勢**** ** [1] ** 篇
【題解】
《勢》,與《形》對應,爲《形篇》姊妹篇。形指具體物質形式,勢指運動中的物質所産生之力量與效能,如形勢、氣勢、態勢等,其功能在於使力量倍增。《考工記·弓人》“射遠者用勢”,指彎弓射遠者必先造成强大之勢。王皙注:“勢者,積勢之變也,善戰者能任勢以取勝,不勞力也。”本篇集中論述軍事運動中之“審勢”、“順勢”以及在一定情況下之“造勢”等問題。它要求軍隊組織嚴密,部署合理,紀律嚴明(“治衆如治寡”、“鬥衆如鬥寡”);還要求將領高度發揮其靈活性,能“以正合,以奇勝”。
孫子曰:凡治衆 [2] 如治寡,分數 [3] 是也。鬥衆如鬥寡,形名 [4] 是也。三軍之衆,可使必受敵 [5] 而無敗者,奇正 [6] 是也。兵之所加,如以碫 [7] 投卵者,虚實 [8] 是也。
【疏解】
“奇”與“正”之原始涵義究竟指什么?
有學者考證,《孫子》所謂“奇”,淵源於古代戰爭中之“陷阱奇伏”(簡稱“奇伏”),是指於對方行軍路線上設下伏兵,使其落入“陷阱”。支持此説之旁證,如《吕氏春秋·義賞》之“繁戰之君,不足於詐”,是説頻繁地發動戰爭的國君,對欺騙從不滿足。這裏出現過“詐”字。高誘對“詐”的注釋與“奇”相連,説:“詐者,謂詭變而用奇也。”又如,《公羊傳·哀公九年》也有“詐之也”之語,何休注釋爲“詐,謂奇伏之類也”,亦是將“詐”與“奇”相連。若將兩例相互印證,結論即:在先秦兵學裏,“奇”與“詐”屬同一序列之概念。不過,在我看來,《孫子兵法》雖然也有對“奇”與“詐”之位置相一致之説法(如《計篇》有“兵者,詭道”之説,《軍爭篇》中又有“故兵以詐立”之句),但對於“詭詐”與“奇正”的論述方向仍有細微之差别,前者多指具體戰法,後者則除用於具體戰法外,還着重表現於戰略思考。這表現在孫子對出奇制勝有過較多的理論發揮,如他説“故善出奇者,無窮如天地,不竭如江河”、“奇正之變,不可勝窮”等。後面這些論述給人以醒示,詭詐屬於具體戰法,而奇正則不同,除具體戰法外,還賦有更寬泛的意義及哲學涵義。
爲印證此一見地,有必要將歷代學者對孫子“奇”與“正”之解讀作簡要之梳理。
孫子所謂“奇”、“正”似含三層意思。一、具體戰法。“正”指正面迎敵,“奇”指迂回或側擊。在正面迎戰之同時,或搗其旁,或擊其後,便叫以奇制勝。曹操注“正者當敵,奇兵從旁擊不備也”(《十一家注》),即指此。二、將“奇”、“正”含義擴展開來,作爲通行的軍事術語,如在軍隊部署上擔任警戒、守備的部隊爲“正”,擔任突擊的爲“奇”;在作戰方式上,正面攻擊爲“正”,迂回側擊爲“奇”;明攻爲“正”,暗襲爲“奇”;按一般原則作戰爲“正”,根據具體情況採取特殊的作戰方法爲“奇”(參見郭化若《孫子譯注》,第121頁)。三、以用兵方式之對應性解之。凡在戰爭中使用與對方相同之作戰方式,叫“正兵迎敵”;凡使用同對方相反,卻又能制約對方的那樣一種用兵方法,叫“以奇用兵”。持這一觀點者如《銀雀山漢墓竹簡【貳】》及唐代李世民。前者云:“同不足以相勝也,故以異爲奇。”並舉例説:“靜爲動奇,佚爲勞奇,飽爲飢奇,治爲亂奇,衆爲寡奇。發而爲正,其未發者奇也。”(《銀雀山漢墓竹簡【貳】·論政論兵之類·奇正》)後者曰:“以奇爲正者,敵意其奇,則吾正擊之。以正爲奇者,敵意其正,則吾奇擊之。”(《唐太宗李衛公問對》卷中)後兩説涵義之優點在於深切地把握住了奇正的異同關係以及在一定情況下轉化之可能,從而賦予奇與正以哲學意味,在實際操作時有想象的空間。
戰勢之奇與正,雖始見於中國古代軍事家孫子,但此種思維在老子著作裏卻得到更高、更概括之評價。老子説“以正治國,以奇用兵”(《老子·五十七章》),將治國與治軍之差異一語道破。由是,我國先秦、兩漢、三國,直至明清,將以奇用兵的思想一以貫之,形成中國傳統軍事學中一項不可或缺之内容。
外國軍事學家對孫子奇正之説評價亦高,如美國《軍事戰略》一書説:“孫子在許多世紀前就指出:‘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也。’根據計劃、壓力或意外的時機等情況……聰明的戰略家應儘量依靠一切可以想象的方法,避免要付出重大代價的正面攻擊,力求在决定性的時間與地點部署毁滅性的力量,力求迅速達到重要的目的。”(美國陸軍軍事學院編,軍事科學院外國軍事研究部譯《軍事戰略》,軍事科學出版社1986年版,第77頁)該書把“奇正”直接解讀爲“機動”,大體上符合作者原意。
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 [9] 。故善出奇者,無窮如天地,不竭如江河 [10] 。終而復始,日月是也 [11] ;死而復生 [12] ,四時是也。聲不過五,五聲 [13] 之變,不可勝 [14] 聽也;色不過五,五色 [15] 之變,不可勝觀也;味不過五,五味 [16] 之變,不可勝嘗也;戰勢 [17] 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 [18] 也。奇正相生 [19] ,如循環之無端 [20] ,孰能窮之?
激水之疾 [21] ,至於漂石 [22] 者,勢也。鷙鳥之疾 [23] ,至於毁折 [24] 者,節也 [25] 。是故善戰者,其勢險,其節短 [26] ,勢如彍弩 [27] ,節如發機 [28] 。
紛紛紜紜 [29] ,鬥亂而不可亂也 [30] 。渾渾沌沌 [31] ,形圓 [32] 而不可敗也。亂生於治,怯生於勇,弱生於彊 [33] 。治亂,數也 [34] 。勇怯,勢也 [35] 。彊弱,形也 [36] 。故善動敵者,形之,敵必從之 [37] ;予之,敵必取之。以利動之,以卒待之 [38] 。
【疏解】
“亂生於治,怯生於勇,弱生於强”數語,表明孫武已初步認識到:戰爭也如其他自然現象和社會現象一樣,非靜止不動,是在不斷變化中,只是其變化比其他現象更爲迅速劇烈;同時又表明,對立面可以相互轉化,一切轉化又都是在一定條件之下進行。人們關注之點,是主動創造條件,使戰爭中的變化向有利於己的方向進行。
故善戰者,求之於勢,不責於人 [39] ,故能擇人而任勢 [40] 。任勢者,其戰人 [41] 也,如轉木石。木石之性 [42] ,安 [43] 則靜,危 [44] 則動,方則止,圓則行。故善戰人之勢,如轉圓石於千仞之山者,勢 [45] 也。
【疏解】
孫子在上篇中云:“若决積水於千仞之谿者,形也。”本篇則説:“如轉圓石於千仞之山者,勢也。”前者重在“積水”之物質能量,後者則重在轉圓石於千仞之山運動中的速度與衝擊力,正如本章“題解”所云,勢與形對應。形指具體物質形式,勢則是物質運動起始後産生之力量與效能。兩者相輔相依,相反而相成。與“形”相比,“勢”是一寓意深邃且適用面極廣之理念。
自孫子提出“勢”之後,歷代兵家多有發揮。相傳,“孫臏貴勢”,他所言之勢亦指戰勢。《六韜》提出“神勢”之説,如:“古之善戰者,非能戰於天上,非能戰於地下;其成與敗,皆由神勢。”(《奇兵第二十七》)此“神勢”,是指由於指揮員之高明,善用神化莫測之計謀,製造成有利之態勢,使對方無法阻擋。張預注引唐代李靖對“勢”解釋説:“兵有三勢:將輕敵,士樂戰,志勵青雲,氣等飄風,謂之氣勢。關山隘路,羊腸狗門,一夫守之,千人不過,謂之地勢。因敵怠慢,勞役飢渴,前營未舍,後軍半濟,謂之因勢。”又曰,用兵任勢就好像在光滑的平面上滚動圓球,用力很小,卻滚動很快。
以更概括之意義言之,孫子所説之“勢”似有兩層涵義,一是“審”勢與“用”勢,二是“造勢”。兩者相關而不相同。前者是暫時先有有利之位置或態勢,再憑藉此優勢去發揮所長,强化其優勢地位;後者則尚不具有現成的好態勢,但存在着取得好態勢之條件與可能,通過敏捷思考和靈巧動作,如掌握力量動態轉化之條件,力量爆發之速度,控制力量使用之節奏等,經過持續不懈之努力,最終奪取好態勢。孫子在《勢篇》中所説“要利用湍急的流水來漂石”(“激水之疾,至於漂石者,勢也”),是順勢或用勢;而《計篇》説“計利以聽,乃爲之勢,以佐其外”,便有造勢之意。梅堯臣注云“定計於内,爲勢於外,以助成勝”,將“計”歸於“内”,“勢”歸於“外”,以示兩者之别。曹操評論孫子時所説“審計重舉”屬於定計部分,而“明畫深圖”則頗有“造勢”之義(“審計重舉,明畫深圖”一語見曹操《孫子序》)。
[1] 勢:《竹簡》本作“埶”,“埶”爲“勢”之古字。以下凡《竹簡》本作“埶”而《十一家注》作“勢”者,不再出校。
[2] 治衆:治理人數衆多之軍隊。治,治理。
[3] 分數:軍隊按人數分級編制。分,指編制之層級劃分,如軍、旅、卒、伍;數,指各級編制之定員數額。《管子·七法》云:“若夫曲制時舉,不失天時,毋曠(壙)地利。其數多少,其要必出於計數。”曹操注:“部曲爲‘分’,什伍爲‘數’。”劉寅本:“分謂偏裨卒伍之分,數謂十百千萬之數。”均指部隊之組織編制。此處之“分數”類同於《計篇》中之“曲制”。
[4] 形名:通“刑名”。形,物象。此處之形名專指古時軍隊使用之旌旗、金鼓等指揮工具。《説文》:“形,象形也。”形,指物質形體(實物、實際);名,名稱。《禮記·中庸》“必得其名”,鄭玄注:“名,令聞也。”(“聞”音“問”。——筆者)曹操注:“旌旗曰形,金鼓曰名。”
[5] 必受敵:必,原意爲一定、定然,此處指“假使”。各本皆作“必”,唯《竹簡》本作“畢”。對此有兩説,一説:“畢”代“必”,王皙注:“必當作畢字,誤也。”二説:畢指所有的人,如張預注:“三軍雖衆,使人人皆受敵而不敗者,在乎奇正也。”後説似牽强,未改。
[6] 奇正:奇,奇特;正,正規。
[7] 碫(duàn):此字各本曾誤作“碬(xiá)”,據孫校本考證,“碬”字是“碫”字之誤,碫是礪石,即磨刀石,此處泛指堅硬之石塊。《竹簡》本作“段”,“段”、“碫”古通。又,《説文》中“碬”亦作“厲石”解,如是,即“碬”同“碫”。
[8] 虚實:指兵力的强弱部位。曹操注:“以至實,擊至虚。”
[9] 以正合,以奇勝:以正兵交合,以奇兵取勝。合,會和、接敵、交戰。梅堯臣注:“用正合戰,用奇勝敵。”李筌注:“戰無其詐,難以勝敵。”趙注本:“長短相參,步數相應,其行陳務堅密,其器杖尚拒禦;進不速趨,退不踰列,但主自守,不求勝人,此正兵之用也。佈陣取便於地,器械取便於戰,出入緩急取便於時,步騎多寡取便於將,此奇兵之用也。”
[10] 善出奇者,無窮如天地,不竭如江河:言善於出奇制勝之將帥,其奇如天地萬物之運行不息,又如滔滔江河之奔流不止。劉寅本:“無窮如天地之久,不竭如江海之深。”孫校本謂“善出奇者”應作“善出兵者”,並以《書鈔》爲據,但所查不實,故不取。“不竭如江河”,《竹簡》本作“無謁(竭)如河海”。“江河”與“河海”義近,疑抄誤。
[11] 終而復始,日月是也:如太陽與月亮之晝夜不停運轉,落下又升起。
[12] 死而復生:言四時更迭,去而復來。
[13] 五聲:中國古代五個音階,即宫、商、角、徵(zhǐ)、羽,合稱五聲或五音。其中,宫、徵有變宫、變徵,與現代簡譜之七音階基本相同。
[14] 勝(shēng)聽:聽不盡也。勝,盡,如“不可勝數”。《孟子·梁惠王上》:“榖不可勝食也。”聽,賞聽。
[15] 五色:中國古代以青(藍)、赤(紅)、黑、白、黄五色爲正色,其餘混合而成之色稱間色。李筌注:“青黄赤白黑也。”
[16] 五味:古代稱酸、苦、辛、鹹、甘爲五味,其中辛即辣,甘即甜,李筌注:“酸辛醎甘苦也。”
[17] 戰勢:指作戰一方所處之態勢,包括地形、地貌之選擇與兵力部署等。
[18] 勝窮:窮盡。
[19] 奇正相生:奇與正相互變换。相生,相互變化。劉寅本:“戰陣之勢,不過奇與正而已,至於奇正權變之道,不可盡窮究也。”“奇正相生”,《竹簡》本作“奇正環相生”。
[20] 循環之無端:環之無端指奇正變化像環那樣無始無終,永無盡頭。環,原指玉器,因其爲圓形並中間有孔,故稱環,轉意爲圍繞和旋轉。“奇正相生,如循環之無端”之句,《武經》本、孫校本作“奇正相生,如循環之無端”,《竹簡》本作“奇正環(此環字疑爲衍文)相生,如環之毋端”。古“毋”與“無”通。有學者疑“循”字爲後人所增,故删之。筆者以爲,“循環”爲動賓結構,意謂沿環而行,義通,姑存之。
[21] 激水之疾:流水湍急飛速奔瀉。疾,急速,在此作奔流解,意爲疾走。“激水之疾”,《竹簡》本無“激”字,疑是傳抄有誤。各本皆有“疾”,故存之。
[22] 漂石:漂走石頭。漂,浮、漂移,訓“蕩”,摇、沖走。
[23] 鷙鳥之疾:鷙鳥迅速猛擊。鷙(zhì)鳥,猛禽,如鷹、雕、鷙類。《説文》:“鷙,擊殺鳥也。”《淮南子·覽冥訓》:“鷙鳥不妄搏。”“疾”,《御覽》卷二八二作“擊”。查《六韜·發啓第十二》“鷙鳥將擊,卑飛斂翼;猛獸將搏,弭耳俯伏”,又查《史記·越王勾踐世家》“鷙鳥之擊也,必匿其形”,再參照曹操、杜牧、杜佑、張預、何氏等注,皆以“搏”、“擊”爲解。兩説均可,似以“擊”解義長。
[24] 毁折:撲殺。言擒殺鳥雀也。
[25] 節也:意爲節奏短促有力,指鷙鳥在捕獲小動物時善於掌握搏擊時機。曹操注“發起擊敵”,即是。又,《説文》“節,竹約也”,謂竹節如纏束之狀。再有《易·序卦》“其於木也,爲堅多節”,謂一棵樹分許多節,使其更牢固與堅實。此處擬可訓爲能節量遠近距離之度數。劉寅本:“節者,節量其力,必至其處,使不失也。”
[26] 其勢險,其節短:言所造成之態勢險峻,所把握之節奏短促有力。險,險峻。短,短促。劉寅本:“故善戰者,其勢險,勢險則難禦;其節短,節短則易勝。”張文穆解:“激水漂石,鷙鳥搏擊,張弩發機各事爲喻,藉以説明勢險節短,動不可當,發必中的。”(《孫子解故》,第161頁)。
[27] 彍(kuò)弩:滿弩,指張滿待發之弓弩,喻勢之力强且一觸即發。“彍”同“彉”,《説文》:“彉,弩滿也……讀若郭。”弩,《説文》“弩,弓有臂者”,用機械力射箭之大弓。
[28] 發機:觸發弩機。弩機指弩之機件,青銅制,裝置於木弩臂之後部,上有“懸刀”作爲扳機,扣動之,可有力地將箭射出。
[29] 紛紛紜紜:言旌旗翻飛之混亂貌。紛紛,紊亂。紜紜,多且亂。王皙注:“紛紜,鬥亂之貌也。”
[30] 鬥亂而不可亂也:在混亂情況下作戰,能指揮若定,保持隊伍不散亂。王皙注:“不可亂者,節制嚴明耳。”
[31] 渾渾沌沌:本義爲古人想象中世界開闢前之貌,此處指隊伍混迷不清。張預注:“渾沌交錯,形雖圓而勢不散。”杜佑注:“渾渾,車輪轉行;沌沌,步驟奔馳。”言車人混雜,意近。
[32] 形圓:指排兵佈陣能做到四面八方均可應付裕如。曹操注:“車騎轉而形圓者,出入有道,齊整也。”謂擺成圓陣,多方接敵,擾而不亂,故能不敗。
[33] 亂生於治,怯生於勇,弱生於彊:有三説,一謂:示敵以亂,其實嚴整;示敵以怯,其實很勇;示敵以弱,其實堅强。此處的“生於”可釋爲“隱藏着”。曹操注:“皆毁形匿情也。”劉寅本:“兵治而示之亂,是亂生於治也;兵勇而示之怯,是怯生於勇也;兵强而示之弱,是弱生於强也。”亦同義。二謂:軍隊自身應治,卻迫使對方亂;本身勇,迫使對方怯;本身强,迫使對方弱。三謂:如不加警惕,治可以變作亂,勇可以變作怯,强可以變作弱。賈林注:“恃治則亂生,恃勇强則怯弱生。”後兩處的“生於”宜解釋爲一定情況下會“産生”。三説皆通。本書從第三説。“怯生於勇”,《竹簡》本“怯”作“脅”,音近字通;“勇”作“恿”,“恿”乃“勇”之古字。
[34] 治亂,數也:言治和亂均屬隊伍編制狀況方面之事。數,同上文“分數”之“數”。曹操注:“以部曲分名數爲之,故不亂也。”
[35] 勇怯,勢也:言軍隊示勇與怯,取决於態勢對己有利與否。李筌注:“兵得其勢則怯者勇,失其勢則勇者怯。”
[36] 强弱,形也:有兩説。一謂:言軍隊示强與弱,取决於軍事實力之大小。曹操注:“形勢所宜。”二謂:内强而外示弱。張預注:“實强而僞示以弱。”兩説均可。
[37] 形之,敵必從之:以假象誘敵,敵勢必上當。曹操注:“見羸形也。”案:曹操注中羸弱之形是示形之一種,如我强敵弱,可示之以弱,誘敵前來;反之,如我弱敵强,亦可示之以强,敵知難而退。總之,示形方法多變,妙在靈活使用。
[38] 以利動之,以卒待之:兩解,一解爲:以小利引誘和調動敵人,以伏兵或重兵待機破敵。杜牧注:“以利動敵,敵既從我,則嚴兵以待之。”另一解:此處之“卒”當爲“猝”解,即突然,如《史記·司馬相如列傳》云“卒然遇軼材之獸”。若從此解,則“以利動之,以卒待之”當釋爲:以小利引誘敵人,用伏兵突然出擊。兩説均可。“以卒待之”在《魏武帝注孫子》中作“以本待之”。有學者解此處之“本”似指主力部隊。備此一説。
[39] 故善戰者,求之於勢,不責於人:言善於指揮作戰之將帥,必先造成戰前之有利態勢,而不責求下級指揮者臨場發揮。鄭友賢《遺説》:“常者,法也;變者,勢也。……法在書之傳,而勢在人之用。”責,責備、苛求。《説文》:“責,求也。”“不責於人”,《竹簡》本“不”作“弗”。
[40] 擇人而任勢:有兩解,一解:擇,選擇;任,任用,此處指利用。全句意謂善於選用人才並求之於勢。二解:“擇”假爲“釋”,此句擬讀爲“故能釋人而任勢”,意謂放棄人而依賴“勢”。兩解均有據。不過,從上下文觀之,孫子雖重“勢”,但“勢”仍需人來使用。若將“擇”解爲放棄人,令“人”與“勢”分割,似與原意不合。若將“擇”釋爲不强求人力,即“撇開對人員的苛求,要適應態度而採取行動”(見穆志超《孫子學文存》,第270頁)尚可。筆者以一解義見長,二解姑存之。
[41] 戰人:意謂指揮三軍作戰,與《作篇》中“戰民”意同。
[42] 木石之性:木頭、石頭之特性。《竹簡》本“性”作“生”,鑒於“性”有生命之義,故“性”、“生”二字古通。
[43] 安:安穩,此處指地勢平坦。
[44] 危:危險,此處指地勢險峻。
[45] 勢:有利之態勢,意謂善於借力。曹操注:“用兵任勢也。”王皙注:“善戰者,能任勢以取勝,不勞力也。”劉寅本:“轉圓石於千仞之山而不可止遏者,由勢使之也;兵在險地而不可制禦者,亦勢使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