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第十
【第149讲】 #
《论语•乡党第十》第一章与第二章。乡党篇有不少是孔子日常生活的描述,包括他做官的时候在朝廷上的情况,他在家乡如何与别人相处等,有很多宝贵的资料。
第一章:
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
孔子在乡里之间温和而恭顺的样子,像是不太会说话的人。他在宗庙里、朝廷上说话明白流畅,但是很有分寸。
众所皆知,孔子的口才一流,学问更不在话下。至于道德之崇高更是令人尊敬。但是孔子在家乡,好像是不太会说话一般,木讷而恭顺。何以有这种差别呢?因为家乡长辈很多,这些人是看着他长大的,当然要表示恭敬,在长辈面前,不需要表现口才。但是,在朝廷上就不同了,他在朝廷上或在宗庙里说话明白流畅,表现恰如其分,符合身份。
这一章描写了孔子日常生活中说话和行动的方式。
第二章也类似,专门讲他在朝廷上怎样同别人说话,细节也很有趣,原文是:
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
孔子上朝时与下大夫说话温和而愉快的样子,与上大夫说话正直而坦诚的样子,国君临朝时恭敬而警惕的样子,稳重而安详的样子。
孔子对三种官员,包括国君,表现不同的态度。他在朝廷里面与官位比他低的下大夫说话时,温和而愉快的样子。遇到官位比他高的上大夫,说话就正直而坦诚的样子。与国君相处又不同了,国君是国家最高领袖,国君一旦临朝,孔子是恭敬而警惕的样子,随时注意国君的要求。同时也表现得稳重而安详,不会过于局促不安。
这段话,说明孔子做官的时候面对同事,面对君上的状态,儒家强调与人相处要考虑三点:第一,内心感受要真诚,清楚知道自己是谁,与谁来往,自己的角色为何。第二,对方期许要沟通,与谁来往,对方对我有什么要求。第三,社会规范要遵守。孔子对国君特别尊重。他曾经抱怨自己侍奉国君完全按照礼的规定来做,居然被认为是谄媚,这实在是很大的冤枉。依照当时的规矩,做臣子的拜见国君要跪拜两次。第一次在堂下先跪下来,第二次上堂之后再跪一次,要两次跪拜,表明我是臣属你是国君,臣对君表示尊重。当时的风气已经把第一次跪拜废掉了。但是孔子非常遵守礼仪的要求,他每一次上朝时,在堂下先跪一次,上堂之后再跪一次,别人看了便不顺眼,孔子的跪显得旁人太不懂礼仪了,所以大家便指他谄媚,这实在是冤枉。孔子非常强调礼仪,因为如果没有礼仪、礼节、礼貌,社会就会因为混乱而慢慢瓦解,所以我们今天从乡党篇里,看到孔子在乡里、朝廷上、私下场合、公开场合的表现。
乡党篇里面还有很多生活的细节值得我们进一步了解。
【第150讲】 #
《论语•乡党第十》第八章,这一章内容与饮食有关,原文: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
食物不以做得精致为满足,肉类也不以切得细巧为满足。食物放久变了味道,鱼与肉腐烂的都不吃,颜色难看的不吃,味道难闻的不吃,烹调不当的不吃,季节不对的菜不吃,切割方式不对的肉不吃,没有相配的调味料不吃。即使吃的肉较多,也不超过所吃的饭量,只有喝酒不规定份量,但是从不喝醉。买来的酒与肉干,不吃,姜不随着食物撤走,但不多吃。
这整段话和养生有关。孔子谨慎对待的三件事是:斋戒、战争,以及疾病。为了避免生病,吃东西就要小心。这里的第一句,经常带来误会。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很多人以为孔子是美食主义者,就是食物做得越精致越好,其实不是的。他的意思反而是不以此为满足,食物只要做得不错,肉只要切得还可以,孔子不会挑剔非要如何精巧才行。孔子吃东西没那么挑剔,如果把这两句话理解为他是美食家,吃东西一定要吃最高级的,那误会就大了。后面接着连续谈到十个不吃,或者不多吃的东西。第一,食物放久变了味道,鱼与肉腐败了,当然不吃,吃了一定会生病。再者,颜色难看的不吃,味道难闻的不吃,色香味一有问题,说明食物变质了,吃下去之后恐怕也会生病。再接着,味道烹调不当的不吃,季节不对的菜不吃,这是孔子的饮食习惯。为什么割不正不食?肉没有割正的话,煮不熟,吃了也咬不烂,孔子年过五十以后,牙齿不好,所以不吃。吃东西要有相配的调味料。肉吃得再多,也不要超过吃饭的量,只吃肉,不吃饭,对身体不好。只有喝酒不规定份量,但从来不喝醉。接着这句话很重要,他不吃买来的酒和肉干,我一直强调孔子教书不收束脩,这就是证据之一。因为如果送给孔子肉干,孔子就要问:这是外面买的还是妈妈做的?谁家里经常做肉干呢?当然外面买的。孔子既然不吃,送给他不是很尴尬吗?所以这也是很好的证据。在古代,自己家里都会酿一点酒,孔子只喝自家酿的酒。再接着最后一句,他说姜不随着食物撤走,但是不多吃。姜可以帮助消化,吃肉配点姜很好,但也不能多吃。从孔子这段话就知道,原来孔子确实重视养生。病从口入,祸从口出,不是随便讲的话,很多人就因为说错了话得罪人,要收回却来不及了。那么吃东西吃坏了肚子,要后悔恐怕也来不及了。
孔子这段话,启示我们预防胜于治疗。孔子曾经给一个贵族子弟孟武伯这样的建议:让父母只为你生病的事情发愁,别的事情都不要让他们操心,这样就很孝顺了。所以很多时候提到孝顺,孔子的意见并不是要孩子努力做很多事服侍父母,他们也不见得需要孩子做这些事。如果父母年纪已大了,请教孔子该如何孝顺,他也许建议孩子陪父母去运动,让父母身体更健康,这就是因材施教。
【第151讲】 #
《论语•乡党第十》的第十章还有后续的几章,合在一起讲。
第十章原文是:
食不语,寝不言。
我们要先说明的是“语”和“言”不同,“语”指讨论,像《论语》的“语”;“言”是自己说话。孔子建议我们,吃饭的时候不要讨论,一天三餐,你一边吃饭,一边讨论,真是伤脑筋,因为要思考,有时还辩论,甚至还吵架,吃饭怎么消化?所以,他建议吃饭的时候不要讨论问题。睡觉的时候,不要说话,因为睡觉说话会造成睡眠品质不好,容易做噩梦。所以孔子劝我们,吃饭时不要讨论,睡觉时不要说话,这都和健康有关。做事要把心放在事情上。吃饭时和人讨论,一不小心就咬伤舌头,这时便懊恼为什么不专心吃饭呢?睡觉的时候讲话,对身体也不好。以前有位于右任先生,留个长胡子,有一天一个小学生碰到他,问老先生您睡觉的时候,胡子是放在棉被里面呢?还是放在棉被外面?结果这一问害得老先生好几天睡不着觉。他平常睡觉的时候没想这个问题,棉被拉过来一盖就睡了,被小孩子一问,他睡前便非常注意,胡子放棉被里,怪怪的,放在棉被外面吧,似乎也不太对,结果一晚上没睡着。这说明做什么事都得要专心,一旦分心,不仅该做的事情没做好,恐怕还耽误其他的事情。
第十二章提到“席不正,不坐。”就是席子没有放正,他不坐下。孔子时代的人是席地而坐,就像日式房子的榻榻米一样。其实日本的榻榻米,就是延续我国古人生活的习惯。人都坐在地板上,有客人来的时候就跪坐。跪坐就是上身直立起来,称为“正襟危坐”。没有客人的时候,可以坐在自己的脚后跟上。席子没放正,该怎么坐?席子有点高度,如果没放正,坐的人很容易歪滑或仆跌,是有危险的。
第二十四章提到“寝不尸,居不客。”何谓寝不尸?前面才讲过寝不言,睡觉时别说话;现在又说睡觉的姿势不要拘谨僵卧。尸指像尸体一样,僵卧不动。有些人睡觉是直挺挺的,面朝天。根据专家的说法睡觉最好的姿势,是向右方侧卧,右方侧卧的话,对于胃的消化比较有帮助,也不会压迫到心脏。直挺挺地躺着,这个睡姿不舒服,所以孔子建议我们“寝不尸”。“居不客”则提示有关日常生活的姿态。平常在家里面称“居”,家居生活。平时不需要像作客那样跪坐着,到别人家去做客就得正襟危坐,但是平常自己在家里,可以坐得比较舒服一点,不必太过拘谨。
这些关于生活细节的篇章,并不是规定大家一定要学习,而是要能体会孔子在任何时候对待任何事情都专心致志。佛教喜欢提醒人们:行、住、坐、卧,心都要放在当下。不要小看这些细节规矩,这些规矩可以让人做事更加专注,养成好的生活习惯。养成好的生活习惯,将有助于成就更大的事业。
【第152讲】 #
《论语•乡党第十》的第十一章以及后续的几章,都非常短,一起探讨,会理解得比较完整。第十一章:
虽疏食菜羹,必祭,必齐如也。
即使吃的是粗饭与菜汤,也一定要祭拜,态度一定恭敬而虔诚。
本章让读者感到奇怪,难道孔子吃每一顿饭都要祭拜吗?事实上,古人有个习惯,在吃饭的时候,要从每一盘菜里拿一点出来,放在一个盘子里,表示感谢祖先,感谢发明食物的人。孔子即使吃的是简单的食物,喝的是菜汤,也一定要祭拜。表明孔子做任何事,都要想到祖先,是他们奠下的基础,我们才能够有好的食物可以吃。现代人早已没有这样的习惯,但吃饭时至少应该感谢父母亲,父母亲辛苦工作,赚钱养育我们,要请父母亲先用,这是礼貌和尊重。要知道一衣一饭,当思来处不易,所谓“一人之身,而百工所为备”,靠众人合作才有方便的物质生活。所以在吃饭的时候,心怀感恩是正确的。
接着的这两段,描述的是孔子的生活状态,在这一篇的第十三章。原文是:
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
孔子与同乡人一起聚餐饮酒的时候,要等到年长的人都离席了,他才走出去。
杖者就是走在路上要撑拐杖的人。古代有个规定,一个人到了六十岁才能够扶杖而行。出门撑杖,倒不是脚一定有问题,或走路不方便,而是代表年龄到了六十岁,撑个拐杖慢慢走。别人看到撑拐杖的人,自然知道是位前辈,就会表示尊敬。所以拐杖可说是年龄的象征。孔子与同乡人吃饭时,要等那些年长的人,六十岁以上的人先离席,他才离开。我们不要忘记,孔子在鲁国可是做过大官的,从五十一岁到五十五岁,当到司寇大夫,那是很高的官,等于现在部长级的官员。但是,他回到家乡,和乡亲父老一起吃饭时,从不摆高官的架子。平常的生活,不管官位高低,一定讲究敬老尊贤的礼仪。
孔子的表现为何值得记录与流传,是因为一般人不太会注意到这些细节,但孔子却不同。他不到六十,还没有资格撑拐杖,扶杖而行,虽然官位比较高,面对的只是一般百姓,但是大家同乡一起吃完饭以后,长者先行,等到扶杖的人都走了,孔子才离开。他对于比他年长的人,一定秉持尊敬的态度。一个人在某一方面有成就,但见到同乡的长辈,仍是一个晚辈,就像一个人不论成就再高、年纪再大,在父母亲眼中永远都是孩子一般。
我现在遇到我的小学老师,还是毕恭毕敬。这是一种正确的心态,因为人要感恩。孔子对于他同乡的这些长辈前辈,态度是非常尊敬的。
另外一段,第十四章,谈到了民俗信仰。原文是:
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
乡里的人举行驱逐疫鬼的仪式时,他穿着正式朝服,站在东边的台阶上。
本章记录乡里百姓有时候会有一些民俗信仰的活动,每年在特定的节日就要驱逐疫鬼。古代医药不太发达,往往会希望通过一些特殊的仪式把瘟疫的鬼驱逐出去。就好像我们过年放鞭炮,目的是把“年”这种怪兽吓走,我们这一年就平安了。这是民俗信仰,先不要问究竟有无效用,但是至少举行之后能让老百姓心安。孔子看到这些民俗活动,并没有嘲笑,也没有批评。反而穿上正式的朝服,站在家里东边的台阶上,表示尊敬。
特别强调是站在家里东边的台阶上,因为古代的房子多是坐北朝南,一般客人走西边的台阶,主人走东边的台阶,代表是这家主人。全天下只有一个人,到任何地方都走东边的台阶,那是国君。比如鲁国的国君,到鲁国任何人家去,都走东边的台阶,表示他在全国境内都当主人,这在古时候是一个礼仪。
我们要尊重社会已经有的习俗。现代观光业发达,每个人终其一生多半会有到外国去的机会,看到别人在办嘉年华,穿上奇怪的服装,身上还画着各种颜色,有时候像野兽一样,这是他们代代传下来的风俗习惯。像西班牙有奔牛节,大家跑着被牛追,有人被牛角顶伤了,在医院里面躺着,还很愉快的向记者描述如何惊险刺激,在外人看来,这些人不是穷极无聊,自找苦吃吗?没事放几条牛出来追人,受了伤居然还沾沾自喜。还有番茄节,满地番茄,大家打番茄仗,外人看来也觉得浪费又无聊。同样的,外国人也不了解我们端午节划龙舟,中秋节吃月饼的意义,风俗习惯大多有渊源、有故事,有它非常深刻的文化的含义。作为观光客,若能了解其中的背景,并予以尊重,自然便能感受到民俗活动的可贵。
儒家的立场,就是尊敬与肯定任何一种好风俗习惯,只要可以疏导百姓的情感,不要造成负面的效果,都应该珍惜。
【第153讲】 #
《论语•乡党第十》第十六章,原文是:
康子馈药,拜而受之。曰:“丘未达,不敢尝。”
季康子派人送药来,孔子作揖接受,他后来说:“我不清楚这种药的药性,不敢服用。”
这事大概发生在什么时候呢?孔子周游列国是从五十五岁到六十八岁,他六十八岁时,年轻的季康子执政,季家在鲁国是一个大的家族,叫做季氏家族。季康子二十几岁就当了鲁国的正卿,正卿就是行政院长的位置了。孔子是鲁国重要的人才,所以季康子请孔子回来担任国家顾问,这时孔子已经接近七十岁了。
在《论语》的记载中,至少有两次写到孔子生病。有一次,子路对老师说,我们来为你祷告吧,孔子说我一直都在祷告,我与鬼神之间没有误会,都相处得很好。另外一次,子路觉得老师情况严重,和同学们组织一个治丧处,这些都与孔子生病有关。本章,季康子知道孔子生病了,就派人送药来。季康子是鲁国的正卿,他派人送的药一定是很好的药。这些药材,孔子没有研究过,显然不是鲁国本地,也不是附近国家常见的药材。孔子拜而受之,打躬作揖,因为季康子官位高,孔子年纪虽然大,还是得尊重大官。但他说了一句话,他说这种药的药性我还不懂,丘是孔子,丘未达,“达”指了解,我还不了解这种药的药性,我不敢轻易尝试。孔子在这里,表现了他养生的原则,没有把握的,不懂的东西,千万不要乱吃。孔子懂不懂医术呢?根据我们的资料,孔子应该是懂得医术的。他有个学生叫做冉伯牛,这个学生列名在德行科。德行科有颜渊,闵子骞,冉伯牛和仲弓。冉伯牛排第三,很了不起。但是很可惜,没有人知道冉伯牛做过什么事。在《论语》里只说冉伯牛有疾,生了很严重的病,孔子去看他,从窗户拉他的手。之所以从窗户拉他的手,恐怕他的病具有传染性,所以不方便到房间里面去。孔子从窗户拉他的手,接着就说我们要失去这个同学了,这么好的人,得这么严重的病,孔子很感叹。孔子为何说要失去这个同学了呢?我认为孔子会把脉。他从窗户拉他的手就是在把脉,一摸就知道这个脉搏已经不太有活力了。
像孔子这么用功的人,广泛涉猎各种知识,医学方面的书,他应该也了解。所以孔子显然对于各种药都有所认识,但是确实没有研究过这种药,所以孔子很谨慎。从这个短短的一章,我们可以发现,孔子最谨慎的事情之一,是疾病。对于自己不了解的药材,不随便食用。
【第154讲】 #
《论语•乡党第十》第十七章,原文是:
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家里马棚失火烧了,孔子从朝廷回来,说:“有人受伤吗?”没有问到马。
这段话是我年轻时读《论语》最感动的一句话。我们可以想像这个情况,孔子在鲁国做大官的时候,有一天回家,家人报告说,马厩失火烧了。这时候他的直接反应是问:“有人受伤吗?”他没有问有没有马被烧死。如果马厩、马棚失火的话,谁会受伤?马车夫、工人、佣人。他们是社会底层的人,但是在孔子心中,却一视同仁,只要是人命都值得珍惜和尊重。在古代社会,马是非常贵重的。比如齐国的国君齐景公,《论语》里面就说他过世时留下了四千匹马,代表家产很多,马是贵重的家产。在孔子看来,财物并不重要,人命关天这才重要。所以我年轻的时候念到这一句话,心里面很受震撼。孔子是一位人道主义者,具有深刻的人文精神。在《论语》里,这一则简单十二个字的记载,就把孔子的人文精神表现出来了。要知道儒家最可贵的就在可以突破时空的限制。他处在古代封建社会,却能重视人的生命价值,不受任何社会条件的限制,可以突破空间,突破时间,使得两千多年后的我们读到这段话,还是深受感动,不免肃然起敬,觉得孔子这样的人真是可爱。
西方大哲学家康德,一辈子住在当时普鲁士东北角的科尼斯堡,从来没有离开过家乡。他有个绰号,叫“住在科尼斯堡的中国人”。他认为每一个人都是目的,不能把别人当手段来利用,要尊重每一个人。同时他也强调要以道德作为宗教的基础,信奉何种宗教是个人的事情,但是在道德的层面,人人都有理性,每一个人的理性都一样,都应该去思考并理解道德是自己该追求和拥有的。西方人很喜欢强调宗教是道德的基础,而康德不同,他说应该反过来,以道德作为宗教的基础。如果一直强调宗教而忽略了道德是人的理性的普遍要求的话,那非常可惜。这就是所以康德为何被称为中国人的原因。
西方的传教士在明朝时来到中国,他们曾经向罗马教皇报告,说中国有些念书人学了儒家的思想,他们并没有信仰我们的上帝,但是有很高的道德水准。所以学儒家之后,不一定要信仰宗教,本身就会有很高的道德水准。它的出发点就在于人文主义。人文主义有各种解释,最基本的就是把人当作目的来尊重,而不能把人当作手段来利用。我们也知道,人与人相处,难免互相利用,但是不管如何互相利用,一定要记得别人本身也是一个目的,要尊重他。他的职业也许比较平凡,也许比较普通,但是他的人格与其他人都一样。人格是平等的,这就是人文主义。儒家的思想完全突破了时空的限制,它不但具有现代性,还具有普世性。
西方学者把孔子列为人类历史上四大圣哲之一。何谓四大圣哲呢?最早的是释迦牟尼,他创建了佛教。第二位就是孔子,创建了儒家。第三位是苏格拉底,创建了西方哲学的传统。第四位是耶稣,创建了天主教、基督教。
【第155讲】 #
《论语•乡党第十》二十二章与二十三章,这两章谈到孔子同朋友的互动关系。第二十二章:
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
遇到朋友过世,而没人料理后事,孔子就说:“我来负责丧葬。”
这时的孔子是标准的雪中送炭。他知道这时候帮朋友忙,也许不会有人感激他,但他觉得自己道义上应该这么做。替别人办理丧事,本来是孔子的专长之一,但是做的时候,一定会花很多时间,力气,甚至金钱。可是孔子毫不在乎,他觉得能够为朋友做最后一件事,是应该的。我小时候看到这段话,就觉得孔子真是一个侠义之士。常言道“富在深山有远亲,贫在乡里无人问”,这是很现实的一句话。人情冷暖,有时候也难免。但是孔子真诚地对待朋友,孔子对朋友的态度就是他一生思想的具体表现。孔子平常总是倡行仁义,这就是把这一理想付诸行动的证据。
接着的第二十三章,原文是:
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
朋友送的礼物,即使是车与马,只要不是祭肉,孔子也不作揖拜谢。
对待朋友送的礼物,孔子往往是说一声谢谢,拿来就用,因为朋友之间,有通财之谊,我的钱借你用,你的钱借我用,大家是朋友。你现在不方便,我来帮个忙,下一次我有困难,你来支持我。但是朋友送给孔子的礼物,只有一样东西孔子特别慎重,还打躬作揖九十度,要拜谢。那是在家里祭拜祖先所用的肉。古人都有祭拜祖先的习惯,祭拜祖先时,一定得买祭品,其中包含肉。祭拜完毕之后,自己家人吃不完,那就切几块送给亲戚朋友。如果切一块送给孔子,孔子知道是朋友祭拜祖先所用的祭肉,他会作揖拜谢。因为这个举动代表朋友祭拜祖先时,曾想到孔子,把他当做自己家族的朋友,上告祖先有一个朋友叫做孔丘。这让孔子很感动,他就作揖拜谢,代表对对方的善意,以及对对方的祖先表示敬意。
孟子书中记载孔子的孙子子思,当时在鲁国,也做了官。一次鲁国国君对子思说:我是国君,你是大臣,我把你当朋友,后代会不会把我们记下来,国君与大臣做朋友,可以传为美谈。子思说,不是这样的,论地位你是国君我是大臣,我哪里有资格与你做朋友;论德行,我是老师,你是学生,你凭什么和我做朋友。子思这样讲,真是浩然正气,让人看了之后,精神为之一振。孔子的孙子得到他的真传。
所以大家一定要记得,交朋友在心态上一定要平等。对孔子来说,精神价值远远超过物质价值。送我车和马,我拿来就用,说一声谢谢;你送我祭拜祖先的祭肉,我向你作揖九十度鞠躬拜谢。这里的差别,可以给我们很大的启发。
【第156讲】 #
《论语•乡党第十》的第二十五章,这一章的内容是:
见齐衰者,虽狎必变。见冕者与瞽者,虽亵必以貌。凶服者式之,式负版者。有盛馔,必变色而作。迅雷风烈,必变。
意思是:
孔子看见身穿孝服的人,虽然是平日熟识的,也一定改变态度。看见戴礼帽的,与瞎眼的,虽然常常碰面,也一定显出关切的神色。坐在车上时,看见穿丧服的,即使是贩夫走卒,他也身向前倾,手扶横木,以示心意。做客时,有特别丰盛的菜肴,一定端正神色,站起来向主人致意。遇到急雷狂风,一定改变态度。
这段内容是说明孔子如何诚于中形于外,将内心的情感真实的表达出来。首先孔子看见有人穿孝服,虽然是平常熟识的,一定改变态度。所谓改变态度,就是本来与别人在谈天说笑神情轻松,一看到有人穿着孝服,便知是他家里有长辈过世,这时孔子一定改变态度,神色变得肃穆恭敬。别人家里有丧事,就要表示关心。第二种情况,看见戴礼帽与盲眼人,孔子也会有不同于平常的神情。盲眼人需要引导,可以想见;至于出门戴着礼帽,代表他家里有特定的事情发生,这两种人虽然常常碰面,也一定显出关切的神色。如果坐在车上看见穿丧服的人,虽然是贩夫走卒,与他并不认识,也一样身体向前倾,手扶横木。古代人坐马车,马车前面有一横木,手扶着横木,身体向前倾,表示对别人的尊重,就好像我们举手行礼一样,用以表示心意。这几段话都说明在日常生活里,如果知道别人家里有特殊状况,就要调整自己平常轻松的心情和态度,对别人表示尊重。因为人活在世界上,难免会遭遇各种复杂的状况,适时表示关心,能让对方感到温暖。同样的,当我们有状况时,别人也会表达关切的态度,社会因而显示人文情操,每个人也都更接近文质彬彬。
接着两句比较特别,孔子在别人家里做客时,看到特别丰盛的菜肴,他一定端正神色,站起来向主人致意。因为孔子平常生活简单,吃一般的食物,喝白开水。如果说有人请他去家里吃饭,招待得非常隆重,孔子知道一定有重大的事情,需要他来帮忙,所以他就先表示对主人感谢。孔子注意饮食,但不是美食家,不在意菜肴是否丰富。其实真正的哲学家对于饮食,不见得都是美食主义者。我从孔子联想到苏格拉底,苏格拉底此人极为有趣,既可以与别人饱餐痛饮,喝酒助兴,彻夜讨论哲学问题;也可以粗茶淡饭过日子。所以柏拉图《对话录》里描写苏格拉底,就喜欢强调两种极端。他有时候,饮食没有节制,有时候又完全不吃,好像忘记需要吃饭。这说明他是随遇而安,有丰盛的菜肴,也不虚矫排斥。同样,孔子看到别人准备丰富菜肴,就会端正神色对主人表示感谢。最后一句,更特别了,遇到急雷狂风,一定改变态度。急雷狂风是自然界的现象,孔子改变态度是指穿戴整齐,有危险就要逃难了,人要懂得保护自己。有一些学者把孔子吹捧得如同神一样,比如宋朝学者便说孔子其实有天命在身,打雷闪电对他都不会有损害。这样的说法并不合乎事实,这里便是明证,迅雷风烈一定改变态度,准备逃难。
在此要说明一些学术上的问题。朱熹是注解《论语》的重要代表,他在注解这句话时特别强调孔子遇到打雷刮风时改变态度,是因为他要“敬天之怒”。朱熹认为孔子是要尊敬天的发怒,显然朱熹认为孔子所信的天会生气。如果说孔子因为自然界的变化而改变态度,是因为尊敬天,那又该如何理解他所说的“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呢?朱熹说:获罪于天的“天”就是“理”,有如一个客观规则,如果这样解释,孔子又何必向一个客观的“理”祷告呢?所以清朝学者钱大昕曾质疑,何以有人向“理”祷告呢?比如说数学不好的同学,在家里面画一个三角形,向三角形祷告,这事说得通吗?所以朱熹的注解,非常不合逻辑。孔子说:得罪天没有地方祷告,是把天当作像神明一般的对象,才能祷告。而本章并没有提到天,只是说遇到刮风打雷等自然现象要改变态度。
面对自然界的变化,自然界的灾难,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还是应该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千万不要在这个时候太过大意。在《世说新语》里面,有一段小故事。王羲之有两个儿子,这两个儿子表现都很杰出。当时的学者喜欢分辨谁比较镇定,谁比较从容,谁比较豁达。有一天家里发生火灾,两兄弟一个立刻夺门而出,另一个慢慢走出来,还让仆人扶他的手,很有风度。大家认为慢慢走出来的比较高雅,前面第一个那么快跑出来,太紧张了吧。我个人认为这种作风不好,如果为了表现潇洒,被火烧到该如何是好?水火无情呀。从人们在自然灾害前是否惊恐或担心,来判断他镇定与否,并不见得合适,以孔子的方式来说,迅雷风烈,必变。赶快采取逃生措施,爱惜自己的生命,这才是正确且基本的原则。所以,孔子不是神,他和我们普通人一样,灾害发生时要保住自己的生命,人生很可贵,不该轻易冒险。
【第157讲】 #
本讲要介绍的是《论语•乡党第十》的最后一章,也就是第二十七章。这一章的内容是这样的:
色斯举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这段话的意思是:
人的脸色稍有变化,山鸡就飞起来,在空中盘旋之后,再聚在一起。孔子说:“山谷中,桥梁上的这些母山鸡,懂得时宜!懂得时宜!”子路向它们拱拱手,它们振几下翅膀又飞走了。
色是指人的脸色。人的脸色稍有变化,几只山鸡就飞起来,在空中盘旋之后,再聚在一起。孔子看到这一幕,就发表评论了。他说,母山鸡懂得时宜。时宜就是适当的时机。
我们选这一章来介绍,是因为“时”这个字。孔子后来被孟子称作“圣之时者也”,也就是看时机而选择适当的作为。我读到这一段时总想到欧洲很多广场上的鸽子,这些鸽子看到人并不害怕,它们会跟在人们身旁咕咕叫,绕来走去,毫不在乎游客,甚至还抬头看人,希望能给它食物吃,游客与鸽子都处得很好。但是,如果我们想抓几只来烤乳鸽,那它肯定立刻飞走。人一旦起心动念,它就立刻飞走。因为它能感受到此人身上的杀气。动物懂得判断,何时安全,何时危险,它有感知。人的脸色一变,山鸡感觉到人的脸色变了,立刻飞起来。盘旋一阵子发现没事,才又下来。子路跟在老师身边,听老师称赞这些母山鸡之后,居然向山鸡拱拱手。他一拱手,山鸡又立刻飞起来,因为山鸡看到子路拱拱手,不知道他手上有没有藏着弹弓,所以心生疑惧,又飞了起来。
这段有趣的插曲,颇有哲学含义。儒家的思想非常强调适当的时机,要正确判断安危。古代典籍中讨论变化、讨论时机最重要的一本书是《易经》。《易经》里面至少有十二个卦,会特别提醒我们注意时机,适当的时候做适当的事。配合天地大自然的各种条件,春夏秋冬四时各有各的特色,在不同的季节做不同的事。比如古代农业社会,大家都知道,春耕夏耘秋收冬藏,这次序不能变,否则不会有收成。所以孔子一直强调君王使民,一定要看时机。比如说秋收之后,农田的事已经做完了,已经收成了,这时调派百姓做公众劳役,百姓不会抱怨。如果春天夏天徵调他们就不行了,谁来耕田?谁来插秧?谁来除草呢?时机不合适,立刻出问题。在《老子》里面,有好几章也特别谈到最好不要有战争。他说“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打仗之后一定收成不好,因为打仗会错过农作时机,便没有收成了,大家陷入饥荒,这说明了时机的重要。
孔子确实是非常细心的观察者,随时注意到身边的事情。自然万物都可以给他带来启发。孔子曾说“危邦不入,乱邦不居”,碰到危险或混乱的地方还非要去,不是自找麻烦吗?生命是可贵的,不要轻易冒险,但是不代表就要苟且求生。该做的事还是要做,但是不去作不必要的牺牲。儒家的思想,肯定人的生命有其一定的价值。这种价值在面对危险时,还是要能够做正确的判断。后来的孟子,曾讲了个简单的比喻。他说:君子,不会站在摇摇晃晃的墙壁底下。假设有一座墙摇摇晃晃快倒了,我以此和别人打赌,谁比较勇敢,谁敢持久站在这座墙底下?这种事情儒家是不做的。因为以生命为赌注,这是匹夫之勇,太过于莽撞了,万一墙真的倒了,人将会受伤,甚至损害可贵的生命。我们的生命有内在的目的,是要努力行善避恶,以求止于至善,怎么可以随便拿来与他人打赌,看谁比较勇敢,谁比较敢冒险呢?所以儒家的思想,是让我们在许多地方找到一条正路来走,让我们的生命安稳,然后可以发展人性应有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