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_荒谬之超越

本章延续上一章(存在主义)的讨论,进一步选择一个特定的题材深入分析。关于这个主题,要介绍两位哲学家:萨特和加缪(Albert Camus,1913—1960),两人都生长于法语系国家。

萨 特 #

萨特在当代的思想家中,以无神论作为号召。他反对宗教、反对信仰,公开宣称上帝已经死亡[1]。上一章我们谈过,尼采提出“上帝死了”的观点,而萨特则要将他所造成的后果深入解说。

萨特治学的目标,是要克服自笛卡儿以来的二元论思潮,还要避免走入唯心论的窄路。他采取现象学的方法,试图深入分析“意识”,由此揭示“存在”的真相。

他认为,一切现存与既成的事物,都是“在己”(ensoi;being in itself),意思是“就是在那里”,既偶存又无目的可言。这些东西若想获得“意义”,则须依赖“意识”。譬如,我认为历史上某一段时期是黄金时代,那么它就是如此;如果我改变想法,情况也将随之不同。换言之,如果没有我们这些现在活着的人,在意识中肯定宇宙万物及历史事件的价值,那么试问这一切东西又与化石有何差异?

那么,意识是什么呢?意识就是“为己”(poursoi;being for itself),随时赋予一切事物以意义,但可随时改变之。意识因而是自由的。萨特说:“人被判决为自由的。”自由带来责任,也因而产生焦虑,因为生命是意识的不断活动,永远定不下来。萨特的悲观倾向,由此可知一二。至于他反对宗教,则是因为“神”应该是“在己”加上“为己”,而这种合一关系是矛盾的,因此神不可能存在。

由萨特具体的生活经验,可以看出他排斥宗教信仰的缘故。萨特父系家族的体型比较矮小,母系家族的体型则比较高大,因为父亲早逝,萨特从小就随着母亲生活在高大的女人之间。这些女人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每逢星期天都要上教堂望弥撒。小萨特常常跟着去望弥撒,觉得这些人在教堂里面跟在教堂外面的表现完全不同。当他们在教堂里面祈祷的时候,同所有人都好像兄弟姐妹一样,非常亲切和善,离开教堂之后却又像平凡人一般,在背后批评别人,讲坏话,传谣言。

萨特从小就看到人类伪善的一面,因此对于宗教非常反感,认为宗教只不过提供了许多人伪装的借口。譬如,一个人如果有宗教信仰,当他犯错时,只要很虔诚地到教会去忏悔,就可以洗清所有的罪恶,罪恶洗清后,不再感受到任何压力,然后就可能不自觉地回到旧的生活路线上,继续做一些不好的事,如此不断循环;相反,一个人如果没有宗教信仰,没有忏悔的机会,错误就会压迫自己的良知。如此一来,这些人反而能够从错误中得到教训,而让自己在思想、行为上都更为谨慎。由此可知,虽然宗教对人类而言非常重要,最后却往往容易被误用。

存在先于本质 #

萨特生长于法国巴黎地区,处于法国文化的核心位置,而萨特的文化素养也相当高。在萨特的各种观点中,首先要介绍的是“存在先于本质”。

存在是“选择成为自己的可能性”,亦即在运作“存在”这个动作时,我们尚未成为“自己”。我们必须先选择自己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最后才会变成这样的人。举例来说,若一个人想要成为医生,那么他在考大学的时候就要选择医学系,接下来必须经过长期的努力,最后才会成为医生。医生就像是这个人的本质,而这个本质是由他过去的选择所造成的结果。

所谓“存在先于本质”就是说,一个人先有选择自己的可能性,最后才使自己得到所选择的内容。每个人都是在生命过程中不断抉择,选择之后才会得到结果。由此可知,一个人的本质是在选择之后所得到的结果,如果没有先作选择,永远不会有后来的那个结果。换言之,人不是“已做成”之物,而是不断在“造就”自己。

当然,许多人找到固定的生活模式,就此安顿下来,这在萨特看来,表示他们接受了“坏的信念”,放弃了作为一个“人”的天职。

“存在先于本质”表达了人类独具的特色,由于描述相当生动,所以一般人提到存在主义时都会想到这句话。这句话凸显出个人抉择的重要性,一个人如果从来不作抉择,就根本没有本质可言,因为他所有的一切都是由别人安排的,他只是一味地接受。一旦接受成了习惯,本质就只是虚浮的,因为这等于这个人从来没有真正存在过,也就是从来不曾认真地考虑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意识的空无化作用 #

“存在先于本质”的观点非常生动地表现出人的自由,以及自我塑造、自我实现的特色。这种说法固然有它的优点,但也无可避免地造成了意识的空无化。

萨特把上帝搁置一边,认为上帝死了,这等于是要让人类自己变成上帝,变成绝对的主宰,拥有绝对的自由,不受任何限制。然而,人的意识基本上有一个特色,亦即:意识的目的是要达到意识的内容。例如,我现在意识某样东西,那么这样东西必须真的存在,才能够使我的意识落实。但是由于意识本身有选择性,它会选择要意识什么样的内容,因此经常会对已经现存的一切产生一种否定性,这就是意识的空无化作用。

萨特曾经举过一个例子,说明意识的空无化作用:假设有一天我到咖啡店找彼得,因为我要找彼得,所以我的意识中对彼得有一个清楚的形象。我用这个形象一一去对照咖啡店中的客人,只要这个人不是彼得,就会被我化为虚无。换句话说,因为我心中有“找彼得”这个意识作用,所以所有的“非彼得”都会被我化为虚无。这是意识的第一度空无化作用。如果找到最后发现彼得不在这里,那么就产生了意识的第二度空无化作用,这时连我脑海中原本对于彼得的形象也不见了。

这种描写方式相当生动,在日常生活中也常会发生这种情形,譬如,当我心中想着要找某人的时候,就算眼前有许多人,我也会对他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这是因为我的意识太过于专注,以至于根本看不到这个人之外的其他人。换句话说,当我集中注意在某件事情时,就会忘记其他事情,就如同其他事情不存在一般。这就是意识的空无化作用。

第一度的空无化是必要的,因为如果没有第一度的空无作用,我就无法找到想找的那个人。但是当我想找的人不在这里时,就造成了第二度的空无,这时候会产生一种落寞的感觉,因为所有的一切都落空了。萨特举的例子把意识的空无化作用夸张描写,表达出人在做任何事情,尤其在设定目标加以界定时,所产生的一种微妙的感受。

存在主义擅长把一般人平常心中非常微妙细致的变化,包括怀疑、失望、难过、落寞、兴奋、期待这些感受,加以夸张、放大式地描写,当人们看到这样的描述时会觉得颇有趣味。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受到了现象学的启发。现象学是用自由想象法来描写事物,希望通过描写的方式使一样东西的真相呈现出来。更明白地说,现象学会采取不同的角度进行描写,用各种方法使得一样东西的表面现象,通过这种多方面的描述而慢慢消解。描述到最后我们会发现有些部分是一定存在的,而这些部分就是此物的本质。存在主义者经常使用现象学的方法。

萨特消极的人生观 #

由于萨特认为意识有空无化的作用,因此他的人生观难免倾向于消极。因为人有意识,一个人活在天地之间,“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上不在天,下不在田”,空无化的结果,总觉得只有自己一个人孤单单的。无论一个人过去的生活多么丰富,对未来有什么憧憬、理想,所能掌握的就只有当下这一刹那。

萨特对于意识的特色了解得相当透彻,他曾提到,意识的空无化作用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相互的压力与伤害。试问,人最害怕的是什么?是被别人当成一“物”来注视,因为这种物化是别人以他的意识作用否定了我的主体性。举例而言:假设有一天中午我买了一个快餐,并且找了一间空教室坐下来吃。一个人这样吃饭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并且让人觉得有一种安全感。但是当我吃完快餐后,突然发现有一个人站在门口注视我,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站在那里,也不知道自己被注视了多久。这时候心中会产生一种愤怒的感觉,因为我会觉得他把我当做一个物(a thing)而不是一个人(a person)。人有主体性,不能被当做客体(物),因此当我发现自己被别人当做物来观赏时,会觉得愤怒。这时候我会采取一种报复行动,也就是反注视、看回去。

所以我们有时候会在新闻中看到,有些年轻人在街上走路,互相瞪一眼就会觉得很生气,接着拿刀互砍,好像彼此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为什么看一眼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让原本没有恩怨的人拿刀互砍?这就说明了,萨特所说的那种意识的否定性作用是非常可怕的,尤其当一个人缺乏对自我的了解、对人性的认识时,确实就只能在当下那一刹那谋求“我的注视比你凶悍、比你更为有力”这种方式,来压制别人。

古代仆人和主人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仆人不能直视主人的眼睛,必须低头承受主人的命令。如果仆人两眼直视主人,可能会被认为想造反。长辈和晚辈之间亦同。由此可知,眼神可以用来表达一个人意识的肯定或否定。

萨特的人生观是倾向悲观的。如果一个人主张无神论,认为人死了之后什么都没有,既没有上帝也没有灵魂的存在,那么他的人生是很难乐观积极的,因为“活在这个世界上要乐观奋斗”和“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这两句话是矛盾的。奋斗需要付出代价,如果我们每天努力工作,到最后发现人生一片虚无,那么奋斗又是为了什么呢?

我有一次到台湾交通大学演讲,回程时他们安排一辆计程车送我回台北。这位计程车司机是交大的研究生,以开计程车为副业。我们一路从新竹聊回台北,他特地谈到了他姐姐的事情。他姐姐从小成绩非常好,一直到初中毕业都是全班前几名。后来她接触了老庄思想,发现人活在世界上无论怎么奋斗,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因此决定不考高中了。老师、父母知道之后非常担心,联合起来开导她。她说:“那么你们告诉我,人生有什么意义。如果能够说服我,我就按照你们的想法去考试。”于是他们开始讨论,最后的结论是:无论考不考高中,人最后都会死。老师和父母没有办法说服她,因此她真的没有去考高中。一直到现在三十多岁了,还是到处打零工,过着很简单的生活。

这个同学的姐姐想得很单纯,认为人生最后都是死亡,但是却没有想到,从出生到死亡这段路程是漫长的,要怎么走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当然,我们不否认有些人能够走上与一般人不同的路,但是这些人必须能够忍受,甚至是享受孤独,并且也要清楚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作为一个人,最重要的不是有什么成就,而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有些人表面上有很好的成就,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相反,有些人可能找不到工作、到处碰壁,在别人看起来是一个失败者,但是内心却非常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这也就是说,人生的道路并没有一个固定的走法,重要的是,我们要通过人类特点的表现(如理性),让自己有精确思考的能力,能够在许多复杂的、变化的经验现象中,掌握到基本的原则,然后在作抉择时,真正把握到“存在先于本质”的道理。

加 缪 #

加缪生于法属北非阿尔及利亚,家里很穷,父亲在他一岁的时候就过世了,母亲则是文盲,他求学时是靠着奖学金一路念过来的。加缪的第一部作品《局外人》在1942年出版,当时他才二十八岁。《局外人》出版之后,萨特率先撰写书评推荐,肯定那是一本描述荒谬思想的经典之作。这是一件难得的文坛美谈,因为萨特比加缪大八岁,又是巴黎文化圈的高级知识分子,文坛地位比加缪高出许多。但他却能以宽宏的度量与眼光,推荐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所写的作品。加缪后来的表现也非常杰出,他在195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才四十四岁,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诺贝尔奖得主。

与萨特之交往 #

在这里要介绍一段萨特和加缪交往的轶事。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军占领了整个法国。当时的法国知识分子为了抗暴,办了一份地下报纸,以激励民心士气。这份报纸的名称叫做《战斗报》,加缪是主编,萨特也和他们有相同的立场。这些人被称做地下抗德分子,经常聚在咖啡馆聊天。

有一天萨特和加缪在咖啡馆聊天,聊到了人的自由的问题。萨特主张因为上帝不存在,所以人有绝对自由,可以为所欲为;加缪则认为不管上帝是否存在,人都无法有绝对自由。这两个命题是完全相反的,因此萨特和加缪开始辩论,由于两人各执一词,谁都无法说服谁。最后加缪想到了一招,他说:“既然你说人有绝对自由,那么请问你能不能把我交给德军,检举我是地下抗德分子呢?”萨特想了半天,最后说:“不行!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向德军检举你!”由此可知,这场辩论最后是加缪赢了。

人没有绝对的自由,就算我们可以为所欲为,最终却不能违背道义,因为违背道义的自由称不上自由,而是一种疯狂的行为!

思想关键:“荒谬” #

加缪的思想关键是“荒谬”一词,《局外人》被描述为“荒谬”的经典之作,但是,加缪在《西西弗的神话》中更深入剖析了“荒谬”的概念,并且公开指出:“我是在寻求一种方法而非一种学说,我是在从事方法的怀疑,试图造成……白板的心态,作为建构某物之基础。”[2]

荒谬就是不合理,亦即不能用理性去解说的事件。人生许多事情都是不合理的,譬如我们以为大自然很美,事实上大自然根本就是非人性的,无所谓美丑。平常风和日丽的时候,会觉得大自然同自己的心灵好像有一种默契,然而一旦地动山摇,这些原本很美的自然界却忽然之间变得不可理喻,这就是一种荒谬。这个世界被装上一层像人的面貌,但事实上这只是我们的一相情愿而已,大自然基本上是非人化的,它按照自己的规律来运作。

荒谬的形态 #

加缪在《西西弗的神话》中,特别探讨的正是人的理性“要求理解世界”,而世界或大自然却“无法回应”此一要求的这一点。

(一)荒谬是一种遭遇

加缪认为,荒谬是一种“遭遇”(confrontation),来自理性与世界的对峙。世界本身依其规律运作,虽谈不上是“非理性”,但是人总是要求理解,想知道这样的世界“有何意义”。其次,荒谬是一种“关系”,当人面对世界时,觉得自己与世界是既相连又相异。人是生物之一,无法离开世界而生存,但是人处于世界中,又自觉是个陌生者。加缪说:“世界不荒谬,人生也不荒谬,人活在世界上才荒谬。”然后,荒谬具有“三合一”的性质,亦即:理性与世界分开而言,各自并不荒谬,但是两者相会立即出现荒谬,亦即“一加一等于三”。于是,人生的荒谬成为不可避免。

(二)人我之间的误会

譬如,我常以为别人了解我,而事实上别人所了解的只是他所了解的我,而不是真正的我。换言之,人与人之间无法完全了解,我们了解的都只是被我们了解的部分,而我们所了解的和对象本身一定有些落差,这就是我们和别人之间所产生的一种误会。

人与动物之间也是一样,譬如我养了一只狗,我自以为能够了解它的想法。事实上我根本不可能了解狗的想法,我所了解的狗只是被我所了解的狗,而不是这只狗的本身。

(三)我与自己之间的隔阂

要了解自己也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希腊德尔斐神殿上第一句话就刻着“认识你自己”。

这些都说明了,加缪的想法的确有他的道理,人活在世界上,到最后会发现自己四处碰壁,完全孤单。这时候就会知道,所有的一切本来就是荒谬的,并不是我们所想的那个样子,所以要重新调整自己的想法。

以荒谬为出发点 #

如果荒谬是思考的结果,等于是以荒谬作为目的,变成荒谬主义;然而加缪并非如此,他是以荒谬作为方法。二者的差别很大。以荒谬作为方法是指:即使我们知道真实的情况是荒谬的,但仍接受这种情况,并且以它作为出发点,把我们原先建立的一切虚幻知识与价值观全部打破,再重新开始建立人生观。

加缪要重新建立的有三点:反抗、自由、热情。以下分别加以介绍:

(一)我的反抗

如果人生是荒谬的,那么,人可以或应该“自杀”吗?加缪明确表示反对的立场,他甚至连“思想上的自杀”,亦即轻易信仰某种宗教,或接受某种哲学,都无法苟同。

他认为,当我们说:“这是荒谬的。”正代表了我们知道什么是不荒谬,因为若不知道什么是不荒谬,根本无法判断什么是荒谬。这就是以一种否定的方式来表达肯定。在荒谬中可以看到人们所坚持的原则以及理想,这就是由荒谬所引申出来的反抗。换句话说,因为在荒谬中看到了自己的不满,也就引导出了我们所真正欣赏的是何种情况。

加缪认为“我反抗,所以我们存在”。所谓的“我”是指个人,而“我们”则是指群体。这句话说明了,我反抗不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而是为了人性共同的尊严。换句话说,我今天如果起来抗议这个社会不公平,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许多被社会的不公平所压迫的弱势团体。这是加缪由荒谬引申出的第一个积极的成果。

加缪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参加巴黎的地下抗德运动,这正是以反抗来肯定人权与人性尊严的具体作为。他在1951年出版《反抗者》一书,书中强调:“一旦承认了绝对否定之不可能,因为只要生存就是承认此点,那么第一个不容否定的东西,就是他人的生命。”不仅如此,“在荒谬经验中,痛苦是个体性的,一有反抗活动,人意识到痛苦是集体性的,是大家的共同遭遇”。

(二)我的自由

如果一切都是荒谬,代表个人有真正的自由,因为自由就是取消所有先决条件,不给予任何暗示。加缪这种对自由的看法其实已经带有后现代的色彩:因为荒谬使得所有过去社会上的价值全部取消,一切从零开始,而“从零开始”就是后现代社会第一个特征。举例来说,许多父母告诉小孩要用功念书,但如果以从零开始的观点来看,首先必须探讨为什么要用功念书?为什么不能不用功?这就是后现代社会的特征。如果我们只是强迫别人接受一些既定的价值,就变成是一种威权、压迫,这是后现代社会所反对的。

加缪所讲的荒谬就具有这样的作用。荒谬使得一切先决条件被取消了,不去预设任何既存的价值。如此一来,等于是给了我们完全的自由,亦即“我的自由”出现了。当我得到完全的自由之后,就能够重新创造,因为创造要靠自由。

自由不能有任何预设条件,否则就是假的自由。一个人如果因为荒谬而发现自己无所拘束,不受任何制约,那么他在创作时就可以充分表达创意,没有任何预设的条件约束他,这就是因自由所引发出来的创作。创作基本上是让我们所有的想象力与理解力,通过某种具体的形式展现出来,而只有在荒谬的情况下,人的创作才是生命力的绝对表现。

(三)我的热情

如果人生是荒谬的,那么量就可以取代质。所谓的“量”是指:发挥自己的生命力,用很多的次数来取代一次性。

如果人生真的有一个关键时刻,而我必须在这一次决定自己是生是死,那么我就要问:“这一次是谁提供的?”换言之,“这一次”是要有根据的,能够让人知道:如果决定生,就是真正的生;如果决定死,就是真正的放弃。但是,加缪认为在荒谬的情况下,“这一次”是不能成立的。换句话说,根本没有“这一次”的问题,只有“许多次”。

许多次是指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荒谬会让人注意到自己每一个感觉的细枝末节,任何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无论再怎么细微,他都会认为那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惟一,因此很重要,不会因为它很细微就忽略它。一个人越是能够注意到生命的每一个细节,就能够活得越充实。

一般人则不是如此。通常我们只注意到别人也共同注意到的事情,而忽略了只有个人才能注意到的细枝末节。如此一来,生命变成是向外投射或外在化了,因此,我们与他人虽有一些共同的关怀,却忽略了自己生命中最特别的部分。

加缪的荒谬推展到最后出现了“我的热情”。热情代表因为次数的累积,而使生命产生一种无穷的量,而最后的目的则是要追求幸福。

加缪曾经说:“在发现人生是荒谬的之后,我只有一种冲动,就是想写一本幸福手册。”因为人生是荒谬的,所以要幸福只能靠自己,让自己尽量在量上增加对生命的品味能力以及对生命的把握。

在这里要留意一点:在说到“用量取代质”的时候,与道德是无关的,它强调的是人要活得非常踏实。加缪在《西西弗的神话》中,归结出一段话:“仅存的是命运,其惟一的结果是命定的。在那死亡独有的命定性之外,一切(欢乐或幸福)都是自由。世界仍然存在,人是惟一的主人。过去,局限他的是彼世的幻象。如今,他的思想的结局,不再是自我弃绝,反而重生绽放于意象之中。其实,他悠游于神话中,但神话的含义只是人类的苦难,两者都是无穷无尽的。既娱人又感人的并非神性的寓言,而是地上的面貌、姿态与戏剧,在其中,总结出一种艰难的智慧与短暂的热情。”

这是加缪为现代人的处境所作的诊断,其中最后一句,“艰难的智慧与短暂的热情”一语,也不幸预示了他个人四十七年短暂人生的结束。他于1960年1月4日车祸身亡。

加缪作品简介 #

(一)《局外人》(L’Etranger)

这本书开头的第一句话是:“妈妈今天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确定。”此书的主角莫梭把母亲送到养老院,而养老院寄给他的死亡通知只写了“令堂病逝,请来料理后事”,没有写是哪一天死的,因此他无法确定母亲是哪一天过世。

这句话很有震撼力,因为母亲是我们生命的来源,生命的来源死了,代表自己也会死。莫梭无法确定他母亲是哪一天死的,这代表了他对自己的生命也是不确定的。这种情况令人难以忍受,因此莫梭的心里开始有点怪怪的。但是他必须上班,周末才有空去看妈妈,所以那几天只能照常过日子,好像到了有点麻木的程度。他这种行为,也就构成了日后的罪状之一。

在这几天中他去拜访朋友,这个朋友跟一个阿拉伯人有仇怨,所以约好了要决斗。莫梭跟着去助阵,不知怎么回事,朋友把枪交到他的手上,随后阿拉伯人突然跳出来,阳光照在阿拉伯人手上拿的匕首,反射进莫梭的眼睛。莫梭觉得很刺眼,就开枪了。开枪的时候他心里想着,开一枪与开很多枪没什么差别,因此连开了五枪。

如果你对一个陌生人开了一枪,一般人可能还会谅解,认为这是自卫的行为,但是连开五枪,则是很明显的意图置人于死。对莫梭本人而言,则觉得有点茫然,因为他认为每个人最终都会死,就算他现在没有开枪,这个阿拉伯人以后还是会死。

这件事最后演变成谋杀案,莫梭被关在监狱里面。这期间,牧师按照规定去探望他,希望他能够在死前悔改,这样才能在死后得救。但是莫梭很难接受这种说法,他不相信自己会因为信神而在死后得救。

整部小说中的气氛非常低调,阅读的时候,会觉得内心有一股冲动,却又伸展不开。情节从头到尾充满了荒谬和反荒谬的冲突,连主角到最后要死的时候都只有一个荒谬的愿望,就是希望自己被处死时能有很多人在四周呐喊。从母亲的死亡一直到自己的死亡,就是这篇小说的主题。

(二)《西西弗的神话》(Le Mythe de Sisyphe)

这本书是一篇哲学的散文,第一句话是“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就是自杀”。这些话并不是随便说说的。加缪虽然是一个文学家,但本身是哲学系毕业的,因此哲学素养相当不错,才会提出这个问题。

哲学问题是要思考宇宙与人生的真相,追求人生的根本智慧。我们如果不想通人要不要活着,那就没有活着的理由。既然没有活着的理由,那么为什么不自杀呢?换句话说,如果不把这个问题想清楚,那么活在世界上只是过一天算一天。用这种态度面对生命是不认真的,因此加缪通过西西弗的故事让我们了解,人要以认真的态度面对生命。

西西弗的故事和希腊神话中的《普罗米修斯》[3]可以互相呼应。普罗米修斯因为偷火而被天神宙斯惩罚,西西弗则是因为泄露了天神的秘密来帮助河神,而被宙斯惩罚。当时人类因为找不到水源而受苦,于是西西弗帮助河神,让河神告诉人类水源所在。西西弗使人类得以存活下去,自己却必须接受天神宙斯的惩罚。宙斯罚西西弗推石头上山,但是石头只要被推到山顶,又会再滚落下来,如此日复一日,永无结束之期。

加缪写这本书的时候不到三十岁,但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寓言,却让现代人产生深刻的感慨。我有一次到邮局,听到邮局小姐在讨论为什么放完假后上班的第一天总是觉得特别累,我心里想:“这是因为石头又重新回到了山脚啊!”每星期一,石头都会在山脚下等着我们,而我们就要从星期一开始推,推到星期五,石头终于到了山顶。到达山顶之后,我们可以稍微喘一口气,慢慢走下山,但是回到山脚又要重新推石头。人生就是像这样永无止境的惩罚。

西西弗的象征对现代人而言,是相当生动的描述,因为工作就是一种劳苦、一种惩罚,必须尽心竭力、按时上班、制造业绩、争取成就,这种压力是很大的。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不要工作,不过,生命本身的要求应该是全面的。人类在本质上有全方位的发展需求,但是工作会把人分化,因为我们只被允许去发展某一方面,成为专家后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等到我们无法再被社会所用时就必须退休,然后人生变得毫无目标。所以很多人退休之后衰老得很快,好像整个生命的斗志完全瓦解一样。

当加缪在重述西西弗的故事时,结论已经由悲观透显出希望了。他说:“我让西西弗留在山脚!人总会一再发现他的重负。但是西西弗教导我们更高的忠实:否定诸神,举起巨石。他也断定‘一切都很好’。对他而言,没有主宰的宇宙既不贫瘠也不徒劳。石头的每一粒原子,夜色弥漫的山丘的每一片矿岩,本身就形成一个世界。向山顶奋斗的本身,已足以使人心充实。我们应该想象西西弗是快乐的。”

由此可知,存在主义者用这种小说、寓言的方式,能够让人充分了解现代社会的特色,并且有所警醒。

(三)《误会》(Le Malentendu)

这是一篇很短的戏剧,从头到尾只有五个人出现,但是加缪花了很大的心思,希望能够把希腊悲剧重新呈现出来。希腊悲剧是很难重新呈现的,因为其背后是命运的操纵,不像近代悲剧是因为人的理性自作聪明,以致走入虚无主义的困境。加缪当然也了解这一点,因此设法写入命运,至于是否成功,连他自己都无法论断。

这出悲剧的内容如下:一个妈妈带着兄妹二人在欧洲山区开了一家小旅馆,生意很差,几乎没什么客人上门。儿子到了十五六岁时,觉得待在家中没有前途,想到外面闯一番事业。他打定主意后就离家出走,把妈妈和妹妹留在家中继续经营旅馆的生意。他奋斗了几年,赚了不少钱,并且结了婚,照理说日子应该过得愉快,但是他却常觉得不快乐。太太问他原因,他回答:“幸福不是一切,人还有责任。我的家人在山中受苦,我希望他们也能够享福。”最后他决定与太太一起回去探望妈妈和妹妹。

回家的路上,他忽然想到《圣经》中有关浪子回头的故事[4],心里想:“我比浪子好多了,浪子是挥霍家产,我可是赚钱回来给妈妈!那么我应该会受到更好的待遇才对。”

他一有了这种想法,就开始期待妈妈会在门口等他,甚至因为担心妈妈认不出他,而叫太太先去住另一家旅馆,好让他独自回家。果然,妈妈年纪大了,看不清楚客人,没有认出他。儿子由于是回到自己的家,因此对妈妈讲话非常亲切,但是妈妈不知道这是自己的儿子,所以回话非常冷淡,妹妹对他更是如此。

事实上,妹妹长大后也一直希望到外面的世界去见识,但是家里太穷而无法这么做。最后她想到一个办法,决定谋杀单身有钱的客人,抢夺他们的钱财。妈妈看到女儿这么坚持,只好帮着女儿一起谋杀那些单身旅客。因此当妹妹看到哥哥时问:“听说外面的世界很美丽,是吗?”哥哥当然很乐意为她描述外面的世界,但是他描写得越生动,越注定了自己非死不可的命运。

哥哥看到妈妈和妹妹都记不起自己,妹妹还用愤恨的眼神看着自己,觉得很失望,喝了妹妹倒的茶后就上床睡觉。由于妹妹在茶中放了迷药,哥哥喝了不久立刻睡着了。半夜时母女两人把他抬到水坝丢下去,过程中他的身份证不小心掉在地上,被旅馆的老仆人捡到,第二天早晨交给妈妈。妈妈傻住了,她没想到自己杀的人竟然是儿子,于是决定上吊自杀。女儿一直阻止,但是妈妈认为自己连儿子都认不出来,已经没有资格做一个妈妈了。女儿很着急地说:“可是你还有一个女儿啊!”妈妈却回答:“妈妈对儿子的爱与对女儿的爱是不同的。”然后上吊自杀了。

女儿听到妈妈的话很生气,正在气头上时,她未曾谋面的嫂子跑来找哥哥。当她看到妹妹后知道这是自己的小姑,因此很亲切地同她说话,但是妹妹并不知道这个女人是嫂嫂,所以反应依然很冷淡。妹妹把所有经过说完后就自杀了,旅馆里只剩下一个寡妇呼天抢地。最后老仆人出来问:“怎么这么吵?”这个寡妇对老仆人说:“救救我吧!请你帮助我吧!”老仆人则说:“不!”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加缪自己后来说明,老仆人的角色就好像命运一样,命运在旁边观看着这一切,你希望它能够帮助你,但是答案是“不”,因为痛苦是孤立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助任何人。这就是因为误会所造成的悲剧。

读了加缪的作品,会发现他对人间的观察的确是颇有特色。他的作品能够得到诺贝尔奖,显然是经过了一段洗练的过程,也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如果没有经过第二次世界大战,那么加缪的作品也不过是在荒谬和反荒谬的过程中挣扎而已。人有时候因为太年轻,即使真诚的反省,所看到的依然有限。但是一旦经过了某种考验与挣扎,自然有所成长,这时候的见解就会完全不同了。

(四)《瘟疫》(La Peste)

加缪得到诺贝尔奖的代表作品是这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1947年所出版的《瘟疫》。这本小说比较正面,内容相当简单,描写一座城市发生瘟疫的经过。这座城叫做奥兰城,因为发生瘟疫而被迫与外界隔绝。瘟疫中许多人生病、死亡,这时候出现了两个人:一位是神父,代表宗教家;一位是医生,代表科学家。医生负责治疗病人的身体,神父则负责安慰病人的心灵。

请看加缪如何描述二人的关系:

“不管你愿不愿意,我们总是盟友,一起承受它们(死亡与疾病),与之作战。”李尔医生仍然握着潘内鲁神父的手,“所以你看吧,”说话时他避免不去接触这位教士的眼光,“就连上帝本身,如今也不能把我们分开了。”

瘟疫过后,李尔医生思索了许多曾经发生的事,归结出至理名言:“一个没有爱的世界,就是一个死了的世界。”加缪用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架构,凸显人在世界上的处境。事实上,这个世界本身犹如一座瘟疫之城,人类好像是命运共同体,彼此之间的斗争是不必要的。不管任何行业、任何专长的人,都应该携手合作,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然而,人往往要等到严重的灾难出现时,才能够体会这种道理,譬如在2003年4月发生SARS(非典)疫情的那段时间,大家就能把别的问题放在一边,全力防疫救灾。事实上,在平常的日子里,我们也应该尽力为别人做一些事。

加缪的小说能够引发人类心中正面的情怀,因为我们要面对的是命运这个共同的敌人,因此不需要等到灾难真正发生,我们平常看到任何人都会自然而然觉得彼此之间有一种亲切的关系,产生一种自发性的关怀。

20世纪50年代,加缪又出版了几篇作品,这时他已经跟萨特绝交了。这是因为萨特的无神论思想走到最后,和加缪的思想开始有了相当大的歧异。

结论:清楚自己的抉择 #

在这一章中,援引了加缪的作品来说明“荒谬之超越”,是以荒谬为方法重新思考及理解人生的意义。所要强调的是:活在世界上,是一个重大的挑战,而我们不能预设任何条件(如:我要依靠神明、依靠社会、依靠群体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人必须自己作抉择。

抉择之前必须想清楚,而一旦决定了就要勇往直前。在实践目标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各种压力及挑战,当我们进入到临界点的时候,必须设法平静下来,进行自我调节。如果一个人的目标非常明确,他自然就会调整自己的实力,在特定的时间内做出一些安排,这就是所谓人生的规划。一个人如果没有完整的人生规划,很可能一开始非常努力,而在不久之后就感到耗尽心力,无以为继。

存在主义所强调的,就是要求我们直接面对及承担人生中的各种狂风暴雨。它让我们知道,每个人都可以成就自己与生俱有的愿望:成为一个真实的人!


[1] 萨特于1964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是他认为自己是存在主义者,不必接受这种世俗价值的判断,拒绝领奖。他在一大群记者围住他时,公开宣称:“各位,我要告诉你们一个消息,那就是:上帝已经死了。”这早已是旧闻,但是他的诠释却是新的。

[2] 所谓“方法的怀疑”,是借用笛卡儿“以怀疑为方法”而非“以怀疑为目的”,所以加缪不认为自己的哲学是所谓的“荒谬哲学”。他是想借由理解荒谬,而建立合宜的新人生观。至于“白板”(tabularasa),则是借用英国哲学家洛克(John Locke,1632—1704)的术语,亦即人的心灵原来是空无一物的,经由印象才获得观念。加缪以荒谬为方法,是为了扫除心灵既有的成见与主观的愿望,以重新思索人的存在问题。

[3] 请参考第四章《神话与悲剧》中神话的部分。

[4] “浪子回头”是耶稣说的一个故事:有一个有钱人,他有两个儿子,哥哥很孝顺、很听话,弟弟则交了一些坏朋友,整天游手好闲。弟弟到了二十岁可以分家产时,告诉爸爸:“爸爸,我已经长大了,请你把我应得的家产分给我,我要和朋友到外面闯一番事业。”爸爸虽然知道小儿子到外面会胡乱花钱,但是不忍心让他难过,于是真的变卖一半的家产给他。小儿子拿到这笔钱后和朋友在外面花天酒地,不到半年就全部花光了。当时正好碰到荒年,找不到工作,最后只好在当地替人家放猪。他饿到连猪吃的豆荚都想吃,主人却不让他吃。他于是想:“爸爸在家中有几百个工人,哪一个不是丰衣足食呢?我今天到这边替人家放猪,却连猪吃的豆荚都没得吃。我要回家向爸爸忏悔,请他把我当成工人一般对待。”他打定主意之后就拿了一根木头作为拐杖,一身破衣服,朝回家的路上走。快到村庄前时,他大老远就看到爸爸站在路口。原来爸爸自从他走了之后,一有空就站在村前等他回来。这个儿子于是跑过去对爸爸说:“我做错了,我不配做你的儿子,请你原谅我吧!”爸爸二话不说,立刻把手上的戒指拿下来套在儿子手上,把身上的袍子脱下来披在儿子身上,并且吩咐管家杀一头最肥的牛来庆祝。哥哥原本在田里面监工,回到家听到丝竹之声,心里想:“自从弟弟走了之后,家里没有任何欢笑,怎么今天忽然有人奏乐呢?”于是问仆人怎么一回事,仆人向他报告事情的经过。哥哥听了很生气,不愿意进到屋里。爸爸知道之后出来问他:“你怎么不进来同乐呢?”哥哥说:“我一辈子听你的话,没有违背过你的意思,你从来不曾为我杀一头羊。弟弟把家产全部花光了,现在一无所有的回到这里,你居然为他杀一头牛来庆祝!”爸爸回答说:“你一直跟我在一起,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但是你弟弟则不一样,他是死而复生,失而复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