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_思想方法

人有理性,自然就会思想。然而,思想造成的结果不仅千差万别,并且难以预料。我们经常会觉得,虽然大家都是属于“人”这一类,但是彼此沟通的时候却又困难重重,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本章提出四种思想方法:逻辑、语言分析、现象学、诠释学。这四种思想方法各有不同的对象及目的,若能善加应用,人的思考将更为清晰,更容易找出问题的关键,也更有益于沟通与处世。

逻辑(运思的规则) #

逻辑就是运思的规则,规则是客观的,人一旦开始思考,就会希望能够合乎逻辑。

究竟什么是逻辑?传统逻辑主要讨论三种内容:概念、判断、推论。以下试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概 念 #

“概念”是指我们平常使用的名词,譬如太阳、月亮、花、草、树木等,任何可以想得出来的名词,都称为概念。谈到概念的时候,必须将“意义”和“意象”分辨清楚。

由此可知,每个人对概念都会有一些经由自己主观经验所形成的特殊意象,很少有人能够完全避开意象,专门就意义的部分与别人沟通。然而,学习逻辑首先就必须试着把意象放在一边,仅仅就概念的意义来与别人进行思想上的交流,因为意象会带来个人的种种情绪与反应,以至于很难达成交流的效果。

不同的人对于同一个概念的意象会有相当大的差别。举例来说,外国人听到龙(dragon)这个字会觉得很恐怖,因为在《圣经》的故事中,龙是蛇的变形、人类的敌人,会诱惑人类犯罪,因此西方人认为龙是恶魔的化身。然而,对中国人而言则不是如此,因为在中国古代的社会中,通常认为龙是吉祥的象征,天子就称做龙。其他的概念也常常会有意象上的差别,因此在和别人沟通时,首先必须区分概念的意义和意象,才能够进行有效的思考。

判 断 #

两个以上的概念结合在一起,会形成“判断”。

以西方来说,有一个最基本的判断模式是“A=B”(A就是B)。A代表主词,B代表述词。举例来说,在“台大学生都是好学生”这个句子当中,“台大学生”和“好学生”分别各是一个概念,而通过“是”或“不是”把这两个概念连接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判断,因此“台大学生都是好学生”这个句子就是一个判断语句。任何一个完整的想法或语句,都是一个判断。判断又称为命题,表示当人把主张表达出来之后,就变成客观命题,可让他人看到、听到,甚至可以研究真伪。

判断总共分为四种:全称肯定、特称肯定、全称否定、特称否定。在国际通用的符号中,分别以A、I、E、O四个字母来代表这四种判断。因为拉丁文的“肯定”是affirmo,所以用A与I代表肯定句;因为“否定”是nego,所以用E与O代表否定句。各取这二字的前面两个母音来界定。

全称与特称均针对主词而言,全称即“所有”、“全部”,特称即“有些”、“某一些”。以之前所举的“台大学生”与“好学生”为例,A、I、E、O四个命题分别是:

※ 全称肯定(A命题):所有台大学生都是好学生。

※ 特称肯定(I命题):有些台大学生是好学生。

※ 全称否定(E命题):所有台大学生都不是好学生。

※ 特称否定(O命题):有些台大学生不是好学生。

我们讲出来的任何一句话都可以还原到最基本的判断,而这个判断必然属于A、I、E、O四个命题中的一种。

推 论 #

推论就是从既有的判断推衍出新的判断。在逻辑上称为推论,在我们的思想中则称为推理。以下要介绍三种推论方式:直接推论、三段论法、两难推理。

(一)直接推论

直接推论是最简单的推论方式,共有三种形式:A → I,I → I,E → E。由A命题推论时,主词与述词互调后,只能推论为I命题,而不能推论为A命题,举例来说,若要从“所有台大学生都是好学生”这个句子推出一个新的命题,则必须推论为“有些好学生是台大学生”,而不能推论为“所有好学生都是台大学生”;I命题则仍然是推论为I命题,譬如“有些台大学生是好学生”,可以推论为“有些好学生是台大学生”;E命题亦是推论为E命题,譬如“所有台大学生都不是好学生”,可以推成“所有好学生都不是台大学生”。

O命题则无法作直接推论。也许你会感到怀疑,因为在“有些台大学生不是好学生”这个句子中,似乎也可以将其推论为“有些好学生不是台大学生”。若举其他的例子,譬如“有些人不是好人”这个句子,就无法将其推论成“有些好人不是人”。由此可知,O命题是不能直接推论的。

直接推论看似没有太大用处,事实上并非如此。举例来说,在《论语》中有这样一段话:“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论语·述而篇》)意思是:老师在这天哭过,他就不再唱歌了。我们可以把这句话推成:老师在这天不哭,他就“可能”唱歌。也就是说,“老师今天哭,就一定不唱歌”并不代表“老师今天没有哭,就一定唱歌”,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老师今天唱歌,那就代表他一定没有哭”。换句话说,“老师今天哭,就一定不唱歌”是一个E命题,它可以推出另一个E命题,即“老师今天唱歌,就一定没有哭”,但却不能推出“老师今天没有哭,就一定唱歌”。

由这句推论可以想见:孔子是感情丰富并且懂得自得其乐的人。孔子为什么常有机会哭呢?因为他的职业是为人办丧事,譬如,《论语》中说“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论语·述而篇》),又说“丧事不敢不勉”(《论语·子罕篇》)。眼见别人的痛苦,孔子也会同感悲伤。另一方面,“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后和之”(《论语·述而篇》)。孔子若是某日没哭,就很可能找学生一起唱歌,自得其乐了。从这些资料去认识孔子,就不会以为他是个老学究了。

(二)三段论法

所谓的三段论,是指大前提、小前提、结论,譬如:“凡人皆有死”(大前提),“苏格拉底是人”(小前提),所以“苏格拉底会死”(结论),这就是三段论法。

三段论看似很容易,但其中也会有些陷阱,举例来说,从“黄牛吃草”(大前提),“张三是黄牛”(小前提),推论出“张三吃草”(结论),看起来似乎很合理,但这个推论其实是有问题的,因为在这个三段论中,“黄牛”这个概念是歧义的:大前提中的“黄牛”指的是一头真正的黄牛,小前提中的“黄牛”指的却是倒卖电影票的“黄牛”。因此,虽然大小前提看似没有问题,但整个推论却是有问题的。这说明了,我们在运用逻辑思考的时候,概念必须准确,而不能够有歧义(一个概念有两个不同的意义)。[1]

(三)两难推理

这是指两方面的立场看似都能够成立,结果则是流于诡辩。举例来说,古希腊时期有一位哲学家毕达哥拉斯(Protagoras),他是辩士学派的代表人物,专门教别人如何辩论。有一次他看到一个年轻人,资质非常优秀,就要这个年轻人跟着他学习辩论。这个年轻人家境清寒,毕达哥拉斯特准他学成之后再交学费,他与这个年轻人约定说:“你毕业之后去和别人打官司,如果打赢就代表你学成了,那时候就要付学费给我;如果打输就代表没有学成,也就不需要付学费了。”

这个学生毕业之后,打赢了很多场官司,但就是不肯交学费。最后毕达哥拉斯对这个学生说:“我现在要去告你,如果法官判决你胜诉,那么按照我们的合约,你应该付我学费;相反,如果法官判决我胜诉,那么按照法官的判决,你也应该付我学费。因此,无论法官判决你胜诉或者我胜诉,你都应该付我学费。”这个学生听了以后回答:“如果法官判我输,那么按照我们的合约,我不需要付你学费;相反,如果法官判我赢,那么按照法官的判决,我也不需要付你学费。因此,无论法官判我输或者赢,我都不需要付你学费。”事实上这是一种诡辩,而两难推理也的确很容易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再举个例子来说明两难推理:据说有一些伊斯兰教徒在中世纪时曾经占领一座图书馆,并下令把里面的书全部烧掉,因为他们认为,书中的内容要不就是真理,要不就是异端。如果书中的内容是真理,那么就和《古兰经》一样,既然已经有了《古兰经》,那么就不需要这些书;相反,如果书中的内容是异端,那么更是非烧不可。因此,无论这些书是什么样的内容,都必须被烧掉。类似的观念与做法,在其他宗教中也可以找到例证。

以上所介绍的就是逻辑,也就是思考的规则。如果想进行比较精确的思考,那么从概念开始就要尽量减少意象的干扰,掌握概念的意义。接着作判断的时候,则必须分辨:这是A、I、E、O中的哪一种判断,它能够如何推论、如何转换?这些都是重要的基础,如果能够纯熟运用,就可以轻易应付生活上的一些问题及挑战。

我有一个朋友结婚十年,有一天大家聚在一起,他的太太开始抱怨,说他结婚十年以来从来不洗碗。这个朋友于是慢条斯理地拿了一本笔记本出来,说:“我在某年某月某日洗过一次碗。”如果按照逻辑来说,他的反驳是有效的,因为“从来不洗碗”是一个全称否定命题,只要有一次例外,就不能成立。就好像如果要反驳“台大学生都是好学生”这个命题,只要找出一个不是好学生的台大学生,就能够让这个命题无法成立;同样,如果要反驳“台大学生都不是好学生”这个命题,只要找出一个是好学生的台大学生,也就能够使这个命题无法成立。

由此可知,说话的时候首先要注意逻辑上是否有效,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训练。也可以加一些修饰词,譬如:大概、或许、差不多、好像、似乎等,这样自己表达出来的意思就不会太过极端,而产生语病。我有一个朋友到意大利旅行了三次,三次都被偷,因此回来的时候讲了一句话:“意大利人都是小偷。”当然,意大利有很多小偷是事实,但怎么可能“都是”小偷?人们说话常喜欢使用一些全称命题,因为这样比较具有煽动的效果,能够让别人注意到自己所要强调的内容。然而,在这同时却忽略了逻辑上的有效性。

语言分析(表达的效应) #

语言的重要性,在于它不只是日常生活中为了沟通而使用的工具,事实上,人是在语言里面出生及成长,语言的影响远超过我们所能觉察的。当代西方的文学、哲学等方面,都跟探讨语言对人的影响脱离不了关系,也因此语言分析变成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题材,无论是结构主义、解构主义,乃至于后现代主义,都和语言的使用有关,诠释学就更不用说了。

本章的主题是思想方法,因此在此只介绍语言最简单的部分,也就是语言的使用。

语言的有效性 #

语言的目的是为了发挥表达的效应,表达需要具有明确、一致、普遍这三项条件。

(一)明确

所谓明确,是指使用语言的时候,字义与文法必须非常清楚。我在德国学习德文的时候,非常辛苦,因为德文的表达与英文有很大的差异,譬如德文的否定词是放在句子的最后,因此有时候听别人讲话听到最后,才会发现对方所要表达的是一个否定的态度。这就说明了,语言使用的文法必须非常明确,否则就无法达到沟通的效果。

举例来说,我在修理电灯时,对你说:“帮我拿工具来。”可是我并没有说要拿什么工具,你怎么知道我在说什么?这就是表达不明确所产生的问题。相反,我如果说:“给我一个螺丝起子。”那么你立刻就知道我在说什么,可能还会反问我需要多大的螺丝起子。再举个例子,我现在宣布:“星期四我们要上课。”但却没有说几点钟,也没说哪间教室,那么要去哪里上课呢?因此,平常讲话时要尽量明确,这是语言表达的第一个要素。

(二)一致

语言表达的第二个条件是要一致,亦即使用语言的每个人都要同意。以开车为例,在台湾地区开车要靠右边,这就是一致。如果有人靠左边,就一定会发生车祸。有一个故事可以说明一致的重要性:有一名印度人准备到英国去留学,心里非常兴奋。由于在印度开车是靠右边,而在英国开车是靠左边,这名印度人想要先适应一下英国的开车方式,于是开始在印度靠左边开车,最后发生车祸,连英国都去不成了。

同样,使用语言也需要一致性,不能出现不同的规则。有些著作不易理解,因为在同一句话中的同一个字,意思就可能不同。譬如,号称难懂的《老子》,一开头就说:“道,可道,非常道。”在此,第一个“道”字是指“究竟真实”,第二个“道”字是指“言语叙述”,第三个“道”字加上了“常”字,又回复为第一个“道”字。如此一来,当然使读者摸不着头绪了。

(三)普遍

语言表达的第三个条件是普遍,亦即除了意思要一致之外,还要同一地区所有的人都去使用。

以上是语言表达时简单的规则,如果我们不了解一种语言的规则,就可能会闹笑话。

语言的类型 #

我们经常使用的语言可以分为四种类型:直述、比喻、价值、恒真。以下分别加以介绍:

(一)直述语句

直述就是直接叙述,也就是把看到的东西,或是想要表达的意思直接说出来。例如,“现在外面在下雨”就是一句直接叙述,不带有任何比喻或是个人意见,至于这句话是不是真的,只要到屋外看看就知道了。又如:“天空是蓝色的”“树叶是绿色的”“这间教室很多人”。这些都是直接叙述,不牵涉到其他任何因素。

(二)比喻语句

我们每天与人讲话的内容如果都是直接叙述,久了就会觉得相当乏味,因此平常使用语言的时候,常会采取一些比喻的方式。比喻语句就是使用一些象征来表达意涵,如“母亲像月亮一样”就是一种。当然,相同的比喻用久了以后会变得习以为常,而丧失了原来的韵味,所以第一个说“母亲像月亮”的人是天才,之后的人跟着使用相同的比喻,最后变得一点创意都没有,就是因为这个比喻已经被用得过于泛滥了。

艺术创作的挑战,是要能够提出新的比喻或象征,让别人能够清楚掌握你想表达的事情。譬如我现在说:“我们的国家像一条船一样,需要一个有力的舵手。”这句话每个人都听得懂,也都知道是一个比喻用法,并且相当生动地传达了我所想要表达的意思,亦即我们在同一条船上,有着共同的命运,而领袖就如同操舟的人,是要负责掌握方向的。

日常对话中用到比喻是非常自然的,而且比喻的生命力远超过直接叙述的范围,很容易感动人心,所以无论是宗教界、教育界或哲学界中的第一流人物,也都喜欢使用比喻的方式来表达,譬如释迦牟尼曾将人间比喻为火宅。这种比喻确实相当生动,说明了人的欲望就像是火,无时无刻不在煎熬着自己。同样,孔子、孟子、耶稣等,也都善于使用比喻来宣扬他们的想法。[2]

直接叙述一般离不开当时的时空条件,一旦离开之后所要表达的内容就落空了,而比喻如果使用得好,就可以传之久远。由此可知,比喻的效果远远超过了直接叙述。

(三)价值语句

价值判断不能离开主体,因为有“我”,是我在说话,因此这句话就和别人说的不一样。换言之,相同的价值语句,每个人说出来的含义却可能不同,这全视对话双方的关系或互动情况而定。举例来说,同样是“你好吗”三个字,却可能有各种不同的意思,而这个意思只有对话的两个人知道:假设一个朋友失业,你问他“你好吗”,可能是在问他是否找到工作;假设一个朋友生病,同样的“你好吗”三个字,可能是在问他病好了没有;假设一个朋友今天要考试,“你好吗”则又可能是问他准备好了没有。由此可知,相同的问句,所具有的意义却是不同的。这就是价值语句的特色。

(四)恒真语句

恒真语句的表达方式是“重言式”,即套套逻辑,是指主词与述词一样(A是A),譬如英文中有一个短语叫做“Business is business”(公事公办),这就是属于套套逻辑。

套套逻辑并非没有意义,在这里就用个小故事来说明:美国很多大城市都有中国城(China Town),老外也会去那里。当一个老外在路上走着走着,看到一个人随地吐痰,于是说“Chinese is Chinese”,这时候这句话显然带有某种批评的意味。接着他继续往前走,看到一个年轻人扶着老太太过马路,于是又说“Chinese is Chinese”,这时候这句话可能变成一种称赞,在赞美中国人敬老尊贤的美德。由此可知,套套逻辑并不是没有含义的。

我们平常讲话也会重复同一个字,譬如“你果然是你”。这句话意味着你这个人有基本的原则与个性,只有你能够符合你自己的要求。

每个人都必须使用语言才能生活,而我们也生活在语言之中。语言对一个人的影响之大可以想见。我在美国的时候,发现有些华人家庭每到周末就会开车载小孩到学校,借一间教室上中文课。我觉得很好奇,于是请教一位朋友为什么要让小孩学中文,因为当初他们自己到美国的时候,是恨不得英文能够讲得比中文好。这位朋友告诉我,如果小孩只学英文不学中文,言行就会跟美国人一样,甚至在父母年老时把他们送到养老院,因此他们坚持要让小孩学中文。

由此可知,语言绝对不只是工具而已,其中还包含了许多价值观念、文化特性,因此在学习某种语言时,自然就会受到其中思想的影响。举例来说,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孝顺的重要性,中文里面经常会提到“孝顺”这一词,英文中则没有“孝顺”这个词[3],因此小孩学习中文时,在潜移默化之下自然就会比较孝顺了。

这是一个重新建构意义的时代,而意义存在于语言之中,语言自然变得非常重要了。然而语言如何具有意义呢?一定需要人的使用,因此构成了一个互动的循环:有人使用语言→语言具有意义→有意义所以需要表达。因此,在当代文化史的研究上,语言这个题材占有关键的地位。

现象学(辨物的策略) #

现象学是辨物的策略,想分辨一样东西到底是什么的时候,就需要现象学。关于这门学问,要先从相关的背景谈起,然后再说到当代现象学的代表学者——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

胡塞尔
Edmund Husserl
1859—1938

德国哲学家,一生致力于推展现象学。其重点在于方法上,透过对“现象”的描述,找到一物之“本质”。他的信念是:哲学必须建构为一门严格学问,亦即把哲学当成人类知识的共同方法。其所谓核心观念是“意向性”,指出人的意识及其对象同时呈现,因此不宜主张唯心论,由此避开自笛卡儿以来的唯心论倾向。胡塞尔有“现代哲学之父”的雅号,原因正在于他由“方法上”打开了新的局面。当代的存在主义与诠释学,皆深受其启发。

打破四种假象 #

近代英国哲学家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提出一个著名的观念,叫做“打破假象”。意思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些假象或偶像,这些偶像会竖立在我们前面,使人无法从事正确的思考。培根认为我们要打破的假象有四种:种族、洞穴、市场、剧场。以下分别介绍之:

培根
Francis Bacon
1561—1626

英国哲学家,也是法官与杰出作家。他以《新工具》一书,提倡归纳法,肯定经验材料是知识的基础,由此建构人类文化的发展。近代英国哲学以经验主义为主要立场,培根实为先驱人物。他的“打破假象”之说,意在排除人们习以为常的成见谬说,再重新建构真实可靠的知识。他的思想并非本节所谓的“现象学”,但是基本态度相似,值得我们参考。

(一)种族假象

把人类种族的需求,当做惟一的判断标准,认为宇宙万物都是为了人而存在的。譬如说:苹果之所以这么红,是为了要引起人的食欲;猪之所以这么肥,是为了要提供我们营养;狗之所以会叫,是为了要替人看门;太阳之所以会出来,是为了要照耀人们。这种认为宇宙万物都是为了人而存在,一切的价值都是以人为准的想法,就称做种族假象。

种族假象会使人类变得过于主观,甚至形成人类中心主义。但是一般人很容易犯这种错误,因为人本来就是以人作为基础来思考各种问题。同时,种族假象会使得某些难题无法得到解释,就以蚊子来说,蚊子到底有什么用?它对人类而言并没有什么好处!由此可知,有些生物的存在并不是为了人类才被创造出来的。

(二)洞穴假象

这是指每个人都好像是井底之蛙,思考受到限制。基本上这是无可避免的,因为每个人从小开始都有自己特定的生活经验,譬如我们在台湾地区出生、成长,所以在理解世界的时候,很自然会从台湾地区的角度来看,或是从美国这个强权主流国家的角度来看,实在很难超越这些限制,客观地衡量各种状况。

人虽然无法避免自己的限制,但是知道这些限制,就可以减少被限制的程度。当然,要完全摆脱是不可能的,如果有人宣称自己能够完全摆脱这些限制,那只是一相情愿而已。就好像一个人说:“我这个人最客观。”事实上这句话本身就不太客观了,顶多只能说:“我知道自己有主观的地方,所以作判断的时候会约束自己。”这反而是一种正确的策略,能够达到沟通的效果。

由此可知,要完全避免洞穴假象是不可能的,譬如我是学哲学的,因此在考虑许多事情的时候,很自然就会把哲学放在第一位。当然,把哲学放在第一位并非没有根据,因为哲学在西方中世纪称为“scientia scientiae”,意思就是知识的知识、学问的学问;而图书馆里面编号“1”的就是哲学类,它在传统思想中代表一个总和的、整体的学问。就这点来说,哲学确实有它特别的地方。

然而,我不致因此就认为自己是一个哲学主义者,一切都要以哲学为中心;果真如此,就会产生很大的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学习及认识哲学的权利,不见得读哲学系的人领悟能力就比较高,因为其他人也可以通过自己的修养与体验而达到很深的哲学意境。更何况哲学并不是只有一种系统,你讲儒家,别人可以讲道家,此外还有各种不同的学派,这其中谁高谁低不是一句话就能够道尽的。

(三)市场假象

市场假象代表思考中混杂着许多传言或道听途说。台湾地区现在就处于这种情况,每个人仿佛都有某种程度的精神分裂症,明明是相同的一件事,经由不同的人叙述之后就产生各种不同版本。譬如现在电视新闻里充斥着各种八卦消息,这些八卦到最后往往变成“罗生门”(人的不可信赖性和不可知性)。版本看似很多,事实上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很多人不诚实;或者,即使不是故意不诚实,也是设法不去看自己不喜欢的部分,而选择性地下判断。如此一来,怎么可能达到沟通的效果?

若每个人都只看到自己想看的、听到自己想听的,跟别人既不能沟通也没有共识,最后就会变成各说各话。就好比市场充斥的各种传言,到最后像风一样,吹来吹去却不知道风从哪里来。

(四)剧场假象

剧场假象是指有一套完整的意识形态,这在哲学和宗教领域中可以找到许多例子。许多人一旦接受一套哲学或一种宗教信仰,就好像接受一出舞台剧,全套搬演出来,从此以后认为人生就是这样,这就叫做剧场假象。

譬如我说我是唯心论,你是马克思主义,而另一个人又是某某学派,这样一讲之后,就变成我们各自只以某个学说作为了解人生的唯一版本,就好像同一出戏码一样,只有一套演法。宗教信仰也是一样,当我们接受某一派宗教信仰之后,无论任何问题都会从这个信仰的角度来看,这就是剧场假象。

虽然活在这个世界上,不能不看别人演戏,但是更重要的是,自己要怎么演、怎么安排,还是有一定的选择空间。

培根的“打破假象”之说提醒我们,客观认识一样东西是十分困难的。后续的哲学家忙于建立自己的思想体系,而较少注意思想方法的问题。在这方面最有新意的是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的现象学。

胡塞尔的现象学 #

胡塞尔是当代现象学的代表学者,在此要介绍他思想中的三个概念:描述法、自由想像法、地平线法。

(一)描述法

描述法是指,如果想分辨一样东西,先不要认定它是什么,而要先作一个客观的描写。然而,描写是相当困难的,并且每个人对同样一种东西的描写可能不太一样。因此,必须把所要描写的对象直接凸显出来,周边的东西先存而不论,一样一样地排除,此时就要配合自由想像法。

(二)自由想像法

先举个例子:如果想要知道“人”到底是什么,那么可以问:“如果一个人车祸受伤,断了一只手,这样还算是人吗?”当然,这样叫做独臂人。接着继续问:“那么如果断了两只手,还算是人吗?”当然还算,因为这样叫做无臂人。相同的,断了一只脚叫做独脚人;就算两只手、两只脚都断了,也还是人。那么到底要到什么程度才不算是人呢?思考到最后,可能会认为如果没有头就不算是人了,因为我们从来不曾见过一个没有头的人。这就是自由想像法。

使用自由想像法去认识一个人时,也是如此,我们必须要问:“如果少了这项特色,他还是他吗?”现象学的目的就在于让人知道一样东西的本质。假设我们要了解一个人的本质是什么,首先就要把我们能够掌握的关于这个人的所有现象写下来,譬如:身高、体重、家世背景、读什么科系、成绩如何、有什么嗜好、参加什么社团等。写下来之后,开始使用自由想像法,亦即问自己:“如果他少了这一样条件,他还是他吗?”(如:如果他身高没这么高,他还是他吗?)按照这种方式把每个细节一一问清楚,最后我们会发现,其中有些条件是绝对不能少的,一旦缺少了这些东西,他就不再是他了(如:他非常勇敢、非常诚实等)。通常这些东西会跟一个人内心的价值观有关,而不是与外在条件有关。

由此可知,认识一个人的时候,不应该被外表所迷惑,因为外表很多条件都是可以去掉的。把这些外在条件去掉之后,内在特质才会凸显出来。如果没有经过这种现象学的思考过程,就很难发现一个人的本质真相,以至于容易被外表迷惑。

举例来说,电视新闻的主播一个个都很上相,每天播报新闻看起来好像很有见解,但是他们真的很明智吗?我曾经看过一个主播闹了很多笑话,譬如他有一次播新闻的时候,为了让观众知道他讲的是非常浅白的话,于是就念:“昨天在加拿大有一架飞机,因为某些事故在空中绕了七天之后降落。”事实上当时字幕上写的是“一周”,他为了让大家了解,径自把它改为“七天”,这真是一个笑话,一般的飞机怎么可能在空中绕七天?

这就说明了,判断任何东西的时候,不能只看外表,而要问:“什么是它的本质?”进而使用描述法与自由想像法去思考,如此才能发现真相。

(三)地平线法

那么,地平线又是什么呢?英文是horizon,有时候也翻译成“视野”或是“视域”。人看任何东西都有视域,而这个视域就是我们所能见到的世界。例如,当你走在原野上,看到远处有一根尖尖的东西,很像犀牛角,也很像是教堂的塔尖,但你不知道它是什么。就像我们有时候看电影,会看到一个人在原野上走了很久,看到远处有一个尖尖的角,不知道是什么,于是继续往前走。一定要走到一个临界点,在那一刹那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而在还没有确定之前,真的是完全没把握。

人的认知也是如此,往往是从模糊到明显,而在这其中有一个临界点,当那一点出现的时候,你会有一种“啊,原来是这样”的反应。我们认识别人的时候也是如此,有些人彼此同学了十几年,到某一天才突然觉得:“唉,原来我到今天才认识你的真面目!”这时候你所认识的他已经不再是外表的印象,而是真正注意到了他的本质,这是相当不容易的。

诠释学(阅读的途径) #

阅读的三种取向 #

诠释学(Hermeneutics)是阅读的途径,通常人阅读的时候会有三种取向:传统、个人、文本(text)。

(一)传统

我们读一段文章时,往往会受到自身“传统”的影响,因为传统提供了各种参考的立足点。没有人是完全客观的,任何人在开始思考、使用概念来表达的时候,都一定会受到自身的传统对语言的限制,然后影响到自己看事情的角度、方法和结果。例如,我们平常读书的时候,就很容易把儒家、道家的一些传统观念加在所阅读的材料上。

(二)个人

阅读的第二种取向叫做“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成长经验,没有去过农村的人,觉得“农村”一词听起来有一种田园之美;而在农村成长的人,则不尽然认为如此。这就说明了,人们会从自己这个角度来阅读。同样一篇文章给不同的人阅读,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心得,也是一样的道理。

(三)文本

“文本”是指不要从传统或个人的角度阅读,而是要看文章本身写作的方式。以前的人读书讲求“以经解经”,譬如阅读《论语》时,就尽量不要用其他材料,而要用《论语》本身来解释《论语》。这就是一种文本取向的阅读方式,也是一种比较偏向学术性的态度。

当然,前面两种取向也不可或缺,各有其存在的理由,因为没有任何人能够完全摆脱传统文化与个人经验。重要的是,我们要知道自己的传统是什么,如此一来,就会有比较明确而清楚的立场。知道自己的立场之后,就能够了解有什么优缺点。此外,还要懂得自我批判,也就是说,尽管我们有自己的立场,但要知道这并不是惟一的或普遍的立场。如此一来,当别人的意见跟自己不一样的时候,就可以知道原因,而不会引发直接的冲突。

阅读的四个步骤 #

阅读一篇文章时有四个步骤:(一)文本“究竟”(did)说了什么?(二)文本“想要”(would)说什么?(三)文本“能够”(could)说什么?(四)文本“应该”(should)说什么?

(一)文本究竟说了什么?(What did it say?)

读到一篇文本时,如果是翻译书或文言文,则要把原文研究清楚,如果连原文的字句都不够清楚,读了半天最后发现是版本有问题,那么之前花的工夫也就没有用了。所以在阅读文本时,第一步就要先弄清楚,它字面上在说什么。

(二)文本想要说什么?(What would it say?)

一句话之所以会被作者写出来,背后一定有一些相关条件。举例来说,如果一百年后有人要研究中国台湾文化,会发现台湾地区很多文章中都出现“两岸关系”这个词汇。事实上中国台湾本身怎么会有两岸呢?那么所谓的“两岸”究竟是指什么?

当然,我们现在写到“两岸”时不需要特别解释,大家都很清楚了解作者所要表达的,这就是一个时代的共识。任何一个时代都会有一些基本共识,而这可能是将来的人所无法理解的。又譬如,几十年后的人随便看一张现在的报纸,发现里面提到了“9·11”,他可能就无法了解这代表了什么意思。

同样,同一个圈子里面的人彼此谈话时,会有很多“意在言外”的情况,亦即话中虽然没有明白地说出来,但是意思却表达出来了,而这是局外人无法了解的。因此,在研究一篇文章的时候,必须注意到作者是谁,生平背景如何,当时有些什么思想等,因为相同的话从不同的人口中说出,意思可能有很大的差别。

(三)文本能够说什么?(What could it say?)

中国有一部书《十三经注疏》,对中国古代的经典有很详细的注解。以《论语》为例,原文只有小小的一本,但是注解却有一大本。我曾经仔细研究《论语》的注解,历代以来至少有四百多家注解,原文每一句话至少都有五六种讲法,而每一种讲法都有些道理。这就说明了,每一句话都是有生命的,它能够通过不同时代研究者的心得而表现出来。

不同的人读同一本书,往往会得到不同的理解,特别是人文方面的书籍。譬如一篇莎士比亚的作品,就有各种不同的解释,所以这些解释都代表可能性,而人类思想的特色之一,就在于把这些可能性表现出来。

有时候奇怪的是,连原作者都不完全清楚的意思,却能够被别人发现,譬如台湾地区有位作家郭良蕙,写了许多言情小说。她写小说的那个年代,台湾地区的社会风气还很封闭,往往只有圣诞节的时候才有舞会。而这位作家在写作时,经常描写圣诞节舞会作为故事开场,男女主角在舞会中认识,发生恋情,过程轰轰烈烈,最后以悲剧收场。后来有人研究她的小说,说她的小说是以圣洁的信仰作为开始,有着宗教的仪式,其后渐渐发展出各种复杂的关系等,分析得非常深刻,就连郭良蕙本人看了都很惊讶,因为她自己也没有发现自己居然有这种想法。

我们可以说:当原作者说出了一句话之后,那句话就已经离开了他这个主体,而变成大家都可以阅读的共同材料。至于阅读后产生的理解,则要视个人程度如何而定。例如,孔子曾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论语·为政篇》)只要读过《论语》的人,都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是否真正能够了解其内涵?因为大部分人恐怕只明白字面的意义。譬如我现在问:“什么叫做没有迷惑?”——如果自己本身都做不到没有迷惑,又怎么可能了解什么是没有迷惑?所以在解释这句话的时候,要知道自己的限制。

此外,人对于文本意义的掌握,往往是不断扩充的,譬如你十年以前读《红楼梦》,跟十年以后再读,一定有不同的体验。如果体验完全一样,代表你这十年来完全没有进步。

这也说明,任何一本书都是有生命的,而读者可以将人生的体验与书中描写的情境互相对照,甚至是彼此启发、互相印证。所以,“它能够说什么”所包含的,就是无穷的可能性。

(四)文本应该说什么?(What should it say?)

当我们读完一篇文章时,终究还是要表明自己所理解的立场,判断到底哪一种说法才是对的,而不能保持中立。举例来说,许多人在争论孔子到底有没有信仰,有些人就用《论语》中“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论语·先进篇》)这两句话来说明孔子对死亡不了解,或者是没有兴趣,因而认为孔子对鬼神是采取不可知论的立场。这就是一种解释或一种观点。事实上,如果仔细研究,会发现《论语》中“死”这个字总共出现了三十八次,而“生”这个字也不过才出现了十六次,我们怎么能轻易判断孔子不了解死亡呢?

总而言之,无论是在理解古代经典或是现代人写的文章时,都必须去问:“它究竟说什么?想要说什么?能够说什么?应该说什么?”到了“应该”说什么这一步,就必须提出个人的见解。亦即要根据之前的“究竟”、“想要”、“能够”,最后判断出“应该”说什么,这一部分是我们必须自己负责的。

结论:心智成长的方法 #

本章对逻辑、语言分析、现象学、诠释学这四种方法简单作了介绍,每一种方法都有特定的对象与目的,使用时要考虑何者适宜,并在运用时互相搭配。

逻辑是运思的规则,这种规则性的训练让我们在判断一个人讲的话是否合理时,不止要看它是否符合事实,还要看它在形式上是否合乎逻辑的要求。

语言分析是表达的效应。人类的沟通要靠语言,但是语言究竟能够让人沟通到什么程度,则是到现在都难以回答的问题。《庄子·秋水》里面有一段故事很有趣:有一次庄子和惠施在桥上看鱼,庄子说:“鱼真是快乐啊!”惠施听了以后质疑他:“你又不是鱼,怎么知道鱼很快乐?”庄子回答:“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快乐呢?”惠施于是说:“是啊!我不是你,所以不知道你是不是知道鱼快乐;而你不是鱼,所以你也不应该知道鱼是不是快乐。”庄子最后回答:“让我们回到开头讲的话,当你听到我说鱼快乐时,就知道我知道鱼快乐。至于我怎么知道鱼快乐呢?我站在这里一看就知道鱼快乐。”[4]

事实上,庄子知道语言的表达难免有其限制,譬如我现在很痛苦,但可以告诉别人我很快乐;我现在明明很快乐,但却可以告诉别人我很难过。由此可知,人用语言所表达出来的不见得是真相。至于人是否能够与其他生物沟通呢?应该可以的。有生之物皆有感受能力,有感受就会产生情意,有情意就可以相通。因此当我们看到鱼在水中悠游时,说鱼很快乐,有什么不对?这说明了,在正常情况之下,人与宇宙万物是可以相通的,而语言在这时候只是一种不太完备的工具而已。

所谓“此时无声胜有声”,有时候不说话所表达出的情意远超过说话;相反,有时候话说得越多,误会反而也越深。庄子十分清楚语言的限制,所以他说真正的好朋友见面时,应该是“相视而笑,莫逆于心”。

不过,虽然有所限制,语言仍然是重要而特别的,因为它是承载意义的主要材料,人不能离开语言而生活。

现象学是辨物的策略。如果我们想要真正认识一个人,不妨使用这种方法。当然,人是会变的,所以我们要知道他的“志向”,然后就能掌握到他改变的方向;相反,若我们不知道一个人的志向,那么看到他在改变时,就会觉得迷惑了。

最后一项诠释学,是阅读的途径。读书的时候要常常想:“我是不是读懂了?作者是这个意思吗?我所理解的是他想要表达的吗?”这时候我们就要借用诠释学的方法,分辨文本说了什么、想要说些什么,而这些会随着我们对作者的相关背景了解得越多,得到越深刻的体认。此外,当读者本身的经验日益丰富,也更能与文章互相呼应。每隔几年重读一本书,可以测量出自己在这几年之内心智成长的速度和方向。

人有理性,可以思想。即使没有人教导,也会从经验中自己反省,思考出一些观念。这些观念可以帮助我们安排生活,但是未必永远有效。因此,学习思想方法,是心智成长必要的一环。如何运思、如何表达、如何辨物、如何阅读,这四者配合起来,并且善加运用,相信不难抵达孔子所谓“四十而不惑”的境界。谈到“爱智”,必然也必须从这一步出发。


[1] “黄牛吃草”这个例子,违反了“名词只能有三个”的规则。以“凡人皆有死,苏格拉底是人,苏格拉底会死”为例,我们看到三个名词,分别称为小词(苏格拉底:指结论中的主词),大词(会死:指结论中的述词),中词(人:指联系小词与大词的名词)。类似的规则共有八条:

(1)名词只能有三个,即:大词、中词、小词。

(2)在结论里周延的名词,在前提里也必须周延。

(3)结论里不可以有中词。

(4)中词至少周延一次。

(5)两前提皆为否定,没有结论。

(6)两前提皆为肯定,结论肯定。

(7)结论随较弱的前提。

(8)两前提皆为特称,没有结论。

[2] 譬如,孔子以“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论语·子罕篇》)比喻人的德行在严苛的考验中,才能凸显出来。孟子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孟子·公孙丑上》)比喻人性向善的力量是难以抵挡的。耶稣以“聪明的管家”比喻人在小事上也忠于职守,才可蒙受神恩。

[3] “孝顺”在英文中,有时写为“filialpiety”意指“儿子的虔诚”,实在不易理解。

[4] 原文如下: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鱼出游从容,是鱼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请参考拙著《我读庄子》,上海三联书店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