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戰篇
【題解】
作戰,指如何籌措戰爭,亦即戰爭之物資準備。“作”有興辦、啓動、籌措之義,《易·乾·文言》:“聖人作而萬物睹。”由於戰爭需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與財力,故必須預作籌畫。張預注:“計算已定,然後完車馬,利器械,運糧草,約費用,以作戰備。”即指此。李筌曰:“先定計,然後修戰具,是以《戰》次《計》之篇也。”
本篇主旨爲:闡明戰爭之勝負依賴於經濟之强弱,認定凡戰皆需速戰速决,爭取以小代價取大戰果,尤其需避免軍糧遠程運輸;同時,還應重視奬賞士卒,以達到“勝敵而益强”。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駟 [1] ,革車 [2] 千乘,帶甲十萬 [3] ,千里饋糧 [4] ,則内外 [5] 之費,賓客之用 [6] ,膠漆之材 [7] ,車甲之奉 [8] ,日費千金 [9] ,然後十萬之師舉 [10] 矣。
【辯證】
革車屬攻車抑或守車(輜重車),説法不一。照曹注所言,革車乃輜重車,包括伙夫、馬夫、保管衣裝之人以及大量軍需用品,並有大牛車隨從。後世注者多從此説。
明代劉寅持有異議。其理由,一是《孟子》一書談及武王伐紂時説,“革車三百輛,虎賁三千人”,此處的革車如果只載衣糧器械,並不參與作戰,似與情不合;二是,《孫子·作戰篇》有“丘牛大車”之説,而此種牛車據稱是“蓋井田之制,驗丘牛出畝而駕大車”,可見此車並非由官方製造,乃由民間徵集而來。劉寅認爲,此乃輜重之車。據筆者所見,劉説中第一點,有據可考。《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已有“乘韋”之記載(“乘韋”指四張熟牛皮:“乘”音“剩”,古代一車四馬爲一乘,故“乘”解爲“四”;韋,熟牛皮),可見,以牛皮蒙車(革車)爲時已久,武王伐紂時,以革車作戰並無不可。至於第二點,《孫子》中所言之馳車與革車是否專做戰鬥之用,革車是否亦可攻守兼用,即既可出戰,又可載重,尚存疑。另外,當時輜重車是否只是丘牛大車,也有疑點。據筆者淺見,可能的情況是:在遠古時,只有一種戰車,後隨戰爭的發展與工具之進步,有了輕型、重型兩種戰車,於是有馳車與革車之分化。如同歐洲在古羅馬時代,開始時只有步兵,後隨時間演進,有了輕裝與重裝兩種步兵,此兩種步兵同用於作戰。與此類同,中國古代之馳車與革車也均用於作戰,而其中的革車,亦可載重。至於丘牛大車,則只用於載重。
【疏解】
張預注:“馳車,即攻車也;革車,即守車也。”並解釋道:“攻車一乘,前拒一隊,左右角二隊,共七十五人;守車一乘,炊子十人,守裝五人,厩養五人,樵汲五人,共二十五人。攻守二乘凡一百人。興師十萬,則用車二千,輕重各半。”此解與書中言“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相合。
其 [11] 用戰也勝 [12] 。久則鈍兵挫鋭 [13] ,攻城則力屈 [14] ,久暴 [15] 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鋭,屈力殫貨 [16] ,則諸侯乘其弊 [17] 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 [18] 矣。
【疏解】
《孫子》説:“夫鈍兵挫鋭,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此段話將力(實力)在戰爭中基礎性的地位闡述得極爲透徹。
《孫子》中突出“力”之重要,非只此一處,其他章節均有,如“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於國,因糧於敵,故軍食可足也”(《作戰篇》)、“久暴師則國用不足”(《作戰篇》)、“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軍爭篇》)、“凡軍好高而惡下。貴陽而賤阻,養生而處實”(《行軍篇》)、“先居高陽,利糧道,以戰則利”(《地形篇》)、“凡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費千金”(《用間篇》)、“力屈,財殫,中原内虚于家,百姓之費十去其七”(《作戰篇》)。各篇所説的“費”、“財”、“實”、“用”等都是“力”的别稱。《孫子》總的觀點爲:戰爭所依憑的,首先是實力;只有實力具備,才談得上施展計謀;同時,也只有實力的聚集、輸送、分配、供應等均有保障,戰爭才可順利進行,否則便不能。
有學者感言,《孫子兵法》與《三十六計》有諸多不同,但其最大差異是:後者極少講實力,只崇信詐謀;而前者則講計謀,卻又以强大實力作基礎。確切地説,孫子重實力,並且是以力與智的有機結合與辯證統一爲是。
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 [19] 。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 [20] 也,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 [21] ,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
善用兵者,役不再 [22] 籍 [23] ,糧 [24] 不三載 [25] ,取用於國,因糧於敵 [26] ,故軍食可足也。
國之貧於師者遠輸 [27] ,遠輸則百姓 [28] 貧。近於師者貴賣 [29] ,貴賣則百姓財竭 [30] ,財竭則急於丘役 [31] 。力屈,財殫,中原 [32] 内虚於家。百姓之費,十去其七;公家 [33] 之費,破車罷 [34] 馬,甲胄矢弩 [35] ,戟楯矛櫓 [36] ,丘牛大車 [37] ,十去其六。