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讼卦䷅
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序卦传》讼不亲也。《杂卦》
六爻递进 #
- ⚊讼之终——胜而致辱
- ==⚊==讼之公——中正决讼
- ⚊讼之悟——讼败知命
- ⚋讼之守——安分免争
- ⚊讼之退——败讼避锋
- ⚋讼之始——讼不可长
【6 · 1】 #
䷅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译文】 #
讼卦。有凭证可信 二五都是阳爻 ,窒塞而须警惕(因为有争讼),中间吉祥,最后有凶祸 不论官司输赢,最终都是凶,双方会有怨恨 。适宜见到大人 好的法官、判官。这里还有另一个含义,就是得有共识,那么争讼才有基本的意义 ,不适宜渡过大河 不要到处跑(我觉得这里意思是不要再投机取巧? 。
“有孚”:心中有诚信、有实情、有凭据。你认为自己是占理的、受委屈的一方。“窒”:(关键在这里) 你心中的这份诚信、实情和道理,在现实中遇到了阻碍(委屈),行不通了。【由此可见以前的书籍真可谓==字字珠玑==】
【注解】 #
讼卦是下坎上乾,亦即“天水讼”。《序卦》说:“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人与人之间因为争取需求而发生诉讼。
“孚”是信,在此是指有凭证或证据可以采信。但是,处于讼卦,==证据未必被人采信,显示窒塞不通的状况,==所以要小心戒惧。
“中吉”,所指为九二,因为它居下卦中位,并且拥有上下两个柔爻而“有孚”。“终凶”,诉讼若不能适可而止,则最后的结局将是凶祸。==此时适宜见到公正廉明的大人,而不适宜逞勇冒险。 不利涉大川 ==
【6 · 2】䷅ #
《彖》曰:讼。上刚下险 外表刚强,内心险恶(内心比较复杂) ,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 没有成就 也。利见大人 九五 ,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译文】 #
《彖传》说:讼卦。上卦刚强,下卦险恶;遇到险恶还健行不已,就形成讼卦。讼卦有凭证可信,却窒塞而须警惕;至于中间吉祥,是因为刚爻来到下卦并居于中位。最后有凶祸,是因为==争讼不可能成就任何事。适宜见到大人,是因为崇尚守中 我觉得这里守中更像是说不偏心?以公理论事 而端正==的品德;不适宜渡过大河,是因为本身陷于深渊之中 坎在乾下 。
【注解】 #
讼卦由下坎上乾组成。坎为险,乾为刚,是为“上刚下险”。遇到险恶还往前奋进,或者内心险恶外表刚强,自然难免争讼了。
九二虽“有孚”,但处于下卦坎中。坎有险阻之意,并且对人而言,坎是加忧、心病,所以合成“窒惕”。若是不窒,何必争讼?“中吉”由九二居中的中,引申为争讼的中间过程。“终凶”是指争讼不会有好结果。
九五阳爻居刚位,又在上卦之中,是具有中正之德的“大人”,可以秉公断案。 九五是主爻 “入于渊也”,是指九二本身在坎的中间。
【6 · 3】 #
《象》曰:天与水违行 天往高处走,水往低处行 ,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译文】 #
《象传》说:天与水相违而行,就是讼卦。君子由此领悟,做事要在开始时就谋划好 比如两人合作,事先说好,才不会事后有争议 。
【注解】 #
讼卦下坎上乾,乾为天,坎为水。天原本居上,水原本在下,两者背道而驰,无法沟通交流,所以会有争讼。
君子做任何事都要想到将来的最坏结果,所以在开始时谨慎筹谋。否则的话,“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近:现在 (《论语·卫灵公》)。
【6 · 4】䷅ #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译文】 #
初六。不要把事情做到底,有小的责难,最后吉祥。
《象传》说:不要把事情做到底,因为争讼不可以长期坚持。虽然有小的责难,还是可以辩明道理。
【注解】 #
讼卦初六是争讼的开始阶段,柔爻表示不会长久进行此事(争讼之事),所以只有口舌之争,最后吉祥。 阴爻在柔位,很弱,退一步,所以吉(或者说 讼不起来)
初六有“其辩(辨)明也”,是因为==上有九四为正应,近又有九二为比邻==。讼卦既是争讼,每一爻的敌与应就扮演重要角色了。敌则相抗,应则支持。
口舌之争另一个解释

问初六,那就看看初六变了之后怎么样来看
祸从口出?
【6 · 5】䷅ #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bǔ),其邑人三百户 九二,大夫的位置,管理三百户 无眚(shěng)。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chuò)也。
【译文】 #
九二。争讼没有成功,回来躲避,他采邑的三百户人口没有灾害。
《象传》说:争讼没有成功,回来躲避是要逃开争讼的事。居下位而与居上位者争讼,祸患来到是自己找的。
【注解】 #
==九二与九五敌而不应,而九五为尊位,==所以九二争讼不能成功。并且这是明显的“自下讼上”,无异于自取祸患。九二在下卦坎中,坎为险,情况极为不利。 九二是中,虽然中胜于正(胜于不正),但九五是中正(既中又正)
“二”是大夫位,大夫的采地为“邑”。三百邑为下大夫所有。九二败诉逃回来,由于居下卦中位,所以勉强没事,并且邑人也不会受到牵连。
“逋”是逃避躲藏,“眚”是较小的灾祸,“掇”是拾取。本爻强调形势比人强,先避讼免祸再说。
【6 · 6】䷅ #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译文】 #
六三。享用祖先的余荫,守住正固,有危险,最后吉祥。或者跟随君王做事,没有成就。
《象传》说:享用祖先的余荫,是因为跟随上位者就会吉祥。
【注解】 #
“旧德”是祖先的恩德,亦即承袭所得的爵禄。“三”是公位,是由祖先的余荫而来。只要正固守之,虽有危险但尚可自保,“终吉”。
六三有上九正应,上九在乾卦中,乾为君,所以说“从上吉也”。至于“厉”与“无成”,则来自六三的承乘皆为刚爻(上下皆为阳爻),难以有成。
补充,讼(䷅)是由遁(䷠)所变而来以下是十二消息卦,消息卦的用处之一就是可以作为卦的变化来加以理解,变的原则是只变一次
消息,消:消退,息:成长,例:息肉,息,多出来的。

食旧德:因为六三原本是遁卦中的六二,与九五正应,所以说他食旧德


讲卦变的时候以消息卦为主,但是有四个卦不是从消息卦来的。
- 卦变 是一个宏观、广义的理论概念,指的是六十四卦之间相互转化、衍生的规律和系统。
- 变卦 是一个具体、狭义的占卜术语,特指在起卦过程中,因为一个或多个爻的阴阳变动,而从本卦衍生出的那个新卦。
《象传》说:争讼,最为吉祥,是因为守中而端正。
| 月份 | 地支 | 节气(约) | 卦名与卦象 |
|---|---|---|---|
| 十一月 | 子 | 冬至 | 复卦 ䷗ |
| 十二月 | 丑 | 大寒 | 临卦 ䷒ |
| 正月 | 寅 | 立春 | 泰卦 ䷊ |
| 二月 | 卯 | 春分 | 大壮卦 ䷡ |
| 三月 | 辰 | 清明 | 夬卦 ䷪ |
| 四月 | 巳 | 立夏 | 乾卦 ䷀ |
| 五月 | 午 | 夏至 | 姤卦 ䷫ |
| 六月 | 未 | 大暑 | 遁卦 ䷠ |
| 七月 | 申 | 立秋 | 否卦 ䷋ |
| 八月 | 酉 | 秋分 | 观卦 ䷓ |
| 九月 | 戌 | 寒露 | 剥卦 ䷖ |
| 十月 | 亥 | 立冬 | 坤卦 ䷁ |
【注解】 #
九五阳爻居刚位,得正,五又是上卦中位,这表示==大人得位,以公正严明的态度处理==诉讼。就争讼而言,没有更好的情况了。
“元吉”是上上大吉,接着才是“大吉”与“吉”。占筮之辞以此为最理想。
【6 · 7】䷅ #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吉,不失也。
到这里可以看出,九二和九四都是阳爻,都产生了争讼
【译文】 #
九四。争讼没有成功,返回到自己命定的角色,变得安于正固,吉祥。
《象传》说:返回到自己命定的角色,变得安于正固,吉祥,是因为这样没有失去身份。
【注解】 #
九四与九二的处境相同,都是“不克讼”,因为讼卦的主角是九五。九四(为诸侯)争不过九五(为天子);它与初六正应,又不必兴讼。所以争讼无成。
“渝”是变,变得安于正固,就是回到命限。九四在上卦乾中,乾为天,又在互巽(六三、九四、九五)中,巽为风(代表命令),犹如传来天之命,因此诸侯守住天命,没有失去身份,自然吉祥。
【6 · 8】 #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译文】 #
九五。争讼,最为吉祥。
《象传》说:争讼,最为吉祥,是因为守中而端正。
【注解】 #
九五阳爻居刚位,得正,五又是上卦中位,这表示大人得位,以公正严明的态度处理诉讼。 审判善恶,让人心都可以得到平和 就争讼而言,没有更好的情况了。
“元吉”是上上大吉,接着才是“大吉”与“吉”。占筮之辞以此为最理想。
【6 · 9】 #
上九。或锡(cì)之鞶(pán)带,终朝三褫(chǐ)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译文】 #
上九:打官司打完了。乾卦是衣坤卦是裳,上九正好完成了上面的乾卦,所以这里说到衣服。打官司赢了所以说衣服的象就出现了
上九。或许受赐官服大带,但是一天之内被剥夺三次。
《象传》说:因为争讼而获得官服,也就不值得尊敬了。
【注解】 #
上九居讼卦顶端,可以由争讼而取利;但是又走到了乾卦上爻,可谓刚极之至,即使胜诉也必结怨。
“锡”,赐也;“鞶带”,大带,为古代官服的一部分。借着争讼而获官职,并不值得尊敬。“终朝”是终日,指一天之内。“三褫之”,“褫”是夺走。若由象上看,乾为白昼,三阳爻为三次(三表示多次) 前面水天需䷄,上六也提到三,不过是三个人,指的是下卦的三个阳爻 。上九有悔,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