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卷
郑世家第十二
前806年,周宣王封其弟友于郑(今陕西省华县东),是为郑桓公。周幽王时,身为周王室司徒的郑桓公,看到西周行将灭亡,就在太史伯的建议下,将财产、部族、宗族连同商人迁移到东虢和郐之间(今河南省嵩山以东地区)。两年后,犬戎杀死周幽王,并杀郑桓公。继位的郑武公攻灭郐和东虢,建立郑国,都新郑。郑武公以和郑庄公相继为周平王卿士,且能控制内部卿大夫的势力,在春秋初年的历史上,郑国甚为活跃。但以后由于内乱迭起,国势逐渐衰弱,于前375年为韩国所灭。《郑世家》向人们介绍了这个夹在大国之间的小国的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子产对于郑国的生存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郑国在不长的历史中还产生了具有爱国行为的商人弦高。“秦缪公使三将将兵欲袭郑,至滑,逢郑贾人弦高”,弦高急中生智,拿出自己做生意用的十二头牛慰劳秦军,秦缪公竟误以为郑国早已获得秦军偷袭的消息而作好迎战的充分准备,便急率军回国。弦高的爱国行为使郑国免遭一场灭顶之灾。
【原文】
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1]也。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封三十三岁,百姓皆便爱之。幽王以为司徒。和集[2]周民,周民皆说[3],河洛之间,人便思之。为司徒一岁,幽王以褒后故,王室治多邪,诸侯或畔[4]之。于是桓公问太史伯曰:“王室多故,予安逃死[5]乎?”太史伯对曰:“独洛之东土,河济之南可居。”公曰:“何以?”对曰:“地近虢、郐,虢、郐之君而好利,百姓不附。今公为司徒,民皆爱公,公诚请居之,虢、郐之君见公方用事[6],轻分公地。公诚居之,虢、郐之民皆公之民也。”公曰:“吾欲南之江上,何如?”对曰:“昔祝融为高辛氏火正,其功大矣,而其于周未有兴者,楚其后也。周衰,楚必兴。兴,非郑之利也。”公曰:“吾欲居西方,何如?”对曰:“其民贪而好利,难久居。”公曰:“周衰,何国兴者?”对曰:“齐、秦、晋、楚乎?夫齐,姜姓,伯夷之后也。伯夷佐尧典礼[7]。秦,嬴姓,伯翳之后也,伯翳佐舜怀柔[8]百物。及楚之先,皆尝有功于天下。而周武王克纣后,成王封叔虞于唐,其地阻险,以此有德与周衰并,亦必兴矣。”桓公曰:“善。”于是卒[9]言王,东徙民洛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10]。
二岁,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并杀桓公。郑人共立其子掘突,是为武公。
【译文】
[1]庶弟:《集解》云:“《年表》云母弟。”
[2]和集:通“和辑”,和协安抚。
[3]说:通“悦”。
[4]畔:通“叛”。
[5]逃死:死里逃生。
[6]用事:当权。
[7]典礼:制度和礼仪。
[8]怀柔:旧指统治者用政治手段笼络人心,使之归服。
[9]卒:通“猝”,急速,突然。
[10]据《国语》等载,桓公死幽王之难,其子武公与平王东徙,卒定下邑之地以为国,河南新郑是也。然则桓公始谋,非身得也。武公始国,非桓公也。武灭虢、郐,非王徙之而献邑也。十邑中八邑各为其国,非虢、郐之地,无由献之也。
【原文】
武公十年,娶申侯女为夫人,曰武姜。生太子寤生[1],生之难,及生,夫人弗爱。后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爱之。二十七年,武公疾。夫人请公,欲立段为太子,公弗听。是岁,武公卒,寤生立,是为庄公。
庄公元年,封弟段于京,号太叔。祭仲曰:“京大于国[2],非所以封庶也。”庄公曰:“武姜欲之,我弗敢夺也。”段至京,缮[3]治甲兵,与其母武姜谋袭郑。二十二年,段果袭郑,武姜为内应。庄公发兵伐段,段走。伐京,京人畔段,段出走鄢。鄢溃,段出奔共。于是庄公迁其母武姜于城颍,誓言曰:“不至黄泉[4],毋相见也。”居岁余,已悔思母。颍谷之考叔有献于公,公赐食。考叔曰:“臣有母,请君食赐臣母。”庄公曰:“我甚思母,恶[5]负盟,奈何?”考叔曰:“穿地至黄泉,则相见矣。”于是遂从之,见母。
【译文】
[1]寤生:逆生。寤,通“忤”。武姜生太子,脚先出母体,难产,故名之曰寤生。
[2]国:国都。
[3]缮:修补。
[4]黄泉:指人死后伏葬的地穴。下句“穿地至黄泉”的黄泉则是指地下的泉水。
[5]恶:厌恶。
【原文】
二十四年,宋缪公卒,公子冯奔郑。郑侵周地,取禾。二十五年,卫州吁弑其君桓公自立,与宋伐郑,以冯故也。二十七年,始朝周桓王。桓王怒其取禾,弗礼也。二十九年,庄公怒周弗礼,与鲁易祊、许田[1]。三十三年,宋杀孔父。三十七年,庄公不朝周,周桓王率陈、蔡、虢、卫伐郑。庄公与祭仲、高渠弥发兵自救,王师大败。祝聸射中王臂。祝聸请从[2]之,郑伯止之,曰:“犯长且难之,况敢陵天子乎?”乃止,夜令祭仲问王疾。
【译文】
[1]与鲁易祊(bēnɡ)、许田:《索隐》曰:“许田,近许之田,鲁朝宿之邑。祊者,郑所受助祭太山之汤沐邑。郑以天子不能巡宋,故以祊易许田,各从其近。”详见《鲁周公世家》注。
[2]从:追逐。
【原文】
三十八年,北戎[1]伐齐,齐使求救,郑遣太子忽将兵救齐。齐釐[2]公欲妻之,忽谢曰:“我小国,非齐敌[3]也。”时祭仲与俱,劝使取[4]之,曰:“君多内宠,太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所谓三公子者,太子忽,其弟突,次弟子亹也。
四十三年,郑庄公卒。初,祭仲甚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公使娶[5]邓女,生太子忽,故祭仲立之,是为昭公。
庄公又娶宋雍氏女,生厉公突。雍氏有宠于宋。宋庄公闻祭仲之立忽,乃使人诱召祭仲而执[6]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以求赂焉。祭仲许宋,与宋盟。以突归,立之。昭公忽闻祭仲以宋要[7]立其弟突,九月丁亥,忽出奔卫。己亥,突至郑,立,是为厉公。
【译文】
[1]北戎:部族名,即山戎。
[2]釐:通“僖”。
[3]敌:匹敌。
[4]取:通“娶”。
[5]娶:迎娶。
[6]执:逮捕。
[7]要:要挟。
【原文】
厉公四年,祭仲专[1]国政。厉公患之,阴[2]使其婿雍纠欲杀祭仲。纠妻,祭仲女也,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母曰:“父一而已,人尽夫也。”女乃告祭仲,祭仲反杀雍纠,戮之于市。厉公无奈祭仲何,怒纠曰:“谋及妇人,死固宜哉!”夏,厉公出居边邑栎。祭仲迎昭公忽,六月乙亥,复入郑,即位。
秋,郑厉公突因栎人杀其大夫单伯,遂居之。诸侯闻厉公出奔,伐郑,弗克而去。宋颇予厉公兵,自守于栎,郑以故亦不伐栎。
【译文】
[1]专:专擅。
[2]阴:暗中。
【原文】
昭公二年,自昭公为太子时,父庄公欲以高渠弥为卿,太子忽恶之,庄公弗听,卒用渠弥为卿。及昭公即位,惧其杀己,冬十月辛卯,渠弥与昭公出猎,射杀昭公于野。祭仲与渠弥不敢入厉公,乃更立昭公弟子亹为君,是为子亹也,无谥[1]号。
子亹元年七月,齐襄公会诸侯于首止,郑子亹往会,高渠弥相[2],从,祭仲称疾不行。所以然者,子亹自齐襄公为公子之时,尝会斗,相仇,乃会诸侯,祭仲请子亹无行。子亹曰:“齐强,而厉公居栎,即不往,是率诸侯伐我,内[3]厉公。我不如往,往何遽[4]必辱,且又何至是!”卒行。于是祭仲恐齐并杀之,故称疾。子亹至,不谢齐侯,齐侯怒,遂伏甲而杀子亹。高渠弥亡归,归与祭仲谋,召子亹弟公子婴于陈而立之,是为郑子。是岁,齐襄公使彭生醉拉杀鲁桓公。
【译文】
[1]谥:古代帝王及官僚死后,按生前的事迹,由统治阶级所给予的表示褒贬的称号。
[2]相:辅佐。
[3]内:通“纳”。
[4]遽:通“讵”,岂;不。
【原文】
郑子八年,齐人管至父等乱,弑其君襄公。二十年,宋人长万弑其君湣公。郑祭仲死。
十四年,故郑亡厉公突在栎者使人诱劫郑大夫甫瑕,要以求入。瑕曰:“舍我,我为君杀郑子而入君。”厉公与盟,乃舍之。六月甲子,假杀郑子及其二子而迎厉公突,突自栎复入即位。初,内蛇与外蛇斗于郑南门中,内蛇死。居六年,厉公果复入。入而让其伯父原曰:“我亡国外居,伯父无意入我,亦甚矣。”原曰:“事君无二心,人臣之职[1]也。原知罪矣。”遂自杀。厉公于是谓甫瑕曰:“子之事君有二心矣。”遂诛之。瑕曰:“重德[2]不报,诚然哉?”
【译文】
[1]职:本分,职分。
[2]重德:大德,厚德。
【原文】
厉公突后元年,齐桓公始霸。
五年,燕、卫与周惠王弟
伐王[1],王出奔温,立弟
为王。六年,惠王告急郑,厉公发兵击周王子
,弗胜,于是与周惠王归,王居于栎。七年春,郑厉公与虢叔袭杀王子
而入惠王于周。
是地上有水,水在地上渗入之象,故比有进入之义。
[24]。立时人为卜筮,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女则有大疑,谋及女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女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25],而身其康强,而子孙其逢,吉[26]。女则从,龟从,筮从,卿士逆,庶民逆,吉。卿士从,龟从,筮从,女则逆,庶民逆,吉。庶民从,龟从,筮从,女则逆,卿士逆,吉[27]。女则从,龟从,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内吉,作外凶[28]。龟筮共违于人,用静吉,用作凶[29]。
:搅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