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爭篇
【題解】
爭者,趨利也。軍爭,兩軍相爭,目的爲爭奪戰爭之有利條件,或稱爭奪戰爭之主動權。曹操注:“兩軍爭勝。”虚實定,乃可與人爭利。張預注:“先知彼我之虚實,然後能與人爭勝,故次虚實。”
本篇集中論述交戰雙方如何爭奪有利之態勢與戰機,包括先敵到達或佔領戰略要地,察明敵方弱點,熟諳(ān)迂直之計,發動不意攻擊,以及應善於掌握“避其鋭氣,擊其惰歸”、“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等項原則。篇中也涉及行軍及嚮導使用等諸問題。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衆 [1] ,交和而舍 [2] ,莫難於軍爭。軍爭之難者,以迂爲直,以患爲利 [3] 。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 [4] ,此知迂直之計者也 [5] 。
故軍爭爲利,軍爭爲危 [6] 。舉軍而爭利 [7] 則不及,委軍 [8] 而爭利則輜重捐 [9] 。是故卷甲而趨 [10] ,日夜不處 [11] ,倍道兼行 [12] ,百里而爭利,則擒三將軍 [13] ,勁者先,疲者後 [14] ,其法十一而至 [15] ;五十里而爭利,則蹶 [16] 上將軍,其法半至 [17] ;三十里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是故軍無輜重則亡 [18] ,無糧食則亡,無委積 [19] 則亡。
【疏解】
本篇篇名爲“軍爭”,此處又云:“軍爭爲利,軍爭爲危。”可知,“爭”是孫子著作中核心理念之一。
爭,即競爭,古人將其解讀爲比賽與爭逐。《莊子·齊物論》曰“有競有爭”,郭象釋之爲“並逐曰競,對辯曰爭”。並逐,指二人或多人同時追逐一個目標之活動;對辯,則指在同一場合雙方間展開辯論。
我國民間有在端午節舉行龍舟比賽之風俗,被稱爲“競渡”。它緣於我國歷史上一位著名人物屈原,曾於陰曆五月五日投汩羅江,故後世人們在此一天作龍舟比賽。“競渡”是競爭勝負的具體表現形式。
《史記·貨殖列傳》有言“天下熙熙,皆爲利來;天下攘攘,皆爲利往”,形象地説明人們穿梭交往的最後歸宿仍是爭利。
《孫子·九地篇》説“我得則利,彼得亦利者,爲爭地”,此處則説“軍爭爲利,軍爭爲危”,都將“爭”與“利”的關聯推到極致。劉寅本對此有解云“兩軍相對必爭,爭者,必以利而動……利非貨利之利,乃便利之利,利於我則我勝,利於彼則彼勝,故不得不爭也”,李筌注曰“爭者,趨利也”,均言切。據粗略統計,《孫子》中用到“利”字約四十餘處。可見,“爭”和“利”在作者心目中位置之重。
孫子雖重利,卻不主張一味求利,他是將利與害、得與失一併考慮,表現了特有的雙向思維,如書中言“軍爭爲利,軍爭爲危”(《軍爭篇》)、“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作戰篇》)、“故策之而知得失之計”(《虚實篇》)、“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九變篇》。曹操注此句言“在利思害,在害思利,當難行,權也”),凸顯了孫子此説的價值。
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 [20] ;不知山林、險阻 [21] 、沮澤 [22] 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鄉導 [23] 者,不能得地利。故兵以詐立 [24] ,以利動 [25] ,以分合爲變 [26] 者也。故其疾如風 [27] ,其徐如林 [28] ,侵掠如火 [29] ,不動如山 [30] ,難知如陰 [31] ,動如雷震 [32] 。掠鄉分衆 [33] ,廓地分利 [34] ,懸權而動 [35] 。先知迂直之計者勝 [36] ,此軍爭之法也。
【疏解】
“權”在《孫子》書中也是一重要理念。古人將“權”釋爲“秤錘”,用以稱物體之輕重。《廣雅·釋器》曰:“錘謂之權。”此處所説之“錘”即秤砣。《漢書·律曆志》曰:“權者,銖、兩、斤、鎰、鈞、石也,所以稱物平施,知輕重也。”意謂秤砣用以稱量物品的多少,均平施與,以判明物之準確份量。
我國漢代的度量衡制度是:銖,1/24兩;斤,16兩;鎰,24兩;鈞,30斤;石,4鈞,即120斤。從銖到石,重量逐級上升。孰輕孰重,須經移物平施這一流程才得以知曉。
“懸權而動”,是指戰場指揮員應權衡彼此形勢,相機而動。
《孫子》書裏,“權”字出現約三處。一、《計篇》云:“勢者,因利而制權也。”意謂:“勢”,是指根據是否對我有利而採取相應之行動。二、《謀攻篇》謂:“不知三軍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士疑矣!”言不知用兵之權謀,而干涉軍隊之指揮,將士必産生疑慮。再一處,即在本篇中,當談到軍隊如何爭取有利情況時,孫子提出“廓地分利,懸權而動”。孫子對“權”之看重若此。
非只兵家重“權”,儒學著作亦重“權”。後者並認爲,權是普通民衆應有之一種意識,適用於各領域。
《論語·子罕》記載了孔子一段話,云:“子曰: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大意是:有些人也有志於學,但所學的未必是“道”;有些人雖然有志於道,但未必能立於“禮”;有些人雖立於“禮”,往往又把禮當成一種死的規矩,用固定的辦法去應對變動着的事,不善於將原則靈活應用。)漢人將孔子此段話展開,説“未可與權”是指“反經合道曰權”。經是指某項原則,採取的與經相異的新舉措,表面上看似乎違反原則,其實與原則相合,這就叫權。
同樣地,《孟子·離婁上》有一段話爲:“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意指:嫂落水中,用手去拉她,是靈活性,即“權變”。《孟子·盡心上》又云:“執中無權,猶執一也。”意指:主持中道而無靈活性,便是只曉得執著於一點。顯見,孔、孟都認爲經和權可相容。重視原則固然好,但也要懂權變;兩者兼得,可通行於天下。
《軍政》 [37] :“言不相聞 [38] ,故爲金鼓 [39] ;視不相見,故爲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 [40] 。民既專一 [41] ,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衆之法 [42] 也。故夜戰多火鼓,晝戰多旌旗,所以變人之耳目 [43] 也。”
故三軍可奪氣 [44] ,將軍可奪心 [45] 。是故朝氣鋭,晝氣惰,暮氣歸 [46] 。故善用兵者,避其鋭氣,擊其惰歸 [47] ,此治氣 [48] 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譁 [49] ,此治心 [50] 者也。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飢,此治力 [51] 者也。無邀正正之旗 [52] ,勿擊堂堂之陳 [53] ,此治變 [54] 者也。
【疏解】
孫子:“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氣言士氣,心言决心。此處之心亦泛指基於對客觀情況的準確判斷而形成之决心、信念和追求。照我國著名思想家梁漱溟解讀,心的基本特徵是“發展不住,變化不定”(《梁漱溟全集》第3卷,山東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39頁)。《孫子》亦作如是觀,如言:“善用兵者,無窮如天地,不竭如江河”(《勢篇》)、“微乎微乎,至於無形;神乎神乎,至於無聲”(《虚實篇》),都是指指揮者的心理活動變化無端,常令對方難以捉摸。
既然人心變動不居,而預測對方將領之心態變化並提供出相應之對策又至關重要,因而,從古至今,衆多兵家都將“奪氣”、“攻心”視爲用兵之上策。吴子有言:“氣實則鬥,氣奪則走。”(《吴子兵法·料敵第二》)《尉繚子·戰威第四》中云:“先奪其氣……弊而勞之,勿與爭戰。”諸葛亮《便宜十六策》云:“將無思慮,士無氣勢,不齊其心而專其謀,雖有百萬之衆,而敵不懼矣。”(《諸葛亮集》,第67頁)《百戰奇法·後戰》中更是强調,凡隊列整齊與武器精良之敵,“未可與戰,宜堅壁待之,候其陳久氣衰,起而擊之,無有不勝”。至於馬謖所言“攻心爲上,攻城爲下;心戰爲上,兵戰爲下”,已成爲歷代兵家之共識。
孫子所云“奪氣”與“奪心”,不只爲後世兵家所沿用,亦有大量史實爲證。
發生於公元前684年的齊、魯長勺之戰是以“奪氣”爲特徵之典型戰例。此次戰役中,魯莊公的軍師曹劌採取“宜靜以待”的方法,等齊軍兩度出擊受挫,第三次攻擊來時,才命令全軍出擊,並窮追不捨,一舉將入侵的齊軍趕出國境。此種戰略的關鍵是:適時判斷對方土氣之高低,而决定自己將如何戰法。“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左傳·莊公十年》)
《左傳》所記載的另一次戰役,即秦、晉殽(殽山)之戰前期,鄭國商人弦高以智謀阻止秦軍攻擊,又是以“奪心”爲特徵的典型戰例。
公元前628年,秦國國君穆公自以爲國勢逐步强盛,欲趁晉、鄭兩國國君相繼去世之機,出兵攻鄭。上大夫蹇叔勸阻道,鄭乃小國,遠在千里之外,秦兵勞師遠征,豈能保守秘密?欲攻有備之敵,絶難取勝;即使獲勝,亦無利可圖;萬一失敗,則損失慘重。穆公難聽勸阻,執意發兵,並指派百里奚之子孟明視等三人爲將,向東進發。事實果如蹇叔所料,當秦兵過殽山,經洛邑(河南洛陽),抵滑國邊境(今河南偃師東南,崇山西北)時,恰遇鄭國販牛商人弦高。弦高識破對方圖謀,並隨機應變,假扮鄭國使臣,一面求見孟明視,説鄭國國君聽説貴軍來鄭國,特派我獻上菜牛,以示犒賞,另一面又急派人趕回鄭國報信,預作迎戰準備。孟明視見鄭國已獲知此訊,偷襲無可能,便改變决心,下令借道轉攻滑國。
此次戰役中,弦高之計策之所以成功,就在於他及時洞悉了秦軍攻鄭之企圖,從而用“獻牛”的方法打掉了秦軍將領攻鄭之决心,使鄭免遭禍患(史載《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僖公三十三年》)。
爲能“奪心”、“奪氣”,《孫子》中又十分强調利用錯覺與不意,即所謂“出其所不趨,趨其所不意”(《虚實篇》)、“乘人所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九地篇》)。又云“兵者,詭道也”(《計篇》),張預爲其作注時,例舉數項云:“故曳柴揚塵,欒(luán)枝之譎(jué)也;萬弩齊發,孫臏之奇也;千牛俱奔,田單之權也;囊(náng)沙壅(yōng)水,淮陰之詐也。”欒枝、孫臏、田單、韓信,皆我國古代名將,在戰爭史上均有過以善於製造錯覺而取勝的佳績。
錯覺爲何會發生,不意攻擊又何以能得逞,除其他因素外,同人自身的心理素質直接相關。《孫子》中曾分析説“將有五危”(《九變篇》)、“兵有六敗”(《地形篇》),均緣於將領或士兵自身的弱點被對方利用所致。
英國戰略問題專家利德爾·哈特十分贊賞《孫子》的“心戰”理論,並舉例説,如果想把對方打倒在地,最好的辦法並非正面攻擊,而是先在他背後大喝一聲。當對方吃驚地回頭觀望時,你再從旁給他一拳,他必應聲倒地。原因在於,你利用了他心理上的弱點。此種與直接戰略相對應的戰略,他稱之爲“間接”戰略。
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 [55] ,背丘勿逆 [56] ,佯北勿從 [57] ,鋭卒勿攻 [58] ,餌兵勿食 [59] ,歸師勿遏 [60] ,圍師必闕 [61] ,窮寇勿迫 [62] 。此用兵之法也。
[1] 合軍聚衆:指聚集民衆,組成軍隊。曹操注:“聚國人,結行伍,選部曲,起營爲軍陣。”合,聚集。《商君書·賞刑》:“晉文公將欲明刑以親百姓,於是合諸侯大夫於侍千宫。”
[2] 交和而舍:有兩説。一説:兩軍相對而駐紮。交,接,接觸。和,和門,即軍門。交和,兩軍對壘。曹操注:“軍門爲和門,左右門爲旗門,以車爲營曰轅門,以人爲營曰人門,兩軍相對爲交和。”另一説:交和爲相交和睦。張預注:“或曰與上下交相和睦,然後可以出兵爲營舍。”本書從前説。舍,原意房屋,此處指駐紥。舍,另有一義,即古時行軍三十里稱一舍。
[3] 以迂爲直,以患爲利:看似迂遠曲折之路卻可達到近直的目的,看似不利之條件可設法變爲有利。迂,迂遠、曲折。患,禍患。趙注本:“直道有備,不可以徑取。”曹操注:“示以遠,速其道里,先敵至也。”
[4] 後人發,先人至:後於對方出發,卻搶先到達戰略要地。《荀子·議兵》:“上得天時,下得地利,觀敵之變動,後之發,先之至,此用兵之要術也。”“先人至”,《竹簡》本“至”下有“者”字。
[5] 此知迂直之計者也:言懂得變迂爲直這一戰法之人。知,掌握。計,手段、方法。此句《竹簡》本無“此”字,“迂”借爲“汙”,意同。
[6] 軍爭爲利,軍爭爲危:軍爭有利,但也有害。爲,作爲,此處作“是”或“有”解。梅堯臣注:“軍爭之事有利也,有危也。”《竹簡》本作“軍爭爲利,軍爭□危”,缺一“爲”字。
[7] 舉軍而爭利:舉全軍之力去爭利,指攜帶全部武器與輜重出動。舉,有全、皆之意,又可訓爲“盡”。
[8] 委軍:指丢下重裝備之隊伍,即輕裝前進。委,抛棄、丢下。
[9] 輜重捐:軍隊攜帶之軍需物資如軍用器械、營具、糧秣、服裝等會損失。捐,捨棄、除去。
[10] 卷甲而趨:卷起鎧甲迅捷前行。甲,鎧甲。《竹簡》本“卷”作“絭”,古通。
[11] 日夜不處:夜以繼日,不得休息。處,止也,休息。
[12] 倍道兼行:以加倍之速度(或行程)趕路。倍,如一日作兩日用。
[13] 擒三將軍:指三軍將帥被擒,即全軍覆没。三將軍,指三軍將帥,春秋時,晉設中軍、上軍、下軍,楚設中軍、左軍、右軍。擒,擒拿,此處表被動,指被敵所擒。杜佑注:“欲從速疾卷甲束杖,潛軍夜行,若敵知其情,邀而擊之,則三軍之將爲敵所擒也。”
[14] 勁者先,疲者後:身體强勁之士卒先到達,體質稍差者落後掉隊。疲,疲勞、疲弱。賈林注:“路遠人疲,奔馳力盡,如此則我勞敵佚,被擊何疑?”疲,又通“罷(pí)”。《國語·吴語》:“今吴民既罷。”韋昭注:“罷,勞也。”《十一家注》中,李筌、陳皞注作“疲”,王皙、張預注作“罷”,孫校本亦如是。本書仍保留“疲”,“疲”、“罷”同義。
[15] 其法十一而至:出現“勁者先,疲者後”的狀況時,只有十分之一士卒先抵達。“十一而至”,《竹簡》本作“十一以至”。“以”作連詞用時,與“而”同。
[16] 蹶:蹶(jué)原意爲跌倒,引申爲失敗、損折、挫折。曹操注:“蹶,猶挫也。”趙注本:“蹶者,敗走而顛躓(zhì)也。”
[17] 其法半至:只有半數趕到。此句《竹簡》本作“法以半至”,“以”同“而”。
[18] 軍無輜重則亡:軍隊無輜重會招致覆亡。張預注:“無輜重則器用不供,無糧食則軍餉不足,無委積則財貨不充,皆覆亡之道。”
[19] 委積:儲備(物資)。委,聚積。積,堆積。《周禮·地官·遺人》注:“少曰委,多曰積。”劉寅本:“無委積則亡,是無預備之儲蓄也。”案:“是故軍無輜重則亡,無糧草則亡,無委積則亡”,《竹簡》本“輜重”前之“無”作“毋”,而“委積”前之“無”則仍作“無”,“積”作“責”。
[20] 豫交:豫,有兩説,一説通“與”,指與諸侯結交;另一説,豫,同“預”,預交,指預先結交,如趙注本云“兩國交兵,而鄰之諸侯必有其謀;知其所謀,則知誰當豫交”,亦通。以一説爲善。
[21] 險阻:指被山水森林等險要阻隔之地形。
[22] 沮澤:指水草叢生之沼澤地帶。沮(jǔ),低濕地帶。曹操注:“高而崇者爲山,衆樹所聚者爲林,坑塹者爲險,一高一下者爲阻,水草漸洳者爲沮,衆水所歸而不流者爲澤。”
[23] 鄉導:給軍隊帶路之當地百姓。
[24] 兵以詐立:言用兵須以詭詐多變而取勝。立,成立,指成功、取勝。張預注:“以變詐爲本,使敵不知吾奇正所在,則我可爲立。”《韓非子·難一》:“繁禮君子,不厭忠信;戰陣之間,不厭詐僞。”
[25] 以利動:言根據是否與我有利或利益之大小而採取行動。梅堯臣注:“非利不可動。”張預注:“見利乃動,不妄發也。”兩説。均是。
[26] 以分合爲變:言兵力之分散與集中,應以彼時情況改變而改變。分,分散兵力。合,集中兵力。曹操注:“兵一分一合,以敵爲變也。”陳皞注:“乍合乍分,隨而更變之也。”
[27] 其疾如風:言軍隊行動快如飄風。疾,快速。張預注:“其來疾暴,所向皆靡。”趙本學注:“如風者,迅速無形也。”
[28] 其徐如林:部隊行列整齊,軍紀肅然,舒緩行動如林木之森森然。梅堯臣注:“如林之森然不亂也。”徐,緩慢。
[29] 侵掠如火:言攻敵時如燎原烈火,猛不可當。侵,侵入,此處指越境進犯。掠,掠取資財。張預注:“勢如猛火之熾,誰敢禦我。”
[30] 不動如山:言軍隊駐守,如山嶽之固。趙注本:“如山者,陣堅不可撼也。”
[31] 難知如陰:言隱蔽時,如濃雲密霧遮蔽了日月,難窺其真相。難,艱難,引申爲隱蔽。杜佑注:“莫測如天之陰雲,不見列宿之象。”趙注本:“如陰者,深情匿形,不可測也。”
[32] 動如雷震:行動如雷劈電擊,勢難阻擋。震,震動,有版本作“霆”解,指劈雷。
[33] 掠鄉分衆:一説,掠,擄掠。鄉,古周制都城外爲鄉,爲奴隸居住之行政區劃單位。衆,指奴隸、農奴。此短句意爲:掠奪“鄉”間的糧食財物以及奴隸與農奴,發賜予有功的將官。陳皞注:“夫鄉邑村落,因非一處,察其無備,分兵掠之。”另一説,以“鄉”爲“向”,此句意爲:按旌旗所指分兵追擊。本書從前説。案:後一説缺陷有二:一、不合孫子原意。孫子“鄉掠”之説數見於十三篇内,如《九地篇》云“重地則掠”、“掠于饒野,三軍足食”,《用間篇》云“因間者,因其鄉人而用之”,都没有將“鄉”解讀爲“向”的例詞。二、以“鄉”爲“向”之根據,只見之於《通典》卷一六二與《御覽》卷三一三,此兩本將“掠”作“指”,而其餘各本皆作“掠”。故不從。
[34] 廓地分利:廓,同“擴”,南宋時,爲避甯宗趙擴諱,改“擴”爲“廓”。“廓”之原意爲廣大、空闊,此處指開展、擴張、開拓。一説,“廓地分利”言開拓疆土,分予有功者。另一説,開拓疆土應分清利害,擇要據守。杜牧注:“廓,開也,開土拓境,則分割與有功者。”梅堯臣注:“與有功也。”然陳皞、賈林均以“分敵之利”爲是,如賈林曰:“廓,度也。度敵所據地利,分其利也。”兩説均通。
[35] 懸權而動:言權衡利害得失,以取相應之行動。權,秤錘,用以稱物之輕重,此處指權衡利弊。
[36] 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意謂,先懂得以迂爲直計謀的,就能勝利。杜牧注:“言軍爭者,先須計遠近迂直,然後可以爲勝。”
[37] 《軍政》:古兵書,梅堯臣注:“軍之舊典。”王皙注:“古軍書。”已佚。零散章句見於《孫子》、《吴子》、《左傳》等書中。《竹簡》本“軍”前有“是故”二字。
[38] 言不相聞:言以言語指揮,彼此間很難聽清。聞,聽到爲聞,如“聽而不聞”。
[39] 故爲金鼓:此句意爲,夜戰多用金鼓。金,用銅製成,一名鉦(zhēng),又名鐲(zhuó),有柄,似鐘而狹長,打擊作聲。鼓,戰鼓。金鼓指號令。古時打仗,鳴金爲止兵,擊鼓爲進兵。爲,置、設。《尉繚子·制談第三》:“金鼓所指,則百人盡鬥。”《竹簡》本“金鼓”作“鼓金”。
[40] 一民之耳目也:意指統一軍人之耳目。一,使……專一,一致,統一。《六韜·兵道第十六》:“凡兵之道,莫過於一。一者能獨往獨來。”《竹簡》本“一”作“壹”。此句及下句之“民”,傳本多作“人”,《竹簡》本作“民”,是古本爲“民”,至唐因避太宗諱而改爲“人”。今依《竹簡》本統作“民”。
[41] 民既專一:言士卒一致聽從指揮。《竹簡》本作“民暨已榑”,“暨”即“既”,“榑”即“專”。
[42] 此用衆之法:這便是指揮調動大部隊作戰之方法。
[43] 變人之耳目:言依據人在白晝與夜晚之聽覺與視覺間差異來運用不同的指揮信號,以適應人之耳目。變,作“變通”解。
[44] 奪氣:挫傷對方士氣,使其喪膽。奪,强取,使喪失。曹操注:“左氏言,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李筌注:“奪氣,奪其鋭勇。”趙注本:“三軍以氣爲上,故有乘勝之鋭氣者,有恃衆之驕氣者,有决死之怒氣者,有理直之壯氣者,奪之。”
[45] 奪心:動摇對方將領之决心。張預注:“心者,將之所主也。夫治亂勇怯,皆主於心。”趙注本:“或激之使怒,或卑之使驕,或煩之使躁,或間之使疑,或震之使怖。”
[46] 朝氣鋭,晝氣惰,暮氣歸:此言非專指一日中早、中、晚三時段,而是朝喻初始,晝喻其中,暮喻其終。此言開戰之初,士氣鋭不可當,繼而怠惰,終則衰竭。孟氏注:“朝氣,初氣也;晝氣,再作之氣也;暮氣,衰竭之氣也。”
[47] 避其鋭氣,擊其惰歸:指避開對方初來時之鋭氣,待其鬆懈疲憊時再行出擊。歸,止息,《廣雅》“歸,息也”,指衰竭。《竹簡》本“避”作“辟”,“鋭”作“兑”。
[48] 治氣:掌握士氣,即從士氣的把握上勝過對方。治,原意爲管理,治理,轉意爲掌握。張預注:“善治己之氣,以奪人之氣者也。”
[49] 以靜待譁:言以鎮靜沉着對待多疑急躁之敵。譁,喧嘩,此處指噪動不安。梅堯臣注:“鎮靜待敵,衆心則寧。”陳皞注:“旌旗錯雜,行伍輕囂,謂之嘩。審敵如是,則出攻之。”
[50] 治心:以心理態勢取勝於對方。張預注:“善治己之心,以奪人之心。”
[51] 治力:掌握部隊戰鬥力之方法。
[52] 無邀正正之旗:言勿截擊旗幟齊整、部署周密之敵。邀,邀擊也,《漢書·匈奴傳上》:“大將軍霍光欲發兵邀擊之。”此處指攔擊。正正,嚴整有序。張預注:“正正謂形名齊整也。”《竹簡》本“正正”作“癥癥,“無邀”作“毋要”。
[53] 堂堂之陣:實力雄厚、陣容强大之敵。曹操注:“堂堂,大也。”杜佑注:“堂堂者,盛大之貌也。”(孫校本卷七)
[54] 治變:以臨機應變之手段對敵。
[55] 高陵勿向:言敵若佔據高地,切勿仰攻。向,指仰攻,杜牧注“向者,仰也”。陵,原意爲大土山,此處指山陵。杜牧注:“言敵在高處,不可仰攻。”
[56] 背丘勿逆:言敵背靠高地,不可迎面攻擊。背,背對着,杜牧注“背者,倚也”,倚托之意。逆,訓爲迎,指迎擊,即正面攻擊。丘,小山,土堆,此處指丘陵,亦即坡度較緩,連綿不斷之低矮山丘。梅堯臣注:“敵自高而來,不可逆戰,勢不便也。”
[57] 佯北勿從:此言敵若假裝敗走,當不可追擊。佯,假裝、僞裝。北,敗走、敗逃。古代以面向爲南,背後爲北。故打了敗仗,背敵而逃,也叫做北。從,跟隨、追隨。張預注:“敵人奔北,必審真僞。若旗鼓齊應,號令如一,紛紛紜紜,雖退走,非敗也,必有奇也,不可從之。”《竹簡》本“佯”作“詳”,古通。
[58] 鋭卒勿攻:言敵人鋭氣方盛,不應去攻擊。杜牧注:“避實也。”
[59] 餌丘勿食:言敵若以小利作誘餌,勿予理睬。餌,誘餌。王皙注:“餌我以利,必有奇伏。”此句《竹簡》本無。
[60] 歸師勿遏:言敵師退還其國途中,不應正面阻截。遏(è),原意爲阻止,此處指遏制、攔截。孟氏注:“人懷歸心,必能死戰,則不可止而擊也。”《竹簡》本“歸師”與“圍師”兩互倒,且“遏”借爲“謁”(yè),意同。
[61] 圍師必闕:闕(quē),原指古代宫殿、祠廟和陵墓前的高建築物,通常左右各一,建成高臺,臺上起樓觀,以兩闕之間有空缺,或名闕或雙闕。此處之“闕”同“缺”,缺口之意,指包圍敵軍,當留缺口。張預注:“圍其三面,開其一角,示以生路,使不堅戰。”《竹簡》本“必闕”作“遺闕”。
[62] 窮寇勿迫:言對已陷絶境之敵不宜逼迫。窮,困厄,此處指絶境。張預注:“敵若焚舟破釜,决一戰,則不可逼迫來,蓋獸窮則搏也。”“窮寇勿迫”,《竹簡》本無此句。《四庫》本與《武備志》(方勇主編《子部珍本叢刊·兵家類》據明天啓元年刊本影印本,綫裝書局2012年版)“勿迫”作“勿追”,今依《十一家注》與《武經》本作“勿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