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雷山小過

62雷山小過 #


此卦漢君有難,卜得之,後果脱險也。

圖中:

明月當空,林下一人彈冠,人在網中。一人割網,猴子在山頭出。

飛鳥遺音之課 上逆下順之象

人之有信後必行,行則生過,故小過所以為中孚序也。此卦山上有雷,雷震於高處,其聲必過,故為小過。小過者,可說為小事過,亦可説為過之小也。

卦圖象解

一、明月當空:政清狀,入法庭,刑堂。二、林下一人:林姓人。

三、人陷網中:不得脱身,受束縛。

四、一人彈冠:求去之象,但求去為形,束縛為神,合則有表裡不一狀。五、一人割網:貴人解救,脱困狀。

六、猴子在山頭:從新開始之課(候再出山)。

人間道

小過:亨,利,貞。

過之意在過其正常也。如矯枉過正,此過為就正意。時不正,用過之道使正,此過之吉處, 吾人須知過之道,知用過之時機方如是。

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

用過之道,乃為求中正。其過之限,可用小事,於大事不可用過。故曰不宜上,宜下,順之則吉,乃過能順理,吉反更大也。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 #

小過之道,在過之小,有時當過,過而能致亨,過之能吉矣。但用過之道,須配合時機, 乃意當過則過,此非真過矣,此為以過養正也。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 #

小過之道,處小事之過,可得吉。但不可做大事,因剛失位又不得中,故不可以用在大事上,故有飛鳥之象,鳥飛之事小,過而餘音,但無災也。

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

事之有過,當從其宜。如人之過恭,過哀,過儉,其太過,則不可。其過當如飛鳥之遺音,

其聲出,而身己過,事之過當如是,則吉宜。此順道之過,故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

雷震於山上,其聲至,而雷已過,故為小過,君子觀象,知天下事,有時當過,但不可過甚。故為小過,當過而過,乃其宜也。

初六:飛鳥以凶。 #

陰柔居下位,為小人之象,小人本躁易動, 今逢小過時,乃得理不饒人,其行為之過。必速且遠,救之莫及也,故凶。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 遇其臣,无咎。 #

二與五爻位,其猶祖之象,今陰柔居其位, 越過三,四位,直與五相應,有越位之戒,今逢該過之時,如過越位,仍不失臣道,亦可無咎。於其他之卦,越過本位凶,但今於小過, 乃意當過之時,可過,無災,切忌失君臣之道,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

陽居正位,於小過之時,意味手下無能, 又為陰之小人蒙蔽。此時須過防之。如不加強防範,必招害。君子防小人之道,以正己為先, 堅守正道也。

九四:无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 勿用永貞。 #

剛居柔位,以剛而用柔,其剛必不過也。故無災咎。剛陽之道居小過時,須戒之隨宜, 不可固守不變,故君子隨時順處,不固守其常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

此陰柔居君位,居當過之時,乃不夠陽剛, 故雖欲過,但不能成功。故猶如密雲而不成雨, 其不成功,即令越過其位向二爻相應,三、四爻位不應,亦如同密雲集中,而無法成雨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 是謂災眚。 #

六居小過之極,居過之極,不顧正理,必違常道,遠矣,故凶,必招人為災害也,此於天理人事皆同。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

過之疾,如鳥之速,必救之不及,無有作為也。

及過之太過,反凶。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

下臣遇须過之時,可過越其上位,但不可至君位,至君前,則太過,過一爻可無咎。

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

小人道盛,必害於君子。當防而不防,必傷矣。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

陽剛居柔位,不當位時,於當過之時,能不過剛反柔,乃得其宜,於自保可也,但終不可成長至盛,故往則有危,須戒之。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

陽下陰上,合則成雨,今陰已在上,即令雲再密,無陽而不成雨,終無功也。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

居過之終,失正理之甚,乃過至亢極,故招凶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