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山地剝 #
此卦尉遲將軍與金牙鬥爭,卜得之,不利男子。
圖中:
婦人床上坐,風中燭,葫蘆在地,山下官人坐,冠巾掛木上,一結亂絲。
去舊生新之課 群陰剝盡之象
盡賁飾之道,而後可亨。但飾之終,不戒,則必剝,故為之序。卦體為五陰一陽,乃意陰始自下生,渐長至極盛,群陰皆受剝於陽也。天地之間,山乃高大,但仍附於地上,此為頹剝之象也。外止內順,招剝之象也。而順且止,為處剝之道。
卦圖象解
一、婦人床上坐:必有暗災,陰人得勢,陽道衰弱,小人為主官。二、燭在風中:險也。
三、葫蘆:醫藥無救也;有暗計也。四、繅絲:事務繁冗。
五、山下官人坐:有靠山,但陰人為禍。 六、冠巾掛木上:求去之象;又有樂之象。
人間道
剝:不利有攸往。
剝乃群陰長盛,剝削陽時,同眾小人剝喪君子,故君子不利往。
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 #
剝,落也。柔盛而剛剝,陰盛陽必退,此陰陽之道,小人道長盛,君子消退也。
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
君子處剝之時,知不可往,順時而止,乃因能觀剝也。故此卦有順止之象,為處剝之道。君子之人見事於始,凡事之始皆有理,君子視其盈虧消息,而知處之道。順時則吉,逆時則凶, 故君子事天。小人反之,不見事始之作為如何,不論事理之盈虧如何,一昧迎隨奉承,故小人事人。
象曰: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
山再高大仍依附於地,聖人體此,知人君與上位者,視剝而知厚固其下位之人,以安居也, 下者為上之本,從未有基本固而能剝者也。故上如有剝,必自下。故安養人民以厚國本。書曰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凶。 #
因剝之始皆自下,故曰剝足,陰自下進, 渐消亡正道,凶之至也。
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凶。 #
此陰漸進,為將者已受剝也,凶益甚也。
六三:剝之,无咎。 #
眾陰在下剝陽之時,三之相位獨剛應之, 則可無災,但因勢孤弱,雖可無災,但未必能大亨。
六四:剝床以膚,凶。 #
剝之及身時也,其凶可知。乃因不知始剝於下,以致進盛至此。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无不利。 #
剝本及於君,凶可知,但聖人於此,知人性之從善如流,以示寵方式,使群陰如魚之貫序,則可無所不利。此寵如對妻妾之同態也。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
果之大者,如不食,則有復生之理。陰道盛極,天下大亂,但亂極則必思治,故眾人之心,必願載君子,故如得輿。此陰極生陽也。若為小人於此,則必無安身之地。
象曰:剝床以足,以滅下也。 #
正道之侵滅,必由下而上渐進。用剝之道即在此。
象曰:剝床以辨,未有與也。 #
小人之侵剝君子,若君子有對應,則小人不能為害,如無對應,則有被滅之凶。
象曰:剝之,无咎,失上下也。 #
為相之人居剝之時,无災之因乃同類而相失,不與同道,故也。
象曰:剝床以膚,切近災也。 #
象為剝及皮膚,因四為君側之人,如君之膚,示災禍之近身也。
象曰:以宮人寵,終无尤也。 #
於剝之及身時,能以寵妻妾之方式對待, 則終無災。
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盧,終不可用也。 #
因正道消剝至極,則人必思治,上九為陽剛之君子,為民所載也,小人處剝之極,終不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