商业,使聪明才智转趋此道。然结果又很易变成资本主义。在西方是先有了中产社会,先有了新兴工商资本,然后再来打开仕途,预闻政治。而中国则不然,可说自两汉以来,早已把政权开放给全国各地,不断奖励知识分子加入仕途,而同时又压抑工商资本。只鼓舞人为大学者,当大官,却不奖励人为大商人,发大财。节制资本,平均地权,大体上是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政策。政治措施,存心在引导民间聪明才智,不许其为私家财力打算无限制的发展。于是知识分子竞求上政治舞台去做官,仕途充斥,造成了政治上之臃肿病。读书人成为政治脂肪。若再奖励他们来革命,来争夺政权,那岂得了?可见任何制度有利亦有弊,并不是我们的传统政治知识专制黑暗,无理性,无法度,却是一切合理性有法度的制度全都该不断改进,不断生长。

三、唐代经济制度

(一)唐代的租庸调制

现在再讲唐代的经济制度,主要的仍先讲田赋。

 

唐代的田赋制度称为**“租庸调”**。租是配给人民以耕种的田地,年老仍缴还政府。在其授田时期,令其负担相当的租额。这是一种均田制度,承北魏而来。均田制所与古代的井田制不同者,井田乃分属于封建贵族,而均田则全属中央政府,即国家。均田是郡县制度下的井田,而井田则是封建制度下的均田。说到租额,则仅为四十税一,较之汉代三十取一,更为优减。“庸”即是役,乃人民对国家之义务劳役。唐制每人每年服役二十天,较之汉代每人每年服役三十天又减轻了。“调”是一种土产贡输,各地人民须以其各地土产贡献给中央,大体上只是征收丝织物和麻织物。在孟子书里即有粟米之征,布帛之征,力役之征三项目,租即是粟米之征,庸是力役之征,调是布帛之征。

 

中国既是一个农业国家,人民经济,自然以仰赖土地为主。唐代租庸调制,最要用意,在为民制产,务使大家有田地,自可向国家完粮。耕种田地的自然是壮丁,便可抽出余暇,为国家义务服役。有丁有田,自然有家,农业社会里的家庭工业,最要的是织丝织麻,国家征收他一部分的赢余,也不为病。唐代租庸调制,大体比汉代定额更轻,说得上是一种轻徭薄赋的制度。而且租庸调项目分明,有田始有租,有身始有庸,有家始有调。此制的最高用意,在使有身者同时必有田有家,于是对政府征收此轻微的税额,将会觉得易于负担,不感痛苦。这是唐制较胜于汉制之所在。

(二)唐代账籍制度

然而这一制度,即从北魏均田制算起,时期维持得并不久,而且推行也并不彻底。因为北朝乃及初唐,全国各地,都是大门第豪族分布,而他们则依然是拥有大量土地的。即使是不彻底的均田制度,也并不能长久持续。推行了一时期,便完全破坏了。

 

依照历史来讲,租庸调制之所以能推行,全要靠账籍之整顿。唐初的人口册是极完密的。自小孩出生,到他成丁,以至老死,都登载上。当时的户口册就叫籍,全国户口按照经济情况分列九等。此项户口册,同样须造三份,一本存县,一本送州,一本呈户部。政府的租调,全都以户籍为根据。账则是壮丁册子,在今年即预定明年课役的数目,这是庸的根据。唐制每岁一造账,三岁一造籍。壮丁册子一年重造一次,户籍册子则三年重造一次。一次称一比,因其可以用来和上期的簿账相比对。唐制,州县经常须保存五比,户部经常保存三比,如是则地方政府对户口壮丁变动,可以查对到十五年,户部可以查核到九年。这一工作相当麻烦。户口有异动,田亩有还授(丁年十八授田,六十为老还官),这样大的一个国家,普遍经常地调查登记改动校对,丝毫不能有疏忽与模糊。这须具有一种精神力量来维持,否则很不容易历久不衰。况且唐代很快便走上了太平治安富足强盛的光明时代,那是人不免感到小小漏洞是无关大体的。某一家的年老者已逾六十,他的名字没有销去,小孩子长大了,没有添列新丁。新授了田的,还是顶补旧人的名字。这些偷懒马虎是难免的。然而这些便是此后租庸调制失败的最大原因。恐怕并不要到达户口太多,田亩太少,田地不够分配,而租庸调制早得崩溃了。这是一种人事的松懈。至于地方豪强大门第从中舞弊,阻扰此项制度之进展,那更不用说了。

 

即就账籍制度言,可见每一项制度之推行与继续,也必待有一种与之相当的道德意志与服务忠诚之贯注。否则徒法不能以自行,纵然法良意美,终是徒然。而且任何一制度,也必与其他制度发生交互影响。故凡一制度之成立,也绝非此制度可以单独成立的。再说此项制度,其用意颇近似现代所谓的计划经济。这要全国民众,每个家庭,每个壮丁都照顾到,计划到。在近代大规模地利用科学统计,交通方便,声息灵活,印刷术容易,尚且感到有困难。古代交通既不便,政府组织简单,纸张亦贵,书写不便,这些都是大问题。在这种情形下,户口登记逐渐错乱,此制即无法推行。迫不得已,才又改成两税制。

 

唐代的租庸调制,可说结束了古代井田均田一脉相传的经济传统,而两税制则开浚了此后自由经济之先河。

(三)唐代的两税制

唐代的两税制,开始在唐德宗健中元年,为当时掌理财务大臣杨炎所策划。自此以来,直到今天,中国田赋,大体上,还是沿袭这制度。因其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故称两税。此制与租庸调制之不同,最显著者,据唐时人说法,两税制是“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的。这是说你从江苏搬到湖北,也如湖北人一般,不分你是主是客,只要今天住在这地方,就加入这地方的户口册。如是则人口流徙,较为自由了。又说“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这是说你有多少田,政府便向你收多少租。如是则义务劳役等种种负担,也获解放了。这不能不说是此制之好处。然而政府不再授田,民间自由兼并,所以两税制一行,便把中国古代传统的井田、王田、均田、租庸调,这一贯的平均地权、还受田亩的做法打破。这样一解放,直到清代,都是容许田亩自由买卖,自由兼并。

 

这一制度和古制相较,也有它的毛病。据当时一般意见说,租庸调制三个项目分得很清楚,现在归并在一起,虽说手续简单,但日久相沿,把原来化繁就简的来历忘了,遇到政府要用钱,要用劳役,又不免要增加新项目。而这些新项目,本来早就有的,只已并在两税中征收了,现在再把此项目加入,岂不等于加倍征收。这是税收项目不分明之弊,而更重要的,则在此一制度规定租额的一面。中国历史上的田赋制度,直从井田制到租庸调制,全国各地租额,由政府规定,向来是一律平均的。如汉制规定三十税一,唐制则相当于四十而税一,这在全国各地,一律平等,无不皆然。但两税制便把这一传统,即全国各地田租照同一规定数额征收的那一项精神废弃了。在旧制,先规定了田租定额,然后政府照额征收,再把此项收来的田租作为政府每年开支的财政来源,这可说是一种量入为出的制度。但两税制之规定田租额,则像是量出为入的。因当时杨炎定制,乃依照其定制的前一年,即唐代宗之大历十四年的田租收入为标准而规定以后各地的征收额的。如是一来,在政府的征收手续上,是简单省事得多了,可以避免每年调查统计垦田数和户口册等种种的麻烦,但相因而起的弊病却大了。因为如此一来,就变成了一种硬性规定,随地摊派,而不再有全国一致的租额和税率了。

 

让我举一个具体的实例来讲。据当时陆贽的奏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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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b经典的历程

经典的历程 #

——《万历十五年》中文之旅

(1976——2014)

《万历十五年》纪事

1976年 黄仁宇完成《万历十五年》英文书稿。

1981年 美国耶鲁大学出版社出版《万历十五年》英文本:1587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The Ming Dynasty in Decline

1982年 中华书局出版《万历十五年》中文本。其后重印本收录两段《神宗实录》和黄仁宇《〈万历十五年〉和我的“大”历史观》一文。1587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获美国国家图书奖(National Book Award)该年及次年两次提名(历史类作品)。

1985年 台湾食货出版社出版《万历十五年》中文繁体版。

1997年 列入三联书店“黄仁宇作品系列”出版。

1999年 入选《新周刊》、《书城》“改革开放20年来对中国影响最大的20本书”。[1]

2006年 中华书局出版《万历十五年》(增订纪念本),增收黄仁宇《1619年的辽东战役》、富路特《英文版序言》、欧蒲台《万历:漫长的怠政时代》及黄粹存《皇帝只是个牌位》四文,精选数十幅黑白图片和十一张彩色图片插入书中,并特别收录黄仁宇晚年照片一帧及其夫人格尔女士所绘肖像一幅。

2007年 中华书局出版《万历十五年》(增订本),保留增订纪念本全部文字校核、增补成果,并增收黄仁宇书信手迹一份。

2008年 入选《中国图书商报》“改革开放30年最具影响力的300本书”和第九届深圳读书月“30年30本书”。

2009年 获搜狐网“读本好书”经典好书奖。

2014年 中华书局出版《万历十五年》(经典版),以增订纪念本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全书文字,增收多幅彩色历史图片,并特别制作《经典的历程——〈万历十五年〉中文之旅》,以飨读者。

【注释】

[1] 编者按:《万历十五年》自1982年出版后,三十多年来畅销不衰,经常见于各色人等与报刊的推荐书单以及书店销售排行榜,此处从略,仅列比较重要的媒体评选榜单。

名家推荐**[1]**

无论是作为历史著作,还是作为文学作品,这本书都堪称杰作。

——杨联陞(历史学家)

黄仁宇先生对明朝末期一个年份的聚焦,使读者深切感受到了那时中国官僚阶层的运作方式。……我有把握相信,这本著作将有助于全面理解现代中国的历史。

——L.卡林顿·富路特(L. Carrington Goodrich),(历史学家)

黄仁宇的书并不是一般的历史著作,也不只是给学者专家写的。而是写给大多数的中国人看的,时代感特别强,所以能引起人们的共鸣。在中国的知识分子和改革者中,也拥有最多的读者。但和一般的历史学家不同,他又是不可企及,无法代替和无法效仿的(如他力主的归纳方法即是一例)。其原因之一就在他独特的经历,和把这些都揉进了自己的研究。

——高王凌(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副教授)

黄仁宇写的《万历十五年》这本书,在二十年前就开始影响我整个的思想以及能力。……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当我们观察身边周遭组织里的这些人,从他们日常的做法、想法、看法当中,可以看到企业未来的兴衰,从而培养出一种对未来的洞察力。读透这本书,我用了二十年时间,读了五遍。

——曾文祺(明基电通公司中国营销部总经理)

这是一部出色的作品;有关中国人过去和现在的许多问题,都可以从中找到答案。……如果你有意同中国发展贸易,(这本书)将对你大有益处。

——史洛利·布洛特(Srully Blotnick),(美国心理学家)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历史书、对历史的看法。……《万历十五年》像一扇窗,打开了我的视野。

——王朔(作家)

它是我学习撰写学术文本的入门书。我一直觉得,这本书在我最需要的时候问世,实在是某种缘分。……它象一盏指路明灯,让我看到,学术文本其实还可以这样写!这坚定了我选择学术生涯的信心。

——江晓原(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系教授)

分析性强,充满创新……这本书将会在未来许多年里激发我们的思考。

——陈学霖(历史学家)

黄仁宇展示明代宫廷政治的礼仪与实践之侧面,精通其中错综复杂的细节,并且有能力让人们明白。他所讲述的故事结构灵巧,颇具深意,似非而是。从长远来看,即使1587年是“无关紧要的一年”,然而这一年充满了插曲,每个插曲都传递出未来戏剧的预兆。

——史景迁(Jonathan D. Spence),(耶鲁大学历史系教授)

任何语言写成的此类著作中,没有一本书是为整个中国史领域而存在的。本书最引人注目的特点是它很有技巧地传达出了人生的本质,让读者对中国政治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把另一个错综复杂的世界看作近在眼前、明白易懂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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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附录

附录一 #

神宗实录》一 #

万历皇帝于一五九〇年八月二十五日与申时行等召对纪录。全文照《神宗实录》卷二二五排印。

是日,上御门毕,召辅臣时行等见于皇极门暖阁。

上出陕西巡抚赵可怀奏报虏情本手授时行曰:“朕近览陕西总督抚梅友松等所奏。说虏王引兵过河,侵犯内地,这事情如何?”时行等对:“近日洮州失事,杀将损军,臣等正切忧虑,伏蒙圣问,臣等敢以略节具陈:洮河边外,都是番族。番族有两样。中茶纳马的是熟番,其余的是生番。先年虏骑不到,只是防备番贼,所以武备单虚,仓卒(猝)不能堵遏。如今虏王过河,是被火落赤勾引,多为抢番,又恐中国救护,故声言内犯。然虏情狡诈,不可不防。”上曰:“番人也是朕之赤子。番人地方都是祖宗开拓的封疆。督抚官奉有敕书,受朝廷委托,平日所干何事?既不能预先防范,到虏酋过河,才来奏报。可见边备废弛。皇祖时各边失事,督抚官都拿来重处。朝廷自有法度。”时行等对:“皇上责备督抚不能修举边务,仰见圣明英断,边臣亦当心服。如今正要责成他选将练兵,及时整理。”

上曰:“近时督抚等官平日把将官凌虐牵制,不得展布,有事却才用他。且如各边,但有功劳,督抚有升有赏,认做己功。及失事,便推与将官,虚文搪塞。”时行等对:“各边文武将吏,各有职掌,如总督巡抚,只是督率调度。若临战阵定用武官,自总兵以下,有副总兵,有参将、游击、守备,各分信地,如有失事,自当论罪。”上曰:“古文臣如杜预,身不跨鞍,射不穿札,诸葛亮纶巾羽扇,都能将兵立功,何必定是武臣?”时行等对:“此两名臣,古来绝少。人才难得,臣等即当传与兵部,转谕督抚诸臣,尽心经理,以纾皇上宵旰之忧。”

上曰:“将官必要谋勇兼全,曾经战阵方好。”时行等对:“将材难得。自款贡以来,边将经战者亦少。”上曰:“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是不善用之,虽有关张之勇,亦不济事。”时行等对:“近日科道建言,要推举将材,臣等曾语兵部,及早题复。今九卿科道会同推举。”上曰:“前日有御史荐两将官。”时行等对:“所荐将官一是王化熙,曾提督巡捕,臣等亲见,亦是中才,只宜腹里总兵。一是尹秉衡,曾称良将,今老矣。”上曰:“不论年老。赵充国岂非老将?只要有谋。”时行等对:“将在谋不在勇,圣见高明,非臣等所及。”

上又曰:“朕在九重之内,边事不能悉知。卿等为朕股肱,宜用心分理。如今边备废弛,不止陕西。或差有风力的科道或九卿大臣前去。如军伍有该补足,钱粮有该设处,着一一整顿。书云:事事有备无患。须趁如今收拾,往后大坏愈难。”时行等对:“当初许虏款贡,原为内修守备,外示羁縻。只为人情偷安,日渐废弛。所以三年阅视,或差科臣,或差彼处巡按御史。”上曰:“三年阅视是常差。如今要特差。”时行等对:“臣等在阁中商议,要推大臣一员前去经略,且重其事权,使各边声势联络,庶便行事。容臣等撰拟传帖,恭请圣裁。”上曰:“还拟两人来行。”

已,复言款贡事。上称:“皇考圣断者再。”时行等言:“自俺答献逆求封,赖皇考神谟独断,许通款贡,已二十年,各边保全生灵何止百万。”上曰:“款贡亦不可久恃。宋事可鉴。”时行等对:“我朝与宋事不同。宋时中国弱,夷狄强,原是敌国。今北虏称臣纳款,中国之体自尊,但不可因而忘备耳。”上曰:“虽是不同,然亦不可媚虏。虏心骄意大,岂有厌足?须自家修整武备,保守封疆。”时行等对:“今日边事既未可轻于决战,又不可专于主抚。只是保守封疆,据险守隘,坚壁清野,使虏不得肆掠,乃是万全之策。皇上庙谟弘远,边臣庶有所持循。至于失事有大小,情事有轻重。若失事本小而论罪过罪,则边臣观望退缩,虏酋反得挟以为重,又非所以激励人心。自今尤望皇上宽文法,核功罪。”上曰:“如今失事却也不轻。”时行等对:“圣恩从宽处分,容臣传示边臣,使感恩图报。”

上复问次辅病安否,何如。时行等对:“臣锡爵实病,屡疏求去,情非得已。”上曰:“如今有事时,正宜竭忠赞襄,如何要去?”时行等对:“皇上注念锡爵是优厚辅臣至意,臣等亦知感激。但锡爵病势果系缠绵。臣等亲至其卧内,见其形体羸瘦,神思愁苦,亦不能强留。”上曰:“着从容调理,痊可即出。”

时行等唯唯,因叩头奏:“臣等半月不睹天颜,今日视朝,仰知圣体万安,不胜忻慰。”上曰:“朕尚头眩臂痛,步履不便。今日特为边事,出与卿等商议。”时行等叩头奏:“伏望皇上万分宝重。”上又曰:“闻山西五台一路多有矿贼,啸聚劫掠,地方官如何隐匿不报?”时行等奏:“近闻河南嵩县等处,聚有矿贼,巡抚官发兵驱逐,业已解散。”上曰:“是山西地方五台,因释氏故知之。”上恐时行等误以为失事也。复曰:“释氏是佛家,曾遣人进香耳。”时行等对:“地方既有盗贼啸聚,地方官隐匿不报,其罪不止疏玩而已。”

《神宗实录》二 #

万历皇帝于一五九〇年二月五日与申时行等召对纪录。全文照《神宗实录》卷二一九排印。

上御毓德宫,召辅臣申时行、许国、王锡爵、王家屏入见于西室。

御榻东向,时行等西向跪,至(致)词贺元旦新春。又以不瞻睹天颜,叩头候起居。上曰:“朕之疾已痼矣。”时行等对曰:“皇上春秋鼎盛,神气充盈,但能加意调摄,自然勿药有喜,不必过虑。”上曰:“朕昨年为心肝二经之火,时常举发,头目眩晕,胃膈胀满,近调理稍可。又为雒于仁奏本,肆口妄言,触起朕怒,以致肝火复发,至今未愈。”时行等奏:“圣躬关系最重,无知小臣狂戆轻率,不足以动圣意。”上以雒于仁本手授申时行云:“先生每看这本,说朕酒色财气,试为朕一评。”

时行方展疏,未及对。上遽云:“他说朕好酒。谁人不饮酒?若酒后持刀舞剑,非帝王举动,岂有是事!又说朕好色,偏宠贵妃郑氏。朕只因郑氏勤劳,朕每至一宫,他必相随,朝夕间小心侍奉勤劳。如恭妃王氏,他有长子,朕着他调护照管,母子相依,所以不能朝夕侍奉,何尝有偏?他说朕贪财,因受张鲸贿赂,所以用他。昨年李沂也这等说。朕为天子,富有四海,天下之财,皆朕之财,朕若贪张鲸之财,何不抄没了他?又说朕尚气。古云少时戒之在色,壮时戒之在斗,斗即是气。朕岂不知?但人孰无气?且如先生每也有童仆家人,难道更不责治?如今内侍宫人等或有触犯及失误差使的,也曾杖责,然亦有疾疫死者,如何说都是杖死?先生每将这本去票拟重处!”时行等对曰:“此无知小臣,误听道路之言,轻率渎奏。”上曰:“他还是出位沽名!”时行等对曰:“他既沽名,皇上若重处之,适成其名,反损皇上圣德。唯宽容不较,乃见圣德之盛。”复以其疏缴置御前。上沉吟答曰:“这也说的是。到不事(是)损了朕德,却损了朕度。”时行等对曰:“圣上圣度如天地,何所不容。”

上复取其疏再授时行,使详阅之。时行稍阅大意。上连语曰:“朕气他不过,必须重处!”时行云:“此本原是轻信讹传,若票拟处分,传之四方,反以为实。臣等愚见,皇上宜照旧留中为是。容臣等载之史书,传之万世。使万世颂皇上为尧舜之君。”复以其疏送御前。上复云:“如何设法处他?”时行等云:“此本既不可发出,亦无他法处之。还望皇上宽宥。臣等传语本寺堂官,使之去任可也。”上首肯,天颜稍和:“因先生每是亲近之臣。朕有举动,先生每还知道些。安有是事?”时行对曰:“九重深邃,宫闱秘密,臣等也不能详知,何况疏远小臣。”

上曰:“人臣事君,该知道理。如今没个尊卑上下,信口胡说。先年御史党杰,也曾奚落我,我也容了。如今雒于仁亦然,因不曾惩创,所以如此。”时行等曰:“人臣进言,虽出忠爱,然须从容和婉。臣等常时惟事体不得不言者,方敢陈奏。臣等岂敢不与皇上同心?如此小臣,臣等亦岂敢回护?只是以圣德圣躬为重。”上曰:“先生每尚知尊卑上下,他每小臣却这等放肆。近来只见议论纷纷,以正为邪,以邪为正。一本论的还未及览,又有一本辩的,使朕应接不暇。朕如今张灯后看字,不甚分明。如何能一一遍览?这等殊不成个朝纲!先生每为朕股肱,也要做个主张。”时行等对曰:“臣等财(才)薄望轻。因鉴人前覆辙,一应事体,上则禀皇上之独断,下则付外廷之公论。所以不敢擅自主张。”上曰:“不然。朕就是心,先生每是股肱。心非股肱,安能运动?朕既委任先生每,有何畏避?还要替朕主张,任劳任怨,不要推诿!”时行等叩头谢曰:“皇上以腹心股肱,优待臣等。臣等敢不尽心图报?任劳任怨四字,臣等当书之座右,朝夕服膺。”

语毕,时行复进曰:“皇上近来进药否?”上曰:“朕日每进药二次。”时行等云:“皇上须慎重拣选良药。”上曰:“医书朕也常看,脉理朕都知道。”时行等云:“皇上宜以保养圣躬为重,清心寡欲,戒怒平情,圣体自然康豫矣。”时行等又云:“臣等久不瞻睹天颜。今日幸蒙宣召,刍荛之见,敢不一一倾吐?近来皇上朝讲稀疏,外廷日切悬望。今圣体常欲静摄,臣等亦不敢数数烦劳起居。但一月之间,或三四次,间一临朝,亦足以慰群情之瞻仰。”上曰:“朕疾愈岂不欲出?即如祖宗庙祀大典,也要亲行。圣母生身大恩,也要时常定省。只是腰痛脚软,行走不便。”

时行等又云:“册立东宫,系宗社大计,望皇上早定。”上曰:“朕知之。朕无嫡子,长幼自有定序。郑妃再三陈请,恐外间有疑,但长子犹弱,欲俟其壮健使出就外才放心。”时行等又云:“皇长子年已九龄,蒙养豫教正在今日,宜令出阁读书。”上曰:“人资性不同,或生而知之,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也要生来自然聪明。安能一一教训?”时行等对曰:“资禀赋于天,学问成于人,虽有睿哲之资,未有不教而能成者,须及时豫教,乃能成德。”上曰:“朕已知之,先生每回阁去罢。”仍命各赐酒饭。时行等叩头谢,遂出去宫门数千武。

上复命司礼监内臣追止之。云:“且少俟。皇上已令人宣长哥来着先生每一见。”时行等复还至宫门内,立待良久。上令内臣觇视申阁老等,闻召长哥亦喜否?时行等语内臣云:“我等得见睿容,便如睹景星庆云,真是不胜之喜。”内臣入奏,上微哂颔之。有顷,上命司礼监二太监谓时行等:“可唤张鲸来,先生每责训他。”时行等云:“张鲸乃左右近臣。皇上既已责训,何须臣等?”司礼监入奏。上复令传谕云:“此朕命,不可不遵。”有顷,张鲸至,向上跪。时行等传上意云:“尔受上厚恩,宜尽心图报,奉公守法。”鲸自称:“以多言得罪。”时行等云:“臣事君犹子事父。子不可不孝,臣不可不忠。”鲸呼万岁者三,乃退。司礼入奏。上曰:“这才是不辱君命。”

久之,司礼监太监传言:“皇长子至矣。”皇三子亦至。但不能离乳保。遂复引入西室,至御榻前。则皇长子在榻右,上手携之。皇三子旁立,一乳母拥其后。时行等既见,因贺上云:“皇长子龙姿凤目,岐嶷非凡。仰见皇上昌后之仁,齐天之福!”上欣然曰:“此祖宗德泽,圣母恩庇,朕何敢当?”时行等奏:“皇长子春秋渐长,正当读书进学。”上曰:“已令内侍授书诵读矣。”时行云:“皇上正位东宫时年方九龄,即已读书。皇长子读书已晚矣。”上曰:“朕五岁即能读书。”复指皇三子:“是儿亦五岁,尚不能离乳母,且数病。”时行等稍前熟视皇长子。上手引皇长子,向明正立。时行等注视良久。因奏云:“皇上有此美玉,何不早加琢磨,使之成器?愿皇上早定大计,宗社幸甚!”乃叩头出,随具疏谢。

是日时行等以传免朝贺,特诣会极门行礼。忽闻宣召,急趋而入,历禁门数重,乃至毓德宫。从来阁臣召见未有至此者,且天语谆复,圣容和晬(睟),蔼然如家人父子,累朝以来所未有也。

附录二 #

《万历十五年》和我的大历史观

黄仁宇

《万历十五年》英文版书名为1587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法文版为1587Le Déclin de La Dynastie des Ming。此外,尚有德文版、日文版及中文繁体字版,均筹备已久,都可望于今年夏秋间成书。

此书初稿完成于1976年夏季,仍在“四人帮”执政时代,当然不能盼望在中国出版。即使是英文版,也经过无数挫折。美国出版界,对商业性和学术性的分野极为严格。商业性的出版,以电视及广告作开路先锋,以短期大量行销、迅速结束为原则,否则书籍堆积于库房,妨碍资金的流通,迟滞今后业务。学术界的出版,由各大学的出版社负责,对经济方面的顾虑比较达观,可是又要顾虑学校的信誉与地位。况且美国之研究汉学,也有他们独到的地方。一般风格,注重分析,不注重综合。各大学执教的,都是专家,因为他们分工详尽,所以培养了无数青年学者,都戴上了显微镜的目光,对望远镜的观点,倒很少人注意;而且对学术的名目及型式,非常尊重。《万历十五年》在各方面讲,都在两者之间。所以商业性质的书局说,你的文章提及宫廷生活、妃嫔间恩怨,虽有一定兴趣,但是又因海瑞,牵涉明朝财政;因为李贽,提到中国思想,应属学术著作。大学出版社则认为这书既不像断代史,也不像专题论文,又缺乏分析与解剖,实在是不伦不类,也不愿承印。所以兹后于1979年耶鲁大学出版社毅然排除成见答应出版,北京中华书局在四人帮虽倒而国内情况仍在青黄不接的期间接受中文版,都要有相当的识见与度量,值得作者钦仰。

现在《万历十五年》既有这样多的版本,英文本又在美国若干大学采用为教科书,已出三版,并且经过当代文坛巨子欧蒲台(John Updike)在著名杂志上作文推荐。中文本初版近三万册,也已售罄,并且准备再版,而且出精装本。这都是使作者感奋的事。

但是这本书仍只代表作者一部分意见,不是全部历史的观点。作者在中文版《自序》中提及:此书“说明十六世纪中国社会的传统的历史背景,也就是尚未与世界潮流冲突的侧面形态。有了这样一个历史的大失败,就可以保证冲突既开,恢复故态决无可能,因之而给中国留了一个翻天覆地、彻底创造历史的机缘”。很显然,《万历十五年》虽有这样积极的表示,书中所写仍以暴露中国传统的弱点为主。即欧蒲台的书评,也觉得指斥中国不好的地方,应和指斥西方和美国不好的地方相提并论。而且中文版的读者,还看不到的则是英法文版有富路特(Dr.L.Carrington Goodrich)先生作序。此公现年九十岁,其父母在中国传教,葬在通州。他自己曾在中国青年会工作,注重提倡儿童体育,又在第一次大战时,领导中国在法的劳工。后来又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任教多年。去年尚与其夫人打网球。其胸襟开阔,当代少有。他常常提醒我们,不要认为目前的偃蹇,忽视中国伟大的地方。《万历十五年》英文本富序有下面一段:

Historians may re-examine the mistakes of the past in the hope of providing warnings for the future,but at the same time caution their readers to preserve what is of value.Presumably,for China the experiences of both East and West must be drawn upon.It is essential that the historian lay everything on the 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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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a版权-自序

版权信息 #

书名:万历十五年(增订版)

作者:黄仁宇

出版社:中华书局

排版制作:五月

审核:五月

本制作未取得相应授权,参考实体书进行修改排版,仅用于个人学习研究之用途,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请勿传播、商用。

万历十五年

经典版

(美)黄仁宇 著

中华书局

作者简介 #

黄仁宇(1918-2000),湖南长沙人,早年辗转于求学、从军之途,曾梦想成为中国的拿破仑,然而时代却不允许有这样的机缘;其后赴美研习历史,于一番逼仄煎熬之中提出大历史观,主张要“从技术上的角度看历史”,而不能简单地以道德评价笼罩一切。世间少了一个拿破仑,却多了一个以其睿智打开人们视野的历史学家。

代表作有《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万历十五年》、《中国大历史》等。他传奇性的一生以及大历史观的由来详见自传《黄河青山——黄仁宇回忆录》。

目录 #

  • 封面

  • 版权信息

  • 扉页

  • 作者简介

  • 增订纪念本出版说明

  • 自 序

  • 经典版出版缘起

  • 第一章 万历皇帝

  • 第二章 首辅申时行

  • 第三章 世间已无张居正

  • 第四章 活着的祖宗

  • 第五章 海瑞——古怪的模范官僚

  • 第六章 戚继光——孤独的将领

  • 第七章 李贽——自相冲突的哲学家

  • 参考书目

  • 附录一

    • 《神宗实录》一
    • 《神宗实录》二
  • 附录二

    • 《万历十五年》和我的大历史观
    • 1619年的辽东战役
  • 附录三

    • 英文版序言
    • 万历:漫长的怠政时代
    • 皇帝只是个牌位
  • 经典的历程——《万历十五年》中文之旅(1976——2014)

    • 《万历十五年》纪事
    • 名家推荐
    • 《万历十五年》出版始末
    • 两声欢呼,一声倒彩——《万历十五年》三十载印象记
    • 《万历十五年》的读法

k 晚年黄仁宇

h 黄仁宇肖像,其夫人格尔1973年绘于剑桥

增订纪念本出版说明 #

1976年的夏天,五十八岁的华裔美籍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用英文完成了《1587,无关紧要的一年》,其中文本名《万历十五年》。这一年,是美国建国二百周年。而在黄仁宇的祖国——中国,这一年,“文革”终于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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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第一章万历皇帝

第一章万历皇帝 #

公元1587年,在中国为明万历十五年,论干支则为丁亥,属猪。当日四海升平,全年并无大事可叙,纵是气候有点反常,夏季北京缺雨,五六月间时疫流行,旱情延及山东,南直隶却又因降雨过多而患水,入秋之后山西又有地震,但这种小灾小患,以我国幅员之大,似乎年年在所不免。只要小事未曾酿成大灾,也就无关宏旨。总之,在历史上,万历十五年实为平平淡淡的一年。

既然如此,著者又何以把《万历十五年》题作书名来写这样一本专著呢?

1587年,在西欧历史上为西班牙舰队全部出动征英的前一年。当年,在我国的朝廷上发生了若干为历史学家所易于忽视的事件。这些事件,表面看来虽似末端小节,但实质上却是以前发生大事的症结,也是将在以后掀起波澜的机缘。其间关系因果,恰为历史的重点。

由于表面看来是末端小节,我们的论述也无妨从小事开始。

wanli 万历皇帝像

这一年阳历的3月2日,北京城内街道两边的冰雪尚未解冻。天气虽然不算酷寒,但树枝还没有发芽,不是户外活动的良好季节。然而在当日的午餐时分,大街上却熙熙攘攘。原来是消息传来,皇帝陛下要举行午朝大典,文武百官不敢怠慢,立即奔赴皇城。乘轿的高级官员,还有机会在轿中整理冠带;徒步的低级官员,从六部衙门到皇城,路程逾一里有半,抵达时喘息未定,也就顾不得再在外表上细加整饰了。

站在大明门前守卫的禁卫军,事先没有接到有关的命令,但看到大批盛装的官员来临,也就以为确系举行大典,因而未加询问。进大明门即为皇城。文武百官看到端门午门之前气氛平静,城楼上下也无朝会的迹象,既无几案,站队点名的御史和御前侍卫“大汉将军”也不见踪影,不免心中揣测,互相询问:所谓午朝是否讹传?

近侍宦官宣布了确切消息,皇帝陛下并未召集午朝,官员们也就相继退散。惊魂既定,这空穴来风的午朝事件不免成为交谈议论的话题:这谣传从何而来,全体官员数以千计而均受骗上当,实在令人大惑不解[1]。

对于这一颇带戏剧性的事件,万历皇帝本来大可付诸一笑。但一经考虑到此事有损朝廷体统,他就决定不能等闲视之。就在官员们交谈议论之际,一道圣旨已由执掌文书的宦官传到内阁,大意是:今日午间之事,实与礼部及鸿胪寺职责攸关。礼部掌拟具仪注,鸿胪寺掌领督演习。该二衙门明知午朝大典已经多年未曾举行,决无在仪注未备之时,仓猝传唤百官之理。是以其他衙门既已以讹传误,该二衙门自当立即阻止。既未阻止,即系玩忽职守,着从尚书、寺卿以下官员各罚俸两月,并仍须查明究系何人首先讹传具奏。

礼部的调查毫无结果,于是只能回奏:当时众口相传,首先讹传者无法查明。为了使这些昏昏然的官员知所儆戒,皇帝把罚俸的范围由礼部、鸿胪寺扩大到了全部在京供职的官员。

由于工作不能尽职或者奏事言辞不妥,触怒圣心,对几个官员作罚俸的处分,本来是极为平常的事。但这次处罚竟及于全部京官,实在是前所未有的严峻。本朝官俸微薄,京城中高级官员的豪华生活,决非区区法定的俸银所能维持。如各部尚书的官阶为正二品,全年的俸银只有一百五十二两。他们的收入主要依靠地方官的馈赠,各省的总督巡抚所送的礼金或礼品,往往一次即可相当于十倍的年俸[2]。这种情况自然早在圣明的洞鉴之中,传旨罚俸,或许正是考虑到此辈并不赖官俸为生而以示薄惩。但对多数低级官员来说,被罚俸两月,就会感到拮据,甚至付不出必要的家庭开支了。

按照传统观念,皇帝的意旨总是绝对公允的,圣旨既下,就不再允许有任何的非议。这一事件,也难怪万历皇帝圣心震怒。从皇帝到臣僚都彼此心照,朝廷上的政事千头万绪,而其要点则不出于礼仪和人事两项。仅以礼仪而言,它体现了尊卑等级并维护了国家体制。我们的帝国,以文人管理为数至千万、万万的农民,如果对全部实际问题都要在朝廷上和盘托出,拿来检讨分析,自然是办不到的。所以我们的祖先就抓住了礼仪这个要点,要求大小官员按部就班,上下有序,以此作为全国的榜样。现在全体京官自相惊扰,狼奔豕突,实在是不成体统。

万历皇帝是熟悉各种礼仪的君主。1587年3月,他已年满二十三,进入二十四,登上皇帝的宝座也快有十五年了。他自然会清楚记得,在他八岁那一年的冬天,他的父亲隆庆皇帝为他举行了象征成为成人的冠礼。他被引导进入殿前特设的帷帐里,按照礼仪的规定更换衣冠服饰,前后三次都以不同的装束出现于大庭广众之中。既出帷帐,他就手持玉圭,被引导行礼,并用特设的酒杯饮酒。全部节目都有礼官的唱导和音乐伴奏,所需的时间接近半天。第二天,他又被引导出来坐在殿前,以最庄重的姿态接受了百官的庆贺[3]。

几个月之后,隆庆皇帝龙驭上宾。这位刚刚九岁的皇太子,就穿着丧服接见了臣僚。按照传统的“劝进”程式,全部官员以最恳切的辞藻请求皇太子即皇帝位。头两次的请求都被皇太子拒绝,因为父皇刚刚驾崩,自己的哀恸无法节制,哪里有心情去想到个人名位?到第三次,他才以群臣所说的应当以社稷为重作为理由,勉如所请。这一番推辞和接受的过程,有条不紊,有如经过预习。

既然登上皇帝的宝座,他就必须对各种礼仪照章办理。在过去的十五年,他曾经祭天地,祀祖庙,庆元旦,赏端阳。他接见外国使臣和解职退休、著有勋劳的官员耆老。他还曾检阅军队,颁发战旗,并在一次战役获得胜利以后接受“献俘”。这种献俘仪式极为严肃而令人悚惧。皇帝的御座设在午门城楼上,他端坐其中,俯视着下面花岗石广场上发生的一切。他的两旁站立着有爵位的高级军官,还有许多被称为“大汉将军”的身材魁伟的御前侍卫。在广场上大批官员的注视下,俘虏被牵着进来,手脚戴有镣铐,一块开有圆孔的红布穿过头颅,遮胸盖背,被吆喝着正对午门下跪。这时,刑部尚书趋步向前,站定,然后大声朗读各个俘虏触犯天地、危害人类的罪行。读毕他又宣布,这些罪人法无可逭,请皇上批准依律押赴市曹斩首示众。皇帝答复说:“拿去!”他的天语纶音为近旁的高级武官二人传达下来,二人传四人,而后八人、十六人、三十二人相次联声传喝,最后大汉将军三百二十人以最大的肺活量齐声高喝“拿去”,声震屋瓦,旁观者无不为之动容[4]。

每年阴历的十一月,皇帝要接受下一年的日历,并正式颁行于全国。它的颁行,使所有臣民得到了天文和节令的根据,知道何时可以播种谷物,何日宜于探访亲友。翰林院官员们的集体著作,例如《实录》之类,也在香烟、乐队的簇拥下,恭呈于皇帝之前。书籍既经皇帝接受并加乙览,就成为“钦定”,也就是全国的唯一标准[5]。

在同样庄严的仪式下,万历皇帝授予他的兄弟叔侄辈中的一些人以“王”的称号,封他们的妻子为“王妃”,批准他们子女的婚姻。而最隆重的仪式,却是把“仁圣皇太后”的尊号上赠给他的嫡母隆庆的皇后陈氏,把“慈圣皇太后”的尊号上赠给他的生母隆庆的皇贵妃李氏。

慈圣皇太后对万历皇帝有极大的影响,因为除了她,没有第二个人再能给他以真正的天性之爱[6]。但是在万历登极以后,根据皇家的习俗,一种无形的距离就存在于太后和皇帝之间,使母子之间的天性交流变得极为不便。例如前此不久万历曾下令修葺装潢慈圣所居住的宫室,竣工之后,她的感谢不是用亲切的口吻加以表达,而是请学士写成一篇文章,赞赏皇帝的纯孝,在他下跪时逐句诵读。这篇文章,因为能对全国臣民起表率和感化的作用,所以就成为本朝的重要文献。有时,万历用宫内的傀儡戏来讨取太后的欢心;在她下轿之前,他也必须跪在庭前恭候慈驾。但是母爱毕竟是一种最深刻的感情,在多年之后,尽管万历皇帝临朝的机会越来越稀少,每当十一月慈圣的生辰,他却仍然亲临皇极门接受百官的庆贺。

也就是在此之前不久,万历册封他的爱妃郑氏为皇贵妃,并预先公布礼仪以便各有关衙门作必要的准备。消息传来,就有一位给事中上疏提出异议,其理由为:按照伦理和习惯,这种尊荣应该首先授予皇长子的母亲恭妃王氏,德妃郑氏仅为皇三子的母亲,后来居上,实在是本末颠倒。这一异议虽然引起万历的一时不快,但册封典礼仍按原计划进行[7]。谁也没有想到,这一小小的插曲,竟是一场影响深远的政治斗争的契机,导致了今后数十年皇帝与臣僚的对立,而且涉及整个帝国。

参加各项礼仪,皇帝需要频繁地更换冠服,有时达一日数次。服饰中的皇冠有一种为金丝所制作,精美绝伦,而又不同于欧洲式的全金属皇冠。皇帝在最隆重的典礼上使用的皇冠是“冕”,形状象欧洲学者所戴的“一片瓦”,不过冕上布板是长方形,而非正方形,前后两端各缀珍珠十二串。这种珠帘是一种有趣的道具,它们在皇帝的眼前脑后来回晃动,使他极不舒服,其目的就在于提醒他必须具有端庄的仪态,不能轻浮造次。和冕相配的服装是饰有豪华刺绣的黑色上衣和黄色下裙,裙前有织锦一片,悬于腰带之上而垂于两腿之间,靴袜则均为红色。

在次一级隆重的典礼上,皇帝服用全部红色的“皮弁服”,实际上也是他的军装。其中的帽子,和今天体育家所用的瓜形圆盔极为相似,有带,系在脖子上。这种帽子和当时武将军士所用的头盔也并没有多大区别,不过将士的盔是布质内藏铁片,外装铁钉;皇帝的皮弁则以皮条折缀而成,外缀宝石以代铁钉。

黄色的龙袍,常常被看作中国皇帝的标准服装。其实在本朝,这种服装只在一般性的仪式上服用。在不举行仪式的时候,皇帝的常服则是青色或黑色的龙袍,上缀绿色的滚边[8]。

皇帝是全国无上权威的象征,他的许多行动也带有象征性,每年在先农坛附近举行“亲耕”就是一个代表性的事例[9]。这一事例如同演戏,在“亲耕”之前,官方在教坊司中选取优伶扮演风雷云雨各神,并召集大兴、宛平两县的农民约二百人作为群众演员。这幕戏开场时有官员二人牵牛,耆老二人扶犁,其他被指定的农民则携带各种农具,包括粪箕、净桶,作务农之状,又有优伶扮为村男村妇,高唱太平歌。至于皇帝本人当然不会使用一般的农具。他所使用的犁雕有行龙,全部漆金。他左手执鞭,右手持犁,在两名耆老的搀扶下在田里步行三次,就完成了亲耕的任务。耕毕后,他安坐在帐幕下观看以户部尚书为首的各官如法炮制。顺天府尹是北京的最高地方长官,他的任务则是播种。播种覆土完毕,教坊司的优伶立即向皇帝进献五谷,表示陛下的一番辛劳已经收到卓越的效果,以致五谷丰登。此时,百官就向他山呼万岁,致以热烈祝贺。

但是皇帝所参与的各项礼仪并不总是这样轻松有趣的,相反,有时还很需要付出精神力气。譬如每天的早朝,即在精力充沛的政治家,也会觉得持之以恒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以致视为畏途。万历之前几代皇帝,已经对它感到厌倦,虽说早朝仪式到这时已大为精简,但对他来说,仍然是一副职务上的重担,下面的叙述就是这一结论的证明。

在参加早朝之前,凡有资格参加的所有京官和北京地区的地方官,在天色未明之际就要在宫门前守候。宫门在钟鼓声中徐徐打开,百官进入宫门,在殿前广场整队,文官位东面西,武官位西面东。负责纠察的御史开始点名,并且记下说话、咳嗽、吐痰、牙笏坠地或者步履不稳重等属于“失仪”范围的官员姓名,听候参处。一切就绪以后,皇帝驾到,鸣鞭,百官在赞礼官的口令下转身,向皇帝叩头如仪。鸿胪寺官员高唱退休及派赴各省任职的官员姓名,被唱到的人又另行对皇帝行礼谢恩。然后四品以上的官员鱼贯进入大殿,各有关部门的负责官员向皇帝报告政务并请求指示,皇帝则提出问题或作必要的答复。这一套早朝节目在日出时开始,而在日出不久之后结束,每天如此,极少例外[10]。

本朝初年,皇帝创业伊始,励精图治,在早朝之外还有午朝和晚朝,规定政府各部有一百八十五种事件必须面奏皇帝。只是在第六代的正统皇帝登极时,由于他只有九岁,所以朝中才另作新规定,早朝以呈报八件事情为限,而且要求在前一天以书面的方式送达御前。此例一开,早朝即渐成具文[11]。可是直到十五世纪末期,早朝这一仪式仍然很少间断,即使下雨下雪也还是要坚持不辍;仅仅是由于皇恩浩荡,准许官员可以在朝服上加披雨衣,1477年又下诏规定各官的张伞随从可以一并入宫。有时皇帝体恤老臣,准许年老的大臣免朝,但这又是属于不轻易授予的额外恩典了。

这种繁重的、日复一日的仪式,不仅百官深以为苦,就是皇帝也无法规避,因为没有他的出现,这一仪式就不能存在。1498年,当时在位的弘治皇帝简直是用央告的口气要求大学士同意免朝一日,因为当夜宫中失火,弘治皇帝彻夜未眠,神思恍惚。经过大学士们的商议,同意了辍朝一日[12]。除此而外,皇帝的近亲或大臣去世,也得照例辍朝一日至三日以志哀悼。然而这种性质的辍朝,得以休息的仅是皇帝一人,百官仍须亲赴午门,对着大殿行礼如仪。

首先打破这一传统的是第十代的正德皇帝,即万历的叔祖。正德的个性极强,对于皇帝的职责,他拒绝群臣所代表的传统观念而有他自己的看法和做法。他在位时,常常离开北京,一走就是几个月甚至长达一年。而住在北京期间,他又打破陈规,开创新例,有时竟在深夜举行晚朝,朝罢后又大开宴席,弄到通宵达旦[13]。对这些越轨的举动,臣僚们自然难于和他合作,他也就撇开正式的负责官员而大加宠用亲信的军官和宦官。对负主要行政责任的内阁,在他眼里不过是一个传递消息的机构而已。凡此种种,多数文臣认为迹近荒唐,长此以往,后果将不堪设想。

幸而正德于1521年去世,又未有子嗣。大臣们和皇太后商议的结果,迎接万历皇帝的祖父入承大统,是为嘉靖皇帝。作为皇室的旁支子孙而居帝位,在本朝尚无前例。大臣们乘此机会,肃清了正德的亲信,其劣迹尤著的几个人被处死刑。嘉靖登极的前二十年可以算得上尽职。他喜欢读书,并且亲自裁定修改礼仪。可是到了中年以后,他又使臣僚大失所望。他对举行各种礼仪逐渐失去兴趣,转而专心致志于修坛炼丹,企求长生不死,同时又迁出紫禁城,住在离宫别苑。尤其不幸的是,这个皇帝统治了帝国达四十五年之久,时间之长在本朝仅次于万历。

万历的父亲隆庆,在本朝历史上是一个平淡而庸碌的皇帝。在他御宇的五年半时间里,开始还常常举行早朝,但是他本人却对国政毫无所知,临朝时如同木偶,常常让大学士代答其他官员的呈奏。后期的几年里,则索性把这如同具文的早朝也加以免除[14]。

1572年,万历皇帝即位,关于早朝这一仪式有了折中的变通办法。根据大学士张居正的安排,一旬之中,逢三、六、九日早朝,其他日子则不朝,以便年轻的皇帝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攻读圣贤经传[15]。这一规定执行以来已近十五年,越到后来,圣旨免朝的日子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其他的礼仪,如各种祭祀,皇帝也经常不能亲临,而是派遣官员代祭。实际上,万历皇帝的早朝,即使按规定举行,较之前代,已经要省简多了。首先是早朝的地点很少再在正殿,而且在一般情况下早朝人员都不经午门而集结于宣治门,所有骏马驯象的仪仗也全部减免不用。其次,御前陈奏也已流于形式,因为所有陈奏的内容都已经用书面形式上达,只有必须让全体官员所知悉的事才在早朝时重新朗诵一过。

万历登极之初,就以他高贵的仪表给了臣僚们深刻的印象。他的声音发自丹田,深沉有力,并有余音袅袅[16]。从各种迹象看来,他确实是一个早熟的君主。他自己说过他在五岁时就能够读书,按中国旧时的计算方法,那时他的实足年龄仅在三岁至四岁之间[17]。尽管如此,在他御宇之初,由于年龄太小,临朝时还需要在衣袖里抽出一张别人事先为他书写好的纸片,边看边答复各个官员的呈奏请示。他自然不能完全明白纸片上所写答语的含义,而只是一个尚未成年的儿童在简单地履行皇帝的职责。

他既为皇帝,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人和他平等。在两位皇太后之外,他所需要尊敬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张居正张先生,另一个是“大伴”冯保。这种观念,不消说是来自皇太后那里。张、冯两人结合在一起,对今后的政治形势产生了相当深远的影响。这一点,自然也不是当时不满十岁的万历皇帝所能理解的。

张居正似乎永远是智慧的象征。他眉目轩朗,长须,而且注意修饰,袍服每天都像崭新的一样折痕分明。他的心智也完全和仪表相一致。他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能揭出事情的要害,言辞简短准确,使人无可置疑,颇合于中国古语所谓“夫人不言,言必有中”[18]。

万历和他的两位母亲对张居正有特殊的尊重,并称之为“元辅张先生”,其原因说来话长。在隆庆皇帝去世的时候,高拱是当时的“首揆”,即首席内阁大学士。高拱自以为是先皇的元老重臣,不把新皇帝放在眼里。新皇帝有事派人询问高拱的意见,他竟敢肆无忌惮地对使者说:“你自称奉了圣旨,我说这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小孩的话。你难道能让我相信他真能管理天下大事吗?”在他的眼里,天子不过是小孩子,太后不过是妇道人家,这种狂妄跋扈是和人臣的身分决不能相容的。幸而上天保佑,还有忠臣张居正在;他立即献上奇计,建议采取断然措施解决高拱。1572年夏,有一天百官奉召在宫门前集合。一个宦官手执黄纸文书,这是两位太后的懿旨,也是新皇帝的圣旨。黄纸文书一经宣读完毕,跪在前列的高拱不禁神色大变。他已经被褫去官衔职位,并被勒令即日出京,遣返原籍。按照惯例,他从此就在原籍地方官的监视之下,终身不得离境。张居正在艰危之际保障了皇室的安全,建立了如此的殊勋,其取高拱而代之自属理所当然[19]。

除了首揆以外,张居正又兼管万历的教育事务。小皇帝的五个主讲经史的老师、两个教书法的老师和一个侍读,都是他一手任命的。他还编订了讲章作为万历的教科书,有机会还亲自讲授。

万历皇帝学习的地方是文华殿。1572年秋天以后,他每天的功课有三项内容:经书、书法、历史[20]。学习完经书以后,授课老师可以到休息室小憩,但皇帝本人却并不能那么清闲。这时候就出现了大伴冯保和其他宦官,他们把当天臣僚上奏的本章进呈御览。这些本章已经由各位大学士看过,用墨笔作了“票拟”。在冯保和其他宦官的协助下,皇帝用朱笔作出批示。

中午功课完毕,小皇帝在文华殿进午餐。下半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可以自由支配,不过他仍然被嘱咐要复习功课,练习书法,默记经史。小皇帝对这种嘱咐丝毫不敢忽视,因为第二天必须背诵今天为他所讲授的经书和历史。如果准备充分,背书如银瓶泻水,张先生就会颂扬天子的圣明;但如果背得结结巴巴或者读出别字,张先生也立即会拿出严师的身分加以质问,使他无地自容。

在1578年大婚之前,万历和慈圣太后同住在乾清宫。太后对皇帝能否克尽厥职和勤奋学习均极为关怀,皇帝的其他行动也经常得到她的指导。至于冯保,当万历还是皇子的时候就是他的伴侣,提携捧抱,兢兢业业地细心照护,所以后来才被称为“大伴”。到这时候,冯保已经擢升为司礼监太监,也就是宫内职位最高的宦官。他经常向慈圣太后报告宫内外、包括皇帝本人的各种情况,慈圣因此而能耳目灵通,万历却因此而渐生畏惧。慈圣太后教子极为严格,如果大伴作出对皇帝不利的报告,太后一怒之下,皇帝就会受到长跪的处罚,有时竟可达几个小时之久[21]。

在这样严厉的督导之下,万历的学习不断取得进步。他被教导说,做皇帝的最为重要的任务是敬天法祖,也就是敬重天道,效法祖宗。这种谆谆的教导在万历身上起到的作用很快就为一件事情所证明。当他登极还不满四个月,有客星出于阁道旁,其大如盏,光芒烛地。这颗被今天的天文学家称为Supernova或Anno 1572的出现,在当时被人们看成是上天将要降灾的警告。按照张先生的教导,万历赶紧检讨自己的思想、语言和行动,加以改正,以期消除天心的不快[22]。这次“星变”延续了两年之久,皇帝的“修省”也就相应地历时两年,并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他不得不注意节俭,勤勉诚恳地处理政务和待人接物,力求通过自己的努力化凶为吉。

学习的进步更加突出地体现在书法上。慈圣太后和大伴冯保都是书法爱好者,他们对皇帝在这方面的进步时时加以鼓励。万历年方十岁,就能书写径尺以上的大字。有一次,他让张居正和其他大学士观看他秉笔挥毫,写完以后就赏赐给了这些大臣。张居正谢恩领受,但在第二天他就启奏皇帝:陛下的书法已经取得很大的成就,现在已经不宜在这上面花费过多的精力,因为书法总是末节小技。自古以来的圣君明主以德行治理天下,艺术的精湛,对苍生并无补益。像汉成帝、梁元帝、陈后主、隋炀帝和宋徽宗、宁宗,他们都是大音乐家、画家、诗人和词人,只因为他们沉湎在艺术之中,以致朝政不修,有的还身受亡国的惨祸。对于这忠心耿耿的进谏,小皇帝自然只能听从。在1578年之后,他的日课之中就取消了书法而只留下了经史[23]。

物力的节约也在宫内开始。过去一个世纪,每逢正月十五上元佳节,各宫院都有鳌山烟火和新样宫灯,辉煌如同白昼。在张居正的提议之下,这一铺张浪费的项目遂被废止。万历曾想为他母亲修理装潢宫室以表示孝思,张居正却认为各宫院已经十分富丽完美,毋须再加修饰。他又针对万历关心宫内妇女喜欢珠玉玩好一事,指出为人主者,应当随时注意天下臣民的衣食,至于珠玉玩好,饥不能食,寒不能衣,不值得陛下亲垂关注[24]。

和以前的各个朝代相比,本朝的宫廷开支最为浩大。紫禁城占地四分之三方里,各个宫殿上盖琉璃瓦,前后左右有无数的朱门和回廊,宫殿下面的台阶都用汉白玉石砌筑,真是极尽豪华。皇城环绕紫禁城,占地三方里有余。皇城内有驰道和人工开凿的湖泊,以备驰马划船和其他游览之用。建筑物除去皇家别墅之外,还有寺院、高级宦官的住宅。为皇室服务的机构,例如烤饼坊、造酒坊、甜食坊、兵胄坊、马房以及印书藏书的厂库也都集中在这里,使皇室所需的百物,都不必假手于外。各个厂库、寺庙、坊舍均由专任的宦官掌握,共有二十四个机构,习称二十四监[25]。到万历初年,宦官的总数已逾二万,而且还在不断膨胀。最高级的宦官,地位可与最高级的文武官员相埒。宫女的数字,至少也在三千以上。为这些人的死亡所准备的棺木,一次即达二千口之多[26]。

从本朝创业之君开始,就形成了如下的一种观念,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需要有专门的皇室庄园的收入,以供宫廷开支之用。宫廷所需的物品,来自全国税收中划出来的一大部分实物,包括木材、金属等各种原料,也包括绸缎、瓷器等制成品。皇家的开支可以不受限制,官员们却只能在极度节俭的原则下生活,更不必说这些宦官宫女。所以,本朝的官员、宦官的法定薪给都十分微薄。

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当然不能持久。到十六世纪初,大部分的高级官员和宦官都已经过着十分奢侈的生活。尤其是高级宦官更为人所艳羡,他们不但在皇城内筑有精美的住宅,而且根据传统习惯,他们也有相好的宫女,同居如同夫妇[27]。他们没有子女,但不乏大批干儿、侄子、外甥的趋奉,因而也颇不寂寞。至于招权纳贿,则更是题内的应有文章。

一般的宦官也有他们的额外收入。掌管皇家的各个仓库,就是他们的生财之道。各省上缴给皇室专用的实物,必须经过检验,认为质量合乎标准才能入库,否则就拒绝接受,解送实物的人员就会长期滞留在北京而不能回家。实际上,所谓质量并无一定的规格,可以由宦官及其中介人随心所欲地决定。如果解送实物的人员懂得其中的奥妙,赠送中介人以相当款项,中介人扣除佣金后再转手送给宦官,所缴实物就可以被接纳入库。

既然纳贿可以使劣质物品变为优质品,所以,除了皇室成员自用的物品以外,以次充好的现象就不断发生。其中受到损害最大的是京军。按规定,他们的服装也是由宦官掌管的,以次充好的结果使他们获得的军服质量极为低劣。当时最有权威的仓库中介人名叫李伟,爵封武清伯,他是慈圣太后的父亲,当今皇帝的外祖父。劣质的棉布通过他而进入仓库,再发给军士,就势所必至地引起了无数的怨言和指责。万历皇帝接到臣僚们对此事的控告,亲自拿了一匹这种劣质棉布呈进于慈圣太后之前。太后既愧且怒,表示要按国法处置。这时,大学士张居正施展了他的政治才能。他出面调解,达成了一个保全太后一家面子的协议:李伟毋须向法庭报到,他所受的惩罚是被召唤到宫门外申饬一顿,保证不得再犯。事情告一段落以后,张居正又在冯保的合作下乘机大批撤换管理仓库的宦官,并很自信地向别人表示,这种需索“铺垫费”的陋习业已禁绝[28]。

总的来说,万历即位以后的第一个十年,即从1572年到1582年,为本朝百事转苏、欣欣向荣的十年。北方的“虏患”已不再发生,东南的倭患也已绝迹。承平日久,国家的府库随之而日见充实。这些超出预计的成就,自不能不归功于内阁大学士张居正。这就怪不得张先生偶感腹疼,皇帝要亲手调制椒汤面给先生食用。慈圣太后对张先生也是言听计从。她一向是一个虔诚的信神奉佛的女人,有一次曾准备用自己的私蓄修筑涿州娘娘庙,后来听从了张居正的劝告,把这笔钱改用于修筑北京城外的桥梁。万历皇帝出疹子痊愈以后,太后本来打算在宫内设坛拜谢菩萨的保佑,也由于张居正的反对而作罢。还有好几次,慈圣太后想在秋决前举行大赦,但是张居正坚持以为不可,太后也只能被迫放弃原来的意图[29]。在这些事例中,张居正的主张无疑都很正确,但是这种铁面无私的态度,在以后也并不是不需要付出代价的。

在平日,皇帝一天要批阅二十至三十件本章。这些本章都写在一张长纸上,由左向右折为四叶、八叶、十二叶不等,因而也简称为“折”。本章的种类很多,式样、字体大小、每叶字数以及行文口气等都因之而各不相同。但概括说来则可分为两种:其一,各衙门以本衙门名义呈送的称为“题本”。题本由通政司送达宫中,其副本则送给给事中办事处,即六科廊房。题本中的内容大都属于例行公事,很少会引起争执。其二,京官以个人名义呈送的称为“奏本”。奏本所呈奏的事项十九在呈奏者的本职之外,例如礼部官员议论军政,军政官员批评礼仪。因为属于个人的批评或建议,所以事先不必通知自己的上级,也不必另备副本。奏本由呈奏者自己送到会极门,由管门太监接受。由于这样,奏本的内容,在皇帝批示并送交六科廊房抄写公布以前,别人是无从知悉的。在全体臣僚中引起震动的本章,往往属于这一类奏本[30]。

万历登极之初批阅本章,只是按照大伴冯保的指导,把张先生或其他大学士的“票拟”改用朱笔批写就算完成了职责。其中有些本章的批示极为简易,例如“如拟”、“知道了”,简直和练习书法一样。而且按照惯例,皇帝仅仅亲自批写几本,其他的批写,就由司礼监秉笔太监用朱笔代劳。这朱笔所代表的是皇帝的权威,如果没有皇帝的许可而擅用朱笔,就是“矫诏”,依律应判处死刑。

但即使是这些例行的批语,不到十岁的万历皇帝恐怕还是无法理解它的全部含义的。例如“知道了”,实际的意义是对本章内的建议并未接受,但也不必对建议者给予斥责。这些深微奥妙之处也只有随着他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加深理解。

重要官员的任命,即人事大权,也是决不容许由旁人代理的。做出这一类决定,总是先由张居正和吏部提出几个人的候选名单,而由皇帝圈定其中之一。万历皇帝虽然年幼,他已经懂得排在第一的是最为称职的人选,只要拿起朱笔在此人的名字上画上一圈就可以体现他的无上权威。他从即位以来就不断受到这样的教育:他之所以能贵为天子乃是天意,天意能否长久保持不变则在于人和。要使百姓安居乐业,他应当审慎地选择称职的官吏;而要选择称职的官吏,他又必须信任张先生。

上述情况表明,张居正在人事任免中起着实际上的决定作用,这就理所当然地招致了不满。在万历十二岁的那一年,他几次接到弹劾张居正的本章。有人说张居正擅作威福,升降官员不是以国家的利益为前提而是出于个人的好恶。有人更为尖锐,竟直说皇帝本人应对这种情况负责,说他御宇三年,听信阿谀之臣,为其蒙蔽,对尽忠办事的人只有苛求而没有优待,这不是以恕道待人,长此以往,必将导致天意的不再保佑。

本朝有一个习惯,以气节自许的大臣,如果遭到议论攻击,在皇帝正式表明态度之前,自己应该请求解职归田,以示决不模棱两可,尸位素餐。张居正既然受到直接间接的攻击,他就立即向皇帝提出辞呈,说他本人的是非姑且不论,但有人说他成了皇帝陛下和舆情之间的障碍,他在御前所能起到的作用已被这种议论一扫而光。既然如此,留亦无益[31]。

万历当然不会同意张先生的请求。他向张先生和大伴冯保表示,奏事的人必须受到惩处。张居正于是面奏说,任何人替陛下做事,都免不了作威作福。因为误事的官员必须降黜,尽职的官员必须提升,所以不是威就是福。二者之外,难道还有其他?张居正的慷慨陈辞和冯保的支持加强了皇帝的决心。他于是决定,第一个攻击张居正的官员褫夺官阶,降为庶人。第二个攻击者已经明知朕意,仍然执迷倔强,即是蔑视君上,应该押至午门外,脱去袍服,受廷杖一百下。廷杖是本朝处罚文臣的标准刑具,很多人在受刑时被立毙杖下,幸而得存者也在臀部留下了永久性的伤痕。

这时张居正显示了他的宽容。他恳请对犯官免加体罚,改为流放到边远省份,受当地官吏的监视。这种雅量使万历极为感动,无端遭受别人的攻击,还要代这个人说情,可见他确实是不计个人恩怨,有古大臣之风。然而万历所不会理解的是,权倾朝野的张居正,他的作威作福已经达到了这样的程度:凡是他所不满的人,已经用不着他亲自出面而自有其他的内外官员对此人投井下石,以此来讨好首辅。果然,在几年之后,万历皇帝获悉当日免受杖刑的这位官员,竟在流放的地方死去,其死情极端可疑。

经过这种种争论,加上年事日长,每天攻读史书也可以从中借鉴前代的教训,万历皇帝终于逐渐理解了问题的症结。

本朝的君主制度有一点与历朝不同[32]。以前各个王朝,凡君主年幼,必定有他的叔父、堂兄这样的人物代为摄政,而这恰恰为本朝所不能容许。按照规定,所有皇室的支系,包括皇帝的叔父、兄弟以至除皇太子以外的儿子,一到成年就应当离开京城到自己的封地,谓之“之国”。之国也就是就藩,其居于各省,有极为富丽闳大的王府和丰厚的赡养,但不得干预地方政事,而且非经皇帝同意,不得离开他的所在地。这种类似放逐和圈禁的制度,目的在于避免皇室受到支系的牵制和干涉。

与此相类似的制度是防止母后引用家人干政。后妃选自良家,但多非出自有声望的巨家大族。以万历的外祖家族为例,李伟家境贫寒,直到女儿被封为皇妃,他才得到了伯爵的封号。但所谓伯爵,不过是军队中的一个名誉军官,除了朝廷举行各项礼仪时位居前列以外,并没有任何特殊的权利,而且俸给甚低,甚至不敷家用。李伟在京城中大做揽纳物资于仓库的经纪,原因之一即在于此。他还有一个儿子,即慈圣太后的弟弟,身分却是宦官[33]。

本朝在开国之初曾经设立过丞相的职位,但前后三人都为太祖洪武皇帝所杀,并下令从此不再设置,以后有敢于建议复设丞相者,全家处死。经过一个时期,内阁大学士在某种程度上就行使了丞相的职权。但从制度上来说,这种做法实有暖昧不明之处。

大学士原来属于文学侍从之臣。由于殿试时文理出众,名列前茅,就可以进入翰林院,给予博览群书的深造机会。翰林几经升转,其中最突出的人物就可以被任命为大学士,供职于文渊阁,其职责为替皇帝撰拟诏诰,润色御批公文的辞句。由于文渊阁是皇帝的文书机构,和皇帝最为接近,在不设丞相的情况下,这个机构的职权就由于处理政事的需要而越来越大,大学士一职也变成了皇帝的秘书而兼顾问,虽然他们并不负有名义上的行政责任[34]。

在万历的祖父嘉靖皇帝以前,内阁大学士为三至六人,皇帝可能对其中的一人谘询较为频繁,但从名义上说,他和另外的几位大学士仍然处于平等的地位。这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张居正名为首辅,或称元辅,其他大学士的任命则出于他的推荐,皇帝在圣旨中也明确规定他们的职责是辅助元辅办事[35]。大学士之中有了主次之分,造成了今后朝臣之间的更加复杂的纠纷局面。

本朝这种以阁臣代行相职的制度,来源于开国之君为了巩固政权而做出的苦心设计,目的是使皇权不被分割,也不致为旁人取代。这种皇帝个人高度集权的制度在有明一代贯彻始终。从理论上讲,皇帝的大权不应旁落,但这种理论并不总是能和实际相一致的。万历皇帝九岁临朝,又如何能指望他乾纲独断,对国家大事亲自来做出决定?多年之后,万历皇帝回顾当时的情形,也会清楚地记得他不过是把大伴冯保的指示告诉元辅张先生,又把元辅张先生的票拟按照大伴冯保的建议写成朱批。对于年幼的万历皇帝,张、冯两人都不可或缺。但在他冲龄之际,自然也决不可能预见到内阁大学士和司礼太监的密切合作,会给今后的朝政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

一般人往往以为明代的宦官不过是宫中的普通贱役,干预政治只是由于后期皇帝的昏庸造成的反常现象。这是一种误解。诚然,有不少宦官出自贫家,因为生活困难或秉性无赖而自宫,进入内廷。但如果把所有的宦官统统看成无能之辈,不过以阿谀见宠,因宠弄权,则不符事实。从创业之君洪武皇帝开始,就让宦官参预政治,经常派遣他们作为自己的代表到外国诏谕其国王,派遣宦官到国内各地考察税收的事情也屡见不鲜[36]。中叶以后,宦官作为皇帝的私人秘书已经是不可避免的趋势。皇帝每天需要阅读几十件奏章,这些奏章文字冗长,其中所谈的问题又总是使用儒家的传统观念和语言来加以表达,很不容易弄清其中问题的主次和它的真正含义,更不用说还夹杂了极多的专门名词和人名地名。所以皇帝必须委派五六名司礼监中的太监作为“秉笔太监”,由他们仔细研究各种题本奏本,向自己作扼要的口头汇报。秉笔太监阅读研究这些奏章需要付出很大的耐心和花费很多的时间,他们轮流值班,有时要看到夜半,才能第二天在御前对奏章的内容作出准确的解释。经过他们的解释,皇帝对大多数的奏章就只需抽看其中的重要段落、注意人名地名就足够了[37]。皇帝阅读过的奏章,通常都要送到文渊阁由内阁大学士票拟批答。从道理上说,皇帝可以把大学士的票拟全部推翻而自拟批答。但这并不是常见的现象,因为这种做法表示了他对大学士的不信任,后者在众目睽睽之下会被迫辞职。按本朝的传统原则,为了保持政局的稳定,如果没有特殊事故,大学士决不轻易撤调,所以上述情况是必须尽量加以避免的。一个精明的皇帝能够做到让大学士的票拟永远体现自己的意图而不发生争执,这种微妙的关系又少不了秉笔太监的从中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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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第五章海瑞_古怪的模范官僚

第五章海瑞——古怪的模范官僚 #

1587年阳历11月13日,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海瑞在任所与世长辞[1]。他是一个富有传奇性的人物,对他的生平行事应该如何评论,人们曾经发生过尖锐的争执。这争执一直延续到多少年以后还会成为问题的焦点。

和很多同僚不同,海瑞不能相信治国的根本大计是在上层悬挂一个抽象的、至美至善的道德标准,而责成下面的人在可能范围内照办,行不通就打折扣。而他的尊重法律,乃是按照规定的最高限度执行。如果政府发给官吏的薪给微薄到不够吃饭,那也应该毫无怨言地接受。这种信念有他自己的行动作为证明:他官至二品,死的时候仅仅留下白银十余两,不够殓葬之资[2]。

然则在法律教条文字不及之处,海瑞则又主张要忠实地体会法律的精神,不能因为条文的缺漏含糊就加以忽略。例如他在南直隶巡抚任内,就曾命令把高利贷典当而当死的田产物归原主,因而形成了一个引起全国注意的争端。

海瑞像

海瑞从政二十多年的生活,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纠纷。他的信条和个性使他既被人尊重,也被人遗弃。这就是说,他虽然被人仰慕,但没有人按照他的榜样办事。他的一生体现了一个有教养的读书人服务于公众而牺牲自我的精神,但这种精神的实际作用却至为微薄。他可以和舞台上的英雄人物一样,在情绪上激动大多数的观众;但是,当人们评论他的政治措施,却不仅会意见分歧,而且分歧的程度极大。在各种争执之中最容易找出的一个共通的结论,就是他的所作所为无法被接受为全体文官们办事的准则。

海瑞充分重视法律的作用并且执法不阿,但是作为一个在圣经贤传培养下成长的文官,他又始终重视伦理道德的指导作用。他在著作中表示,人类的日常行为乃至一举一动,都可以根据直觉归纳于善、恶两个道德范畴之内。他说,他充当地方的行政官而兼司法官,所有诉讼,十之六七,其是非可以立即判定。只有少数的案件,是非尚有待斟酌,这斟酌的标准是:

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3]

用这样的精神来执行法律,确实与“四书”的训示相符合。可是他出任文官并在公庭判案,上距“四书”的写作已经两千年,距本朝的开国也已近两百年。与海瑞同时的人所不能看清楚的是,这一段有关司法的建议恰恰暴露了我们这个帝国在制度上长期存在的困难:以熟读诗书的文人治理农民,他们不可能改进这个司法制度,更谈不上保障人权。法律的解释和执行离不开传统的伦理,组织上也没有对付复杂的因素和多元关系的能力。

海瑞的一生经历,就是这种制度的产物。其结果是,个人道德之长,仍不能补救组织和技术之短。

海瑞以举人出身而进入仕途,开始被委任为福建一个县的儒学教授,任期四年。到1558年升任浙江淳安知县的时候,他已经四十五岁。

这淳安县,乃是往来三省的孔道。交通发达,本县人民的负担也随之加重。原因是按照本朝立国时所订立的财政制度,政府中的预算并无旅费一项,全国一千零四十个驿站,名义上由兵部掌管,实际上一切费用,即过境官员本人及其随从所需的食物、马匹和船轿挑夫,全部由该地方负责。兵部只发给旅行人员一纸勘合,驿站所在之处,即须按照规定供应[4]。七品官海瑞的声名开始为人所知,就是因为他能够严厉而巧妙地拒绝了官员滥用这种权力而增加地方上的负担。

这一段故事说,当日以文官而出任总督的胡宗宪,兼负防御倭寇的职责,居官风厉,境内的官民无不凛然畏惧。一次,他的儿子道经淳安,随带大批人员和行李,作威作福,对驿站的款待百般挑剔,并且凌辱驿丞。县令海瑞立即命令衙役皂隶拘捕这位公子押解至总督衙门,并且没收了他携带的大量现银。海瑞在呈报总督的公文内声称,这个胡公子必系假冒,因为总督大人节望清高,不可能有这样的不肖之子,也不可能拥有这么多的金银财物[5]。

如果这段故事夹杂了夸张和渲染,那么,海瑞对付鄢懋卿的经过则属确凿无疑,因为有他收入文集中的缄牍可以为证[6]。

1560年,左副都御史鄢懋卿受命清理盐法,南北各省的食盐征收专卖都归他节制,以期增加政府收入,加强抗击倭寇的财力。对于这位钦差大臣,地方官自然毕恭毕敬,不敢有丝毫怠慢。而钦差大臣本人也不能避免标榜俭朴以沽名钓誉的时尚,先期发出通令,内称本院“素性简朴,不喜承迎。凡饮食供账俱宜简朴为尚,毋得过为华奢,靡费里甲”。这样的官样文章早已为人所司空见惯,不过视作一纸具文,即在钦差大人本身也不会想到会有人认真对待。

淳安县县令海瑞对这一通令可是毫不含糊。当鄢都院的节使尚未到达淳安,他已经接到一个禀帖。禀帖的一开头规规矩矩地写着“严州府淳安县知县海谨禀”,紧接着就把通令的原文节录于后,再接着就说台下奉命南下,浙之前路探听者皆曰,各处皆有酒席,每席费银三四百两,并有金花金缎在席间连续奉献,其他供账也极为华丽,虽溺器亦以银为之云云。最后要求钦差大人摒弃奢华的排场和搜刮,并且说,如果不能拒绝地方官这样的阿谀恭维,将来势必无法做到公事公办,完成皇上委托的任务。据说,鄢懋卿接到禀帖以后,就没有敢进入淳安,而是绕道他去[7]。

这种直言抗命的精神,可能使海瑞失掉了一个升官的机会[8]。他于1562年调任江西兴国,官职仍是知县,不升不降。以他这样的性格和作风,上司当然衔恨在心,如果不是他本人言行如一,清廉正直,十个海瑞也早已罢官免职。他的节俭的名声遐迩皆知,据说有一次总督胡宗宪竟然以传播特别消息的口吻告诉别人,说海瑞替母亲做寿,大开宴席,竟然买了两斤肉[9]。此事的真实性无法得到证明,但海瑞饭桌上的蔬菜出自他亲自督率别人在衙后栽种,则属毫无疑问。

基于道德观念的驱使,下级官员反抗上级,历来也并不罕见,但大多引不起特别的注意,事情发生后不久,随即为人遗忘。然而海瑞却属例外,他得到命运的帮助,历史站到了他这一边。1562年,历任首辅几达二十年的大学士严嵩为嘉靖皇帝免职,他所扶植的私人也不免相继倒台,其中包括胡宗宪和鄢懋卿[10]。他们既被确定为坏人,海瑞在他们当权的时候敢于和他们作对,当然可以算得特行卓识。为此他的声望大增。这四十九岁的海瑞,虽然不是进士出身,官阶也仅为正七品,可是已经获得了在大众心目中成为英雄的可能性,只须再加以机缘,就可以把这一地位巩固下来。

1565年,海瑞再次表现了他直言的胆略。当时他已经升任户部主事,官阶为正六品,这是一个接近于中级官员的职位。当时的北京,并没有出现什么令人振奋的气象。相反的,南北两方都连连告警,急待增加收入以备军需。然而政府别无新的途径筹款,可行的办法还是不外挪借和增加附加税。前者并不增加收入,也没有紧缩支出,而仅仅是此款彼用;后者则使税收制度更加复杂和实际执行更加困难。户部是国家的财政机关,但是主事一类的官儿却无事可做,大政方针出自堂官尚书侍郎,技术上的细节则为吏员所操纵,像海瑞这样的主事,根本不必每日到部办公,不过是日渐一日增积做官的资历而已[11]。

嘉靖皇帝当日已御宇四十年。他的主要兴趣在于向神仙祈祷和觅取道家的秘方以期长生不死。他住在皇城中的别墅里,然而又不能以一般的荒惰目之,因为他除去不在公开场合露面以外,对于国家大事仍然乾纲独断,有时还干涉到细节。这位皇帝的喜爱虚荣和不能接受批评世无其匹,只接近少数佞臣,听到的是各种虚假的情况。当他发现大事已被败坏,就把昔日的一个亲信正法斩首,以推卸责任而平息舆论。这种做法使得廷臣但求自保而更加不去关心国家的利害[12]。1565年,严嵩去职虽已三年,但人们对嘉靖的批评依然是“心惑”、“苛断”和“情偏”。然而他对这些意见置若罔闻,明明是为谀臣所蒙蔽,他还自以为圣明如同尧舜。

经过慎重的考虑,阳历11月,海瑞向嘉靖递上了著名的奏疏。奏疏中指出,皇帝是一个虚荣、残忍、自私、多疑和愚蠢的君主,举凡官吏贪污、役重税多、宫廷的无限浪费和各地的盗匪滋炽,皇帝本人都应该直接负责。皇帝陛下天天和方士混在一起,但上天毕竟不会说话,长生也不可求致,这些迷信统统不过是“系风捕影”。然而奏疏中最具有刺激性的一句话,还是“盖天下之人不直陛下久矣”,就是说普天下的官员百姓,很久以来就认为你是不正确的了。

这一奏疏的措辞虽然极端尖辣,但又谨守着人臣的本分。海瑞所要求于皇帝的不过是改变自己的作为,而这改变又非常容易,只需要“翻然悔悟”,由乱致治,也不过“一振作间而已”。言下之意是,如果皇帝能够真正振作,选择合宜的道路,赴之以决心,他还是有机会成为尧舜之君的[13]。

这样的奏疏确乎是史无前例的。往常臣下向皇帝作诤谏,只是批评一种或几种政策或措施,这种指斥皇帝的性格和否定他所做的一切,等于说他这几十年的天子生涯完全是尸位素餐,而且连为人夫及人父的责任也没有尽到,其唐突之处,真的是古今罕有。

嘉靖皇帝读罢奏疏,其震怒的情状自然可想而知。传说他当时把奏折往地上一摔,嘴里喊叫:“抓住这个人,不要让他跑了!”旁边一个宦官为了平息皇帝的怒气,就不慌不忙地跪奏:“万岁不必动怒。这个人向来就有痴名,听说他已自知必死无疑,所以他在递上奏本以前就买好一口棺材,召集家人诀别,仆从已经吓得统统逃散。这个人是不会逃跑的。”[14]嘉靖听完,长叹一声,又从地上捡起奏本一读再读。

嘉靖没有给予海瑞任何惩罚,但是把奏章留中不发。他不能忘记这一奏疏,其中有那么多的事实无可回避,可是就从来没有人敢在他面前哪怕是提到其中的一丁点!皇帝的情绪显得很矛盾,他有时把海瑞比做古代的忠臣比干,有时又痛骂他为“那个咒骂我的畜物”。有时他责打宫女,宫女就会在背后偷偷地说:“他自己给海瑞骂了,就找咱们出气!”

此时嘉靖的健康已经欠佳,他曾经动过退位为太上皇的念头,可是这种放弃天子职责的做法,在本朝又并无先例。在1566年阳历2月底,他左思右想,气愤难平,终于下令锦衣卫把海瑞逮捕到东厂禁锢。刑部议决对海瑞按儿子诅咒父亲的律例处以绞刑,然而嘉靖皇帝在以前虽然批准过许多人的死刑,在这时候却没有在刑部的建议上作任何的批复,因此,海瑞就在狱中住了十个月。

有一天,狱中忽然设酒肴相待。海瑞以为这是临死前的最后一餐,他神色不变,饮食如常。提牢主事悄悄告诉他,皇帝业已升遐,新君不日即位,你老先生乃是忠臣,一定会得到重用,海瑞听罢,立刻放声号哭;号哭之余,继以呕吐[15]。

1567年年初隆庆皇帝登极,海瑞被释出狱。对他的安排立即成了文渊阁大学士和吏部尚书的一个难题。他的声望已为整个帝国所公认。他当然是极端地廉洁,极端地诚实,然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可能就是极端地粗线条,极端地喜欢吹毛求疵。这样的人不会相信为人处世应该有阴阳的分别,他肯定会用他自己古怪的标准要求部下和上司。对他应该怎么分派呢?看来比较稳妥的办法是让他升官而不让他负实际的责任。于是,在不长的时期内,他历任尚宝司丞、大理寺右寺丞、左寺丞、南京通政司右通政,官至正四品[16]。这样一个闲曹自然不能令海瑞满意,因为他是伦理道德的坚决信奉者和实行者,对国家和人民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1569年年初的京察,按照惯例,凡属四品以上身服红袍的官员都应当作出自我鉴定。于是海瑞在奏折中说:陛下既然赦免了我的死罪,又对我破格擢升,在所有的文臣之中,没有一个人会比我更迫切地要求报答陛下的恩典。接着,他谦虚地声称自己才浅识疏;又接着,他表示自己现任的职务只是专管查看呈奏给皇帝的文书,看罢以后原封发送,既无财政责任,又用不着下左右全局的决心,但是连这样的一个位置还不称所职,所以不如干脆把我革退[17]。

这样看来,海瑞并不是完全不懂得阴阳之道的精微深奥。他阳求罢免,阴向管理人事的官员要挟:如果你们真的敢于罢黜我这样一个有声望的、以诤谏而名著天下的忠臣,你们必然不容于舆论;如果不敢罢黜我,那就请你们分派给我能够实际负责的官职。

文渊阁和吏部终于向他低头。当年夏天,海瑞被任命为南直隶巡抚,驻扎苏州。且不说这里是全国最富庶的地区,即使是一般地区,任命这样一位不由进士出身的人担任巡抚,也已属于罕见。但是这一地区历来号为难治,以海瑞的性格而就任斯职,有识见的人早就料到必然引起不良的后果。事实不出所料,八个月之后,他遇到参劾而被迫退休。

海瑞的新职一经发表,南直隶的很多地方官就估计到自己将会不能见容于这位古怪的上司,因而自动离职或请求他调。缙绅之家纷纷把朱漆大门改漆黑色,以免炫人眼目而求韬光养晦。驻在苏州的一个宦官把他的轿夫由八人减至四人[18]。举出这些琐事,就可以证明新巡抚大人声势之迅猛,足以使人震慑。

海瑞下车伊始,就把他的“督抚条约”三十六款在所治各府县公布。条约规定:境内成年男子一律从速结婚成家,不愿守节的寡妇应立即改嫁,溺杀婴孩一律停止。巡抚出巡各地,府县官不得出城迎接,但巡抚可以传询耆老听取他们的控诉。巡抚在各府县逗留,地方官供给的伙食标准为每天纹银二钱至三钱,鸡鱼肉均可供应,但不得供应鹅及黄酒。境内的公文,今后一律使用廉价纸张;过去的公文习惯上在文后都留有空白,今后也一律废止。自条约公布之日起,境内的若干奢侈品要停止制造,包括特殊的纺织品、头饰、纸张文具以及甜食[19]。

这些规定,有的不免失之琐碎苛细,本来就会生问题的。而他最后的垮台,则是因为他干预了境内的农田所有权所致。

本朝开国之初,太祖洪武皇帝使用严厉的手段打击豪绅富户,两千年来社会的根本问题即土地问题因而得以暂时缓和。中叶以来,这一问题又趋尖锐。高利贷者利用地方上的光棍青皮大量放款于自耕农,利率极高,被迫借款者大多不能偿还。一旦放款的期限已到而又无力偿还,其所抵押的土地即为放款者所占有。虽然官方曾规定利率不得超过三分,而且不论借款时间之长短,利息总数不得逾本金之半,但这种规定从来未能认真执行。与上述规定同时,官方还规定土地因不能还贷而被放款者占有,五年之内,仍可以用原价赎回,这也就在书面上更增加了事情的复杂性[20]。

海瑞之下决心改变这种状况,不仅是出于保持法律的尊严,而且是为了维护道德的神圣。从他的文集中可以看出,他有限制富户过多地占有土地、缩小贫富差别的愿望。这种冲动使他一往直前,义无反顾。因此,他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大批要求退田的申请。

南直隶境内的豪绅富户,最为小户百姓所痛心疾首的是徐阶一家。此人曾任首辅,后为高拱排斥而退休闲住。他的家庭成员,据称多达几千,其所占有的土地,有人说是二十四万亩,有人说是四十万亩。上述数字无疑地有所夸大,但徐家为一大家庭,几代没有分家,放高利贷的时间也已颇为长久。海瑞把有关徐家的诉状封送徐阶,责成他设法解决,最低限度要退田一半。从他们往来的缄牍中可以看到,徐阶被迫接受了海瑞的带有强迫性的要求[21]。

徐阶于海瑞有救命之恩。在他任首辅期间,海瑞因为上书而被系狱中,刑部主张判处绞刑,徐阶将此事压置。他退职家居以后,听任家里人横行不法,根据当时的法令,他可以受到刑事处分。海瑞强迫他退田,并且逮捕了他的弟弟徐陟,一方面显示了自己的执法不阿,另一方面也多少可以减缓百姓的不满,体现了爱人以德的君子之风。这种兼顾公谊私情的做法大大地增加了海瑞的威信。

如果海瑞采用惩一儆百的方式,把徐家或其他几家有代表性的案件广事宣传,以使藉富欺贫者知所戒惧,而不是对类似的案件一一追究,那么,他也许会在一种外张内弛的气氛中取得成功。然而他的热情不可收敛。他指定每月有两天专门收受这一类案件。据他自己的文章中说,他每天要收到三千至四千件禀帖[22]。牵涉面如此之广,自然一发而不可收拾。

南方的农村大多种植水稻。整片田地由于地形和灌溉的原因划为无数小块,以便适应当日的劳动条件。这样,因为各小块间肥瘠不同,买卖典当又经常不断,是以极少出现一个地主拥有连绵不断的耕地。王世贞和何良俊都记载过当时的实况是,豪绅富户和小户的自耕农的土地互相错杂,“莫知所辨析”。海瑞自己在海南岛的田产,据估计不到四十亩,却分成了九十三块,相去几里[23]。这些复杂的情况,使解决农田所有权的问题变得更加困难。

除此以外,利用高利贷以侵蚀获取他人的产业,还并不限于富户及其代理人青皮光棍,因为信用借贷的机构并不存在,一个自耕农如果稍有积蓄,他就会设法把积蓄贷之于亲戚邻舍以取得利息,借方即以其田产的一部分作为抵押品。在开始的时候借贷双方的贫富程度往往相去无几,然而当借方由于急需而以这种利率极高的贷款来饮鸩止渴,在多数的情况下就难于自拔,所抵押的田产也随即为贷方接管。这种情形在当时已经成为社会风气[24]。海瑞卷入了大量这样的纷争之中,孤军奋斗,遂使自己陷于不能自主之境。

以个人而对抗强大的社会力量,加之在具体处理这些诉讼的时候又过于自信,师心自用,既没有对地方上的情形作过周密的考察,也没有宣布法律的准则,更没有建立专门的机构去调查案情、听取申辩以作出公正的裁决,海瑞的不能成功已不待言而自明。除此以外,他虽然承认明文规定五年以上不得赎还的条文,但却要求有书面契约作为依据,否则这一条文就不能适用。这个理由表面上似乎并无不妥,然而揆诸实际,农民间的借贷,通常却很少有书面契约。据他自己说,对这样的案件,他所批准赎还的仅占二十分之一[25],但正如上面所说的,他不是依靠一个强有力的机构而只凭个人的判断去裁决为数众多、头绪纷繁的争执,其是否能一一做到合情合理,无疑是一个极大的疑问。

还在海瑞受理田产纷争之前,他已经受到了监察官的参劾。参劾的理由是他不识大体,仅仅注意于节约纸张等细枝末节,有失巡抚的体统[26]。随后,给事中戴凤翔以更严厉的措辞参劾海瑞,说他但凭一己的冲动随意对百姓的产业作出判决,在他的治下,佃户不敢向业主交租,借方不敢向贷方还款[27]。这种明显的夸大之辞不免使人怀疑这位给事中是否已经和高利贷者沆瀣一气。更为耸人听闻的是,戴凤翔竟说,七个月之前,海瑞的一妻一妾在一个晚上一起死去,很可能出于谋杀。尽管海瑞答辩说他的侍妾在阳历8月14日自缢,而妻子则在8月25日病死,但是给事中的参劾已经起到了预期的效果,不论真相如何,许多人已经怀疑海瑞确系怪僻而不近人情,所以才会发生这样的家庭悲剧。

事情极为分明,戴凤翔所代表的不仅是他自己。要求罢免海瑞的奏疏继续送达御前。吏部根据各种参劾的奏疏提出意见,说南直隶巡抚海瑞实为“志大才疏”,应该调任闲曹[28]。这情形是如此微妙,一年之前没有人敢于非议这位朝廷上最正直的忠臣,一年之后他却成了众矢之的;一年之前文渊阁和吏部还因为海瑞的抗议,对他另眼相看,一年之后他们却建议皇帝让他去重新担任不负实际责任的官职。愤愤不平的海瑞终于在1570年春天被迫辞职回乡,在提出辞职的奏疏中,他痛斥“举朝之士,皆妇人也”[29]。这种一概骂倒的狷介之气,使他在文官集团中失去了普遍的同情。

两年之后,万历皇帝登极,张居正出任首辅。这位文渊阁的首脑和海瑞一样,尊重法纪而讨厌苏松地区的地主。由此,海瑞曾经和张居正作过接触,希望他主持公道。张居正给他的复信中说[30]:

三尺之法不行于吴久矣。公骤而矫以绳墨,宜其不堪也。讹言沸腾,听者惶惑。仆谬忝钧轴,得参与庙堂之末议,而不能为朝廷奖奉法之臣,摧浮淫之议,有深愧焉。

这种以委婉的语句阳作同情、阴为责备的修辞方式,正是我们的文人所擅长的技巧。张居正认为海瑞轻率躁进而拒绝援之以手,使海瑞赋闲家居达十五年之久,一直要到1585年,他才被重新起用为南京右佥都御史。

对于张居正,批评者认为他峭刻、矫饰而自奉奢侈;对于海瑞,则称之为奇特、怪僻而执拗。批评者没有看到他们那种上下而求索的精神,即希望寻找出一种适当的方式,使帝国能纳入他们所设计的政治规范之内。尤其重要的是,如果张居正的措施多少带有变法的意味,那么海瑞的做法却是力图恢复洪武皇帝拟定的制度,这些看来似乎是古怪的政令都有成宪和理论的依据。

洪武皇帝两百年以前创建本朝,并确立了整套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其主要的着眼点在于保存一个农业社会的俭朴风气。当时全国的文官仅有八千人。所有办理文牍和事务的技术人员称之为“吏”,和文官属于两个不同的阶层,如泾渭之分明。官可以罚降为吏,吏却很少能上升为官。这些吏的薪给极为微薄,仅足以供一家糊口[31]。

即使对于官员,立法上的限制也十分严格。比如有一条最为奇特的规定是,所有的官员如果未经一定的手续批准,则不能越出城门一步,违者以扰民论,按律处死。他们和百姓接触的方式是派皂隶票传当事人前来官衙,三传不到,才能下令拘捕。洪武皇帝还亲自著成一本名为《大诰》的小册子,通过具体的案例以阐述他实行严刑峻法的原因。百姓中每家每户都必须置备一册,如果遭受官府欺压而沉冤不能昭雪,有必要叩阙鸣冤,这本《大诰》可以代替通行证[32]。

农村的组织方式是以每一乡村为单位,构成一个近于自治的集团,按照中央政府的规定订立自己的乡约[33]。一村内设“申明亭”和“旌善亭”各一座,前者为村中耆老仲裁产业、婚姻、争斗等纠纷的场所,后者则用以表扬村民中为人所钦佩的善行。一年两度,在阴历的正月和十月,各村都要举行全体村民大宴,名曰“乡饮”。在分配饮食之前,与会者必须恭听年高德劭者的训辞和选读的朝廷法令,主持者在这一场合还要申饬行为不检的村民。如果此人既无改悔的决心而又规避不到,那就要被大众称为“顽民”,并呈请政府把他充军到边疆。

在为全国农村规划这样一张蓝图的同时,洪武皇帝又连兴大狱,打击官僚、乡绅等社会精英,从朝廷内的高级官员直到民间的殷实富户,株连极广。据有的历史学家估计,因之丧生者有逾十万[34]。没收案犯的家产,并把其中的土地重新分配,加上建国以来大批的移民屯田开荒,就使全国成了一个以自耕农为基础的农业社会。1397年,据户部统计,全国仍能保有田产七百亩以上的地主计有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一户[35]。他们的名单被备案呈报御前,洪武皇帝批准他们保持自己的产业,但同时加之以很多服役的义务,俾使其家产不致无限地扩大。

洪武皇帝所推行的农村政策及一整套的措施,对本朝今后的历史,影响至为深远。其最显著的后果是,在全国的广大农村中遏止了法制的成长发育,而以抽象的道德取代了法律。上自官僚下至村民,其判断是非的标准是“善”和“恶”,而不是“合法”或“非法”。

在财政制度上,政府规定了按面积征收田赋,除浙西(当时的浙西包括今日的苏南)而外,其他地区的税率都比较低。征收不分贫富,其限制富户的办法即上述的服役。这种服役名目繁多,而且按累进税的原则分派,即家室愈是殷富,其负担也愈是繁重。比如各地驿站所需的马匹、船轿和饮食,完全出自大户供给,一年中的供应量又没有限额,旅行的官员越多,他们的负担也越重。

地方支出中数字最难固定的项目,即来往官员的旅费。这笔费用既由各大户分摊,所以大部分的地方政府,其财政开支大都根据固定的数字。同时又因为开支涉及的范围很小,多数地区均可自给自足。其有特殊情况不能自给的,按规定应由距离最近而有赢余的地区直接补贴[36]。这种地方自给的财政制度推行到这样的程度,即在洪武末年五千名金吾卫军士的军饷不是由国库支出,而是指定应天府内五千个纳税人把他们应交的税米直接送到这五千名军士的家里[37]。这种以赢补亏而不由上级机关总揽收支以节约交通、通讯、簿记、仓库管理等各项后勤支出的财政制度贯彻于本朝的始终。全国满布着无数的短途运输线,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管理。到后来税收已由实物折为现银。这种原始的方式也由于积重难返,而且中级机构又缺乏组织,而无法完全改变。

显而易见,这种财政制度的弊病在于缺乏弹性,不能适应环境而调整。各府县的税率、税额长期凝固,即使耕地的收获量增加,其利益也为业主和高利贷者分润,于国库则无所裨益。在传统经济中的主要成分农业的税收情形尚且如此,对视为末业的工商业,自然也是照此办理。

造成这种财政经济上凝固化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维持文官制度的统一和协调。各个地方官既已根据洪武皇帝所制定的原则,以农村的简朴为行政的着眼点,那么少数文官想要刺激较为活跃的经济部门,例如商业,或者是想改革供应制度以总收专发,保持收入和支出的合理弹性,则势必在整个文官集团中另起炉灶,培养一批技术人员。其甄别、训练、管理、考核、升调也都要和一般行政人员不同。这样,势必演变而为两套不同的法令和两个不同的组织。而在事实上,文官集团只能有一种传统的性格,而由于这个集团是本朝实际上的统治者,它就必然会以自己的性格作为标榜,而责成全社会向它看齐。俭朴本来是一种美德,然而在这种条件下提倡俭朴,充其量也不外是一种手段,意在使行政问题简化,以适应政府本身的低能。

现在又要回到海瑞。他把洪武皇帝提倡的原则奉为金科玉律,不准民间制造奢侈品,诸如忠靖凌云巾、宛红撒金纸、斗糖斗缠、大定胜饼桌席等等,都在严禁之列。他一意重农,力追往古,强调“两汉力田孝弟并科之意,隆礼相爱,惟上意向,惟民趋之,一归本业,力返真纯”[38],希冀以个人的力量,领导社会回复到历史上和理想中的单纯。但是他和洪武皇帝都没有想到,政府不用技术和经济的力量扶植民众,而单纯依靠政治上的压力和道德上的宣传,结果只能是事与愿违。政府的绝大部分收入出自农民,而在海瑞出任巡抚的时候,大部分农民又都身受高利贷的压迫和威胁。政府缺乏资金,农民无法从政府机构获得低利率的贷款。当时民间的借贷机构是当铺[39],贷款利率之高自不待言;即便是亲戚邻右的贷款,也决不会温情脉脉地降低利率。既然如此,政府所规定的限制高利贷的条文就只能是一纸空文。

自洪武开国到海瑞出任巡抚,其间已历二百年。很多的变化已经在这二百年间发生。当年送达御前以备乙览的一万四千多家富户,已经为新的富户所代替。这些新兴的富户,绝大多数属于官僚、士绅或在学生员而得以享受“优免”,不再承担“役”的责任。政府中的吏员,也越来越多地获得了上下其手的机会,因为全国的现金和实物不是总收集发,财政制度无从以严密的会计制度加以考察,从罅隙中漏出来的钱物就落于这些人的手里[40]。更为重要的是,文官集团已经成熟。洪武时代的八千官员,现在已经扩大为两万人。当年不准下乡的禁令早已废止,但事实上他们也极少再有下乡的需要,因为很多的人对民生疾苦早已视而不见,而是更多地关心于保持职位以取得合法与非法的收入。

海瑞的手迹

然则像大地主徐阶那样无限地扩充家产,巧取豪夺,则不能不与文官集团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他的所作所为已经激起民愤,威胁了整个的官僚政治。无论出于阴,还是出于阳,文官集团都不能允许他如是地独占利益,为所欲为。案情一经揭发公开,立即为全部舆论所不容,而使徐阶失去了防御的能力。文官们可以用皇帝和法律的名义加给他以种种罪名,使他无法置辩。他在海瑞罢官之后仍然遭到清算。他家里的全部土地最后据说落实为六万亩,全部被没收。他的一个大儿子远戍边省,两个小儿子降为庶民[41]。如果不是张居正的援手,徐阶本人都会难于幸免。

然而对于农民的剥削,绝非限于这种突出的案件。剥削是一种社会现象,绵延数千载,代代相传,在当日则为文官集团家庭经济的基础。官僚家庭用做官的收入放债买田,为构成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环节。“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富家的没落和贫家的兴起,其间的盛衰迭代、消替流转乃是常见的现象。但这种个别成员之间的转变无碍于整个阶级的面貌,社会依然稳定地保持着剥削和被剥削这两个集团[42]。海瑞的干预土地所有权,其伦理上的根据和法律上的是非姑且置之不论,只说他以个人的力量,只凭以不怕死的诤谏得来的声名作为资本,而要使整个社会机器停止转动,也就无怪乎不能避免“志大才疏”的评语了。

使这位好心的巡抚所更加无法理解的,则是农村的信用贷款不能合理解决的症结。我们的帝国缺乏有效的货币制度和商业法律。这两个问题不解决,高利贷就无法避免。

币制的问题肇始于两百年前。开国之初,洪武皇帝下令发行的大明宝钞,既不能兑现,也不能用以交纳田赋。其发行的方式也不是通过商业机构,而是通过发放官俸、赏赐官军和赈济灾民等方式流通于社会。而且,最根本的问题是在这种通行票据发放的时候,政府并没有任何准备金。如果这种发行货币的办法能够成功,那确乎是重新分配财富的最简便的办法了。然而事实上其中的奥妙在一开始就被识破,虽然政府严令禁止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治以重罪,民间却置若罔闻。宝钞在最初就没有能按照面额使用,数十年后即等于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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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第四章活着的祖宗

第四章活着的祖宗 #

解职归田二十三年以后,申时行在原籍苏州度过了他按中国习惯计算的八十寿辰。万历皇帝已多年不见他的老师和首辅申先生,特派专使赴苏州祝贺存问,随带纹银五十两、绣蟒彩缎一匹、其他绸缎四匹作为贺仪。当时申时行的健康情况已经不佳,但仍然挣扎着北向行礼如仪。他在奏本里表示感谢说,祝贺寿辰的圣旨已经供奉保存,以为子孙传家之宝,银缎则全部璧还,因为他无颜接受这样隆重的礼物。他身为皇帝的蒙师和首辅,但是未能克尽自己的职责。如果不是这样,何至理应继承大统的皇长子到现在还没有在翰林院的官员那里就读?又何至京内外大量的缺官无人递补?据说,万历读完奏章以后感到怅惘,但仍然无意于接受这含蓄的劝谏[1]。

申时行把他的书房命名为“赐闲堂”。上天已经赐给他闲暇,他就用来游山玩水,写字吟诗。可是很显然,不论是站在太湖之滨看着无情的浪涛拍击已被溶蚀的崖岸,还是坐在书房里用典雅的韵文描写着烟雨霏霏的江南暮春,他都没有能忘情于世事。这二十三年中,他留下了一大批作品,在身后由家人结集镌版,是为《赐闲堂集》。书中诗文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很广泛;但是一有机会,对往事的回忆和感慨总是很自然地在笔下流露[2]。诗文中有不少暖昧、隐晦甚至前后矛盾的地方,然而我们并不能草率地认为他的著作有意欺人。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他对他的一生功过有自己的看法,并且对这种看法具有信心。生当末世而身居首辅,他的困难带有时代性,其中情形特别,不是从组织上和技术上可以解决的。他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资遵循,只能依靠道德习惯和人事的手腕来应付一切。其中有内外参差之处,已不待言。在退职闲居以后,这位昔日的首辅对自己的过去毫无忏悔之意。他的思想平静,他的良心没有遗憾;因为形格势禁,他只能用调和折衷的办法来解决问题。他自信他在执政期间的所有措施均出自诚意,这一大前提使他扪心无愧,至于成败利钝,那又并非他个人的力量所能左右。

他当然听到过别人的批评。有人说张居正虽然刚愎自用,毕竟还有所成就;而忠厚长者申时行的记录却如同一张白纸。对这些抹杀事实的意见,申时行自然不为所动。在他看来,以道德力量作为施政的根本,关键在于防止坏事发生,而不在于琐屑地去解决问题。如果真像批评者所说,他的施政记录是一张白纸,这反倒证明了一切都已纳入规范,机构运转正常,因此无事可记。然则申时行自己明白,他没有能达到这个最高目的。至少,他这个皇帝的最高顾问,没有能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去解决继承问题。他竟为此而去职。对于这个问题,如果说有些人犯了错误,那他申时行的差失,也不会比旁人更严重,最低限度不会与二辅许国的错误相提并论。他身居首辅,处心积虑地想在幕后不动声色地解决这个难题,而许国偏偏不能体恤时艰,将折冲于樽俎之间的底细,全盘托底公布,以至弄到不可收拾。

申时行虽然号称谦虚抑让,但毕竟没有达到唾面自干的境界。他无意于接受那些在他看来是不中肯的批评,否则,他又何必把过去的事实和自己的看法来回反复地写入自己的诗文里,而且嘱咐儿子们在他身后结集刻印?显然,他期望后来的读者稍一思索,就能理解他施政措施的真正意义,并且承认他的成就超过了表面上的平凡。

今天重读《赐闲堂集》,恐怕多数读者可以承认,申时行在文渊阁的八年半时间里并非完全尸位素餐。他在行政上的成就,往往得力于微妙的人事安排。这样的方式本来就带有间接性,而他在执行时既不采取大刀阔斧的方式,也不多加渲染,这样,他的成绩就很少为人所理解,也更少为人所仰慕。举一事即可为证:假如他真是除了忠厚和平以外就一无可取,那么在他执政时期发生的黄河泛滥问题,一定比实际情形要严重得多。

自古以来,治理黄河就是我们帝国的一大难题。由于河水流经黄土高原,疏松的黄土随着河水顺流而下,沉积于河床;河床过高,一旦遇到洪水,就极易冲决河堤,造成严重的水灾。每次决口,生命财产的损失均不可胜记。

可是对于这一问题,中枢的惟一办法,就是责成总理河道的御史妥善处置;其中技术上的问题和人力物力的动员,都需要这位钦差大臣在他职责范围之内就地解决。根据过去的经验,大规模整理河道,地区往往涉及数省,有时填高凿低,等于改造地形。在这样巨大的规划之中,自然会有意见纷纷,莫衷一是。有时尚未开工,争执已起。所以中枢虽不直接领导工程的设计和进行,但是它所采取的立场,却必然对全盘形势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如果一个总理河道的御史执行他的规划尚未及半,突然被参免职,而他的继任者又采取完全相反的主张办事,则百万生灵,就可能牺牲在这种官僚政治之下。

十九世纪反映大规模治水工程的版画。水灾泛滥是帝国政府数世纪以来所长期面临的问题。

首辅申时行所赏识的治河专家是潘季驯。这位专家提倡“河道紧缩说”。黄河所以为害,原因是河沙淤积,河道不通。对于这一点专家们都无异说,但在解决的方案上则有截然不同的主张。有人建议加宽河道,他们认为河道宽则水流畅。潘季驯则以为河道宽则流速小,流速愈小则泥沙沉淀的机会愈多,经过若干年月之后,河床就会愈积愈高。他主张,应该选择重要的地段把河道收紧,同时把附近的清水河流用人工疏凿引入黄河,以增加黄河的流速,照这样的办法,可以不需要经常疏浚而可以“自浚”。“建堤束水,以水攻沙”,就是他归纳上述方针而概括成的八字箴言。他又建议,河堤不能几十里、几百里相连不绝,应该预先在河水汹涌的地方留出缺口,而在缺口之后筑成第二、第三道的“遥堤”,和第一线的河堤之间构成“含水湖”。大量河水在缺口处突破第一线,流至遥堤,流速已经降低而储蓄在这些人工含水湖中,就不致扩大其危害[3]。

在河堤合龙和迫使河水改道的工程中,潘季驯使用“柳辊”作为有力的工具。这种柳辊通常长一百五十尺,圆周二十尺,制作的方法是先用植物和泥土像织地毯一样构成长块,再用大树和绳索造成中心卷架,然后把这块“地毯”卷在架上,用大树枝和大绳索四周捆紧。这一用泥土、树枝制造的大圆柱体遇水可以膨胀,因而不致被急流冲走。每一柳辊由成百上千的民工拖运到选定的地点,当地尚有上装大石块的舢板,早已准备停当。柳棍就位,舢板凿沉。随着一声号令,大批的民工,把他们已经摆在肩上的泥土以最快的速度堆放在这仓猝抢护而成的土堤上。待到决口堵塞,再逐步把堤坝加固。很多地段日后还加砌花岗石,远望一线白色,颇为美观。

对这样规模浩大的工程,中央政府无力支付所有的费用。通常发给的款项,仅能在初步设计时作筹组全局的办公费。兹后总理河道的御史被派为当地的总督,有的还带有尚书、侍郎的头衔,以便于他在许多府县征用人力物力。所有的民夫、工具、粮食、医药和交通、通讯等等都要就地通盘筹措。所以,这一位总理河工的大臣除了工程经验之外,还必须要具有操行无可疵议的记录,这才能深孚众望,动员这许多府县的地方官,指挥如意。

潘季驯过去治河多年,无论经验或者声望都符合上述条件。他在1584年已官至刑部尚书,当时为了代张居正的家属求情,触犯圣怒,因而被革职为民。1587年黄河几处决堤,开始的时候委派了一个没有多大声名的官员采取了若干紧急处置。1588年,在讨论总理河道大臣一职人选的时候,潘季驯的名字有人提到,但没有人敢向皇帝作坚决请求。正好这时候皇帝自己提出这一职务应当由“老成才望”的人充任,所以申时行才示意给事中荐举起复潘季驯,事情得以顺利通过。申时行还怕有人议论,又正好万历召见他面询其他政务,他就在谈话中插进了“皇上留意河道,拔用旧人,一时在任,皆称谙练”这些话。这谈话纪录一经给事中办公室抄写公布,潘季驯之出任“总督河道兼理军务”一职,也就等于出自皇帝自己的主意,反对他的就不能随便议论了。自此在申时行任首辅的年月中,潘季驯一直负责治河,成绩卓著。而到申时行离开文渊阁以后不久,他也被参劾而再度罢官[4]。

在文渊阁的八年半中间,北方边防没有发生重大事件,也是申时行引以自豪的政绩。其实当时危机并未消失,只是依靠他处理得当,才未酿成大变。

1590年,本朝的一员副总兵李联芳在甘肃、青海交界的地方陷于蒙古军队的埋伏,力战身亡。北京的文官大部分主张应当兴兵讨伐。这时候万历皇帝已很少在公开的场合之下露面,由于这一重大事件,他破例举行早朝,朝罢以后继续和各位大学士讨论对付的办法。万历同意多数廷臣的意见,认为应当采取强硬态度,然而申时行则持有不同见解。

申时行的看法是这样的:五十年前,北方蒙古各部落在俺答的号召下组织成一个同盟,势力所及,东西连亘两千里,与本朝军队屡屡作战,杀伤军民不计其数。到了1570——1571年冬天,俺答改变宗旨,愿意约束各部不再犯边,而以赏赐给他的津贴和互市的权利作为交换条件。廷臣讨论之后鉴于和平的局面对本朝有利,所以接受了他的提议,还封俺答为顺义王,其他部落首领也分别给予不同的名义。

俺答对这修好的条约忠实履行不渝。他去世以后,儿子黄台吉尚能维持现状,到了孙子撦力克,就已经没有约束各部落的能力,全蒙同盟名存实亡。在甘肃、青海间活动的卜失兔和火落赤两部,尤其不受节制,经常向西南方向骚扰。一旦被质问他们就声称是“抢番”,即抢劫这一带的回、藏诸部,而并非侵犯天朝。这种做法使他们既保持了赏赐和互市的利益,又保持了行动的自由[5]。

1590年,本朝的一个被称为“方大醉”的下级军官,听到军士报称蒙古骑兵侵掠边境,他就单人独马冲到出事的地方。蒙古人准备答话,此人乃一介武夫,一言不发,举刀就砍。蒙古人在退走时拔箭射中了这位莽汉,致使他第二天创发身死。于是军中群情激愤,坚决要为他报仇。洮泯副总兵李联芳追逐敌军,遇伏阵亡。报告送到北京,议论就哄然而起,大都主张停止互市,出兵作战。顺义王撦力克也作了战争的准备,渡过黄河,即将陷洮河,入临巩。情势如箭在弦上,一触即发[6]。

然而在申时行看来,情况并非没有缓和的可能。他不能相信撦力克已经下定了全面战争的决心,因为后者的同盟并不团结,并不是每个部落都愿意放弃互市的利益而与本朝作战。如果和平的希望没有断绝就决心接受全面战争,这不能说是明智的办法。边境上发生这样的事件,确实暴露了本朝的弱点,增加了蒙古人的野心。但补救的办法不在于发动战争而在于巩固内部的力量。如果边防军的空额都已补足,各边镇的仓库充实,以游牧民族耳目之灵通,他们是断乎不敢轻易挑衅的。如果边防的情况依然故我而本朝与蒙古人贸然交兵,纵使在局部地区取得胜利,这联绵几千里的边防线,终归是要被对方冲破的。说到底,即使本朝的军队获捷一百次,也不能宣布占领了大沙漠;而对方取得一次决定性的胜利,则可以使本朝彻底垮台。

这一次处理边境危机的经过,更清楚地阐释了我们帝国的特质,从此中看出:军事机构受文官控制不是没有理由的。边防需要作出全面计划和长久打算,动员的程度则既不可过低,也不可过高。一般说来,全国的情况有千差万别,不容许中枢凡事过问。因之皇帝的领导多少带有抽象性,应当集中全力鼓舞臣工,而不必在每时每事上加以处处干预。然则在紧要关头,皇帝左右全局、决定和战的领导力量,却又千万不能等闲视之。就在这燥热的1590年夏天,申时行因为有了万历皇帝的支持,终于避免了一场以国运为赌注的战争[7]。这使他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本朝传统的优越性:让年轻的太子受傅于翰林学士,实在是高瞻远瞩。日后太子登极,翰林学士也被擢升,初为内阁中的副手,再遇机缘遂成首辅,这不仅保持了中枢人事的连续性,而且凭着老师和学生的亲切关系,可以使许多棘手的事情轻易而圆满地得到解决。

首辅和万历在1590年阳历8月25日的谈话,是记录中的最后一次。表面上看来,师生君臣间的讨论似乎散漫无重点,而实际上申时行以极为谦卑的语调,达到了当面禀奏的目的。磋商的结果,所有的总督巡抚都供职如故,没有人因为这次边境出事而被撤职或受到其他处罚。这表明皇帝对边区各地方官的信任并未动摇;同时与俺答所订立的和平条约至此已二十年仍然有效,不因局部冲突而废止。首辅又提出,所有官军的防御不可松懈,并应对卜失兔和火落赤两部特别戒备。再之则建议派遣一个重要的文臣去各边区协调全部战略处置。这次在御前的谈话既经送交午门传抄公布,则中枢的决心已定,不容置喙。因之磨拳擦掌的主战派乃不得不稍事收敛。(详《神宗实录》一)

四天之后,原来掌管京军训练、带有兵部尚书衔的郑雒被派为北方各镇的经略。这时甘肃、青海边境的形势已经稳定,本朝的军队没有发动攻击,蒙古铁骑大举内犯的可能性也没有成为现实。1591年初,郑雒乘卜失兔企图与火落赤会合的时候,突然袭击其侧翼,截获了大批牛羊和其他给养,同时又按照申时行“清野”的指示,让青海的很多回藏部落他移,并把蒙古人所建造的喇嘛庙和最近运来的木材付之一炬。很多草地也以“烧荒”的方式加以破坏。撦力克看到继续往西南移动没有前途,也就率领主力返回黄河东北。此后蒙古人还将与本朝的将士在各处作小规模的交锋,但是,合并长城以外各部并征服回藏以构成一个游牧民族大集团的计划,就只能永远放弃了[8]。

首辅申时行的执政纪录相当复杂。他对边境问题的处理是否全部合适,即令时至今日,也不是易于判断的。但是有一件事情总应该提到,就在这1587年即万历十五年,辽东巡抚注意到一个建州酋长正在逐渐开拓疆土,吞并附近的部落。他觉察到养虎将要贻患,就派兵征讨,但是师出不利。他认为失败的原因,在其部下开原道参政不照命令行事,而坚持其个人改剿为抚的主张。巡抚参劾这参政的奏折一到北京,被参者反而得到了京中监察官的同情,他们又出来参劾这位主剿的巡抚。申时行认为这完全是一件小事,不值得引起内外文官的不睦;所以他又以和事佬的身份出面调停,建议皇帝视双方的互相参劾业已彼此对消,也不再作是非可否的追究[9]。于是这位酋长今后得以为所欲为,而且还能够继续利用本朝内外官员的不和来发展他自己的千秋大业。此是后话,也不在本书叙述范围之内。这位酋长并非别人,据当日记录称,他名叫努尔哈赤。若干年之后,他的庙号则为清太祖。

很多历史学家没有提到申时行和撦力克之间的这段纠葛,更想不到他和下一个王朝的创业人还有过这一段因缘。在历史学家看来,申时行一生做官执政的最大功罪都应以万历年间的立储问题为始终。

多数文官对申时行深感不满。最初万历皇帝起下了废长立幼的念头,就已经是不德不义了。申时行身居首辅,他自应以去就力争,不得已就应当以生死力争。他是第一个可以在御前说话的人。如果采取了这样坚决的态度,即使因此而去职甚至牺牲,他的继任者也会不得不仿效他的做法,加上廷臣的舆论又是如此一致,皇帝就会被迫接受公议,以后的僵局也就不会发生了[10]。

作这样评论的人完全忽略了申时行的性格和他的处世方针。正由于态度温和,申时行才获得皇帝的信任,并建立了亲切的关系。多年来,这位首辅正是巧妙地利用这种关系,促使皇帝的一举一动接近于文官集团的期望。天子既要使用他人间的绝对权威,而又不能掺进他个人的爱憎,这本来就不容易恰到好处,而要申时行采取硬性办法督促,事实上也是无法做到的。

指斥申时行有意让皇帝拖延立储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官方记录所载,还在常洵刚刚出生的时候,他就曾呈请皇帝早立常洛为太子[11]。在问题刚刚露头的时候就以明确的方式提了出来,见微而知著,不可以不谓为远见卓识。

立储问题会成为万历朝中的一大难关,申时行在受命册封郑氏为皇贵妃的时候可能就有所预感。他当时位居文臣之首,这隆重的册封仪式自然需要他的参加和领导[12]。他和定国公徐文璧在御前接受了象征权力的“节”,在礼官乐师的簇拥之中向右顺门进发。主管的宦官在门口恭迎。他们两人以庄严稳重的态度把“节”、金印以及制册交付给宦官,然后再由宦官捧入宫中授与贵妃本人。这一套安排等于宣告于全国臣民,封妃的典礼既由朝廷中最高的文武官员主持,则被封的郑氏已非仅闺房之宠幸而实为国家机构中的一个正式成员[13]。连带而及的则是皇贵妃的地位仅次于皇后,而在其他妃嫔之上,那么来日她的儿子常洵可能继承皇位,就不能说是全在廷臣预闻之外了。

但是万历皇帝却坚决地否认这种关系。他说册妃与立储是两不相干的事。申时行在册妃之日,曾奉万历之命,作诗歌咏其事。诗中有云:“汉殿俱矜宠,秦台早得仙。今朝秾李赋,参和《小星》篇。”[14]他深感天子虽为天子,仍不免有闺房儿女之情,因之万历提及他和郑贵妃的关系(详《神宗实录》二),申先生不置一辞。他还理解,皇帝仍然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也有其理智和感情的交战。关于立储一事,申时行自始至终主张忍耐,等待万历改变主意。他的皇上兼学生不是一个没有理智的人,假以时日,万历自己必然会对这问题找到合理的解决,而施加压力则于事无补。

日后事态的发展证明首辅的估计并不正确。时间并没有成为有利因素。他在文渊阁八年半的任期中,接触过各种复杂的人和事。他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办事方针,并不能永远做到弥患补阙,相反,有时造成的严重后果,竟会大大超出他的始料所及。

申时行在1583年担任首辅。开头的两年,他的前任张居正一案得到解决。这个问题一天不弄得水落石出,万历和他的老师就一天不知道彼此的真正意图。到了1585年,这一大案件才被彻底了结。于是此后有好几个月太平无事。到了1586年初,常洵出生,郑氏被册为皇贵妃,立储的争执已经肇始。但就在这前后,万历已经发现他想做的事情统统不能做到,于是他想励精图治的念头就一天天减退。随之而来的是臣下的奏疏中指斥他荒怠的字眼也越来越无忌讳。有一本奏折上说,如果皇帝不接受他的意见,天下臣民必将视之为无道,而列祖列宗也必将痛哭于九泉。皇帝刚刚批示说此人语无伦次,应当降级外调;另一个人跟着奏上一本,内称皇上的朱批不甚合适,那位进谏的人乃是忠臣,不但不应降级,而且应当表扬奖励,以表现虚怀纳谏的人君风度。这种“上下否隔”的情形既已开端,至1587年就更加恶化。

申时行是一个敏感的人,他具有窥测旁人心情的能力。他办事的原则基于对本朝政治制度的深刻了解。在这种特殊的制度之下,人君和人臣务必互相迁就互相让步。倘不如是,一方面坚持大义所在,丝毫不放松,则只有逼使对方采取消极态度。臣僚可以请求辞职,首先由个人“乞骸骨”而延及集体,如果被革职,反倒被视为荣誉;皇帝不能让位推贤,他所能采取的方式是怠工,即不出面主持礼仪,不见群臣。1587年,当首辅申时行还只是顾虑到有这种可能性时,万历的朝廷已经朝这个方向迈进了。

在这一年还未到岁暮之际,皇帝所使用监视内外的秘密警察遭到了攻击。东厂直属于司礼监,下辖锦衣卫,其秘密情报为皇帝处理政务所不可或缺。情报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市场上重要商品的价格、各个城门的进出人员和交通工具、北京市内火灾的情形等等,其中又万不可少的一部分,乃是从各处窃听得来的谈话。这种情报机关在本朝已有两百年的历史,早已成了政治体系中之一环。平心而论,在本期历史上,万历皇帝不能算是过分地运用厂卫钳制臣僚的君主[15]。然则对百官来说,特务机构总是无形的枷锁;政治上的迫害先不说,即使“家人米盐猥事,宫中或传为笑谑”[16],也大大地损害了他们的自尊心。他们早想动手制裁厂卫而苦于没有找到恰当的机会。

其后冲突的导火线出人意外。北京城在本朝为大兴、宛平两县所辖。是年任职的大兴县县令,因为一件小事责打了太常寺供奉祭祀的乐舞生,而乐舞生有其不可侵犯的地方,责打他们,也就是蔑视祭祀大典。因之这个大兴县令被发交三法司审问。所谓三法司,即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三个官署混合组成的法庭,通常只受理复审。这次之所以破例,是由于太常寺提出了冒犯宗庙的重大罪状。文官们虽然觉得这罪状近于小题大做,但如果经过三法司这一机构审问,事情可以早日了结[17]。

事情又牵涉到了东厂。东厂下设镇抚司,凡属触犯皇帝的案件和牵涉到官员们的刑事案件,这个镇抚司同样具有讯问以至拷打之权。当得知三法司已经受理大兴县令这一案,他们表示不再争执审讯权,只要求派出两名锦衣卫校尉出席旁听,以便把经过情况向皇帝报告。

刑部尚书李世达认为这一案件属于文官内部的纠纷,用不着东厂锦衣卫的干预[18]。但是东厂提出要派两个校尉参加旁听,他又没有严辞拒绝,而只是托辞推诿,说什么人犯未齐,尚未审问。及至开庭审问之日,这两个校尉则给维持秩序的文官所阻挡,不得入内参与旁听。

如是情状据实报告到皇帝跟前,致使龙颜大怒。万历对于太常寺和大兴县的冲突并无兴趣,他之所以震怒,乃是文官们拒绝校尉旁听,明明是故意和他过不去,因之已不能对此表示沉默。于是他一面让宦官口传圣旨向文渊阁提出质问,一面声称他要把这一案件移交东厂镇抚司审问。这时,首辅申时行又以和事佬的身分出现,劝说李世达向皇帝赔礼道歉。李世达照此办理,皇帝因而得以保全面子,取得了精神胜利。可惜的是这精神上的胜利维持的时间未免过短,几个月之后,文臣们又找到了管理东厂宦官张鲸的差错,群起而攻之。

检举张鲸的奏章中指斥他与某些文官勾结,并且接受贿赂[19]。其所列举的罪状看来都凿凿有据,只是当时勾结为奸、纳贿贪财的一段罪状也可以加之于许多高级廷臣身上,写奏呈的人似乎全未计及。张鲸事后感慨,由于他的嘴巴说话太多,所以才招致了那么多的攻击,不能算是事出无因。只是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机构本身,其职务与文臣的利害相违。万历一朝的冲突,文臣占优势,与天启朝厂卫跋扈、缇骑气焰冲天的情形恰为尖刻的对照。

起初,万历皇帝还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他以为对张鲸作一番口头申斥就足以了事。廷臣见参劾无效,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准备参劾全部的大学士,以造成张鲸不除、内阁也别想安生的舆论压力。由于群情鼎沸,万历只好承认失败,把张鲸免职。据当时接近皇帝的人透露,这件事曾使皇帝大为伤心。但就在张鲸将去未去之时,尚有一个下级官员不知道皇帝已经屈服,竟然又上了一个奏本,说张鲸如此难去,想必是皇帝陛下也接受了他的贿赂[20]。这种无礼的奚落使这位官员挨了六十廷杖,但是年轻的皇帝却为此而更加心灰意懒。他本来已经对早朝和经筵感到极度厌倦,至此他拿定主意,今后再也不愿意公开接见这些不诚实的、口是心非的臣僚了。他隐居在深宫里,惟一能和他呼吸相通、忧患与共的就是贵妃郑氏。

多年之后,申时行辞职家居,追思往事,他既不埋怨皇上,也不指责自己。他在著作中只是提到了年轻人不知世务,轻举妄动,以致弄得事情不可收拾[21]。他回忆起在他担任首辅八年半的时间中,曾经有过一个绝好的机会襄助皇帝成为尧舜之君。此即1585年张居正一案落实之后、1586年初常洵尚未出生之前的几个月。然而这机缘却又这样地短暂,他稍一忽视,就一去而不可再得。

当时的万历皇帝真是精神焕发,励精图治;对申先生提出的要求也全力以赴,极为难得。在我们形式化的政府中,表面即是实质。皇帝既能热心参与各种典礼,就充分表示了他的诚意,足以策励臣工趋向勤俭笃实。申时行只要闭起眼睛,就立刻会在记忆中浮起当年皇上步行祈雨的一幕情景。这件事发生于1585年,岁次乙酉,即当日“万历之治”可能成为现实的短时间内。

这次祈雨与往常不同。在经过的仪式中,万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向普天之下表示了他关心民膜的诚意。1584年入冬以来,北京一带就缺少雨雪。次年春夏之间亢旱更甚,河流见底,井中无水可汲。御前对此极为焦虑,在命令各个地方官求雨无效之后,他决定亲自向上天祈祷。所采用的祈祷的仪式,一部分由礼部在档案中参考成例草拟,但具体细节却出于皇帝御制,比如要求全体人员徒步走赴天坛圜丘而置轿马于不用,就完全是他自己的主意[22]。

仪式举行的前三天,皇帝已经斋戒。前一天,他又在宫中奉先殿默告祖宗,随后又面禀慈圣太后。致上天的表文则亲笔称臣签上朱翊钧的名字,先一日送至南郊神库。

阳历5月16日黎明,皇帝驾到皇极门,他的卫士和随从排开成为一个长方形的队伍。此时礼官报告,各官在大明门整队已毕,皇帝就开始步行出发。

北京的居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庄严而朴素的仪式。所有的人员,包括皇帝、文武百官和宦官,一律穿蓝色布袍,颈部和下缘以黑布镶边,平日的金银玉带此时全部不用而代之以牛角带。旗帜和乐队也概行免去。大街左边是两千名文官,右边是两千名武官,都列成单行两相对称,浩浩荡荡,和皇帝一起步行前往天坛。

这些幸运的居民得到了一生中惟一的机会亲眼看到了当今天子。祈雨的队伍经过大街,一切交通当然需要暂停。但是天子平时出行时采取的“除道”措施,即要求全部店铺关门、行人敛迹的规定,这次却免予执行[23]。这也是皇恩浩荡,允许小民有一睹天颜的机会。居民们所看到的万历皇帝是一个相貌端正的年轻人,脸圆须短,身材稍胖。他以如此虔诚的姿态迈着稳重的步伐,使看到的人无不为之感动。

对万历皇帝来说,这十里之遥的长途步行当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因为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地如此跋涉,而且当时的天气已愈来愈热。

天坛圜丘在北京城南部,为今上的祖父嘉靖皇帝在1530年所建[24]。万历皇帝在这同心圆的最下一层石阶上跪下祈祷,上香之后,又向上天叩头四次。文武百官列队站立在南墙之外,当皇帝跪拜时,赞礼官在昭亨门传赞,百官也依样跪拜如仪。

行礼既毕,皇帝召集大学士、六部尚书和其他高级官员在左棂星门外所设的帐篷内发表训辞。万历声称,天时亢旱固然是由于他本人缺乏德行,但同样也是贪官污吏剋剥小民、上干天和的结果。现在务必要改弦更张,斥退坏人,引用好人。申时行即席代表全体官员致答辞,声称臣等奉职无状,以致天降亢旱。皇上代表全体臣民祈祷,当然会上格天心。如果还有官吏不能仰体皇上的诚意,臣等一定要严加申饬。万历当即指示把这种要旨公之于天下。1585年五月十六日的敕文就体现了这个指示。敕文告诫贪赃枉法、酷害百姓的官吏必须痛加改悔,绝不能再把中枢的命令视为具文,如有违不奉行者,定当严惩不贷[25]。同时万历又命令户部在灾害严重的地区免征赋税一年。

仪式结束,准备起驾回宫,宦官们让御轿抬到万历跟前,但他坚决不坐,仍和百官步行回宫。这支队伍人数众多,起止需时,到达大明门已经是下午最炎热的时候。队伍刚刚解散,兵部的一个主事就迫不及待地从袖子里抽出一把折扇使劲地挥动。负责纠察的御史发现这一情状,认为其时虽然已经散队,但此人如此不能忍耐,仍然属于失仪。为此这位主事被罚俸半年[26]。

申时行侍奉皇帝到皇极门,然后叩头退下。临行时他向万历致以慰问,万历则答称“先生劳苦”[27]。这时候首辅固然既饥且渴,极度疲惫,但是相比之下皇帝的任务要更为劳累,他还要到奉先殿去向列祖列宗汇报,汇报完毕还要参见慈圣太后。

申时行不能算是一个迷信的人,从各种记录上都看不出他相信通过占卜祈祷的方式就可以和宇宙神秘的力量有所来往。他在一次给万历的奏章上说,“臣等不习占书,不知事验”,足以清楚地说明了他的态度[28]。同时,也不能认为万历是一个过度迷信的人。在选择皇帝陵寝的过程中,廷臣曾因风水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辩,最后万历表示:“当日秦始皇在骊山筑陵,何尝不讲究风水?”[29]从这一达观的态度来看,他对风水的信仰,也只能在若有若无之间。

但是迷信与非迷信,其间的分野也可能极为模糊。例如,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对一件事情、一种前途建立信念,则其与宗教式的皈依就相去极微,因为凡是一个人处于困境,他就不愿放弃任何足以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即使这种可能性极为渺茫,没有根据,他也要把它作为自己精神上的寄托[30]。在这1585年亢旱的初夏,朝廷上下的情形就和此种情况极为接近。当时一天过去又是一天而仍然是骄阳酷日,人们的焦虑也就达到了最大限度,因为每一个人都知道,皇帝的宫廷不能永远建立在一个土地干得发裂的京城里。皇帝亲自出动,以最虔诚的态度和最庄严的仪式向上天求雨,不论是出于迷信,或者其动机是维系人心,最低限度表示了事情并未绝望。希望就产生于这种人为的奋斗之中。他的挣扎,他的自我责备,以及他对臣僚所作的爱民的训示,都可以安慰困窘中的人心,有如一服清凉剂。他的政府一向认为精神的力量超过实际,因此他这次求雨即是做皇帝克尽厥职的最高表现。

最后,一场甘霖有如千军万马,突然降临到人间。最初是雨中带雹,旋即转为骤雨,稍停以后又是一阵骤雨,雨势一直延续到第二天。这场雨发生在阳历6月12日,距离皇帝徒步天坛求雨已将近一月,但是任何人也不敢妄议这不是圣心感动上苍的结果。皇帝自己也当仁不让,兴高采烈地命令百官感谢上苍的恩典[31]。首席大学士也为他感到高兴,因为在这时候,万历皇帝可以在精神上引以为自慰和自满的机会已经不是很多了。

申时行理解万历的感情,同情后者的处境,但是也和其他文臣一样,仍认定皇帝的职分应当在宫殿之内,除了行礼如仪之外,他不应当置身于其他事情之中,以生轻妄的观感。比如说万历想亲自操练兵马,申时行就会和其他文官合作,竭力阻止。朱翊钧是否有军事天才?这一问题没有历史学家能够解答,我们所知道的,则是他即使有任何创造的能力,也因为他身着龙袍,贵为天子,而无法施展表现。而在阻止他发挥个性的群臣中,首席大学士申时行的力量虽不显著,却极为重要。

文官们阻止万历亲自操练兵马,他们自认有历史上的先例,因为本朝除了开基创业的祖宗以外,御驾亲征的事例极少。最近一百年内仅仅有一个正德皇帝做过这样的事情,而正德的行动,又被公认为离开了传统的轨道。为人君者,就应该安居垂裳,所以不仅练兵要遭到反对,就是外出旅行也应该在限制之列。今上的祖父嘉靖皇帝一生,仅在1539年一度回到湖广承天府巡视过他的出生之地[32],此后的二十七年中就没有离开北京一步。父皇隆庆在位五年余,仅仅到京郊谒陵一次,而且为时只有四日[33]。而万历在1583年春天到1585年夏天却已谒陵四次,这毫无疑问是过于频繁了[34]。

尤其使群臣为之不安的是,谒陵这个庄严的典礼竟成了皇帝督视内操的借口。谒陵的随从武装是御林军。这支军队当年经过张居正的同意而在1581年建立,驻在京城东北角,受御马监太监的节制[35]。近年来,这支部队的兵员倍增,训练加紧,每天黎明以前,马队在街上的铁蹄声每每把居民的好梦惊醒。1584年夏天,一个溽暑蒸人的日子,皇帝亲自在皇城内观看御林军的射箭比赛,比赛延续到傍晚才宣告结束。好几个宦官因为受不了酷日的煎炙而晕倒,而皇帝却依旧神清体健[36]。文官们对皇帝过人的精力毫不欣慰,反而接二连三地送上奏本,指责内操的不当。劝说无效,他们就对申时行施加压力,希望首辅运用他的影响使这种操练停止。

从法制上讲,廷臣所提出的诤谏是否具有成宪的根据则很难概说。本朝从没有宣布过皇帝不能亲率禁军。永乐皇帝所用过的长矛一直供奉在午门楼上,就是皇帝带兵的实证[37]。正德皇帝的行动虽然大干物议,然而他始终没有向舆论低头。而且以前皇帝的御林军都属于宦官管辖,就此一点,今上的措施也就无法直接批判。因此,文官们只能举出一些道德上的理由,例如兵凶战危,皇上舞剑弄枪有损承平气象等等,其所用辞语显然不能中肯。

然而文官们的意见又岂能完全忽视?他们是本朝政府的支柱。全部文臣既以伦理哲学作为基础推行了现今的统治方式,当然讨厌皇帝亲率禁军,造成文武均衡甚至武高于文的局面。只因为他们又个个都是忠臣,不便站在对等的地位去和皇帝谈判,更不能借势要挟。然则这些不便不能之处却没有使他们放弃初衷,即作诤谏时,他们胸中有数,意志坚决,目的不达,决不甘休。

老成练达的申时行善于洞察事情的阴和阳。他知道,道德不过是借口,问题的症结是廷臣的安全感。真相既明,他就采取最有效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他不事张扬,悄悄地和宦官们谈判。他后来写下的文章,阐述了此中奥妙。申阁老此时质问御马监的诸宦官:几千个官兵带着武器在皇帝身旁,谁能保证他们中间没有人参与做坏事的阴谋?万一有变,其他警卫人员救护不及,谁负得起这样重大的责任?诸位身为将领,又岂能置身事外?首辅还可能在此时提出江彬的先例,用本朝的历史,引证凡是和文官集团公开作对的人,没有一个能得到善终。即使是皇帝最亲信的人,迟早也会被大众清算。这一番危言耸听的游说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用申时行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诸珰竦(悚)然”[38]。

带兵的宦官既已为申时行的言辞所震慑,他们不再愿意参与内操,转而劝说皇帝放弃亲率禁军。这种釜底抽薪的办法,为效极显;而且皇帝不是一个没有理智的人,他知道如果坚执己意,他和臣下的冲突势必与他叔祖正德一朝的情况相类似。他既不愿意走此极端,迟早就得让步,所以从这时起他就对禁军逐渐不加过问。1585年之后,御马监勇士相次为人遗忘,禁军这一组织也就逐渐于无形中瓦解[39]。

申时行以办理外交的方式来主持内政,御林军事件的顺利结束,更证明了这种方式确实卓有成效。他欣赏自己“从中调剂,就事匡维”这一处世和执政的原则,对待皇帝的办法则是“显谏者不若潜移为妙”,因为这种办法既对皇帝的权威无损,而臣下的目的又可以达到,这比之于臣下在奏章上奚落昏庸的皇帝,而皇帝用荆条痛打犯上的群臣总要高明得多。申时行所始料未及的,就是万历皇帝比他申先生又更高一手,已经看透了这种斗争的真情实相,知道自己生气都属无效,莫若用“无为”的办法,对付所有的纠缠,因之消极也越来越彻底了。

自从1585年以后,万历除了仅仅于1588年对自己的定陵再度视察过一次以外,三十多年,他没有走出过紫禁城一步,创造了自古至今的最高纪录[40]。

皇帝离开京城不到百十里竟然会成为一个严重问题,也是当日国家组织的特别现象。万历于1583年至1585年之间的四次谒陵,其真正的目的是在寻觅及视察他自己的葬身之地。然则既要经过祖墓的附近,谒祭即不可免。既为谒陵,种种仪式自然应当周到齐备。因之每次出发以前,礼部必须斟酌成例,拟订各种详情细节,有的陵墓由皇帝亲自祭谒,有的则由驸马等人代为行礼。御驾每次出动,京城立刻戒严,每一座城门都由一位高级文臣和武将共同把守。皇弟潞王当时尚未成年,他的任务是把铺盖搬到德胜门的城楼上居住,密切监视御驾必经之路[41]。这支谒陵队伍声势十分浩荡显赫,其中有陪同皇帝的两位皇太后和皇后皇妃,加上随从的宦官宫女、文官武将、大汉将军、御马监勇士、京军等等,人数多达几千。到了郊外,皇帝及其家属住在佛寺里,对其他随从人员则临时搭盖帐篷以供休息住宿,这一切要先期准备周详,不能稍有差错。

在这几十里的道途上,一些地方官、耆老以及学校的教官被引导在御前行礼。皇帝对他们慰勉有加,并宣布他所经过的地区免税一年,以酬答当地居民对他这一行所作的供奉。

这样的队伍和排场,两年半之内要组织四次,廷臣就感到是过于频繁了。于是,使皇帝扫兴的事情就纷至沓来。北方边镇驰报蒙古部落颇有蠢动的征象,叩请御驾谨慎小心;礼部的官员据此坚请皇帝缩短出行的时日。有一次,皇帝的侍卫旁边发生逸马狂奔的非常事件,又有一次有若干文官误入禁地,这些都由御史据实奏报御前,以期引起应有的警惕。经过这些周折,本来应该是很愉快的小事游憩已全无乐趣之可言[42]。1589年万历曾经表示还想出巡一次,监察官听到以后立刻上书诤谏。他们说,皇上已经感到自己火气过旺,必须放弃早朝以事休养,那么就更不应该出城游玩而使火气增加。皇帝读完这些奏章,从此就没有再提出巡一事[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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